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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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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怡和边静玉都以为戒嗔师父推荐的人会是一位俗家弟子。沈怡本人就是俗家弟子,虽拜了师,却没有剃度受戒,不用待在寺庙里清修。若戒嗔师父还有别的俗家弟子,那么他确实是一个好人选。只是他们却没想到,戒嗔师父想要推荐的人竟是一位住在这里的香客。这香客的说法并没有很对。

香客是指来寺里上香的人。但空山寺也收留那些暂时无家可归的人。他们一时间找不到去处,只好选择在寺庙里落脚,睡寺里的大通铺,吃寺里的简单素斋,只用帮寺里干些粗活当是报酬就好了。

戒嗔师父介绍的这个人自称高飞。

高飞是半个月前来到空山寺的。他有一脸络腮胡,刚来时头、胡子都打着结,叫人看不清楚面貌。他那时极其狼狈,身上还带着伤,看上去又有几分狠劲。若不是出家人慈悲为怀,一般人是肯定不敢收留他的。不过,这人虽样貌凶狠,也不知他过去遇到了些什么事,但真不是什么坏人。戒嗔师父有一双仿佛能看透人心的眼睛。他既然说这人没有问题,那么这叫高飞的人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边静玉和沈怡对视一眼。

沈怡说:“既然是师父介绍的人,若他愿意接受我们沈家的雇佣,我自然是没有意见的。”

戒嗔师父便叫一位小沙弥去把那高飞找来。

不多时,一个身材健硕的人就来了,只见那人身高九尺有余。这样的身材在此时非常难得了,因此很显眼。边静玉立刻意识到,这人就是他和沈怡昨天在井边看到的那个提水冲凉的人,因为这么高的人应是不多见的,这附近总不会还有第二个。空山寺的大通铺间常会住一些无家可归的人,而这些人大都身上不怎么干净,大通铺上就有虱子。高飞为了干净,把络腮胡剃了,脸上便留着一些青灰。

高飞的右脚似乎受过伤,到了现在不知是还没有养好,还是已经养好了却留了后遗症,只见他走路时微微有点跛,好在跛得不明显。他三十岁左右,但他真实年纪可能还不到三十岁,只是因为受过苦,就显得沧桑了。再看高飞的脸,瞧着就极为精神。若不是他的鼻梁上有一道旧疤,他应该也算是个样貌英俊的男人。边静玉怀疑他身上带着一些异族的血统,因为他的瞳孔看着似乎带了一些幽蓝。

得知沈怡想要雇佣一名护卫,高飞自然是乐意跟着他的,就当场表现了一下自己的本事。

戒嗔师父的院子里有大大小小的石墩十几个,是用来锻炼力气的,最轻的都有几十斤,最重的竟有几百斤,高飞直接走到了最重的那个石墩面前,大喝一声,把石墩抱了起来,然后稳稳当当地在院子里走了两圈。沈怡看得目瞪口呆,忙说可以了可以了,那高飞才露齿一笑,又把石墩砸回了原地。

高飞不笑时看着有些凶,但一笑就显得有些憨厚了。

沈怡敬畏地看着高飞,道:“你这样的……完全可以去考武状元了啊!”

高飞也不瞒着,实话实话道:“我是罪奴的后代,户籍上记了一笔,没有资格参加科举。更何况,我是一介粗人,认不了几个字,行军打仗的事更是半点不懂。公子真是高看我了。”他简单说了一下自己过去的经历。因为有一身力气,他一直受一支商队雇佣,跟着商队跑商。跑商虽辛苦,他的薪资也不高,但总归能糊口。后来,雇佣他的商队遇到一些事,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就受到了来自同行的阻击,对手还雇了人来打砸抢。他帮着商队支撑了一阵子,后来商队撑不住了,整个商行就倒闭了。

高飞一时没有地方可去,才会选择在空山寺里落脚。

高飞力气大,饭量也大。不,他已经不是饭量大了,他的饭量可以说的大到了夸张的程度。他一个人能吃掉十个人的饭量!毫不夸张地说,再这么吃下去,整个空山寺都要被他吃穷了。而且,寺里都是素斋,高飞本身不是出家人,最近馋肉馋得厉害。他已经养好了伤,确实有心要找个新的去处。

高飞道:“听说不远处有座皇寺,在皇寺山脚下做挑夫,多少能赚几个钱,我正要去试试。”

如果沈怡不雇佣他,那高飞就决定去做挑夫了。皇家寺庙在山上,马车根本上不去。很多贵人身娇体软,自己爬不动山,就需要雇挑夫给他们抬上去。而就算他们出于诚心,愿意自己爬山,但贵人多娇气啊,若要去寺里小住两日,他们连夜壶都要带上自己在家惯用的,这行李就多了。因此,挑夫照样有生意可做,那就是帮贵人们挑行李。总之,只要有一把力气,那么做个挑夫还是能够糊口的。

