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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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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白砚蹙眉看着施黛。

他幼时被邪修囚禁,待破解替傀之术、将邪修斩于剑下,便孤身一人四处漂泊。

被邪修绑在身边的那段时日里,江白砚所见之人不多,都是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打家劫舍、杀人越货样样不落。

他年纪尚小,已明白何为人心险恶。

后来行于九州四海,江白砚见到另一种世间情态,或五陵年少鲜衣怒马,或细水长流烟火人家。

江白砚皆不在意。

世人于他如云烟,所谓众生百态,不过是画卷之上无甚区别的墨点,污浊无趣,在心中留不下痕迹。

但……他第一次见到如施黛这般的人。

如果旁人是大小不一的墨点,属于她的那一团,定要格外张牙舞爪些,扑腾晃悠的模样,仿佛随时能从纸上跃然而出。

江白砚猜不透她的心思。

尤其他此刻浑身染血、眼底杀意未散,身旁众人要么惊惶不定,要么退避三舍,唯恐沾染他的腥气与戾气。

唯独施黛叽叽喳喳说个没停:“江公子这样厉害,今后与我同行捉妖,还望莫要嫌弃。我已经在刻苦钻研符法了,不会拖你后腿的。”

江白砚轻哂一声。

他被厌弃久了,还从未得谁说过一句“莫要嫌弃”。

江白砚语气淡淡:“怎会嫌弃施小姐。”

话音方落,不远处传来一声低呼:“施小姐,江……江公子受伤了?”

这桩连环凶案虽由他们小队在查,但昌乐坊闹出这么大乱子,镇厄司当然要派人镇压。

阎清欢与施云声被几名镇厄司同僚护送而来,望见江白砚几乎被血染红的白衣,阎清欢结结实实吓了一跳。

江白砚:“并非我的血,不必忧心。”

他生有一双狭长桃花眼,潋滟清润,不笑亦含情,因惯于伪装,嘴角时常勾着弧度。

很能蛊人心魄,令人难以察觉这人芯子早已黑透。

唯一知晓实情的阿狸身子抖了抖。

灭世之灾时,江白砚执剑含笑的模样历历在目,让它每每见他唇边上扬,都有种此人要大开杀戒的错觉。

“你们有遇上什么危险吗?”

一行四人总算汇合,施黛放下心来,将两人迅速打量。

阎清欢的大氅沾满尘泥,束发玉冠松松垮垮,肩头有几滴溅射状血迹,来自被斩杀的妖鬼。

施云声有些体力不支,面色隐隐发白,正紧紧握着手中长刀,察觉施黛的目光,沉默瞪她一眼。

“有惊无险。”

回想今夜,如同志怪话本走进现实。阎清欢形貌狼狈,眼神却是兴奋:“施弟弟持刀护我周全,十步杀一鬼,千里不留行。当真有雪中悍刀之意,大侠风范啊!”

鬼打墙出现后,他和施云声一起被传送进巷道深处。

一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夫,一个是十三岁的小孩。阎清欢本以为要打一场硬仗,瑟瑟发抖,努力把施云声护在身后。

没成想,施云声拔刀而起,杀鬼如切菜,一刀一个。

好冷酷,好孤僻,好有大侠之风。

起初的阎清欢咬紧牙关,试图当一个靠谱的大人:“弟弟别怕,有我保护你。”

后来的阎清欢一把抱住小孩胳膊:“弟弟带带我!”

虽然今夜他的表现略显窝囊,但问题不大。

哪个话本主角不是从零起步,经过漫长历练,才终成大器的。

再说,学医读书人的事,哪能叫窝囊?他抱上施家弟弟大腿,是能屈能伸。

被天花乱坠一通吹捧,施云声好似吃到一颗酸橘子,小脸用力皱了皱:“闭、闭嘴。”

说完蹙着眉,不动声色看向施黛。

发髻没乱,斗篷有点儿脏,没闻到血腥气。

施云声收回目光。

她没受伤。

教书先生的尸体在院落居室中,阎清欢身为摇铃医,去了屋内验尸。

施黛大学考了警校,可惜还没报道,就遇上那起车祸。

她从小就对刑侦探案感兴趣,壮着胆子跟在阎清欢身后,临走前将施云声托付给一位同僚照看,耐着性子安抚:“我们去去就回。屋子里的情形,小孩子最好不要看,知道吗?”

虽然她自己也有些发怵。

但在弟弟面前,一定要表现得是个靠谱的大人!

