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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四大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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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朝颜在空间里拿出,她炼制好的26把宝剑:“你们每人一把,当做为师送你们的拜师礼。”

徒弟们没想到啊,师尊竟然给他们准备了拜师礼,可他们什么也没给师尊准备

他们欢喜的接过剑,心里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修炼,将宗门发扬光大。”

吴朝颜看着远处的王贺年,对他招招手:“王首领”

王贺年走过来双手拱于胸前行礼:“宗主”

他刚在愣神中恢复过来,想不到“宗主竟然有这样的能力,可以驱使神兽。”

她装有枪头和铠甲套装的储物袋交给王贺年。

吴朝颜:“这是300个猎魔枪的枪头,和我的噬魂枪一样,专门用来猎魔的,安上枪杆发给下面的佣兵。”

王贺年想起宗主一下捅死魔兽的武器,他两眼放光:“想不到有生之年,我们也能用上此等兵器。”

他看着铠甲套装又问:“宗主那这些怎么办?”

吴朝颜:“按照表现好的、贡献高优先派发,这事儿你自己做决定吧,我去安顿了。”

吴朝颜转身走向后院,带着夫郎们去安顿了。

几百名泥瓦匠耗时一个月,终于竣工了,现在的驻地是大变样了,妥妥的像一座小城。

前院后院用高墙隔开,高墙中间开了一堵大门,后院主屋呈c字排列,左右两边各有一个小门,分别通往女弟子宿舍和男弟子宿舍。

勇士之城

一间房门紧闭的会议室里,四大世家的家主,围着一个圆桌激烈的探讨着。

薛家家主薛富贵:“这个新势力不得不防!”

邹家家主邹元卓冷笑一声:“不用大惊小怪的,浅沟里的杂鱼翻不出多大的浪花来。”

李家家主李四虎面色凝重:“今天天上飞过的三只巨兽,你们查到什么没有。”

曹家家主曹子高:“那三只巨兽向西边飞去了,西边就是那个新势力的驻地。”

李四虎:“那两个不入流的佣兵团,被灭了也不稀奇。”

薛富贵一拍桌子:“反正不能让其继续壮大,先灭了野狼、又收了野豹,现在又弄出三只巨兽。”

曹子高嘴角一勾:“每家出佣兵一千,直接把那驻地夷为平地,你们意下如何?”

邹元卓皱着眉头:“他们驻地的佣兵,据探子调查,不足三百人,不以为惧!”

李四虎:“佣兵是不足为惧,怕只怕那三只巨兽啊!”

薛富贵轻嗤一声:“带些火药和弓箭,弄不死吓走总行!”

逍遥宗佣兵团驻地

三只巨兽化成人形,又惊起一阵喧哗。

赵一鹤看着貌美的妖若梦,两眼冒出粉红色的小心心:“不知美人儿可有婚配?”

妖若梦还没来得及反应,被白浮生一把拽到身后。

白浮生:“我的!”妖若梦一下子脸红了。

赵一鹤瞬间明了,连连道歉:“圣兽大人莫恼,我就是开个玩笑。”

白浮生自然不会和姐姐手底下的人计较,就怕一拳头下去,他就小命不保了。

二百多佣拱手行礼:“圣兽大人!”

还没等吴朝颜介绍这三只兽,佣兵们直接把他们三个,当成圣兽供起来了。

吴朝颜“这样也好,最起码在他们心中,逍遥宗佣兵团多了三大仰仗。。

三只兽听着佣兵们对他们的称呼,都沾沾自喜。

白浮生拍拍赵一鹤的肩膀:“不错,有前途。”

赵一鹤咧嘴一笑拱手弯腰:“今后单凭大人吩咐。”

那个殷勤劲儿,简直没眼看。

王贺年派去城中购买枪杆的人回来。

他喊了二十人,帮忙把枪头安在枪杆上,其中还几人不慎将手划伤了。

晚饭后,王贺年吹响集合号角,佣兵们火速到练武场集合。

王贺年面容严肃:“这今天宗主给大家带来的,猎魔兽的特制武器,它叫猎魔枪,配合宗主之前传授的枪法,可大大的提升猎杀魔兽的效率。”

