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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全鹿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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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梅斯墨对于谭秋来说,就是回到了快乐老家。

谭秋一大早就出门了,穿着柔软的真丝衬裙,骑马去森林里采蘑菇,提着竹篮的欢脱模样像极了森林里的小鹿。

季玉和加里站在窗前望着动作敏捷、翻身上马的谭秋,季玉头一次见到谭秋骑马,英姿飒爽、游刃有余,看得心头触动直发痒。

加里则是满眼都是溺爱:“my beloved deer.”(我心爱的小鹿。)

谭秋的身影越来越远,加里依依不舍地放下窗帘,开始了今天的授课。

季玉现在每天跟着加里学习,从煎牛排品红酒,学到天文地理、人文历史,这位老人好像无所不知、无所不能。

今天的课程是泡茶,一样的茶,一样的水,但加里泡出来的茶水就是比季玉泡的好喝。

加里的心情似乎格外的好,一边泡茶一边唱歌:

“do a deer a female deer.

Re a drop of golden sun.

mi a name I call myself.

Fa a long long way to run.

So……”

百老汇音乐剧一般的歌声戛然而止,震天响的枪声惊飞了栖息的鸟群,远处牧羊犬的叫声此起彼伏……

加里淡定自若地擦去手上的茶水,扶起倒下的茶杯,虔诚地祷告:“oh, God, please forgive our little Satan, it's all the gun maker's fault.”(哦,上帝啊,请原谅我们的小撒旦,这都是制枪人的错)

季玉听不懂,但大为震撼。

不一会儿,谭秋扛着长杆猎枪回来了,身后跟着扛鹿的威尔逊三兄弟。

“季玉!我要吃红肉鹿肉!”谭秋志得意满地嚷嚷。

季玉皮笑肉不笑,出门还没半小时,三个都勾搭上了,猎枪也多半是三兄弟给的。

加里表情夸张地惊呼:“the gift of God!”(上帝的恩赐!)

谭秋:“the deer?”(这鹿?)

加里笑得比弥勒佛还慈祥:“You.”

谭秋:(* ̄︶ ̄)

季玉听懂了,且大为震撼。

这得是多厚的滤镜,才能这么“盲目”。

威尔逊三兄弟非常识趣,放下鹿就走了,谭秋依依不舍地把猎枪还给他们。

“舍不得枪还是舍不得人啊?”季玉酸溜溜地问。

谭秋:“真是年轻了,我当然是四把枪都舍不得啊。”

季玉气得半天没理她。

晚餐吃的全鹿宴,不同的部位,季玉用了不同的烹饪方式。

结果就是,补过了头,整夜操劳……

被好一顿惩治的谭秋老实了两天。

这天加里和奥洛夫去过五十周年结婚纪念日,季玉终于有时间和谭秋一起采蘑菇。

谭秋牵了一匹矮种马到他跟前:“来不及解释了,快上马!”

面前的小矮马还没有季玉的腿长,鬃毛被扎成冲天小辫,顶端还绑着一朵紫瓣黄蕊的小花花,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歪着脑袋卖萌。

可爱暴击!

季玉捂着胸口连连后退:“好可爱,好想一屁股坐死。”

小矮马poppy听懂了,惊恐地嘶鸣一声,撩蹄子就跑。

谭秋:“你完了,它可记仇了,以后看见你来,就在门口拉最新鲜的屎。”

季玉:“……”

马厩的管理员挑了一匹性情温顺的小木马给季玉,教他上马的功夫,谭秋已经骑着高头大马跑了两圈。

季玉踩着马凳上马,却不敢驱使马匹前进,手里的缰绳比方向盘还难握。

谭秋从荷包里掏出一只口哨,鼓足气吹了长哨,一条德国边境牧羊犬从远处山坡上的羊群中窜了出来,朝他们飞奔而来。

谭秋骄傲地介绍:“Judi,狗中诸葛。”

Judi端坐在地,自豪地扬起狗头。

狗是狗,边牧是边牧,Judi是Judi,不仅会牧羊,还会牵马。

Judi咬着缰绳引领着马儿前进,季玉坐在马背上,从最初的害怕到逐渐品出乐趣来。

马蹄声声响,心随马动,也跟着奔腾起来。

谭秋将他远远地甩在身后,遥望着策马奔腾的谭秋,季玉也盼着身下的马儿自由驰骋。

马背,或许比天空更宽广。

季玉让Judi松开缰绳,小心翼翼地尝试着自己控制马匹方向……

三分钟的功夫,季玉再抬眼,谭秋的身边已经有一位并驾齐驱的汉子——裸着上半身的、姓威尔逊的、汉子。

季玉咬牙切齿,骑个马连衣服都不穿,就漏那几块肉,跟谁没有似的!勾引谁呢?骚男……

谭秋看着burns胯下的马眼馋——梦中情马。

burns骄傲地介绍:“her name is cosette, will win the horse race.”(她叫珂赛特,将会赢得赛马比赛。)

谭秋:“wait and see.”(拭目以待。)

季玉迟迟没有跟上了,谭秋挥别burns,掉转马头回去找他:“还去不去森林?”