——然后理所当然地,在见到那具血肉模糊的残尸时,险些干呕。

不知何时偷偷跟在她身后进屋的施云声:……

施云声嘴角一挑,语调讥诮:“小孩子最好不要看什么?你被吓到的样子?”

他在狼群长大,没被寻回施府时,过的是茹毛饮血的日子,怎么可能害怕血肉。

只有施黛会将他看作小孩对待,嘘寒问暖还不够,连稍微血腥些的画面都不愿让他瞧见。

浓郁腥气扑面而来,施云声默不作声,看了看施黛发白的脸。

她显然很不适应这种味道,蹙眉捂着鼻子。

麻烦。

沉默一会儿,小孩沉着一张脸,抬手于半空轻轻扇动,带来几缕清爽微风。

仿佛只是他自己觉得太腥,一边扇风,一边小声冷哼:“难闻。”

哪有狼族不习惯血腥气的。

施黛刹那了然,抿唇笑笑,往他身旁凑了凑。

卧房狭窄,空间被腥气填满,如同发酵的罐头。

一具男性尸身横躺于地面,皮肤被一刀刀反复割开,右手似被野兽啃咬过,掌心消失无踪。

死者名为陈书之,今年四十有五。

都说术业有专攻,阎清欢今夜战战兢兢这么久,面对这具堪称狰狞的残尸,竟渐渐放松下来。

“淡紫云雾状小块尸斑,尚未有铜钱大小……”

将狐皮大氅脱下,阎清欢毫不在意地面污血,小心翻动尸首:“此人遇害约莫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

施黛:“我们从镇厄司动身前往昌乐坊,恰好是半个时辰之前。”

他们之所以赶到昌乐坊,是有人来镇厄司报官,声称在芙蓉园见到了新的志怪故事。

想必在那时,凶手已经对死者下手了。

“伤口出血极多,喷射状。”

阎清欢垂首,借着烛火,端详尸体上的数道血痕:“血口边缘收缩,是生前形成的伤势——此人活着的时候,就被一刀刀割破血肉了。”

临死之前,这人受过难以想象的折磨。

前胸、脊背、手臂、大腿,每一处肌体皆被锐物切割,宛如凌迟。

阎清欢学医多年,对尸身枯骨屡见不鲜。无论瞧上去有多瘆人,不过一滩血肉罢了,不像活人和厉鬼,能眨眼间要他小命。

“脖子上有条勒痕,色泽深红,乃死前所致。至于手脚和小腹的撕扯伤……”

阎清欢道:“应该是他死后,被妖鬼分食形成的。”

“什么仇什么怨啊。”

一名镇厄司同僚双手环抱,轻嘶一声:“生前千刀万剐,死后还要被妖邪啃食。”

“昨日永庆坊中,尸体同样凄惨。”

江白砚道:“凶手将死者折磨至遍体鳞伤,并剥下他的皮。”

虐待死者,说明积怨已深。

“啊——”

施黛恍然:“昨天被傀儡师张贴的志怪故事名为《画皮》,死者被剥下了皮肉。今日的故事是《缢鬼》……死者脖子上,恰好有条勒痕。”

原来这些故事不仅昭示着被傀儡术操纵的妖鬼,还明示了被害人的死法。

“这还真是,”阎清欢眼角一抽,“嚣张。”

放眼整个大昭,行事如此猖狂的凶手能有几个?那些志怪故事大大咧咧往城墙上一贴,几乎摆明是在同镇厄司挑衅:

有本事来抓我啊。

“今晚被这样一闹,明天恐怕整个长安城都能知道,有人在依照鬼故事杀人了。”

镇厄司同僚长叹一声:“我们把昌乐坊里里外外搜寻过一遍,傀儡师压根没留线索——妖魔鬼怪蜂拥而至,将那家伙的气息全盖住了。”

这要怎么查?

施黛想了想:“今天贴在芙蓉园的纸,你们撕下带来了吗?”

他们听人报案,火急火燎来了昌乐坊,没来得及去看看芙蓉园里的志怪故事。

同僚听罢点点头,朝窗外低呼几句,没过多久,有人送来一张薄纸。

纸张纤薄,有些粗糙,并非纯粹的白,而是泛着浅黄。

纸上的字迹苍劲有力、铁画银钩,内容与报案人所言大差不差,是冤魂索命的传统剧情。

江白砚伸手,轻捻纸页:“纤草纸。”

不爱念书的施云声听得云里雾里,用惯了名贵宣纸的阎清欢一脸茫然。

“纤草纸以皮料与草茎制成,色黄微韧,薄如蝉翼,极为罕见。”

江白砚低声:“纤草纸产于长安周边,因造价高、书写困难,很少有人再造。”

总而言之,就是成本高,品质差,已经退出市场。

施黛立马明白他的言外之意:

“傀儡师如果单纯只写故事,用街边随处可见的麻纸就好。特意选用市面难寻的纤草纸……是不是说明,这种纸有特殊意义?”

