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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酷的人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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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祭,是把人像牛、羊、猪等牲畜一样作为祭品奉献给祖先神和天神,希望求得福祉和庇佑的一种祭祀行为。将人作为祭品就是所谓的人牲。牲起初只是表示用来祭祀的牛,后来才成为动物祭品或者牲畜的通称。人牲多为战俘和奴隶。

人殉,是将活人作为某一死者的陪葬品直接掩埋或杀死后再掩埋在“主人”身旁。二者生前有一定关系,一般是妻妾、主仆或君臣。根据远近关系和墓主人在冥界享受需要,或同穴而葬,或异穴而埋。

中国的人牲、人殉现象萌芽于六七千年前的仰韶文化早期,其后经过大汶口文化、良渚文化和龙山文化的传承,在商代发展到高潮,尤其是在商代晚期,达到鼎盛时期。

早商时期虽然在考古中也发现有人牲、人殉现象,但规模都不是很大,一般也就是一至十几个。考古发现人牲、人殉较多的一次是 1955 年在郑州商城二里岗遗址的灰层、灰坑里,有 5 具成人骨骼和 2 具小孩骨骼,分几次重叠纵横埋在一个坑中。在另一坑中,则是十多具成年人骨同几架猪骨分层埋在其中。还发现一墓穴,分层埋有 4 具成年人骨、4 个人头骨和一架猪骨。

但到晚商,尤其是在武丁时期,祭用人牲、人殉,动辄就是几十、几百。如在洹水北岸侯家庄西北冈商代的王陵墓地,虽然在 3000 多年间经过了多次盗掘,墓室器物基本被盗一空,但仍然发现有大量的人牲、人殉现象。

1001 号大墓是个王级墓葬。墓底中心腰坑殉有 1 人和 1 把玉戈。四角各有两坑,每坑各殉有 1 人、1 犬和 1 把铜戈。因墓坑被盗掘破坏,所以墓室旁侧,只发现了一具人殉骨骼。墓室椁顶发现 11 人。四个墓道的夯土里,殉人有全躯 2 具、无头肢体 61 具、人头骨 73 个。墓坑东侧另设有 22 个祭祀坑,每坑殉葬 1~7 人不等,计有 68 人。该墓总计发现人牲、人殉 225 人。

专家估测,如果按照大墓的结构复原起来,在没有被盗掘的情况下,殉葬的人数可能为三四百人。这些人牲、人殉多数都还未成年,有的还是幼儿,甚至连天灵盖都没有长满。

根据发掘现场情况,可以想象当时的屠戮情景:当墓坑墓道被挖掘好时,那些战俘或奴隶们就双手背绑,一队接着一队地被强行驱赶至墓道,并肩东西成排,面向墓坑跪倒在地。刽子手站在后面,手提屠刀,一声令下后,立即举刀砍杀。随着鲜血喷溅,这些战俘或奴隶瞬间人头落地,肢体俯身仆倒。刽子手们杀完人后,走出墓道。这些尸体没有做任何处理,随即填土所埋。埋好一层或两层,然后再如法炮制,又是一批人牲,一层填土。

王陵墓地其他各墓被盗掘后破坏得更为严重,即便如此,也发现了不少人牲、人殉情况。如 1002 号大墓,殉葬有 10 颗人头;1003 号大墓,殉葬有 1 人和 1 颗人头;1004 号大墓,殉葬 1 人和 13 颗人头,如果算上中心腰坑已被扰乱的 1 具人骨,该墓共殉葬 15 人。

1550 号大墓人殉情况更令人感到恐怖,中心腰坑殉葬 1 人、1 狗,墓室四角设有四个小坑,每个坑中各殉葬 1 人。北墓道口,则祭献 10颗一排的人头骨数列。该墓总计残存人牲、人殉有几十人乃至上百人之多。

另外在大墓东区,还发现有附属于大墓的 1242 座小墓。根据殉葬情况,可分为 22 类。除了车、马、象、兽、禽鸟、器物 6 类殉坑之外,杀人殉葬和作为人牲的有 16 类,有的是全躯人骨,有的是无头肢体,有的是人头骨,等等。这 1242 座小墓发现的人牲和人殉数量接近2000 人。

武官村编号为 wKGm1 的墓葬 95 位于西北岗东区,是一座有南北双墓道的大墓。墓坑底部腰坑葬 1 人,肢体完整,身旁有青铜戈。据此推测,死者应该是墓主人的贴身卫士一类;二层台上东西两侧共葬41 人和犬、猴、鹿各 1 只。西侧葬 24 人,其中 6 人有棺木,8 人有随葬品;东侧埋 17 人,其中 8 人有棺木,部分随葬有青铜器和玉器。这些人都是全躯,排列有序。从其与墓主同穴、有棺木以及随葬高等级祭品看,身份和地位较高,应该是墓主生前的近臣或嬖妾。

