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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这是秦莘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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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很漂亮,但秦莘对裴琛的话持保留态度。

根据她对剧情的理解,这人应当是把她当成了白月光的替身,想到这一点,她把花插进了客厅的花瓶里,并未赋予它特别的意义。

裴琛敏锐感受到距离感。

他有些不明白地瞥了眼镜子似的墙面。

身高腿长,宽肩窄腰,发型完美,气质出众,是他这身打扮不够吸引人,还是小姑娘不喜欢这个风格?

路上买花是临时做的决定,但他的确仔细斟酌过,觉得红玫瑰最配秦莘。

这想法出现的没来由,可他向来是个我行我素的人,想来节目组,就来了,想买花,就买了,想认识秦莘,就直接来见她。

等秦莘整理好花瓶回来,她发现裴琛换了身衣服。

从西装革履变成休闲运动风,巧的是颜色还和自己穿的一样。

观众很满意。

【总算来了个会玩恋综的。】

【新嘉宾不但人长得帅,情商也很可以啊,知道送花,还知道换情侣装,细节满分!】

【话说,你们觉不觉得这个帅哥有点眼熟?】

比起那些卖爆的娱乐周刊,看财经新闻的年轻人毕竟只在少数,他们对这位“年轻杰出企业家”的印象,大多还只停留在玩手机时耳边飘过的几句赞叹,和不经意间目光扫过后的一瞬惊艳。

秦莘只当他是觉得西装不方便行动,时锦却越看这人越不顺眼。

“你是孔雀吗?”

裴琛反而更来劲了:“你也觉得我这身好看?”

“我特意按照秦莘风格挑的,是不是很显年轻?”

“站你面前我感觉你比我老十岁,啧啧啧。”

不晓得是不是错觉,秦莘回来的时候好像看见时锦额头有根青筋蹦了一下。

瞧见秦莘来,裴琛立刻眉开眼笑撇下时锦:“走,咱们继续逛去!”

他走了之后凌峰才从犄角旮旯冒出头。

“我小舅舅这是怎么了?”

时锦盯着远处刺眼的红玫瑰看了会儿,垂眸起身,朝他们离开的方向走去。

“啧。”显眼包。

徒留凌峰原地震惊。

时锦刚刚是不是啧嘴了?

摄像呢?收音呢?吃瓜群众呢?

他就说时锦是个伪君子,证据出现了,快来个人看啊!

裴琛说想跟秦莘去温室看花。

温室里暖和,秦莘拉开羽绒服,项链哗啦一下,显露无疑。

裴琛又揉了揉自己右臂,然后“哎呀”一声,捂住眼睛。

秦莘蹙眉:“怎么了?”

裴琛使劲眨巴眼:“眼睛里进东西了,秦同学可以帮我看看吗?”

这是小事,秦莘乐得相助,只是她刚凑近,斜向忽然就出现一只手。

这只手的主人直接把裴琛拧了个方向面对他自己:“还是我来帮你吧。”

裴琛把自己的脸从时锦手上抽出来,背着秦莘斜眼瞪他:“忽然就好了呢。”

他觉得姓时的能把他吹瞎。

“时老师?”秦莘诧异地看来人,“你怎么来了?”

时锦卷着袖子答:“来问问中午准备做什么,我给你帮忙。”

裴琛惊呆了:“九点你就开始琢磨中午吃什么了?”

“你胃口这么好的吗?”

时锦得体的微笑僵了一下,但还是很合理地回答:“人多,现在正好有空,我提前做准备,这样秦莘可以轻松一些。”

裴琛热情洋溢:“这样啊,那我也来帮忙!”

时锦眉梢挑动:“你?做饭?”

秦莘觉得他这语气挺嫌弃的,两边看看,她忽然灵光一闪:“你们认识?”

时锦点头,裴琛评价:“孽缘。”

“我去一下洗手间。”

他的手腕上方正印着个四四方方的刻痕——这是他刚刚用秦莘的项链底座压出来的。

在它消失前,裴琛掏出手机拍了张照,然后对着洗手间的镜子卷起了右臂的衣袖。

接近肩膀的地方有一道老旧烫伤,为了确保无误,裴琛把手机照片放在了烫伤旁边,仔细对比。

很奇怪不是么,大火中逃离后再没见何薇薇带过的项链,突然出现在另一个人身上。

这么巧,她还长着一张跟何薇薇很像的脸。

而且,姓时的还很照顾她。

那小子是不是知道什么?

走出卫生间,秦莘和时锦正在不远处聊天,裴琛整理好衣服和表情,迎面遇到红着脸的兔兔。

“裴先生你好,我叫兔兔。”

裴琛将手插进裤兜,神色懒散地“嗯”了一声,眼神都没落在她身上。

兔兔拧了拧衣角:“你是我的理想型,希望接下来我有机会和你增进了解!”

裴琛淡淡地敛了神色,漠然绕过她:“没兴趣。”

“你换个理想型吧。”

兔兔一下子尬在原地。

刚刚他明明不是这样的!

裴琛还想再试探试探,于是把压力给到费导这边。

节目组紧急召开会议,要修改下午的流程,工作人员怨声载道,副导焦头烂额。

“老费,你不是最有原则,从不肯让外人插手节目的吗?”

费导叼着棒棒糖远目望天,同时比了个数字:“他给的太多了。”

“今天所有人三倍工资,晚饭随便点单,那位裴总买单。”

工作人员:……偶尔忙一下其实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而且人家的创意似乎比剧组原定那个更有趣呢。

厨房里,姗姗来迟的裴琛发现姓时的和秦莘配合很有默契,秦莘把需要收拾的菜递给姓时的,那家伙就帮着洗洗切切,看起来也没什么难的。

他从时锦手上抢过一只烫好的西红柿,学他们那样捏住一片皮轻轻一撕。

整颗番茄被他捏爆,橙红色的汁水溅了三人一身。

裴琛打了个哈哈:“这玩意儿太软了。”

然后他自己找到个简单的活儿——打鸡蛋!

自信满满拿着鸡蛋往碗边一磕,很好,连壳一起掉碗里。

他又改成帮忙择菜,结果扔掉的比留下的多,剩余菜叶都不够炒一盘。

秦莘委婉地问:“您比较擅长什么?”

裴琛想了想:“吃?”

秦莘:……

要不是怕掉好感度,她分分钟把人请出厨房。

他是男主他厉害,秦莘让他坐到小桌边,以“尝味道”的名义,好歹安排了个差事让他安分下来。

裴琛倒是也没勉强,既然坐下了,就拿来电脑开始处理公司事务,金边眼睛往鼻梁上一架,敲击键盘的声音接连响起,他周身气度一变,看在秦莘眼里倒有几分大总裁的味道了。

既然说是让他尝味道,秦莘就当真每道菜盛出来一些打算给他送过去,时锦主动揽下这任务,沉默着当起了送菜工。

裴琛当着时锦的面大口大口吃得特别香,每次拿回去的盘子都干净得只剩汤汁,以实际行动表达了对菜式的赞许,也大大增加了秦莘做菜的动力。

如此来回几次之后,秦莘看着忙前忙后毫无怨言的时锦,在做菜的间隙给他炸了一盘花椒小酥肉。

时锦面色不显,但端着碟子特意坐到了裴琛面前吃。

闻到香味的裴琛百忙中从工作状态切换回来,条件反射将魔爪探向刚出锅的小酥肉。

时锦将碟子往后一撤,以清晰的台词功底表示:“这是秦莘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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