江白砚安静看她一眼,轻轻点头:“明日,我去查造纸地。”

在房中继续待了会儿,好不容易能离开,施黛走出院落,长长出了口气。

夜里微风醺然,一轮明月当空。

因有镇厄司出面,不久前游荡于此的妖魔邪祟尽数消散,长街总算恢复往日静谧。

“你就是施黛?”

身后响起清亮女声,施黛循声望去,是个着火红石榴裙的年轻姑娘。

这姑娘浓眉大眼,眉宇肆意张扬,双手环抱将她细细打量:“我名柳如棠,隶属卯司,是沈流霜的朋友。”

一晃眼,施黛看见盘旋于她脖颈上的一条白蛇。

“是我。”

施黛含笑点头,好奇道:“这位是,柳仙?”

大昭以东以北,常有生灵修炼成精怪。

人们将此类精怪称作“仙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狐黄白柳灰”——

狐狸,黄鼠狼,刺猬,蛇,老鼠。

修炼成仙,需要大量修为与功德。

如果仅仅久居深山,连半个人影都见不着,功德难以积累。于是不少精怪会寻一名有缘之人,以请仙出马的方式,与那人一同驱邪祟、除灾厄。

恰如俗语所言,“出马不为名与利,救苦救难在世间”。

被人一眼认出身份,柳如棠脖子上的白蛇轻吐信子,低笑一声,嗓音幽幽:“正是。你唤我白九娘子就好。”

“我已问过附近住民,死者是个教书先生,并无家眷。”

柳如棠挑眉笑道:“怎么说呢,这人平日里深居简出,性子虽然孤僻,但还算循规蹈矩。听说他被杀害,街坊邻里都觉得诧异。”

白九娘子眼瞳骨碌碌一转:“哦?是吗?”

施黛:……

二位不是一起调查的吗?您能不知道死者是个什么人?上这儿捧哏来了?

阎清欢回想看过的话本子,这种时候,就应该说上一句——

阎清欢挺直腰杆,迅速代入角色:“死者可有仇家?”

“并无。”

柳如棠摇头:“不过听邻居讲,他很怕血。”

白九娘子嘶了声:“等会儿,怕血?”

阎清欢:……

怎么感觉这蛇,抢了他的台词?

“正是。”

柳如棠:“曾有几名小孩在街边打闹,一人摔破脑袋,流了点血。死者碰巧经过,被吓得跌坐在地。有邻居好心上前询问,他只说是从小就怕血。”

“一点儿血就把他吓成这样?”

白九娘子睁圆双眼,尾巴一晃:“嚯,这种事儿,没听说过!”

一句话说完,一旁的施黛已摸摸下颌,神不知鬼不觉加入其中:“巧了。这种事儿我听说过。”

白九娘子:“哦?您来来!”

阎清欢:…施黛你怎么就顺利融入了?!

施黛道:“我曾在古籍中看过,要是某人经历一场难以承受的大事——譬如目睹他人遇害、自己遭遇危及性命的威胁、或是被残忍虐待,当情景再现,此人会表现出极大的回避姿态。”

其实不是古籍,而是二十一世纪的犯罪心理学科普书,在报名警校后,施黛认真翻阅过。

这种下意识的回避,被称作“创伤后应激障碍”。

施黛继续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再打个比方,一个人要是溺过水,此后见水,很可能感到惊恐与窒息。”

这个比喻言简意赅,阎清欢立马想通:“死者怕血,所以他曾经……见过很多血,不,很可能见过一场鲜血淋漓的惨案?”

“对啰。”

施黛打了个响指:“再往深处想,说不定那起惨案,正与死者被害的原因有关呢?”

