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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蹲个坑蹲出来一只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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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笙头晕目眩,自己费了这么大功夫出城,结果跑反了?

把方向搞错了!那现在是不是离家里越来越远了?

“我不管这是哪里,现在我就想知道,你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上个大号应该没有妨碍到你才对,为什么你要偷袭我?”疯笙蛋疼的说道。

“偷袭你?

我的刀如果真的砍下去,才叫偷袭你,没有砍下去只能叫威胁你!”

疯笙:“威胁?可是你什么要求都没有说啊!你不说要求,我怎么知道你想要威胁我什么?”

“噌噌”

身后的人挠头:“好像是啊!那个——一紧张给忘掉了。

首先我先来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叫做:多里芬·血牙,你叫我多里芬就好!”

疯笙一边转过头来,一边说道:“姓血牙?你不是人类吧!”

扭头一看,拿刀架在他脖子上的确实不是人类,而是一只赤着上半身,瞎了一只眼睛的狼人。

狼人看起来年纪不大,从他的牙齿可以看出来,他还很稚嫩。

到了中年的狼人,犬齿会有很大磨损,这些细节疯笙观察的出来。

“我当然不是人类了,你不也不是嘛!就因为你不是人类,所以我才来找你,跟你好好说话的。你要是人类,我早就一刀砍下去了”。

疯笙:“???

我披着黑袍,你能看得出来?”

多里芬笑了笑:“当然是闻出来的了,我的鼻子打小就很灵,距离你三米远,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牛头人味。

所以说,虽然你长得很丑,想要达到我这样的颜值,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是你确实是牛头人,这一点错不了,即使你跟牛头长得一点也不像”。

疯笙看着他的瞎眼大怒道:“你才长得丑,而且丑到了灵魂深处。

在我们圣之一族的聚集地,哪个不说,我是百年你得一见的镇艹”。

多里芬嘿嘿一笑:“说的不错,你是长得真艹,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你有名字吗?”

“疯笙·迪卡”

“奇怪的姓,奇怪的名!

先说说我的来意吧!

我过来找你,没有别的意思,我是一个盗贼,上一个小弟在跟我一起盗窃的时候死掉了,是被人类给杀了。

所以,我现在需要新的小弟,看你很合适,就来找你了。

果然,你的表现没有让我失望,几乎在我把刀放在你脖子上的瞬间,你就把匕首戳过来了。

最重要的是你没有来真的,所以我也没有‘一不小心’,让你魂归战神的怀抱”。

多里芬丝毫没有,对自己的身份感到羞耻的感觉,说到自己是盗贼的时候声音超大声。

“你是盗贼?想要拉我入伙,你只有一个人吗?”

“现在来说起来是的,原本我可是有十几个手下的呢!后来他们走的走,死的死,也就剩下我一个狼人了”。

疯笙转念一想,自己现在人生地不熟,两眼一抹黑也不知道从哪个方向,可以回到魔兽山脉的乌托邦。

也不是不能,暂时先答应下来,等自己把情况搞清楚了,再做打算。

“要我加入你的队伍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我要当老大!”疯笙说出自己的条件。

多里芬几乎在他提出条件的同时就摇头了:“那不可能,我是肯定要当老大的,牛头人的脑子,一般来说都不够用,我要是跟着你打劫,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打劫?

什么打劫,你不是盗贼吗?”疯笙有点蒙了。

多里芬理所当然道:“我们把打劫的对象杀了,没有人知道财物是谁拿走的,这不就是盗窃吗!”

疯笙竟无言以对,还有这样的,把人杀了的盗窃,这狼人路子很野啊!怪不得瞎了一只眼。

两人僵持下来,谁也不想让步,一个小时以后,疯笙终于忍不住先把大号给上了,留下多里芬在后面,闻着无法描述的味道皱眉头。

“我说你就不能先忍一会,你这味是真上头,一股酸菜味钻脑子”

疯笙不乐意了:“你也不想想,老子蹲这里是想准备做什么来的,裤子都脱了,你让我憋着?

想要结束这种痛苦很简单,你把刀从我的脖子上移开不就好了,何必呢!”

多里芬摇头:“那不行,我把刀移开,你把匕首插过来,那我不是死翘翘了么,第一次见面,我没有办法相信你”。

“那你倒是赶紧拿个主意啊!我的腿都蹲麻了。

要不让我当老大,要不就让我走,纠结那么多干什么?”

“先别着急,让我再想一会,我肯定能想出一个好办法来的”。

疯笙眼珠一动心里有了主意:“你没有办法不如就听听我的想法,我叫你老大,你听我的,我们各论各的,就这样愉快的决定了”。

说着他收回匕首,擦了擦屁股站起来,去拎自己的法杖。期间多里芬果然不出疯笙所料,没有把刀刃斩下来。

多里芬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疯笙三言两语把这事情给定下了。

他的脑袋,现在被熏的还是有些晕乎乎的,嘴里嘀咕着:“你叫我大哥,我听你的?

这不对啊,我就是因为信不过牛头人的脑袋,才要当老大的,你这样一说,我被你绕进去了”。

疯笙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大哥,就你这个脑子还是算了吧!简简单单的一个小问题,想了这么长时间都没有解决办法,还不如我的脑袋好使呢!”

