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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有狗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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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完澡换上睡袍,她躺床上愉快地打了个滚。前几晚的玉石凉席睡时间长了硌人,幸好交待捧珠换成自己一直睡的这个,果然还是它舒服。

敲门进屋,捧珠端了水果放在桌上,“今天有新疆的哈密瓜,下午冰镇过了,小姐先尝尝?”

银质的叉子,银质的果盘,寒烟四溢的果肉,果然还是家里这种腐败的生活比较适合她。

日常感谢金大腿!

拢了拢睡袍,随手拿了本电影杂志放在腿上,她打算边吃边看,余光瞥见捧珠在拿绣棚。

“又做了一天手工?”她问。

捧珠会湘绣,小到手帕、粉扑,大到被面、帐子都不在话下。开始还只是试着给她绣个手帕什么的,后来见她用的顺手,连被面、枕套都打算亲自上阵。

越明珠不愿打击她积极性。

只是从前不上学,大多数时间捧珠都围着她转,也就偶尔做做针线活,现在自己早出晚归,白日里捧珠除了给她收拾屋子,只剩针线打发时间,短短几日就整理了一堆绒线。

捧珠腼腆一笑:“嗯,我想给小姐绣个新的文具袋。”

被人这么全心全意对待她是很高兴啦,但同样是青春年华,她去上学开拓眼界,捧珠每天这么宅在家里足不出户。

咬了一口哈密瓜,越明珠思忖得找点别的事让她做。

想起先前楼下发生的小意外,她不经意问:“这两天花园是不是没怎么打理?”

捧珠擦了擦手心的汗,“孙师傅昨日出门不慎摔伤,膝盖脱臼,找了接骨大夫来看,说得修养大半年。管家怕新园丁不懂规矩,说明日让家里的师傅过来。”

张家佣人不全姓张,只是不会从介绍所招人,外姓基本都是张启山外祖家安排过来做点杂活。

“那孙师傅呢?”

“管家让人在医馆附近租了间房就近看病养伤,包了半年医药费和伙食费,园丁的活计等他伤愈了再说。”

弄清楚前因后果,越明珠便不再过问。

进门时她特意看了一眼张小鱼,从他表情上不难猜出是生意上出了岔子,会找张日山来办......

那就是冲着面生来的?

找一个不经常在外露脸的人来处理这件事,越明珠在沙发上换了个姿势,看来这麻烦是来自九门内部的矛盾。

其实从金大腿离开长沙,她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

张小鱼到底不是张启山,九门之中虽不以辈分论高低,但他毕竟只算金大腿下属,又初出茅庐,资历阅历都差其他当家许多,打起交道来自然不如金大腿驾轻就熟。

只是会跟谁起了龃龉?

她实在不想金大腿前脚刚走后脚就有麻烦上门,按照之前捧珠跟她八卦九门其他八位当家讯息在心底一遍遍筛。

思来想去,还是半截李,水蝗和霍锦惜这几位比较可疑。

“捧珠,三、四、七这几位当家有没有什么新消息?”

“有!”

捧珠对九门内部的事格外留意,不能说是了如指掌,但也对他们在外界传闻耳熟能详。

她掰着手指一一转述自己打听来的小道消息,越明珠边听边分析:

半截李身残志坚,一般来说这种人或多或少有点心理疾病,按流言来看也是心狠手辣。

霍锦惜,越明珠如果是她就算有天大的不满也绝不会挑九门初立正是需要一致对外的档口起内讧。

那就剩水蝗老四了,多半是他跟半截李中的一个。

这两人一个急功近利,一个生性多疑。

汉口的经历让她潜意识里还是更倾向于前者,就当她恨屋及乌吧。

水匪出身大都讨江面营生,以她过去对黄葵的一些耳闻,能让张小鱼挂脸,还不顾及同盟身份打算暗地做手脚。

不是人口买卖,就是走私烟土。

这二者放在一起都很让人深恶痛绝,但从利益角度后者可能性更大。烟土在本地价格不高,若是倒卖到上海、南京,就是一本万利。

政府明文规定,贩卖烟土违法。

只不过他们所谓的主持公道,是私吞,是坐地分赃,水蝗再家大业大碰上军队拦截也只能自认倒霉。

张小鱼恐怕就是算到哪怕他们这边主动撕破脸对方也不敢闹大才会来找张日山。

但愿事情会如他所想的顺利。

也希望这个水匪出身的四爷能长点脑子,别只着眼于一时之利,她认识的上一个水蝗下场可不怎么样。

把这件事暂且抛到脑后,她回到最初的问题,对捧珠眨眨眼:“反正待在家里也没事做,不如我送你去上学?”