她说着一顿:“不过说得再多,不过是猜想罢了。要想顺藤摸瓜查明傀儡师的真实身份,还得依据江公子的办法,看看纤草纸的来源地。”

“可惜死者的魂魄已入地府,没法子召来当面对质。”

柳如棠啧了声:“要是招魂一招一个准,我们也不必整日奔波了。”

滞留于人世的鬼,全是阴差阳错没被黑白无常拘走的游魂,数量不多。

今夜几十个吊死鬼齐聚昌乐坊,也算稀奇景象。

“今日和昨日都出了事,明天恐怕也不得安生。”

柳如棠懒懒打个哈欠:“你们先行回府吧。善后的事,镇厄司自有人来做。”

她话刚说完,街上忽然拂开一阵微风。

以昌乐坊中心为起始,温润白光如水溢散,不过转瞬,竟将方圆几里团团包裹。

光晕浅淡如月色,置身其中,施黛只觉心中熨帖,焦虑、恐惧与不安的情绪,一股脑没了影踪。

夜风中,隐约传来女子轻柔和缓的低语,澄净空灵:

“十方诸天尊,其数如沙尘,化形十方界,普济度天人,委炁聚功德,同声救世人。(注1)”

阴气袅袅散开。

天边暗云褪尽,皎月生辉。

柳如棠斜斜睨去一眼:“是白轻副指挥使,在用太上救苦超度咒。”

镇厄司设有十二司,每司由一名副指挥使统领。

“白副指挥使出身于文渊书院,是个天才阵师。”

柳如棠道:“你们以后会见到的。”

回到施府,已入深夜。

这次是施黛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捉妖,疲惫程度堪比跑上一场马拉松。

不过能救下一些人,心情自是不错。

被她保护的百姓极为热情,临别前千恩万谢,邀她得闲去昌乐坊做客。尤其是千钧一发之际被她所救的小女孩,送了她几颗甜滋滋的饴糖。

今天的一切迷幻且刺激,施黛想完傀儡师又想死者,脑子里混混沌沌迷迷糊糊,最终后果是——

睡不着。

在床上翻来覆去半个时辰没睡着,施黛决定外出吹吹冷风。

“阿狸。”

独自走在施府前院的池塘边,施黛戳戳肩头的白毛狐狸:“这桩案子,你怎么看?”

阿狸尾巴晃了晃。

它能怎么看。

它看不懂。

它虽为天道,却是天道溃散后的一块小小残片,记忆所剩无几,相当于人族十五六岁的少年人。

要它抽丝剥茧地探案,它宁愿去找江白砚……

好吧还是江白砚可怕一点,探案顶多玩命,和江白砚待在一起,那是要命。

“我给你的《苍生录》里,并未提及这桩案子。”

阿狸道:“说明它并非大案,应该很快能查明。”

说这话时,施黛已来到中庭的邀月台。

深冬的月光透着冷意,清疏如残雪。她在脑子里将线索串连一遍,还想说些什么,低低“咦”了一声。

清夜无尘,月色似水,将中庭之景照得清晰。

不远处的墙边蜷缩一道小小的影子,通体漆黑,看模样像是……

施黛:“狗?”

哪里有狗?

阿狸轻晃尾巴,雪白狐尾好似一条暖融融的围巾,为施黛挡下刺骨冬风。

循声望去,小白狐狸整个顿住。

什么狗。

那是……施云声!

准确来说,是施云声的妖形,一只小狼崽。

阿狸吞了口唾沫。

施云声的身体里被邪修融入妖丹,后来与狼群共生,将妖丹催化入骨。

比起人,他其实更像妖——

尤其在精疲力尽或心神不稳时,会化作狼。

被融入妖丹沦为半妖,已是耻辱,倘若化形之事被旁人知晓,不知要惹来多少非议与嘲讽。

施云声不愿叫人看不起,特意告诉过爹爹娘亲,不要把这件事告诉旁人。

紧接着小声强调一句,连他姐姐也不可以。

出于小朋友别扭的自尊心。

因此,无论是原主,还是现在的施黛,都不知道自家弟弟能化作一只小狼。

所以为什么……会在今晚莫名其妙遇上啊!

糟糕糟糕糟糕。

阿狸有些紧张。

受天理制约,它不能向施黛透露这个世界的更多秘辛,哪怕看出那是施云声,也没法点破。

“狗?”

阿狸干笑一声,试图采取迂回战术:“有没有可能,那不是狗,而是……”

说这话时,施黛已凑上前去,蹲下端详那团深黑色毛绒绒。

小小一个,耳朵耷拉,双目紧闭,不知是受冷还是身体不舒服,正在微微颤抖。

阿狸:……

不是施黛的错。

小狼崽,真的很像狗。

还是街头随处可见的黑色小土狗。

施云声今年十三岁,算算年纪,相当于一岁不到的狼崽子。

短毛短腿,身形尚未长开,这会儿软绵绵躺在墙角,莫说施黛,连阿狸也说不出一声“狼”。

阿狸闭了闭眼,放弃挣扎:“有没有可能,是狼。”

“长安哪有狼?这里又不是深山。”

施黛垂着脑袋,伸手戳了戳毛团的脸颊。

狼崽瑟缩一下,浑浑噩噩,并未睁眼。

“奇怪,府里有围墙,它怎么进来的?是哪个丫鬟小厮养的吗?”