季玉没好气道:“还不是怕搅了你的好事。”

他不想像个怨夫一样,但一开口还是变了味,酸得自己的牙都疼。

谭秋也不在意他话里带刺,让Judi离开,牵起他的缰绳:“走吧。”

马儿被拴在山脚下,两人踩着青苔走进森林。采蘑菇这种事对于谭秋来说,几乎没什么挑战性,她记得所有长出过蘑菇的地方。

冷凉潮湿的枯枝落叶之间,季玉发现一株浑身晶莹剔透、洁白无瑕的小花,整体高度二十厘米左右,外形有点像蘑菇,植株顶端的花朵微微下垂,在幽暗处散发出令人一眼着迷的白色微光。

“这是什么花?真漂亮。”季玉小声问,唯恐惊吓了花中的精灵。

“水晶兰,又叫梦兰花。但不是蘑菇也不是兰花,属于鹿蹄草科,腐生植物,被称为死亡之花。”谭秋晃着手里的提篮,“武侠小说里的幽冥草就是它。”

两人继续前进,不多时又发现一小水晶兰,其中一半已经死亡,变成了干枯腐朽的黑色。

黑与白交织,呈现诡谲的视觉冲击。

谭秋:“又被叫黑白无常哦。”

……

因为骑马的姿势不对,季玉第二天的屁股很痛,大腿也很痛,被谭秋乘虚调戏。

加里和奥洛夫三天后才回来,加里的手中多了一支古董手杖,碧玉的手柄、玫瑰木的杖身,显然是纪念日礼物。

谭秋一见就喜欢,一把从加里手中夺过,细细端详:“Enviable.”(令人羡慕。)

奥洛夫:“Let go of my lover's self!”(放开我爱人的本体!)

谭秋骂了一句吝啬鬼,把手杖还给了加里。手腕上的桃木手串与碧玉手柄相撞,一旁围观的季玉心虚地摸了摸鼻子。

论吝啬,在座的数他第一。

每年夏天的梅斯墨,都会举行一场赛马比赛,获得冠军的马会被谭秋以十分慷慨的价格买下,此外还会举行赌马,几乎每年都会有新的百万富翁从此诞生,因此附近的牧民都会带着家里最好的马匹参赛。

越是临近比赛,庄园内外越是热闹。

谭秋用马鞭捅了捅季玉:“你要不要也下几注,我可以暗箱操作,你买哪匹哪匹赢。”

季玉正在哄poppy吃苹果,在他坚持不懈的、舔狗式的讨好之下,poppy终于迷失在糖衣炮弹里,不会在他来马厩的时候拉完屎就跑。

季玉摇头:“珍爱生命,远离赌博。”

他跟着奥洛夫学了半个月的骑马,基本的跑马没问题,但参加赛马比赛,还远远不够。

季玉叹着气感慨:“心有余而力不足矣……”

坠马,是能摔死人的。

彭斯·威尔逊和他母马珂赛特赢得了今年的冠军,谭秋买下珂赛特的价格刷新了记录。

赛马后的三天,季玉都没有见到谭秋。

其实,也很合理。季玉这么告诉自己,城堡这么大,他们的房间又不在一处……

等回过神来,季玉才发现自己走神许久,加里已经放下了书本在喝茶,季玉红着脸小声道歉。

加里开始带着他读书,从各种笑话段子短诗到民间故事、短篇小说,英文读完读中文,季玉的口语进步飞快。

加里不在意:“Easy, easy.你不必为此道歉。”

“可是我浪费了宝贵的时间,您的时间,用来做没有意义的事。”

加里摇摇头:“不,无心生大用,寻找意义这件事本身就没有意义。你们的庄子说:‘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

季玉听不明白,虚心求教。

加里慈蔼地笑,缓缓地道,季玉恍惚间在他身上看到了爷爷的模样。

……

桃木手串被挂在草料房的门把手上,cosette被拴在一旁的篱笆上,草料房里传出令马儿都羞臊的声响。

谭秋在草料房里和威尔逊兄弟胡来。

一架私人飞机降落在停机坪中,梅亦承走下舷梯,有工人从飞机货舱里开出一辆古董敞篷车。梅亦承接过钥匙,坐进驾驶座,往城堡里开。

“嗯?”

听到喇叭声的谭秋推开burns,透过窗户张望。

车里的梅亦承也发现了她,朝她挥手打招呼。

谭秋欢呼一声,胡乱地穿上衣服跑出去:“我喜欢这个车!”

梅亦承让出驾驶座给她,笑意温和地摘掉她头发上的草屑:“要试试吗?”

“要!”谭秋转身去拿手串,解了cosette的缰绳让它跟着车跑。

心碎的威尔逊兄弟排排站,视线追随着谭秋的身影,却连一个眼神也没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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