金秋时节。

城外山峦起伏争秀,点点苍郁隐匿于红叶枝头,秋水潺潺,似盘踞群山峻岭间的轻纱薄雾。

这次郊游,除司机外越明珠只带了张日山随行。

鱼塘清碧无瑕,周围花草团簇,是垂钓的好地方。曲冰头戴遮阳帽身着秋装,费劲地调整鱼竿,“裘先生还好吗?”

裘先生是她曾经的启蒙老师,之前一直住在曲家教她和哥哥读书,后来大哥去了大学,她也进了女中,裘先生无人可教就只能另找工作。

越明珠不久前请这位老先生来家里坐馆给捧珠启蒙。

秋日的暖阳晒得人昏昏欲睡,她困倦地打了个哈欠:“挺好的,昨晚还跟我家账房先生小酌了一杯。”

曲冰失笑:“裘先生没别的爱好就是爱吃酒,每晚都要小酌几杯。”

“婉莹在组织诗社,昨天跟我说看了大家传阅的诗稿,想请越大才女加入又不知道如何开口。”

这就是小有名气的代价。

会写文章的人都会写几首诗,水平嘛虽说参差不齐,但在这个年代真要说差其实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望着池塘上方游过的几只鸭子,遗憾自己生不逢时的越明珠一时诗兴大发,不假思索地在脑海中挥斥方遒:

嘎嘎嘎,鸭声真是难听呀。

左游一下右一下,游完可以回家啦。

沉默一秒。

她忧伤低头,“我不擅作诗,五律还能勉强凑出来,上次拟了题目要做一首七律,结果你也看到了。”

“可你那首借古讽今的诗不缺才气,大家都很喜欢,就是...”曲冰语塞。

就是时间不太对,敏感了些。

落日西沉,为享受野炊的快乐,也为了一扫作诗失败的颓势,越明珠提着篮子亲自去庄园后的圃畦采摘蔬果。

打算在田园中净化一下被世俗污染的身心,再把被她污染的蔬菜打包进厨房加餐。

张日山站着给她撑伞,低头扫了一眼,不忍直视地撇开眼:“那是杂草。”

摘着‘芥菜’的越明珠顿了一秒,继续采摘,义正言辞的说:“杂草怎么了,杂草也有人爱吃。”

张日山按捺不住:“你说的那个人最好是你自己。”别跟中午一样钓了鱼自己又不吃,最后还是他忍气吞声干掉了那两条草鱼一条鲢鱼以及一条鲫鱼。

油炸、清蒸、烧汤,炙烤,总之这辈子他都不想再吃鱼了。

越明珠默默抬头:“你,消失。”

“菜地里蚊虫蛇蚁多。”

“我不怕。”

见她不赶走自己誓不罢休,张日山只能抬头探查一遍周围地形,反正这地方就这么大,从外围也能纵观全局,无所谓近不近身。

他问:“伞不要了?”

越明珠:“...不要。”

摸摸脑袋,还戴着遮阳帽呢。

收好伞,张日山见四下无人,放下心沿着小路走到菜园外守着,刚挑好站位还没转身就听身后传来一声惊叫。

这一声像是惊雷,张日山脸色一变,不待折返越明珠已经飞快地掠过他头也不回地跑了,张日山下意识将后方追兵掼倒在地。

跌跌撞撞远离菜园的越明珠手里还不忘拎着她那一篮子杂草,愤怒又委屈:“啊啊啊啊啊又是狗追我!”

张日山:“......”

沉默低头。

一条小黄狗正夹着尾巴在他右手钳制下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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