施黛:“它是不是生病了?”

这只毛团很干净,不像流浪狗沾染灰尘。

施黛喜欢小动物,见它轻轻颤抖,下意识熟稔抱起,搂在怀中。

阿狸又是一抖。

完蛋,施云声非常厌恶被人触碰。

虽不知他为何会化作狼形、陷入昏迷,但毋庸置疑,一旦施云声醒来,发现被施黛抱在怀中……

一定会恼羞成怒、大发雷霆。

说说说不定还会出于本能,咬她一口!

被自己的猜想迅速说服,阿狸赶忙试图力挽狂澜:“要不别抱了吧?这、这狗,一看就凶巴巴的,不喜欢和人亲近——”

然后就见小狼崽缩成一团,往施黛怀里钻了钻。

阿狸:……

失策。

险些忘记现在是冬天,施云声被冻了太久,在身体僵硬冰冷的状态下,会情不自禁汲取更多温度。

“像是被冷到了。”

施黛伸出右手,轻轻摸一把小狼后背,果然一片冰凉。

尚未成年的小狼崽,能被她一个怀抱轻而易举拥住。

皮毛并不坚硬,带着幼崽独有的柔软温驯,绒毛有些短,掌心拂过,能感受到其下单薄的皮肉。

“要、要不你把外衫披在它身上,把它放回原处?”

阿狸嘴角一抽:“这狗应是府中下人养的,不一会儿,主人就会来寻它。狗有野性,你抱着它,恐会被咬……”

然后就见狼崽舒舒服服摇晃耳朵,用脑袋蹭了蹭施黛右手。

阿狸:……

不好,这孩子睡、睡迷糊了!

这回它没来得及再说什么,因为下一刻,心中被更为惊慌的尖叫填满——

完蛋。

施云声……睁眼了!!!

施云声睁眼时,施黛正轻轻揉捏着小狼的后背。

他与狼群长大,从未被人抚摸过,后来回到施府,每每化作狼形,都会刻意避开旁人,待在房中。

他不愿让人知道,自己是个怪物。

涣散的意识渐渐回笼。

今日与江白砚一战,如往常一样,他又被一剑击退。

明明都是独自长大、后又入住施府,凭什么他总是敌不过江白砚?

他不愿听所谓的“年纪尚小”,在狼群的世界里,只在意力量。

他在昌乐坊中一路屠杀妖鬼,耗去不少气力,回府后郁结难消,前往练功场练刀。

紧接着,便在回房时一阵眩晕,化作狼形。

他以狼形奔向卧房,没过多久体力不支,加之妖丹作祟,昏迷过去。

古怪的热意将身体包裹,后背溢开前所未有的舒适,如同春水层层荡开,伴随和煦微风。

施黛的撸毛技术堪称纯熟,自后颈抚到尾巴,勾起阵阵战栗酥麻。

小狼轻轻眨眼,发出低声呜咽,不自觉朝她怀里缩了缩。

旋即猛地愣住。

狼族嗅觉敏锐,施云声一瞬明悟,这是何人的气息。

施黛为何会在这里?他此刻难道还是狼形?不对…他在哪里?!

瞳孔地震。寒毛直竖。

小狼崽猛地一个挣扎,飞快仰起脑袋,在月色下,看清施黛的脸。

他方才,被她抱在怀里?!

如果没记错的话,他还出于本能主动缩进她怀里,甚至蹭过她掌心。

施云声:???

“醒了?”

这只毛团拥有一双黢黑澄明的眼睛,似是出于紧张,尾巴直直竖起。

施黛捏捏它脸颊:“还冷吗?”

不冷了。

施云声只觉得热。

热意自耳后蔓延,汹涌扩散到颊边,此生从未有过如此羞恼的时候——

比起恼怒,更多是羞赧。

他是凶恶的狼,轻易而举能咬断一个人的喉咙,怎、怎么能像这样,被她抱着?

“这是谁家的小狗?你主人……”

她叫他……

小、狗?!

