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探寻身世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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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睡得并不好,迷迷糊糊做了很多光怪陆离的梦境,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等我睁开眼睛的一瞬,小乞丐的刀疤脸正凑近了我,只有鼻息之距离!
我大惊失色,想也不想,一脚踹过去,正中他的心窝!
“你做什么?”我站起身后退保持一定距离。
小乞丐在地上捂着胸口疼得满地打滚,怒道:“你这婆娘好狠的心,我是给你拿果子吃!”
说着,用力将手里的果子砸向我,三两个圆滚滚的果子滚落在地。
我心中生出一丝歉疚,面色讪讪,道:“你…没事吧,我就是一睁眼看你离得太近才失手…!”
小乞丐坐起来揉着胸口,气鼓鼓的瞪着我,朝我呸了一口:“好心当作驴肝肺!”
我只得再次道歉:“实在是抱歉,确实不是故意的。”
他剜我一眼,不再理我。
我捡起地上的果子,用衣袖擦了擦,这是一种小柑橘,还没我拳头大,我咬了一口,差点没把我牙酸掉。
看我拧着眉被酸的样子,小乞丐哈哈大笑起来:“傻婆娘!酸死你!”
我气结,这破小孩还真是睚眦必报。
我望着手里的小酸果,想到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心中大概有了一丝猜测。
我问向小乞丐:“此处可是铜陵地界?”
小乞丐朝我嘁了一声:“什么铜陵金陵的?这是史家墩!”
史家墩?这是哪里,我从来没听过这个地方。
要不是当年在谢时郢的书架子上借过几本地方县志的书籍来看,不然我连铜陵都不知道在哪?
罢罢罢,看这个小乞丐的样子,八成也是个目不识丁的,问也是白问!
我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准备动身离开,问他:昨天你说要带我去附近的市镇,现在可以出发了吗?
小乞丐大喇喇的躺在地上,一条腿架在另一条腿上,不停的抖动,嘴里叼根枯草,歪嘴一笑:“小爷我今天改主意了,不去了!”
我微微诧异:“你不去了?”
随即反应过来,这人不大,心眼子怪多!估计是想趁机讹一笔。
我冷笑一声:“那行,就此谢过,我自己去问别人,告辞!”
说罢,转身离开。
他见我要走,急了,问我:“你要自己去?”
我嗯了一声并未回头,出了庙门。
不一会儿,小乞丐快步冲到我跟前:“没我带路,你找不着路。”
我呵呵一笑:“你昨天的烧鸡应该是从市镇上偷来的吧,都还没凉透,想必市镇离得应该并不远。从这破庙出去,走上不远应该就会有人家,我可以向别人问路。”
小乞丐慌了神:“诶,你这婆娘昨天还吃了我的烧鸡还没给钱,你就想溜啊?”
我摇摇头,有些无奈:“我让你带我去市镇,我换了银钱就给你,你又不愿意去,我能怎么办?”
小乞丐急了,直接拦住了我的去路:“好好好!我带你去!”
“只是你昨天答应我的,给我双倍的价钱,这事你可不能赖账啊!”
我点头:“那是自然!”
小样儿,还想和我耍心眼!
市镇果然离得不远。
史家墩,一个很小的村镇,但市面上卖的东西种类还算齐全,我沿着市集从东逛到西又从南逛到北,三两下就将史家墩的大概情形摸得差不多了。
小乞丐跟在我身后一脸不情不愿的走:“唉钱呢?瞎逛什么呢逛!”
我不理他,直到走到一家大大的典当铺子门口,我才停下了脚步。
我走进去,隔着柜台,里面一个八字胡的掌柜慢悠悠的问道:“做什么来的?”
我将金簪拿出,想看看这掌柜眼力如何,再决定出手。
八字胡掌柜看了一眼金簪,眼睛倏得一下亮了,我心道:这人是见过好货的,这金簪子做工算不上精细,但仅凭上面那颗钳丝翡翠就值不少钱,而且那是京中最时兴的样式。
掌柜敛眉,故意端起了架子问道:“夫人这簪子你想当个什么价格?”