佣兵们听了兴高采烈:“好,好,好~”的欢呼着。

王贺年摆摆手继续说:“猎魂枪不得遗失,枪在人在,明天各小组就去魔兽森林试练。”

佣兵们热血沸腾,恨不得马上就天亮。

王贺年:“现在去各自队长处领取猎魔枪。”

站在王贺年身后的十个人,是他选的队长,十人无论是武力值,还是作战经验都要更胜他人一筹。

佣兵们领到武器后,拿在手中仔细观察着。

刚刚离得远看不清,听首领介绍以为是什么神兵利器,领到手后,有些人瞬间感到失望。

部分佣兵质疑:“就这木杆子能猎杀魔兽?不是首领夸大其词吧!”

陆垚看着那黝黑发亮的枪头入神:“此枪头和以往大刀材质不同,枪头透出阵阵寒意,令人感到不寒而栗。”

说话的是一队长陆垚,他对兵器多少有些了解,勇士之城的人用刀、用剑、甚至用狼牙棒的颇多。

用木枪的却是凤毛麟角,之前对宗主弃用大刀改用木枪就颇多不满。

吴朝颜跟他们是这样解释的:“长枪比大刀更有杀伤力,制造的成本更低。而且每个枪头中,都加了稀有金属,破防效果是铁刀所不能比的。”

看见了这样猎魔枪,他之前的不满少了一点,可看到木质枪杆又有点担忧。

二队长赵一鹤一脸嬉皮笑脸:“那是你们没见过宗主用长枪杀魔兽,她就那么随便一捅魔兽就穿体而死了。”

佣兵们议论纷纷,又重新审视手中的木枪,对明天的试练充满期待,他们想要一个答案。

俗话说得好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他们不试试怎么知道猎魔枪的威力。

王贺年对他们的议论不发表任何态度,说多了都是废话到时候一试便知。

他拿出抗魔铠甲套装:“宗主有令,明日各小队中表现最好的那个人,奖励抗魔铠甲一套。”

三队长孙策:“怎样算表现最好?”

王贺年:“从各方面的来比较,协同作战能力、猎杀魔兽的情况,各自小队自行投票决定。只要以后你们表现足够优秀都有这个机会。”

四队长余十三:“抗魔铠甲套装,可是勇者商会售价红色晶核的那个?”

五队长南宫召:“不能吧!那得猎杀多少只魔兽才能赚回来呀?”

王贺年:“余十三说的对,售价确实是红色晶核,所以你们得好好努力,不要辜负了宗主的好意。”

佣兵们得到莫大的鼓舞,瞬间士气高涨,出人头地就从明天开始。

吴朝颜最初的想法是全员武装,后来一想“很容易获得一件物品时,往往会把它看作理所当然的。”升米恩斗米仇亦是这个道理。

王贺年把实力较弱的佣兵调去炊事班负责后勤,队伍外出时,会给每队配一名火头兵。

以前他们外出时,都带一些放得住的干粮饼子,能对付就对付。

吴朝颜跟他说:“佣兵也是人,也需要营养均衡,俗话说要想马儿跑,得让马儿吃草。”

虽然他不知道什么是营养,但是他们以前也经常入魔兽森林,一去个把月的,吃不好睡不好,身体是有些吃不消。

晚上佣兵们睡得香甜,外面悄悄的来了四千人马。

四大世家研究决定今晚偷袭,要说他们兵力,是这里的二十倍还要多,居然还搞偷袭,实在是阴损至极。

“兵临城下”之时,吴朝颜早已经有所察觉,防护阵法一直都是开着的,她就怕有人趁虚而入。

四家佣兵首领举手示意:“弓箭手准备,点火~射箭。”

吴朝颜哈哈一笑:“以为你们那是火箭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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