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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要不,我也当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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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年,排在票房第一位的是王京导演的《赌神》,总票房也不过3629.4万港币。

排名第二的,是当下最热门的功夫明星兼导演程龙的《奇迹》,票房3403.6万港币。

而自己三天拍摄完成,四天就上映的电影,竟然搞了个7324万港币票房。

当然,苏墨很清楚三大社团在其中产生的作用。

但无论如何,今年的票房冠军,苏墨觉得,应该是舍我其谁了。

无论怎么说,就俩字:欣喜!

可接下来一算钱,苏墨就一点儿不乐观了。

首先是外部公司的发行代理,各国不同,分成在50%-80%之间,大概平均下来在60%左右的票房分成要给出去。

至于港港则是独立换算。

首先要扣除17.5%的娱乐税(该税法在93-94被港港政府取消);

其次是去掉15%的发行费;

(以上两种费用是按电影拍摄成本上报缴纳。)

接着是片方和院线的分成,苏墨是独立影视公司,所以跟院线分成为5:5分。

除此之外,发行公司还要收取片方票房收入10%的手续费,宣传、拷贝等费用还要额外占10%的票房分成。

也就是说,港港地区的票房,只有30%的归给片方。

而这个片方如果是非整体的话,就需要再度分成几份,比如:导演、制片,投资人。

苏墨仔细算了一下。

外部票房1652万港币,自己占40%,也就是660.8万港币;

港港票房5672万港币,占比30%,也就是1701.6万港币。

抛除税收:300万港币成本*(17.5%+15%)=92.1万港币。

最后到账:660.8万+1701.6万-92.1万=2270.3万港币。

再分成:

卓向天那部分是肯定不会给他的。

东联陈晖敏和和联胜大飞赌约后说好各占25%+10%=794.605万港币。

最后自己到手681.09万港币。

就赚这么点儿?

啊,呸!…不对。

自己还贪……咳,是演戏还赚了一些。

这样的话,相当于这四十多天自己赚了得有八九百万港币不止!这还没算第二部、第三部已经拍完的两部电影的钱。

这么一想,苏墨只觉得前途一片光明。

忒踏马的光明了!

试问,有几个能月入六七百万港币的,哪怕是社团的那些牛逼大哥,刨除各种挑费、开支外,他能保证每个月都赚这么多吗?

不能!

但,苏墨能!

手里还有两部完成的片子。

手里还有这部戏的版权,后续的碟片一发行,好歹也还能赚些,至于多少,那就是搞碟片的那些代理的事情了。

反正这个年代,碟片是很流行的,最起码也得再流行个十几二十年。

好了,啥话不说,票房的钱还没到位前,先把第二部影片上线,再把第一部古惑仔的碟片代理谈一下。

想到就去做。

就在古惑仔1下架的下午,古惑仔2直接在各大院线上映。

同样还是划掉大陆的院线代理。

随后,苏墨找了港港最大的电影碟片大亨。

只不过,对方一口价给100万港币,要这部电影的全世界版权。当然,这个版权是指碟片的销售范围权,碟片的独立售卖权,碟片售卖后收益的独有权。

苏墨犹豫了两秒钟,直接拍板,卖!

凑,后面电影那么多,咔咔咔一顿拍,一部100万港币,一个月好歹也能整他个几百万港币,没必要玩细水长流,更何况后续还有版权的相关收益在,足够了。

他可没那个时间天天看着碟片在各国卖多少,又翻译成了哪种语言,卖到了哪个国家之类的。

身为专业的老板,导演,制片人,编剧,剪辑师,监制,演员,要学会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做!

很快,一百万港币被苏墨拿在了手里。

碟片大亨很开心。

七千多万港币的高票房电影碟片版权到手。

卖了部分版权的苏墨也很开心,随随便便,又是100万港币到手,这钱,是真好赚啊!

