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十年入道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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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
马六带着老周来到了谭刚家中。
隔壁便是孙龙曾经的藏身之所。
既然出来了,那必定要修理了这厮才行。
屋中有孙龙穿过的衣裳,马六拿起闻了闻,呛得他头晕眼花。
简直太臭了!
古代人身上体味浓重,限于条件原始,每天洗澡的那种人几乎没有。
尤其高手,经常练功出汗,体味更重,又蓄长发,不经常洗头,脑袋上的味道能把人活活呛晕。
孙龙离开的时间有点长,但马六依旧能闻到他残留在空中的淡淡气味。
一路追踪至春风楼不远处的高楼上,俯瞰万家灯火,望着花柳巷子里人来人往的嫖客,马六感受到了浓浓的红尘市井之气。
“这孙龙身旁,怎会有王狼的气味?”
马六嘴巴微张,深呼吸着空气中的分子,渐渐的面色凝重。
王狼与孙龙有来往,那他背后之人,似乎已呼之欲出了。
这一下,马六只觉头大。
再查下去,只怕会卷入大人物们的争端之中。
杀害为民做主的好官,又劫走朝廷的赈灾款,马六一直觉得谭刚做不出此等大案,如今看来,身后全是许明阳的影子。
也不怪雷鹏在人家跟前说不上话,身份地位确实有差距。
许明阳虽被免职,闲赋在家,但许家乃是千年的世家。
而且皇帝的变革之心并未动摇,暂时让步,也只是为了安抚住满朝文武的情绪,日后再图之。
只要皇帝不变心,许明阳迟早会再受重用。
当朝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辑妖衙门也要受许明阳节制,人员的升迁任免,丞相有很大话语权。
跃下高楼,沿着孙龙的气味再次追击,直至将要离开京城,马六才放弃。
“这孙子倒是跑得快。”
犯了命案,找人替死,离开京城避一避风头,乃是必然的选择。
明日还要当值,马六没时间再追,与老周回了扒皮司。
……
日升月落。
这日。
马六宰了头鸡妖。
吸收气血,阅览记忆,发现此妖竟是北方某个起义军的头领。
见不得贫苦百姓受官府压榨,干脆振臂一呼,反了他娘的。
辑妖队仅派出一人,将鸡妖抓走,义军便不战自溃。
这是个妖魔世界,武力至上。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种话,只是安慰寻常百姓的谬论。
实则满朝上下根本不会把“民意”放在眼里。
只有皇帝怕自己的国家江河日下,太过腐败,被后人抨击,落得一个昏君名头,才会给百姓些甜头,想着做出些功绩。
实则他也不在乎民意,只是爱惜羽毛,想胜过历代先帝,突显自己的雄才大略。
鸡妖被抓回衙门,受了大罪,各种酷刑轮流上。
百姓不知他真实身份,只当他是众人推举的义军头领。
朝廷非得让鸡妖自己写下一份认罪状,并承认他是妖魔附体,公告于民,才能彻底瓦解义军的造反之心,让他们安安心心回乡务农。
鸡妖骨头很硬,世人所能想到的刑罚受了一遍。
从始至终一声不吭。
最终一口血痰喷在辑妖校尉脸上,骂了一声狗官,自绝气息而亡。
马六看完记忆,给鸡妖起了个“雄鸡将军”的绰号。
这种妖魔自然算善妖一类,但怨气比坏妖还浓重十倍,而且没法化解,除非这大炎朝改朝换代。
这种善妖杀多了,怨煞缭绕,弄得马六都有些昏沉,精神受压迫,有了遭劫之相。
他有大日如来诀护体,日夜念诵都尚且如此,其他扒手拿什么顶?
……
永安十年。
天下大旱,地震不绝。
据朝廷统计,今年大炎朝的小规模起义超过三百起,几乎每天都有一场。
妖魔作乱,蛊惑百姓造反的大规模叛乱,也超过了二十起。
永安帝变法,越变越乱,弄得皇朝动荡不安。
钦天监主血溅朝堂,撞死在金柱上,痛骂皇帝不仁,上苍才会降下灾祸,惩罚世人。
永安帝沉着脸,一言不发。
翌日妖魔上门,灭了钦天监主全家九十八口人。
皇帝震怒,下令彻查元凶。
三日后有人投案,原来是一江湖小贼所为。
三法司会审,确定这小贼便是元凶,拉去菜市口斩首,换了钦天监主全家人命。
自此再无人敢当面痛骂永安帝。
半月后,风声过去,皇帝发下诏令,前丞相许明阳归朝,担任吏部侍郎。
后来永兴茶楼的说书人无意间透露,那妖魔曾是许明阳府中门客。
灭了钦天监主满门后,暴毙于城外乱葬岗上,尸体被狼群分食,连骨头渣子都没留下。
……
永安十二年。
朝廷变法彻底失败,民间出现了让永安帝退位的声音。
满朝文武也是暗流涌动,上书请求皇帝加封东宫,让太子上朝参政。
不出半月。
大炎朝边境十万将士被妖魔所害。
一夜间毒粉吹过军营,天光大亮时,营中死气沉沉,无人生还。
虽知道真相,但朝廷不敢公布妖魔之事,以免乱了世间秩序,只好对外宣称与大雍朝发生冲突,十万将士被活埋。
民意沸腾,讨伐大雍成了朝野上下的主旋律,再无人提及东宫之事。
有豪商愿捐百万家产助战,有老将愿意再披甲胄血战沙场,有文人墨士书写文章,痛骂大雍皇帝八辈儿祖宗。
群臣激愤之下,永安帝决定御驾亲征,给十万将士讨个说法。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时值兵部尚书老迈,精力不济,难以周全兵部事务。
永安帝下旨,擢升许明阳为兵部尚书,协调天下兵马,配合他征讨大雍。
此事,就连永兴茶楼都讳莫如深,不敢多言。
……
永安十三年。
两国交战,军中妖魔众多,海量的尸体被运回京城。
扒手们忙碌到日夜不休,每天要宰四五头妖魔。
这哪里是人干的活儿?
