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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我去春风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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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权相害取其轻。

扒皮这口饭,左右都缺德,那便选个对自己害处小的。

善良的妖魔通情达理,只要恭敬些,好好祭拜他们,总比邪恶的妖魔怨气小。

接下来几日,雷鹏受马六启发,分配妖魔时神神叨叨,弄得扒手们一脸茫然。

雷校尉不只算八字命理,五行属性。

还会综合妖魔的实力、死相、生前往事等等,“因材施教”分配尸体。

现在多劳心,日后少奔波,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扒手死多了,怨气也得算在他头上。

其实除去后面几间扒房,扒皮司的死亡率并不高。

三四道境的大妖,几年难遇一头。

排名在七号以前的扒手,平时所宰妖魔,也是入道境的居多。

他们不在乎妖魔是善是恶,自身修为太高,居高临下,杀妖像玩儿一样。

只是习惯性的磨一磨刀,免得生疏了手艺,关键时刻钝了刀子。

雷鹏给他们算生辰八字,相克命理,实属多余。

就这么地,凭借着克制善妖的命格,马六宰杀的好妖多了,恶妖少了。

尽管他看不到自己周身的怨煞浓郁程度,但他相信,以他的成长速度,必定不会被怨煞压垮。

至于他杀恶妖,实在是雷鹏捞起好处来,不管善恶是非。

一股脑把身体残破的妖魔塞他这儿来,先掏了脑浆,挖了心脏,中饱私囊再说。

但马六也没有白沾怨气。

敛息术,静心咒,枯木诀……弄了一堆。

若是运转起来,老刘这个入道境的神医,都看不出他根底,不知他修为到了什么程度。

……

日月如梭,马六当扒手已近五载。

永安八年,皇帝大赦天下。

扒皮司跟着沾了光,一连休沐七日。

闲着无事,马六又到了春风楼。

自从王狗蛋离世后,他便成了这里的常客。

大厅里要一桌好菜,欣赏着台上的莺歌燕舞,细品慢尝,逐渐放松了精神。

人不能绷得太紧,不然那根弦一断,嗝愣一下,跌倒就死。

他不喊窑姐陪酒,却总有那么几双眼睛,有意无意在他身上转悠。

无他,实在是老六的穿装太怪异。

这年头世道混乱,什么人都有,光天化日大街上裸奔的都不少。

被债主逼急了,扒光身上衣服顶账。

要不偷奸被抓,拎着擀面杖在后面追。

可不论什么人,怎么样打扮,都得循着常理来。

大夏天的,众人直冒热汗,马六身上裹着厚棉袍,头戴皮帽,背后还披一件长可及地的猩红披风,怎么看都显邪性。

更离奇得是,他身边放着自带的大水缸,里面满满一缸美酒,香气四溢,光是闻一闻,便能醉了人。

来花楼,自带酒水的不是没有。

带缸来喝的,一碗一碗往嘴里灌,众人真没见过。

也有眼尖的嫖客,一眼看出他身上煞意浓重,眼神都与旁人不一样。

“这是个杀过人的主,手下少说也有十余条人命。”

这种狠人,花钱又大方,不惹是生非就不错了,老鸨哪敢怠慢,所以马六举止怪异一些,也热情款待着。

可花楼这地方三教九流都有,总有脸大的嗜酒如命,想尝尝马六缸里这酒。

光头锃亮的谭刚便是其中之一。

仗着自己长得凶神恶煞,满脸横肉,上前一拍桌子,吊着嗓门喊道:

“小子,你这酒卖不卖?”

“不卖!”

马六淡淡回一声,爱理不理。

谭刚面子挂不住,脸上横肉拧了起来,却不知为何没有发作,只是寻个桌子坐下,喝起了闷酒。

要说他和马六也不是头一回见,双方早已撞过两次面。

一次两人点了同一道菜,又邻桌坐着,小二端来,先给马六上,谭刚不爽了。

叫嚣一顿,非要这盘菜先给他。

另一次,舞台上那盆菊花发了黄,看着有些蔫吧,马六让小二上去浇水。

结果这谭刚也不知故意的,还是故意的,趁着姑娘们跳舞休息的空档,专从台上走,把花盆踹倒,水土撒了一地。

马六没与他计较,上台把花盆扶起,给小二打赏了银子,让给花填了土,这才罢休。

今儿是第三回在春风楼照面。

谭刚本不想上来讨酒,明白被拒绝的可能性很大,但挡不住这酒太香,里面似乎掺着灵药,对练武之人大有好处,把他馋虫都勾上来了。

不过,他不只想要酒,更想要这口大水缸。

他行走江湖多年,有着非同寻常的见识,一眼看出这水缸相当不凡。

此缸确实不是普通物件,那是扒皮司用来储存灵泉的水缸,能当法宝来用。

普通井水放这口缸里,过一夜能变成甘甜可口的佳酿,今儿被马六借了出来。

酒足饭饱,缸里的酒还剩下一半,老六喝得醉醺醺,走路都摇晃,离开前朝小二吩咐道:

“我这缸酒存你这儿,明儿再来喝,若少一滴,我砸了你家楼门。”

“客官您放心便是。”

小二拍着胸脯作保,当即喊来两个汉子,将酒缸抬去了后院库房。

……

当晚,月黑风高。

春风楼库房被盗,仅丢了客人的大酒缸。

等马六再来时,得知酒缸被盗,并未发火,只是心想自作孽不可活。

他怎么会想到做这事儿呢?

说起来也是巧。

那一日他来春风楼,本想放松一下心情。

结果菜上来,旁桌有人骂娘,抬头一看,瞅这厮有点眼熟。

稍一回忆,呦呵,这不是猿魔卖血感化的那个江洋大盗谭刚吗?

这家伙无恶不作,害过为民做主的好官,截过朝廷的赈灾款,为了喝一口好酒,杀过酒坊一家六口,还奸辱过民女,让人怀了孩子,难产,一尸两命。

种种恶行,死了不下地狱,那真没天理。

本以为这厮剔头当和尚,向善了。

结果在花楼遇到,怀里还搂着窑姐,喝着酒,吃着肉,妥妥一个假秃驴。

一下子,马六便将猿魔的死怀疑到这厮头上。

他也想起来猿魔被按在水缸里挣扎时,想把凶手的手拿开,摸过对方的手。

那双手关节宽大,掌心布满老茧,而且摸上去很烫,仿佛会充血变大,疑似修炼过赤血铁砂掌。

马六跟了这谭刚两日,还真发现个惊天秘密。

最近京城入道境以下的妖魔,好多死于脑壳迸裂,带回扒皮司时,脑浆早没了。

起初以为是辑妖队中饱私囊,谁能想到,妖魔不杀人,人反倒猎杀起了妖,还专爱吸脑浆。

马六不是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但谭刚踢倒那盆菊花,他不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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