北墓道有马坑 3 座,出土马骨 16 架,部分还出土了铜镳等器物。马坑的南边有犬骨 4 架。在马坑下偏东,有人坑 2 座,埋 2 人,相向而蹲。东边 1人旁有铜戈,戈有铭文,西边 1 人旁有铜铃。这两人生前或为墓主御用饲养犬马人员。

这三种埋葬都同墓主有明显的从属关系,埋葬的目的也较为明显,即为墓主死后服务,所以他们都是人殉。

墓坑填土之中发掘出 34 颗人头骨,分别位于不同层面,大体上下直立放置,面朝中央。位于大墓偏南 53 米、偏东 7 米处,共挖有 4 排17 座的排葬坑。这些坑中的埋葬情况彼此类似,所出土人骨皆无头,俯身,而且没有随葬品。排葬坑南边分布有大小、深浅不一的散葬坑。坑内埋葬的人与排葬坑情况相似,均是被斩首且俯身而埋。显然,这些死者都是用以祭祀墓主的人牲。

安阳洹南后冈是商代贵族的另一处墓地所在。其中 1 座被盗掘过几次的大墓,中心腰坑的殉人骨已被搅乱,墓室内有 28 颗人头骨,有的还带着几节脊椎骨,有的没有了下颚,有的还带着血迹。这些被杀殉的人,都是奉献给墓主享用的人牲。刽子手将他们的脑袋砍下后,血淋淋地投进了墓中,而将肢体胡乱掷进了南墓道,或者直接打进夯土之中。

这些零乱的人骨有 148 块,但究竟是多少人留下的骨头,已无法得知。专家估计至少也有几十人。

大墓之外,还发现 5 座小墓,但多被盗毁,只有一座小墓保护情况较好,其南壁和西壁的下边,各发现有 1 具人殉或人牲。1 具似无头颅,1 具似为童骨。

后冈还发掘出一座圆坑墓。上下两层,共发现人骨 54 具,其中全躯 35 具,头颅已腐朽的躯骨 3 具,无头肢体 1 具,头颅 15 颗。经鉴定,大多为青年男性,年龄在十四五到十八九岁之间,还有 5 个是儿童,两个是 3~6 岁的幼儿。这些人骨架或者俯身跪扑,或者仰身跪卧,或者双手抱头,或者双臂被绑。有的前额还有刀痕,显然都是作为人殉被杀死后埋葬在里面的。

1976 年春,考古工作者在安阳武官村北地王陵区又发现了 250 多座祭祀坑,其中 191 座得以发掘,坑中被屠杀的骨架计有 1178 具。

商王朝不但在奴隶主贵族死后使用人祭、人殉,在进行大型建筑施工时也使用大量的人牲、人殉。我们以洹南小屯商代后期都城和宫殿遗址为例加以说明。

小屯北地靠着洹河的 53 座大型建筑基址,由北向南,可分为甲、乙、丙三组。北面甲组 15 座基址,是商王寝殿;中间乙组 21 座基址,是商王宫殿;南面丙组 17 座基址,是商王祭祀场所。中间宫殿的营建,按照步骤需要举行四种祭祀仪式。

第一种仪式叫奠基:就是在基坑挖成后,未打夯之前,在基坑底下,再挖一个小坑,里面埋一只狗或一个小孩。21 座基址中,有 7 座举行了奠基仪式,挖了 13 个小坑,共用狗 15 只,用儿童 4 个。

第二种仪式叫置础:就是当基址打到一定高度的时候,在打好基础竖立柱子之前,在基址上挖一个小坑,里面埋葬狗、牛、羊三牲。有 3 座基址举行了置础仪式,挖了 19 个坑,共用 98 条狗、40 头牛、107 只羊,还用了 2 个人牲。

第三种仪式叫安门:就是在大门内外、左右两侧埋葬人、兽,以求得神灵保佑。有 5 座基址举行了安门仪式,挖了 30 个坑,共用 4 只狗和 50 个人牲。

第四种仪式叫落成:当建筑完成后,还要在建筑物的前面埋葬车、马、人、兽。有 1 座基址举行了落成仪式,在残留的遗址中发现了 127个坑,共用 5 辆车、10 匹马、5 只羊、12 条狗和 585 人。专家估测,如果把坑全部复原,用人应该是 833 个。

南面的丙组基址是商王祭祀天地祖先之处。他们以中部大型基址为中心,在上面举行人头祭、牲畜祭以及烧牲祭等;其中 9 座基址挖有 25 个坑,用了 62 只羊、74 条狗和 97 人。