除去前四号扒房稳如泰山,其他扒手换了一茬又一茬。
有累死在扒房的,有被尸变妖魔击杀的,有怨气盖顶,精神错乱疯掉的。
便连七号扒房的周老爷子也扛不住压力。
他年事已高,多日来连宰二道境妖魔,动辄大战半日,镇压尸变,弄得他身心俱疲,心神恍惚。
双手也开始长红毛,一夜覆盖至双臂。
“我不行了。”
老周专研风水地气,喜欢寻龙走穴,年轻时没少盗墓,多见红毛怪物,对此很是忌讳。
“今夜等我睡死,六子你将我双臂斩下,以佛门烈焰焚烧殆尽,残余的尸体也不要留,投入焚尸炉中烧成骨灰,出城朝南撒了。”
马六照做,送走得人多了,很难再悲伤起来。
……
深夜。
撒完老周的骨灰。
马六盘坐在白龙山中。
月光破雾而入,将他笼罩在金光中。
转眼间十年扒皮生涯,关系最好的几人都走了,回忆往昔,好像什么都没留下。
耳边只记得王狗蛋、神医老刘、周老爷子都劝过的话:
“扒皮司不是人待的地方,老六你要早做打算。”
吸收得妖魔天赋太多,穿越之初也换了心脏,马六不知自己还算不算人。
正常人,还未修成入道境,哪怕是上古圣人,也不可能有他这般雄厚的气血。
前几日在山中一试,放开各种敛息天赋和功法,用力激荡气血,立时震得山崩地裂,十方天云溃散,真如远古凶龙出闸。
大炎朝有强人,第一时间望过来。
惊得马六施展变色龙天赋,使出压箱底的天意自然诀隐藏气息,又将半边身子扎入地里,脑袋化成一团屎,藏在马粪堆里,才堪堪躲过查探。
这几日宰妖众多,掐指一算,今日吸收的最后一头鹿妖,已是第三千零一头。
气血入体时,马六便有一种身体要炸裂的冲动,仿佛受补过度,经脉血管都撑到了极限,强行忍住,才没有被人发觉异常。
再补下去,他全身气血都会被点燃,仿佛高僧虹化,燃尽自我。
此时马六放开敛息法,皮肤表面立时出现一道道血蛇乱窜,脸上身下,稍不注意便有可能炸了血管。
入道境,关键在于冲破顶门穴,打开天地之桥,精神之枷锁,才可做到六感通神。
想要迈进这一关,需要积蓄足够雄厚的内气,足够澎湃的气血,一鼓作气往头顶搬运。
成了还好,跨过玄关,踏上修仙路。
不成就算没有当场暴毙,也会脑出血,弄个半身不遂,后半生在凄惨中度过。
马六不愿赌,九成九的突破机会,等于没有。
宁愿十年如一日,积累至十二分把握。
“十年修不成入道境,雷鹏已不再看重我,转去培养其他扒手,今日便夺回属于我的光芒。”
扒皮司不允许害命,但有人的地方便有纷争,少不了互相攀比,暗中争宠。
以前马六得宠,为了让他方便宰妖,王狗蛋曾给他让位,被迫晋至十号扒房。
如今来了新人,倍受雷鹏看重,马六也给人让位,去了十号扒房。
扒手不死是本事,但修为停滞不前,便说明前途有限,雷鹏的关照自然会减少。
收敛心神,马六凝神静气,慢慢晃动起身体。
随着他鼓荡气血,全身乱窜的血蛇都被凝聚于脊椎之上,缓缓向头顶推进。
直至上了后脑勺,大量气血凝聚,让他出现一种颅骨开裂的痛苦感。
整张脸也急速充血,面红耳赤,眼珠子布满血丝。
“给我冲!”
心中发狠,马六一咬牙,聚于后脑的血蛇似火箭般上冲。
“轰隆——”
头脑一声轰鸣巨响,似旱雷裂地,炸得马六心神巨颤,亦让山中万鸟齐飞。
入道境,成了!
心灵精神,身体素质,全都有了质的飞跃。
这一刻的马六不再是人,双目如火炬般明亮,黑发乱舞,瞳孔流转金光,如神似魔,仿佛蕴含着超越众生的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