当然,若沈怡愿意雇佣高飞,那高飞就去沈家当护院了,毕竟挑夫的生意不稳定。

沈怡笑着说:“既然是我师父向我推荐的你,那你等会儿就跟着我回去吧,我们签个雇佣的合约。对了,我们家正要开始做饮食方面的生意,虽不敢说能让你吃得有多好,但一定是能够让你吃饱的。”

高飞闻言大喜,忙抱拳对沈怡行了个江湖礼。

因为沈怡的外卖生意才刚刚起了个头,而边静玉的学业不能过多耽误,两个人都是正忙的时候,所以他们告别戒嗔师父后,就带着高飞回去了。边静玉之前催着沈怡来寺庙,是为了给沈怡求符纸,既然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所以他并没有找借口再在寺庙里停留。至于沈怡,他心知自己根本没事。

两个人很默契地避开了“恶鬼上身”和“落下腰带”的话题没有谈论。

皇家寺庙的山脚下。

两位身着褐色衣服的小厮正在窃窃私语。他们的身后停着一辆样式华丽的马车。这样的小厮在这附近很常见。他们大都是陪着主子来上香的,但主子们上山去了,他们就被留在了山脚下看守马车。

“守了这些天,也没有见到人,不会是消息弄错了吧?”其中一个小厮说。

“主子叫我们盯着,我们就只管盯着。你废话这么多干什么!若把事情办砸了,我看你怎么向主子交代。”另一个小厮说。他一边说话,一边盯着那些衣着破旧的挑夫,似乎是在这些挑夫中寻找什么。

前头那小厮得了训斥,脸上却没有半点着急的神色,不以为意道:“你也歇歇吧!身高八尺就已经算是高的了,身高九尺的就太少见了,只要一出现就必然会是鹤立鸡群的,我们一眼就能看见了,用得着像你这么紧盯着不放吗?”放眼瞧去,哪里有那么高的人啊,估计主子说的那个人还没有出现吧。

原来,这些人根本就不是留在原地看守马车的人。他们装作看守马车,其实另有要事在身。

除了这两人以外,其实他们身后的那辆看似空了的马车里还坐着四个人。两个小厮还不算什么,马车里的四个人就都是真正的好手了。只要他们主子说的人物一出现,他们拼了命也要把那人拿下。

边静玉和沈怡对此一无所知。

宝来和金来找来时,用上了安平伯府的马车。此时,边静玉和沈怡正好能坐着伯府的马车回去。这马车虽然不甚华丽,但毕竟带着伯府的徽记,在进城时可以免受检查、减少排队时间。在皇寺的山下,安平伯府的车夫驾着马车从那辆华丽的马车旁稳稳地使过去。双方人马都无知无觉,就此错过。

高飞受到了沈怡的雇佣,他本来也该坐在马车外头,就算用不着他驾车,但他总不能和雇主们平起平坐吧。但因为高飞以前跟着商队时天南地北都去过,因此很有一些见识,所以沈怡和边静玉这对自小出生在京城、长在京城的没有见识的“城里娃”都想要听他说说外头的事,就把他招进了马车里。

其实高飞并不是一个很擅长说故事的人,但他走过的路多了、看过的东西多了,肚子里确实藏着不少货,在边静玉和沈怡有意识地引导下就不知不觉地说了很多,听得边静玉和沈怡两人连连称奇。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话果然有道理啊。”边静玉颇有感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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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边静玉忽然当着沈怡的面问道,“行商途中肯定有机会见到从天南地北来的人吧,那高壮士可曾听说过一种异域的习俗。当两个人关系很好时,他们坐在一起吃饭时,就会先点上蜡烛再吃?”

“天黑了,自然就要点蜡烛吃饭了。”高飞觉得边静玉这问题问得很是奇怪。

“不,我的意思是,日头正好的时候,就因为两个人关系不错,于是点蜡烛吃饭。”边静玉说。

高飞摇了摇头,说:“这样奇葩的习俗,我从未听说过。”

边静玉瞪了沈怡一眼。还说你没有把我当祖宗!

沈怡努力而徒劳地解释说:“这是从海外传来的习俗。海外知道吗?他们的语言和我们不一样,风俗自然就和我们不一样。我们表示不同意就说不,他们说漏。我们表示同意就说好的,他们说爷死。”

“好的,就说爷死?”高飞砸了砸嘴,“他们的祖父答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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