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全鹿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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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梅斯墨对于谭秋来说,就是回到了快乐老家。
谭秋一大早就出门了,穿着柔软的真丝衬裙,骑马去森林里采蘑菇,提着竹篮的欢脱模样像极了森林里的小鹿。
季玉和加里站在窗前望着动作敏捷、翻身上马的谭秋,季玉头一次见到谭秋骑马,英姿飒爽、游刃有余,看得心头触动直发痒。
加里则是满眼都是溺爱:“my beloved deer.”(我心爱的小鹿。)
谭秋的身影越来越远,加里依依不舍地放下窗帘,开始了今天的授课。
季玉现在每天跟着加里学习,从煎牛排品红酒,学到天文地理、人文历史,这位老人好像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今天的课程是泡茶,一样的茶,一样的水,但加里泡出来的茶水就是比季玉泡的好喝。
加里的心情似乎格外的好,一边泡茶一边唱歌:
“do a deer a female deer.
Re a drop of golden sun.
mi a name I call myself.
Fa a long long way to run.
So……”
百老汇音乐剧一般的歌声戛然而止,震天响的枪声惊飞了栖息的鸟群,远处牧羊犬的叫声此起彼伏……
加里淡定自若地擦去手上的茶水,扶起倒下的茶杯,虔诚地祷告:“oh, God, please forgive our little Satan, it's all the gun maker's fault.”(哦,上帝啊,请原谅我们的小撒旦,这都是制枪人的错)
季玉听不懂,但大为震撼。
不一会儿,谭秋扛着长杆猎枪回来了,身后跟着扛鹿的威尔逊三兄弟。
“季玉!我要吃红肉鹿肉!”谭秋志得意满地嚷嚷。
季玉皮笑肉不笑,出门还没半小时,三个都勾搭上了,猎枪也多半是三兄弟给的。
加里表情夸张地惊呼:“the gift of God!”(上帝的恩赐!)
谭秋:“the deer?”(这鹿?)
加里笑得比弥勒佛还慈祥:“You.”
谭秋:(* ̄︶ ̄)
季玉听懂了,且大为震撼。
这得是多厚的滤镜,才能这么“盲目”。
威尔逊三兄弟非常识趣,放下鹿就走了,谭秋依依不舍地把猎枪还给他们。
“舍不得枪还是舍不得人啊?”季玉酸溜溜地问。
谭秋:“真是年轻了,我当然是四把枪都舍不得啊。”
季玉气得半天没理她。
晚餐吃的全鹿宴,不同的部位,季玉用了不同的烹饪方式。
结果就是,补过了头,整夜操劳……
被好一顿惩治的谭秋老实了两天。
这天加里和奥洛夫去过五十周年结婚纪念日,季玉终于有时间和谭秋一起采蘑菇。
谭秋牵了一匹矮种马到他跟前:“来不及解释了,快上马!”
面前的小矮马还没有季玉的腿长,鬃毛被扎成冲天小辫,顶端还绑着一朵紫瓣黄蕊的小花花,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歪着脑袋卖萌。
可爱暴击!
季玉捂着胸口连连后退:“好可爱,好想一屁股坐死。”
小矮马poppy听懂了,惊恐地嘶鸣一声,撩蹄子就跑。
谭秋:“你完了,它可记仇了,以后看见你来,就在门口拉最新鲜的屎。”
季玉:“……”
马厩的管理员挑了一匹性情温顺的小木马给季玉,教他上马的功夫,谭秋已经骑着高头大马跑了两圈。
季玉踩着马凳上马,却不敢驱使马匹前进,手里的缰绳比方向盘还难握。
谭秋从荷包里掏出一只口哨,鼓足气吹了长哨,一条德国边境牧羊犬从远处山坡上的羊群中窜了出来,朝他们飞奔而来。
谭秋骄傲地介绍:“Judi,狗中诸葛。”
Judi端坐在地,自豪地扬起狗头。
狗是狗,边牧是边牧,Judi是Judi,不仅会牧羊,还会牵马。
Judi咬着缰绳引领着马儿前进,季玉坐在马背上,从最初的害怕到逐渐品出乐趣来。
马蹄声声响,心随马动,也跟着奔腾起来。
谭秋将他远远地甩在身后,遥望着策马奔腾的谭秋,季玉也盼着身下的马儿自由驰骋。
马背,或许比天空更宽广。
季玉让Judi松开缰绳,小心翼翼地尝试着自己控制马匹方向……
三分钟的功夫,季玉再抬眼,谭秋的身边已经有一位并驾齐驱的汉子——裸着上半身的、姓威尔逊的、汉子。
季玉咬牙切齿,骑个马连衣服都不穿,就漏那几块肉,跟谁没有似的!勾引谁呢?骚男……
谭秋看着burns胯下的马眼馋——梦中情马。
burns骄傲地介绍:“her name is cosette, will win the horse race.”(她叫珂赛特,将会赢得赛马比赛。)
谭秋:“wait and see.”(拭目以待。)
季玉迟迟没有跟上了,谭秋挥别burns,掉转马头回去找他:“还去不去森林?”