我伸出一根手指头,掌柜的幽幽说道:“十两啊?你这簪子算不上精细,不值....”
他话没说完,我直接说道:“一百两,少一分都不行。”
掌柜大惊,我眼疾手快立马将簪子抢回自己手上。
“仅这上面一颗翡翠都值千金,更别说这还是纯金打造,若是掌柜的掌不了眼,不如去请你们管事的出来,我来同他说话。”
掌柜见我态度不卑不亢,手里的货又确实俏手,在这种小地方实属罕见,估摸着我是个有身份的,不好拿捏,想了一会儿就让我稍等片刻,他去请示主家。
我握着这支簪子,心生感慨,这支金簪当年在相山上,刺过皇后坐骑,还刺伤过谢时垣,还有那水匪,每有危急时刻,它都保过自己命,就这么当了,还挺可惜的。
但没办法,我需要银钱生存。
很快,掌柜的去而复返,不仅人回来了,还带了一个布袋子,里面沉甸甸的装的都是银子。
他同我说:“我们主家说了,夫人这簪子值确实值这个价,这是一百两,还有票据,还请您收好。”
当我提着那包银子走出当铺的时候,怎么都没想到会这么顺利。
有了这一百两银子,基础的生活本金就够了。
小乞丐蹲在门外看着我从里面提出来一袋子沉甸甸的银子,眼睛都看直了。
“你...你当了什么东西,这么多钱?”
虽然他还是个孩子,但我很难相信一个在底层摸爬滚打的人性,若是他生了歹意,我这条小命恐怕就交代在这了。
于是我编了一个瞎话。
我指了指身后的当铺,“这是我娘家屋里开的,只要我有难,亮明身份,就能支取银子,怎么样?你愿不愿意跟我做事?我给你佣钱!”
小乞丐一听到我说这当铺是我娘家屋里开的,信以为真,点头如捣蒜:“愿意愿意!姐姐你有事只管吩咐,小爷我万死不辞!”
我冷笑连连,之前还是婆娘长、婆娘短,这会子嘴甜开始叫姐姐了。
我给他一锭银子,让他去帮我买一匹马、一把匕首和若干干粮,剩下的还有钱就是给他的报酬。
小乞丐接过,像一阵风似的一溜烟没了。
我找了个布坊,将自己这一身衣服换下,买了一身男子的粗布麻衣,看着镜中的自己改头换面,心里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
我身上的斗篷是蜀锦的皮子,穿在身上太招摇,我再次拿去当铺换了十两银子。
当小乞丐拿着我交代他买的东西,看到我穿着一身男装,惊讶的下巴都掉在地上。
我将匕首别在腰间,干粮挂在马身上,翻身上马,对他说:“剩下的钱全给你了,够付你请我吃的烧鸡和借宿一宿的费用。再见!”
说罢,我提缰夹马,朝前方奔了出去。
小乞丐愣着没缓过神,等好一会儿才回过神,在我身后狂追,我已走远,只能隐约听到身后传来的叫骂声。
萍水相逢,恩钱两清,后会无期!
我骑着马儿从史家墩离开,一会儿功夫身后的市集就慢慢看不到了,我沿河而下,朝着心里的那个目的地前进。
在此之前,其实我是不知道去哪里的,这具身体不是我,江南也不是我家,天大地大,好像并没有我的容身之处。
但昨夜过后,我突然萌生了一个想法,我想去我曾经的故乡,小璟的故乡去看一看。既然我能重生回到以前,变成了邵筝,那这个时候的“我”还在吗?
按照时间推算,这个时候的“我”应该早已出生,估计有几岁了,上一世懵懵懂懂活到十五岁,被卖进皇宫,那是我人生第一次离开生活了十五年的村镇,我只依稀记得,那是一个叫金河镇的地方,但金河镇属于哪个地方下辖,我却不清楚了。
读书识字之后,我有了大概的地理认知。
当年我娘带我到市集上卖给人牙子的时候,我跟随人牙子只坐了不到两天的马车就进了皇城,既然王朝迁都去了邺城,那按照距离来推算,金河镇应该距离邺城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