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不是我们可以奢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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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警车缓缓开进军区,停在一处凉棚前,几个挂着树叶的莽夫打开车门,从车上拉出五个蒙着面的男人。
马修在表格上打完勾,说道:“这是最后一批,阳潜附近的,都没有了。”
“谢了。”五个蒙着面的男人带着镣铐,跌跌撞撞,从一旁的地道引进挂着简陋灯泡的巨大地下“手术室”。
随着走近,地下室的光景慢慢展露在面前。
不锈钢架的床上,摆着三名“外国人”,一个大眼睛,高鼻梁,白皮肤,两个满脸横肉,像块炭一样,极黑,矮胖矮胖的。
这三人,是目前王青云最满意的作品,可惜,他们是死刑犯,只能到此为止。
“司令,马警官说,这是最后一批。”
王青云点点头:“不用了,我已经能安全给你们变脸,这五个死刑犯,带上去枪毙。”
“是!”
错过开学时间,王青云和三万人同吃同住。
在这三个月里,他训练三百人十天,再让这三百人去教三万人十天,然后每百人,就近对抗。输的一方,给赢的一方洗袜子,直到下次自己能赢。胜利的一方,可以挑选10人出来单独强化。强化后的人比起之前,简直不同日语,看到曾经的伙伴一个个强得没边,单独训练一词在人群中炸裂传播,个个都想和王青云到地下室呆一呆。
三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现在自己这三万人手下,比起三个月之前,最明显的,就是那股不属于当兵,只讲究胜利的下三滥匪气。
处理完地下室,走出地道,阳光刺眼,王青云眯着眼,吐出一口浊气。自从自己把三万人收归手下,死忠一个个增加以后。
随着忠诚人数粗壮,金线增加,他的身体开始异变,现在已经到达至臻境界,就算当着他的面开枪,子弹也不会伤到自己一根毫毛。
更为变态的是他身体的内循环,只要和空气接触,他就可以不吃不喝,工作一个月也不带疲惫的,而且随时可以更改自己的肤色,身高,面目,甚至于,他如果有野心,可以代替徐涛。
但这又算得了什么,比起那个在他心里深埋已久的目标,这些都可以推后。
长生,似乎不再是梦,而是一个触手可及的物品。
国内的环境务实,国外宗教色彩重,自己完全可以在发展力量之外,调教外面那些人,让一切变得更有意思。
不过外国人忠诚自己太慢了,王青云另辟蹊径,打算自己给手下动手术,加上几乎无限的源能支持,边动手术,边治疗。
让三万名手下从炎国人,变成肤色、眼睛、不同的外国人。他们将作为火种,洒向全世界。
到今天为止,他不但能完美完成手术,而且,还能根据每个人的天赋不同,在对方大脑中强化某一部分的能力到顶点。
他试过,一个记性不好的士兵,别人做三遍就能记得的动作,他要做十遍才能记住,经过王青云的“点拨”,能做到看完一本书,过目不忘。
砰-砰-砰-砰-砰!
五声枪响后,最后的死刑犯消失。
嘘!口哨声响。
轰隆-轰隆-轰隆!
哨声过后,地震一般的声音响起。
随着震动感越来越近,如长龙一般的队伍缓缓在王青云面前集结。
这是一队三千人的小队,里面每个人,自己在总体的梳理基础上,都有过每个人天赋的强化。
虽然穿着破衣服,还挂着树叶,脸上垢迹未除,但是这三千人是三万人中,精益求精,力拔千斤,百米十秒不到,每一个都能达到兵王的境界。
豆腐块集中后,一双双渴望的眼睛,看向台上那个炎国最年轻的司令,他们已经准备很久很久了, 他们需要战争,需要鲜血来证明自己的强大。
虽然三千多人,但全场没有一点杂声,静若木石,动如雷霆。
清清嗓,王青云开口:“老规矩,十选一,格斗,跟踪,分析,你们自己下去比,两天后,我要在这里看到三百人,这三百人,将不再担任任何队长职务,我会安排出国执行任务。”
听到终于可以执行任务,三千道呼吸,紧促不已,从看台上看去,一个个胸口起伏不定,激动难抑。
“都别忍着了,现在自己去后山,我去学校报个到,回来就出发。”
带队的队长瞬移般冲出队伍,嘴巴快够得着天顶似的,红着脖子呐喊:“向后转,作战全跑准备,预备,跑!”
