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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我们一起来抬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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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泳回到堂前,满面春风地对徐海生道:“交夫啊,本府仔细想了一下。

“嗯,这件事,还是你考虑的周到啊!

“秦相乃朝廷柱石,为了国事,夙兴夜寐、殚精竭虑。

“如果再让秦相为些许小事分心,那就是我们不懂事了。

“所以,这匣银两,你拿回去……”

徐知县忙道:“曹府尹,下官……”

曹泳笑眯眯地道:“你不要误会。本府的意思是,这匣银两,权作聘请‘有求司’的贽礼。

“你去请‘有求司’的贤者到我府上来,本府要和他详细谈谈。

“只要他们能妥善解决此事,能为秦相分忧,本府还另有酬谢!”

徐知县大喜,花花轿子众人抬嘛。

只要秦相这顶大花轿,你给我徐某人也留出一个抬杠的位置,

你想怎么表忠心,我才不管呢。

徐知县答应一声,高高兴兴回了临安县衙,马上就命人去传都所由高初。

高初接到命令也不含糊,立即换了便装,叫来街子薛良,一起去见徐知县。

徐知县已经换好了便装,叫薛街子抱着银匣,一行人便出了县衙,匆匆往后市街赶去……

官员出门,本来都是有一套配合其自身级别的仪仗的,称为“卤簿”。

不过,在京城做县令的,哪怕是公事出门,也从来不摆“卤簿”。

因为满大街的官儿,几乎个个都比他级别高。

伱不摆仪仗,人家还注意不到你。

你摆了仪仗,一路上却尽给别人让路了,还不够丢人的。

不过因此一来,徐县令倒是省了好大一笔日常开销。

毕竟那“卤簿”是需要他自己养着的,朝廷不会给这笔钱。

徐知县和高都所各骑了一头驴子,薛街子捧着银匣头前带路,到了后市街。

杨沅早已交代过薛街子,如果要找他,就来陆氏骡马行。

他就算有事离开了,他的行踪也会对陆氏骡马行有所交代的。

薛良把两位官老爷领到陆家骡马行,进去一问,杨沅果然不在。

陆老爹告诉内弟,杨沅去了西湖岸畔的“水云间”酒家。

薛良忙又出去,告诉了徐知县。

高都所听了便有些不耐烦起来,嘟囔道:“这‘有求司’究竟是個什么来路,竟约在大车店里相见,结果咱们来了,他又不在。”

徐知县正色道:“高都所慎言,正所谓大隐隐于市,本官倒是觉得,如此这般,才是‘有求司’不同凡响的味道。”

高都所听了,便不言语了,一行人便又赶往“水云间。”

徐知县初上任时,曾受人邀请,在“水云间”吃过酒。

此番再来,看那景致,与从前并没有什么两样。

倒是他这个人,和初上任时相比,心境憔悴,意气消磨,已然物是人非了。

真希望此番孝敬能入得了秦相的法眼,开恩把他外放地方,免得在天子脚下受罪。

“水云间”酒家的后院天井里,李夫人正在紫藤花墙前教导着丹娘。

杨沅则坐在另一侧的矮几旁,对陆亚做着交代。

“鸭哥,你平时就是在凤凰山下弄潮,那儿的水情最熟悉不过。

“我要你在五月十九那天,在凤凰山下组织一场弄潮会,没问题吧?”

陆亚摇头道:“二哥,观钱塘潮,最好的时间是八月十八。

“到了那一天,就连官家都要去观潮的,各大商会都有悬赏,弄潮儿自然不请自来。

“可五月十九,时间不当不正的。那些弄潮的好汉,大多是沿江渔民,不太可能去的。”

杨沅笑道:“不过是耽误了打鱼,又没有赏金罢了。

“这样,我设赏金三百贯,有了这彩头,能不能办成?”

陆亚道:“能!虽比不上八月十八的大弄潮,不过五月十九的潮水也没有那么凶险,三百贯的赏金,应该足够召集两班弄潮儿了。”

杨沅道:“那就成,你去联系人吧,这个台子,你可一定要给我搭好。”

“明白!”陆亚起身就走。

杨沅又唤住他,劝说道:“鸭哥,这次弄潮,是我请你帮忙。

“此后,你还是不要痴迷于弄潮了,你也老大不小了,别叫你爹娘总为你提心吊胆。”

陆亚眸光微微一黯,随即哈地一声笑,道:“今年的弄潮大会,我是一定要参加的。

“二哥,我答应你,我若在弄潮大会上拔一次头筹,以后就绝不嬉水了。”

杨沅不明白他为何非要如此坚持,但是年轻人的想法,有时候又哪需要什么理由呢?

因为想做,所以去做!

他在某些事情上,和鸭哥又何尝不是一样?

于是,杨沅便笑道:“好!那我就预祝鸭哥弄潮夺魁了。”

“嘿嘿,那是一定的!“

鸭哥咧嘴一笑,大步走出了“水云间”。

到了大桃树下,鸭哥脸上灿烂的笑容才渐渐敛去。

他沉默了一下,轻轻抬起头,看着枝叶间斑斓的阳光。

耳畔,恍惚地又响起了那个童稚清脆的声音:

“鸭哥,你是没看到,那些弄潮儿可威风呢!

“他们能披红挂彩地游街,还有大笔的赏钱。

“我听说,咱们临安女子,莫不以嫁弄潮儿为荣!

“嘿!等我长大了,一定也要做个弄潮儿,做最厉害的那个!”

鸭哥甩了甩头,甩去了心头的黯然,也甩开了耳畔的那个声音,大步而去。

幼年时那次落水,他因为有狗爷相救,侥幸未死。

但那次落水的,却不只是他一人,还有他的好朋友彭峰。

当时他在水里抽了筋儿,彭峰是下水去救他的,结果……

彭峰死了,他还活着。

他能做的,就是替彭峰实现愿望,成为钱塘江上的第一弄潮儿。

杨沅交代了鸭哥,便悠然地看向对面。

对面,丹娘正在演戏。

她姗姗地走出几步,停在紫藤花前,伸出纤指,摘下了一朵花儿。

她把花儿凑到鼻端轻轻一嗅,再一回眸,盈盈目光就投注在了他的身上。

啧!如此美妍,真是叫人心动啊。

杨沅不由暗暗赞叹一声,竟有些不敢直视那双妩媚的眼睛。

丹娘从小被饶大娘教诲,太明白如何展现自己的魅力了。

而且她以为杨沅是知道她做游手的底细的,因此在杨沅面前并没有藏拙。

她的这一番举动,无论身姿、步态,动作、眉眼、神情……

娇中带俏,俏里含媚,任谁见了不为之倾倒?

李夫人莞尔道:“丹娘,你做的不错,只是稍显刻意了。”

丹娘在杨沅面前被这样说,便有些不服气,问道:“先生觉得丹娘方才的举动还不够好么?”

李夫人道:“你利用了身姿之美,眉眼的风情,手与花的映衬……

“但你有没有想过,你本可以利用更常见的,也是更好的,比如阳光、比如屋舍?

“还有,在这里你就是主人,为何要拈花一嗅,又为何要对二郎嫣然一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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