这些用作祭祀的人牲,儿童保留了全躯,成人一律斩首,斩首后的人骨,俯身趴在地上,头、颈完全脱落。有的还留有下颚,有的脊椎骨上还连着腭骨和颈骨。仰身躺在地面的,头部被砍去上面一部分,下半部分还连在颈上。被砍的地方,有的是在鼻部,有的是在眉际,砍痕清晰可辨,类似的发现,在殷墟中还有很多,由于篇幅有限,不一一说明。

事实上,除了殷墟之外,在商王朝统辖范围的其他地方,也发现有不少的人牲、人殉现象。如河南辉县琉璃阁的商代墓葬区,1935 年和1937 年两次在这里发掘,发现殷商墓葬 3 座,每座都有 1~2 个人殉或人牲。

1950—1951 年再一次对辉县琉璃阁商代墓地进行发掘,又发现大小墓葬 53 座,其中大一点的墓大都有人殉现象。如 141 号墓,发现一颗人头骨;147 号墓,有 1 具人骨架和 6 颗人头;150 号墓,有 5具人骨、5 颗人头; 如此等等。

山东省益都苏埠屯,发掘了 4 座商代墓葬,其中 1 号大墓的规制与安阳殷墟侯家庄西北冈的殷商王陵大致相类。

墓主生前可能是诸侯之长、方伯一类的显赫人物。墓底中心腰坑和奠基坑,各发现 1 具人骨。奠基坑里的人骨呈下跪姿势;中心腰坑里的人骨,腿部已经折断,可能是活埋所致。二层台上,东面发现 6 具人骨,其中有一个是儿童;西面也发现 1 具儿童骨骼。墓室南门道口,分三层埋有胡乱堆放的 14具全躯人骨,大多是儿童,有的还能明显看见绳索捆绑的痕迹。另外,在墓坑其他地方,还发掘出了 25 颗人头骨,头骨遗留颈椎骨数节,可以明显看出是用刀砍杀所致。

除此以外,在江苏铜山丘湾、河北藁城台西等商代墓地,也都发现了类似的杀殉现象,说明晚商时期的人祭、人殉,已经作为一种制度而存在。

从甲骨文相关记载统计来看 ,有关人祭的卜辞也是以武丁时期为最多,计有甲骨 673 片,卜辞 1006 条,祭用 9021 人。另有 531 条未记人数。其中,最多的一次祭用人数是 500 个。

廪辛、康丁、武乙、文丁时期,计有相关甲骨 443 片,卜辞 688 条,祭用 3205 人。另有 444 条未记人数。最多的一次祭用人数是 200 个。

祖庚、祖甲时期,计有相关甲骨100片,卜辞111条,祭用622人。另有 57 条未记人数。最多的一次祭用是 50 个羌人。

帝乙、帝辛时期,计有相关甲骨 93 片,卜辞 117 条,祭用 104 人。另有 56 条未记人数。最多的一次祭用人数是 30 个。

从文献记载看,商代末期对外战争十分频繁,所获战俘也应该不在少数。不过,这一时期商王朝用兵的主要方向是东南方的淮夷,但同一时期的甲骨卜辞中很少有用战俘作为人牲的记载。武乙时期有一条卜辞说,商王命羌奴开垦荒地 ,说明商代末期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那就是不再把大量的战俘杀掉作为人牲,而是转变使用到了农业生产上。

这同商末几代帝王淡化鬼神观念,以及整个社会思潮和宗教思想的变化有密切关系。

不过,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从另一角度看,自武丁至帝乙、帝辛时期,商王朝用人牲、人殉的次数和数量越来越少,同周人作为商王朝“牧师”“方伯”强势崛起也不无关系。

据甲骨卜辞记载,从盘庚迁殷到帝辛亡国,共用人祭

人;另外还有 1145 条卜辞未记人数,如果 1145 条卜辞都以 1 人计算的话,全部杀人祭祀,至少当用 人——这是个很不完备的数字,因为有很多甲骨流失在国外,还有被损坏的、没有被发现的,等等。这其中,仅祭用羌人牲,就达到了 7426 人,占全部杀殉人数的 52.5%,这还不包括 324 条未记具体人数的卜辞。

考古学家曾对前述 1976 年春发掘后又回填的殷墟王陵区 191 座墓和祭祀坑遗骸作了重新发掘,并结合甲骨卜辞以及锶同位素科技考古的手段进行研究分析,结果表明,这些人牲基本上是来自以羌人为主要组成部分的外族俘虏。

周人崛起后,由于得到商王朝的大力支持,再加上周人和羌戎集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遂一跃而成为西方霸主,有力地遏制了羌人对商王朝的侵略和骚扰,这使得商王朝不再或者说很少再同羌戎集团发生战争,这样一来,原来在人牲中占主要比重的羌人俘虏就没有了来源,商王朝用作祭祀的人牲随之断崖式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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