来得快,去得更快,仅仅半分钟,刚刚一块块整齐的豆腐块,此刻什么都不剩,只留下一地滚滚烟尘。
报个名,顺便看看最近骆雪和谢嘉豪的成果,这俩人现在都在粤东,同当初阳潜一样,换汤不换药,今天晚上,就是粤东整顿行动的开始。
……
杨芳琴坐在驾驶位上,丝丝手汗从手心钻出。
“小琴,别紧张,就是送一个年轻人上飞机,没什么大不了。”
看了看干瘪的烟盒,杨芳琴笑道:“局长,您还说我,您不也抽了好几支烟。”
听到这话,作为阳潜新局长的陆可,叹了口气,谁说不是呢,手下担心,他更担心,今天这位爷,他只在照片上见过。
为了避免出错,他特意去找市委书记侯耀文问过,要不要排场大一点,侯书记的原话是,低调就好,但也得保证尊重。
除了书记,他还找局里的刑侦大队队长马修请教过,马修二话不说,把王青云这位爷创建的金盾安保做的事随便数了一数,惊得陆可满背冷汗。
我滴娘嘞,刚建公司,就把市长干趴下。
不到俩月,又把省厅的副厅长坐实犯罪,现在听说,因为这位,所以阳潜建了一个军区,只为了安放这座大佛,今天这座大佛要出来,要是有一丁点闪失,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公安局长,只怕塞牙缝都不够。
越想,陆可心里越慌,就要拿出手机,让清场的手下过来时,杨芳琴惊讶道:“局长,人来了!”
陆可抬头看去,一个身着破旧短袖,穿着一牛仔裤的男孩在几个士兵毕恭毕敬的低头致礼下,走出军区。
“快—快—快开上去,接人。”陆可说得急,口吃起来。
警车缓缓往前开,在王青云前面停下。
陆可看清了王青云的脸,黑发浓黑,眼眸深沉,虽然比照片上要沧桑一些,但就是这个人。赶紧下车,就像见到老领导似的,小跑上前就要去握王青云的手。
咔嚓——
响亮的上膛声响起,陆可生生停在原地,他有种错觉,自己再多走一步,脑袋不保。
车上的杨芳琴也愣了,明明还没有人的前门,瞬间有红线瞄准自己的手,几个红点游离在指头,分外刺眼。
“陆局长?”
“是我,是我!”陆可长舒一口气。
王青云随意比了个手势,瞄准的红线消失,门边人又恢复懒散模样。
“您请,您请!”
等王青云上车后,陆可才擦掉额头上豆大的冷汗。
玲珑眼,翡翠眉,嫩肤如玉,声动人。
杨秀琴是局里数一数二的大美女,这是陆可让她今天一起来陪着的根本原因,毕竟秀色可餐,就算自己有哪里做得不对,杨秀琴说几句好看话,也大事化小。
为此,杨秀琴特意画了个淡妆,把自傲的妖冶面容衬托得更有魅力,开车过程中,不时透过后视镜,小心翼翼瞥王青云。
可让她失望,王青云对她这个大美女丝毫不感冒,注意力,全部放在窗外。
“等等,去市政府一趟,我有点事。”
让陆可担心的事还是来了,他就怕王青云不去机场,突然说要去其他地方。
“好的,小琴,前面左转进城吧。”局长指挥完,暗中摸出自己的手机。
“别告诉任何人,就这样开去市政府大楼,懂吗?”
王青云说话声很轻,但听在两人耳里,宛若炸雷。
陆可小鸡啄米点头:“是。”
行驶到一半时,两辆黑色轿车一前一后,慢慢卡住警车。
陆可脸色一冷,再傻他也知道自己被胁迫了。在阳潜,还有人敢劫持警车?
不错,这个分析能力可以。
漱——
摇下车窗,王青云朝着车外比了一个手势。
夹紧的两车双闪示意后分开,消失在车流里。
“不去了,掉头,去机场,待会你记得给老侯说,让他多给酒厂打广告,阳潜现在的发展慢了,得把旅游业做起来。”
“好!”陆可长舒一口气。
他大概想起,刚刚那两个车是来自哪里的了——金盾安保。
阳潜市公安局,自他上任以来,几乎没发生过任何恶性事件,他一直觉得是自己运气不错,现在看来,是背后这尊大佛在罩着。
鼓起胆子,陆可扭过头看着王青云:
“您说,如果把阳潜打造成文化书城,会如何?”
王青云眼前一亮,果然,能到这个地步,没有人是傻子,既然阳潜这么安全,何不打造成文化重城,既能促进发展,也能钓鱼上钩。
“好主意,你和老侯商量一下,他肯定会同意的!”
……
敷——
咻!
直到飞机在空中变成一个小点,消失不见,杨秀琴还失魂落魄地看着天空。
陆可摇摇头:“小琴,走吧,那种人物,不是我们可以奢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