施黛话没说完,就见怀里的小东西四腿狂蹬,仰头看她一眼。

其实施云声想瞪她,殊不知狼崽圆溜溜的双眼毫无威慑力,更因方才被她抚摸过,沁出朦胧水雾。

看起来像撒娇。

趁她愣神,那团漆黑的身影已跃上地面,跑进夜色中。

施云声第二日起得很早。

准确来说,他整夜没睡。

本就烦闷的心情变得糟糕透顶,用完早膳,他入了练武场习刀。

他学刀不久,之所以刀法凌厉,全凭这些年来捕杀猎物的狠劲。

刀光凛冽,罡风四起,照亮沉凝的眼睛。

忽地,施云声停下动作。

他嗅见熟悉味道,清清淡淡的花香,来源于施黛佩戴的香囊。

身形微不可察顿了顿,小孩沉下脸,看向练武场入口。

施黛今日穿了件梅花纹深绿衫子,下着折枝裙,明艳艳的色调干净清丽,竟将练武场的肃杀之气瞬间压下去。

她双手负于身后,如往常一般笑吟吟开口:“哇,又有进益!”

昨夜的狼狈涌上心头,施云声不想和她废话:“你来做什么?”

施黛神秘兮兮哼笑一声。

“锵锵。”

她倏地伸手,广袖惹来一瞬清风,在那只白净纤细的右手上,握着串红润润的糖葫芦:“给你买的,当作一起捉妖的纪念。”

她可没忘,在血气汹汹的案发现场,这位小朋友曾为她扇风来着。

施云声自从回到施府,总是板着张脸,不喜吃食,不爱玩乐,不与人接触。

但毕竟是个小孩,施黛曾无意中见过,他接连吃下整整八个乳酪玉露团。

应该是喜欢吃甜食的吧?

目光飞快掠过那串冰糖葫芦。

施云声吞咽一口唾沫,攥紧手中刀柄,闷闷别过头:“不需要。”

“是吗?好可惜。”

跟前的施黛长叹一口气:“这家冰糖葫芦的口味,可谓长安城一绝。”

眼睫轻颤一下,施云声抿紧唇瓣。

“酸甜适度,美妙绝伦。糖衣清甜,山楂酸脆,一颗提神醒脑,两颗永不疲劳。”

施云声咬紧下唇。

这个坏、坏女人!

施黛仍在继续说:“此糖葫芦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尝……”

再眨眼,手里的糖葫芦已被施云声一把夺过。

小孩不知为何脸颊通红,鼓着腮帮子立在原地,分明闻到香甜气味,却又迟迟不吃,犹豫许久,才伸出舌尖,舔了舔糖葫芦上的糖霜。

好—可—爱。

施黛一脸姨母笑,双眼弯弯如月牙:“你试试一口闷。”

施云声冷哼一声,恶狠狠咬下一大口糖葫芦。

果真如她所说,酸酸甜甜,糖霜被牙齿咬破,发出冰块碰撞般的清脆声响。

好吃。

施云声轻舔下唇:“难吃。”

他本想补上一句“狗都不吃”,转念一想,又觉得说出来太伤人,于是凶神恶煞把这四个字咽回喉咙里头。

哪有一边说难吃,一边迅速把糖葫芦吞下,还意犹未尽舔舐唇边糖霜的?

施黛笑意更深,好脾气接话:“好好好。你想吃什么?”

冷冷看她一眼,施云声半晌一言不发。

想起昨夜之事,心情愈发烦躁,不知怎地,想要吓一吓她:“吃人。”

没有预想中的怔愣与惊慌。

施黛低低“噢”了声,挑起眉梢,竟咧嘴笑着伸出右手,食指探到他唇边。

施黛:“这里有个现成的,你吃不吃?”

施云声:……?

他被一句话噎得哑口无言。

视线落在她白皙的手掌。

昨天夜里,就是这只手抱着他一遍遍抚摸,他意识朦胧,还蹭了蹭。

耳后涌起滚烫红晕,狼族的暴虐之气冲撞四肢百骸,让他想要撕碎什么东西,譬如血肉或皮肤——

于是施云声凶巴巴又吃了口糖葫芦,口腔被山楂填满,脸颊鼓成圆圆小球。

狗都不吃,正好他吃!

嘿嘿。

施黛得寸进尺,轻轻捏了捏他脸颊:“难吃你就多吃点。”

指尖轻软,昨夜的记忆愈发清晰。

施云声触电般避开,啃咬糖葫芦的力道愈发用力,咯嘣咯嘣,耳尖通红。

坏女人。

她、她欺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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