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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绝代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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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星城。

神圣峰辖下羽化神朝疆域东北角的一座城池。

魁星城城池规模不大,一不是战略要地,二不是交通枢纽,军事气息不强,商业气息不显,文化气息稍显浓郁,出过几位在神朝境内有点小名声的文化人。

偏僻小城出了几位有名气的人物,小城内的居民自然津津乐道,与有荣焉。

不过魁星城的居民今天津津乐道的可不是这几位文化人,而是小城的另一位名人。

这位名人今天又又被休了,被休的原因也简单,跟以前一样就两个字“绝代”。

名人姓洛,名倾城,洛倾城是魁星城内少有的几位富贵之家洛家的独女。

洛倾城刚出生之时,容貌极佳,粉雕玉琢,父亲洛云易抱着女儿开心的喜不自胜,逢人便夸赞自家女儿长大后必然是一位绝代佳人。

洛倾城因其美貌,五岁之时,父亲洛云易的不少熟人好友还有魁星城内有头有脸的人物陆陆续续提着礼物争相上门拜访,想定娃娃亲,结秦晋之好。

络绎不绝的拜访,接连不断的纠缠,洛云易不厌其烦,无可奈何之下只好选择一位相识多年的好友星家。

星家有麒麟儿星穆雨外加丰厚的聘礼,两家一商量定下了娃娃亲,大摆三天酒席,一是庆祝两家结成秦晋之好,二是提醒其他人洛倾城已经名花有主,不要再来纠缠和打扰。

时光飞逝,日月如梭,洛倾城到了成亲的年龄,风风光光嫁给了已经在魁星城闯出一点小名气的星家星穆雨。

一对青梅竹马,一对神仙眷侣,小城内人人夸赞,人人羡慕。

成亲三年后,洛倾城没有子嗣诞下,曾经人人羡慕的神仙眷侣只剩下争吵不休,哭闹不止。

洛倾城实在无法忍受婆家人的阴阳怪气和奚落挤兑,握着一纸休书,哭哭啼啼跑回娘家。

自家的宝贝女儿从小就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老父亲洛云易都没舍得骂过一句,还是多年的好友呢,就这样糟践我的宝贝闺女?

老父亲洛云易恼羞成怒,一气之下退还彩礼,宣布与星家断绝关系,老死不再往来。

洛云易再次张罗自家宝贝女儿的婚事,洛家经商多年家底丰厚,洛倾城貌美如花,自然不缺追求者,哪怕是二婚。

谁知道二婚之后三年又无所出,洛倾城握着一纸休书,哭哭啼啼跑回娘家。

三婚之后三年还是无所出,今天魁星城的名人绝代佳人洛倾城在小城居民异样的眼光注视下,面无表情握着一纸休书回到娘家。

绝代佳人洛倾城在魁星城的名号彻底变成了“绝代”佳人洛倾城。

三次婚姻,三次不幸,洛倾城黯然神伤,终日闭门不出,躲在闺房以泪洗面。

老父亲洛云易倍受打击,多次带着女儿寻医问药未果,张罗四婚之时条件一降再降,哪怕是自家的嫁妆再丰厚,别说是城内有头有脸的人物,哪怕是普通人家也无人敢娶。

当然城内的一些社会人和不良人倒是很愿意,但是没人敢冒头,混社会的没几个傻子,都知道招惹不起洛家。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绝代”佳人的赫赫威名在魁星城家喻户晓,流传甚广,很难找到合适的夫婿。

老父亲洛云易在听取家族内几位长者智囊的建议后,强行带上闭门不出的洛倾城,明为外出散心,寻医问药,实则是在外寻找夫婿。

老父亲洛云易带着宝贝女儿,一路走,一路停,一路悄悄打探,终于走出了流言覆盖的区域。

这些年的憋屈经历,洛云易在家族长者们的劝告下也想通了,给宝贝女儿找个憨厚老实的丈夫,最好是无牵无挂的孤儿。

如此一来也少了婆家长辈的唠叨和不满,老实人没见过什么世面,洛云易自信还是可以轻松拿捏。

......

无名小村庄,王十三郎这段时间躺在炕上接受老村长的投喂,再加上不知道有没有效果的几手粗浅的神术,身体内的毒素总算清理干净。

仙法、魔功、神术三系同修的记忆虽然还没有解封,但是身体内部灵气滋养,又有魔功练体打下的底子,王十三郎练就一副好体格,看上去很是挺拔魁梧。

没了毒素的侵袭,王十三郎的胃口大增,老村长断断续续的投喂已经填不饱王十三郎的肚皮。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好习惯不能丢弃,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王十三郎四处溜达寻找食物,打猎,摸鱼,没有收获的时候,顺几个玉米棒子,挖几块红薯,土匪师父老宋教导的本领还在,饿不死手艺人。

这日,赶上了鱼群洄游产卵的季节,王十三郎收获颇丰,折断一根长长的树枝当扁担,薅一把茅草当绳子,挑着几十条肚子鼓鼓的大鱼高高兴兴回家。

乡间小路上,一辆豪华马车摇摇晃晃,车厢里老父亲洛云易安慰几句依旧落寞的小棉袄,可惜洛倾城三次被休带来的伤害太大,一时半会的劝解成效不大。

老父亲受不了压抑沉默的气氛,从车窗探出脑袋,吸进几口新鲜空气,呼出心中的憋屈和烦闷。

远处走来一个挺拔魁梧的阳光少年,肩膀宽,屁股翘,腰身细,这是公狗腰?