季玉没好气道:“还不是怕搅了你的好事。”
他不想像个怨夫一样,但一开口还是变了味,酸得自己的牙都疼。
谭秋也不在意他话里带刺,让Judi离开,牵起他的缰绳:“走吧。”
马儿被拴在山脚下,两人踩着青苔走进森林。采蘑菇这种事对于谭秋来说,几乎没什么挑战性,她记得所有长出过蘑菇的地方。
冷凉潮湿的枯枝落叶之间,季玉发现一株浑身晶莹剔透、洁白无瑕的小花,整体高度二十厘米左右,外形有点像蘑菇,植株顶端的花朵微微下垂,在幽暗处散发出令人一眼着迷的白色微光。
“这是什么花?真漂亮。”季玉小声问,唯恐惊吓了花中的精灵。
“水晶兰,又叫梦兰花。但不是蘑菇也不是兰花,属于鹿蹄草科,腐生植物,被称为死亡之花。”谭秋晃着手里的提篮,“武侠小说里的幽冥草就是它。”
两人继续前进,不多时又发现一小水晶兰,其中一半已经死亡,变成了干枯腐朽的黑色。
黑与白交织,呈现诡谲的视觉冲击。
谭秋:“又被叫黑白无常哦。”
……
因为骑马的姿势不对,季玉第二天的屁股很痛,大腿也很痛,被谭秋乘虚调戏。
加里和奥洛夫三天后才回来,加里的手中多了一支古董手杖,碧玉的手柄、玫瑰木的杖身,显然是纪念日礼物。
谭秋一见就喜欢,一把从加里手中夺过,细细端详:“Enviable.”(令人羡慕。)
奥洛夫:“Let go of my lover's self!”(放开我爱人的本体!)
谭秋骂了一句吝啬鬼,把手杖还给了加里。手腕上的桃木手串与碧玉手柄相撞,一旁围观的季玉心虚地摸了摸鼻子。
论吝啬,在座的数他第一。
每年夏天的梅斯墨,都会举行一场赛马比赛,获得冠军的马会被谭秋以十分慷慨的价格买下,此外还会举行赌马,几乎每年都会有新的百万富翁从此诞生,因此附近的牧民都会带着家里最好的马匹参赛。
越是临近比赛,庄园内外越是热闹。
谭秋用马鞭捅了捅季玉:“你要不要也下几注,我可以暗箱操作,你买哪匹哪匹赢。”
季玉正在哄poppy吃苹果,在他坚持不懈的、舔狗式的讨好之下,poppy终于迷失在糖衣炮弹里,不会在他来马厩的时候拉完屎就跑。
季玉摇头:“珍爱生命,远离赌博。”
他跟着奥洛夫学了半个月的骑马,基本的跑马没问题,但参加赛马比赛,还远远不够。
季玉叹着气感慨:“心有余而力不足矣……”
坠马,是能摔死人的。
彭斯·威尔逊和他母马珂赛特赢得了今年的冠军,谭秋买下珂赛特的价格刷新了记录。
赛马后的三天,季玉都没有见到谭秋。
其实,也很合理。季玉这么告诉自己,城堡这么大,他们的房间又不在一处……
等回过神来,季玉才发现自己走神许久,加里已经放下了书本在喝茶,季玉红着脸小声道歉。
加里开始带着他读书,从各种笑话段子短诗到民间故事、短篇小说,英文读完读中文,季玉的口语进步飞快。
加里不在意:“Easy, easy.你不必为此道歉。”
“可是我浪费了宝贵的时间,您的时间,用来做没有意义的事。”
加里摇摇头:“不,无心生大用,寻找意义这件事本身就没有意义。你们的庄子说:‘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
季玉听不明白,虚心求教。
加里慈蔼地笑,缓缓地道,季玉恍惚间在他身上看到了爷爷的模样。
……
桃木手串被挂在草料房的门把手上,cosette被拴在一旁的篱笆上,草料房里传出令马儿都羞臊的声响。
谭秋在草料房里和威尔逊兄弟胡来。
一架私人飞机降落在停机坪中,梅亦承走下舷梯,有工人从飞机货舱里开出一辆古董敞篷车。梅亦承接过钥匙,坐进驾驶座,往城堡里开。
“嗯?”
听到喇叭声的谭秋推开burns,透过窗户张望。
车里的梅亦承也发现了她,朝她挥手打招呼。
谭秋欢呼一声,胡乱地穿上衣服跑出去:“我喜欢这个车!”
梅亦承让出驾驶座给她,笑意温和地摘掉她头发上的草屑:“要试试吗?”
“要!”谭秋转身去拿手串,解了cosette的缰绳让它跟着车跑。
心碎的威尔逊兄弟排排站,视线追随着谭秋的身影,却连一个眼神也没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