“胡说,我分明是被熏晕了,平时我的脑子可好使了”。

“安啦,不要想那么多了,先试着听我指挥到底好不好再说,如果实在不行的话,我也不是不能听你的,我还没有活够呢,肯定不能因为自己的愚蠢,害得我们两个丢了性命”。

疯笙这样一说,多里芬的心里好受了一些,只能先这样定下来。

他也不客气,揉了揉肚子说道:“刚上完大号肚子有点饿了,大哥你这里有什么东西吃吗?”

多里芬点点头:“有的,我暂住的地方还有两只烤野鸡,先带你去看看,我们接下来的日子要生活的地方”。

跟着多里芬在山上七拐八拐了好一会,他们终于来到了另一个山的半山腰上。

在这座山的岩壁下有一座,不知道什么时候盖起来的小木屋,小木屋头上盖着茅草,墙上长满了黑色的苔藓,应该是潮湿的时候长的。

因为最近这段时间太过干燥,所以都脱水变成了黑色,让小木屋显得不怎么结实的样子。

推开小木屋的栅栏门走进屋里,可以看到,这里的面的空间还是够大的。别说住两个人,就是住四个人也足够了,只不过屋里面并没有床,只是在地上铺着稻草,供人躺在上面休息。

疯笙眉头一皱:“条件很艰苦啊!”

“还好吧!只是一个睡觉的地方而已,再加上最近只有我一个人住,也就没有怎么打理过。

你就先将就着住吧!”多里芬对于自己居住的地方倒是没有什么要求,能够遮风挡雨就足够了。

“也行,这个地方等我有时间了再打理。还有你这个火塘的位置是不是离茅草太近了,你就不怕晚上有火接过来把你给烤熟了?”

多里芬说道:“不是的,都快夏天了天气也不是太冷,我通常都是在外面烤一会火,就回来睡觉了,不在屋里面烧火的”。

“怪不得”疯笙恍然大悟。

多里芬从墙上摘下来两只,昨天抓到烤好的野鸡递给疯笙:“给你,等你先吃饱了,我们再回去蹲一蹲点,说不定会有一些收获”。

“嗯好!”

……

这几天,疯笙听多里芬给他讲解了,他们现在待的这个地方所处的位置,确实是博塞多尼亚帝国。

而且位于蒲克尔城跟自由之城之间,叫做西荒山脉。

蒲克尔城属于人类城市,距离玛雅王国比较近,不但里面的掌权者,都是由人类构成,而且大部分居民也都是人类。

而自由之城就要混乱的多了,甚至可以说里面什么种族都有:人类,精灵,地精,各种半兽人,还有矮人了,雪原巨人了……等等。

因为自由之城里面奴隶贸易发达,经常会有商队通过蒲克尔城运输奴隶到自由之城,所以说这条路上平时还是挺热闹的。

只不过他们这几天蹲点观察,发现除了两支,穿着黑色盔甲的百人队伍经过之外,单人或者人少的运送奴隶队伍,连个鬼影都没有见到。

多里芬蹲在草里挠头:“不应该啊!前几天大大小小的队伍还是挺多的,一般隔几个小时就会有一队,怎么这些天就两支队伍经过,还都是穿着盔甲,弄的像是要打仗一样”。

他这样一说,疯笙突然觉得自己好像知道为什么最近人少了。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大魔法师法布里希,带着狼人强冲黄昏之城造成的影响。

包括自己在前几天从黄昏之城冲出来,当时城里都已经一片大乱,那火烧的让人没眼看,所以会封城也就不难想象了。

离蒲克尔城最近的黄昏之城一封,那么玛雅王国的奴隶资源也就运送不过来了。

蒲克尔城中缺少了最近的货源,自然没有多余的奴隶往自由之城运送。

而这两天通过的百人军队,是增员蒲克尔城的,主要是防止玛雅王国突然失了智,一激动打过来。

想明白这些前提之后,疯笙叹了口气对多里芬说道:“要不然我们换个地方去等待吧!我想这边最近很难再有运输奴隶的队伍过来了”。

“我考察过附近的一百公里范围内的所有道路,最后才挑定这个地方作为‘狩猎场’你以为是因为什么”。

“为什么?”

“因为啊!这个地方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它总是会让人不由自主的停下。

尤其针对是独行的人,就像是你来到这一样,你没有感觉很巧吗?

为什么一路上人迹罕至,你都没有停下,偏偏停在了这里,又很碰巧的遇到了我?

就是因为这个地方有这样的特性,所以我才会在附近找到一个小木屋常驻下来。

要不是这个原因,我早就走了,毕竟流窜作案才比较安全,但是为了生活啊!只能冒险一些喽”。

“有没有这么神奇?我有点不太相信啊!”疯笙感觉他说的太邪乎了。

“嘿嘿,不要慌,你看那边不就有人过来了,我们就赌他会不会停下”

疯笙从路边的草丛里探出头,果然看到一个人拉着马车过来了。在马车上还放着一个盖了黑布的大铁笼,样式跟之前,把自己从魔兽山脉抓出来的安迪他们,运送自己的笼子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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