洛云易想起几次求医问药的经历,有位据说医术很高超的老郎中给女儿把完脉,拉着自己走到一边悄悄说的话。

“你家女儿是罕见的内热体质,要想怀孕生子的难度太大,老夫之前看过一本古籍,古籍上记载内热体质的女子找夫婿就不能找那些身体瘦弱的翩翩君子,而是体格强壮的伟男子。”

洛云易不懂什么医术,不懂什么内热外热,但是老郎中话里话外的意思还是听懂了,自家宝贝女儿之前的三位夫婿不都是那些弱不禁风的翩翩君子吗。

王十三郎肩上挑着自己的收获,脸上带着丰收的喜悦,那挺拔的身姿,那纯真的笑容,很是感染洛云易,这个少年一看就是个良家子。

少年郎的这身体格,老郎中的悄悄告诫,洛云易福临心至,高呼一声:“少年,你要婆娘不要?”

突兀的声音传到耳边,王十三郎停下欢快的步伐,打量小路上的马车,总觉的这句话有点莫名的熟悉感,好像在哪里听过。

马车车厢车窗,一位老者一脸富态,浓眉大眼不像是开玩笑逗人玩的。

“好看不?”

少年郎的回话,洛云易一乐呵,要是问别的不好说,问的相貌,自家小棉袄可是名列前茅。

“人间绝色!”

洛云易没敢说绝代佳人,一是怕自家女儿听见伤心,二是怕其他人一听到这四个字容易联想到自家女儿。

人间绝色?真的假的?

王十三郎眨巴眨巴眼睛,咂摸咂摸嘴巴,隐约觉得那句熟悉的问话,后面出场的好像也是一个人间绝色。

“要!”

少年郎简简单单一个字,洛云易差点涌出热泪,宝贝女儿终于有人要了。

不待车夫停稳马车,洛云易从车厢里直接跳下,踉踉跄跄差点摔个大马趴,急急忙忙走到王十三郎跟前上下打量。

浓眉大眼,挺拔魁梧,一表人才啊,更难得的是这清澈的眼神,纯真的笑容,一看就是良家子。

老丈人看女婿,越看越高兴,越看越欢喜,“少年郎,介绍介绍。”

额,这就到了相亲环节了?这神圣峰羽化神朝的人都这么直接的吗?

王十三郎也没犹豫,“老伯,我叫王十三郎,今年十八岁,其它的没有了。”

一脸富态的老者,一辆豪华的马车,想来家中多有余财,以后应该少不了吃喝,王十三郎介绍自己的声音洪亮清脆,事关自己的肚皮,大聪明王十三郎藏了一手,没说自己失忆的事情。

“好!好!好!”

老话说的好,女大三,抱金砖,女大六,总吃肉。

准老丈人洛云易捏捏王十三郎的肩膀和隆起的胳膊,再捶打几下胸膛,好小伙,这身板,真硬。

这体格不错,就是年纪有点小,自家小棉袄是个老大难,好不容易遇到一个不知情的,自己也满意的,先糊弄回家成亲再说。

“十三郎啊,家中父母可在?”,准老丈人洛云易继续打探准女婿的家庭消息,查户口,问情况。

“老伯啊,小子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准老丈人洛云易多精明,一听就知道这小伙子是个孤儿,家中没有父母长辈,无形中少了太多的唠叨和不满,这下子对王十三郎更加满意。

“那就这么定了!”,准老丈人洛云易前面的“准”字去掉,成了老丈人洛云易,老丈人也怕夜长梦多,也怕小伙子反悔,立刻开口同意这门亲事。

这就完了?王十三郎有几次腹中饥饿难以忍受的时候,趁夜跑到村中,寻摸点吃食,也听到村民谈论成亲的繁琐。

什么媒人啊,什么聘礼啊,什么良辰吉日,什么八抬大轿啊等等。

王十三郎还想着小心翼翼,唯恐露出失过忆的马脚,没想到老丈人这么干脆,恨不得自家女儿立刻出嫁,这老丈人能处。

“小婿王十三郎,拜见老泰山。”,王十三郎肩膀上还有扁担,不能拱手,只能弯一下腰施礼,声音洪亮高亢。

“好好好,贤婿啊,好好好。”,老丈人激动万分,老大难的问题终于解决,一个劲的叫好。

马车车厢中的绝代佳人洛倾城依旧黯然神伤,毫不在意自己父亲刚刚给自己找了个小丈夫。

王十三郎咧开大嘴,也很高兴,饿肚子的问题解决了,还多了个婆娘,这可是天大的喜事。

过几年生他七八个小崽子,没事的时候吼几句婆娘,打几下崽子,王十三郎感觉自己走上了人生的巅峰。

“老泰山,等等。”,王十三郎突然想到什么,老丈人笑容一滞,心中求神拜佛,可千万别出什么差错。

王十三郎取下肩膀上挑的一扁担鱼,双手高举,递到老丈人面前。

老丈人看着一扁担鱼,不知道什么意思,“这是?”

“彩礼!”,王十三郎想起无名小村庄村民说过的成亲环节,孤身一人又身无分文,只有这一扁担鱼,“有些寒酸,希望老丈人不要嫌弃。”

“喔呵呵,好好好,贤婿啊,老夫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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