回到公司,苏墨大手一挥,直接往公司账面注资500万港币。

公司装修都已完成,随后十层以上还没装修,暂时也用不到,但一到九层已经全部搞定。

九层和二层目前被当作义胜安保公司的宿舍,七层、八层是安保公司训练的地方。

苏墨想了想,干脆大手一挥。

义胜安保再注资200万。

改九层、八层住宿,一层日常安保,六层、七层训练。

义胜电影公司。

一层安保,前台,临时接待。

二层到四层为公司各部门职员的办公地点,服装、道具、会议室、接待室等各工作地点。。

空间很大,实际上再放上十几家同规模的公司也是绰绰有余。

至于五层,则全面改成员工休闲娱乐的地方。

中午休息,下午茶,或者接待一些贵宾都可以在这些地方。

楼层、办公地点规划好。

苏墨任命黄祖贤为总经理助理,签一份助理合同;义胜电影公司和义胜安保公司签署了一份安保合作合同;草鸡任为公关部经理,月薪2万港币。

又经苏墨跟黄祖贤和黎枝商量,艺人合同更改为终身制。

主要几条权益内容苏墨大笔一挥:

签约义胜电影公司后,签约艺人的所有收益将与公司5:5分账;

签约艺人不得恶意拒绝公司安排的合理、合法、合规的工作;

签约艺人若需要经纪人协助,则该经纪人必须为义胜电影公司所属经纪人,且经纪人分成不得高于10%以上,正常情况公司通用经纪人会默认收取艺人10%的收益分成;

签约艺人若违约,需支付义胜电影公司100亿港币的损失;

若签约艺人当月无演出,或演出实际月平均到账收益低于港港人均收益,公司将以港港平均工资为标准,补充、帮助艺人维持正常生活;

签约艺人如需继续深造,可向公司提交申请,凡合理要求,公司都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后续通告变动,并,在签约艺人的申请通过后,其所有深造花费将由公司全部承担;

最后一行小字:如签约艺人想解约,可谈,但,不建议!

看着苏墨写好的这份艺人合同,黄祖贤、黎枝、草鸡都懵逼了!

要说这合同狠不狠。

狠!一签约就是一辈子。

可要是说狠,其实也不对。

这份合同负责的东西实在是太多。

无论是艺人没有收益,无法维系生活,还是继续深造,或是公司和艺人之间的分成来说,都跟大善人一样。

甚至,就好像公司在往外扔钱一样。

毕竟,艺人拍不上戏,赚的少年头是肯定会有,其他电影公司之类的,可绝对不会给艺人钱,让他维持生活。

更何况,后续年老的时候,那肯定是接不到戏了,都养老了,公司这里明显是会继续按照港港每年人均收益发放工资的。

还有就是,深造,这玩意明显是很私人的事,哪怕是tb那样的公司,也绝对不会给旗下艺人花钱深造的,当然,如果是顶级大咖,或背后有人的,那自然是另当别论。

最后,也是最主要的,就是分成问题。

现在港港的片酬看起来普遍不低。

甚至很多顶流拍一部戏能拿几百万港币,已经是高得不能再高。

但问题是,一般来说,艺人背后的公司就会拿走一大半,然后就是经纪人拿走一大笔,最后给艺人剩下的,其实并没大众看到的那么多。

这也是为什么,tb会给旗下绝大多数艺人要求每年必须拍摄多少部影片的原因,当然,一般给出要求的都是中下层的艺人。

毕竟,流水线生产艺人的tb,满脑子都是钱的同时,还是希望自己下面的人能多一些存活率,毕竟,都活不起了,tb也就面临崩溃了。

一年一茬的填鸭式培训下,tb的艺人属实是多的过分,这也是无奈之举。

见三人看完这份合同,苏墨直接递给了草鸡,“去,多打几十份,给我留着备用。”

接过合同的草鸡立马满脸堆笑道:“老大,要不,你看看我,我当个艺人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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