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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你要是不喜欢,我们就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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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朝惜有点自责。

看他这样子。

怎么像是被她辜负了?

然后来找自己对他负责的样子啊。

她想了想,白皙绝美的脸,被午后的阳光笼罩着,好似薄雾一样。

“那天,我喝多了酒,记不太清了。”

沈朝惜看着他说,眸色有些晦暗不明,她的声音也含糊不清的。

“你要是觉得,比较吃亏的话,我也可以让你亲回来。”

“毕竟,去玩嘛,又不是玩不起,你说呢?”

她说这话的时候,还对视上了陆云洲漆黑的一双眼,她的眼睛淡淡的。

分明是很深情的一双桃花眼,可她的眼睛里,绝没有半点情意。

男人肤色偏白,白皙的脖颈露出来的喉结凸起,他薄唇轻抿着,一双漆黑的眼眸藏在薄雾中。

面色淡然的,听着眼前小姑娘说着负心的话。

“嗯。”陆云洲应声。

他的身姿挺拔而矜贵,清冷中,如同一棵峭壁上的松树,给人以沉稳冷静的感觉。

就这样听着她说完这句话,喉结滑动了一下,沈朝惜蹙着眉,视线落在了他的喉结上。

“都是成年人了。”

沈朝惜眉心蹙了起来,她听着男人低沉而充满了磁性的嗓音。

脑海里,倏然浮现出,那天晚上,她的唇瓣,带有湿濡的触感,落在了他的诱人喉结之上。

还怪让人脸红的。

她那天怎么就,脑子被雷给劈了呢。

对他的喉结下手,她也真是做得出来啊?

她那天喝酒了吗?

好像是喝了点。

但不至于上头啊。

“我们有婚约在身上。”

他的眼眸里溢出来的情绪,好似峭壁上忽然起了雾,薄薄的,不见迷踪的轻柔中,带有着冷感。

“被朝朝亲,不算吃亏。”

陆云洲神情淡然的脸庞上,一双幽深的眼眸,眸底一片风平浪静。

好似无意中,掠过了一缕微妙的幽光,也是一闪而逝,令人难以察觉到。

他的声音低沉,充满了性感的磁性,加上那滑动的喉结,在日光下白皙诱人。

沈朝惜眉心拧紧了。

以前,他不是总是冷着一张脸,话也很少的吗。

怎么今天跟爷爷吃了一顿饭,就信口胡说上了?

而且,朝朝?

他是怎么能脸不红心不跳的,说出这样的话来的?

看来还是她失算了啊。

“大小姐……”

就在这时,一束明暗光影斜过来,打在了沈朝惜的脸上。

她回头,就看到了沈家的佣人,跑过来,并且对她说。

“大小姐,陆少爷,小姐的行李已经收拾好了。”

“并且老爷还说,如果大小姐在御清园有什么住的不惯的地方,是可以回家来看看的。”

沈朝惜:回家,来看看?

她还是他的亲孙女吗?

并且连行李都已经让人给她收拾好了。

就差没把她直接打包,扔到御清园里去了。

看来爷爷这回是吃了秤砣铁了心。

要把她扫地出门了。

也好。

反正就要到秋季的军演了。

她被总军区上面强行休假三个月,说是她在执行任务中受伤,让她好好养身体。

眼看着,也快要满三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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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去说了吗?”

沈老爷子躲在湖边的大树后面,偷看着树荫下的两个人。

而那名佣人跑回来,对沈老爷子说:“老爷,已经跟大小姐说了。”

“那就好,那就好啊。”

沈老爷子心满意足的,背过手去,往休息的凉亭方向走了。

殊不知,沈朝惜清冷的一双眸,在听到佣人的话以后。

静静看向了湖边,某转身离开的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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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行李放在车上以后,一路驶向京城中心区域,穿过了繁华的商业区。

就是周围绿荫笼罩的单独的,联排别墅。

到了御清园,车停下来,而前方是一个花园的大门,门牌号写着,御清园,339号。

御清园,是陆云洲自己的住处。

他从成年后,就搬出来了。

并不是住在陆家。

所以沈朝惜搬过去跟他一起住,其实也就是两个人搭伙作伴而已。

沈朝惜是这样想的。

但是来到御清园的时候,陆云洲脚步停下来,他看着她,眉心蹙了一下。

“怎么了?”

“你以前,也是一个人住吗。”

沈朝惜低软的声音,她眸色复杂,盯着眼前灰色调的背景墙,还有落地窗,有些空旷。

“嗯。”

陆云洲低冷的声音。

御清园,是京城寸土寸金的地方。

而陆云洲这个是一个联排别墅,前面带着花园,总共有两层。

没有像那些中规中矩的独栋别墅那样宽,但是也足够大的了。

“不喜欢?”

陆云洲看到小姑娘的踌躇,眉头皱起来,语气里难掩担忧的情绪。

沈朝惜:“不是,有点冷清。”

能不冷清吗。

这里之前都没有人住。

每一次都是等陆云洲回来,才喊了人打扫干净。

他以前常年在军区,根本没有时间回来住。

所以这里的一切布置,都是原始的,灰色调。

看到这个,沈朝惜眸色一暗,仿佛心中生出了某个想法。

呵,不是要一起住吗。

那我就让你看看,我能有多麻烦。

就在她打量着这个地方的时候,身后传来男人压低了的声音,仿佛没有底线似的。

“你要是不喜欢,我们就换。”

听到这个话,沈朝惜回过头,看了眼从身后上前来的陆云洲。

别墅内空旷,很多东西都还没买全,好似还能看到落地窗外,洒落进来的阳光,有一半映在了男人白皙俊美的脸上。

他走到她的身边,然后将她的白色行李箱放在了客厅里,又给沈朝惜拿来了一双换的拖鞋。

等沈朝惜低头的时候,就看到男人弯下腰,高大笔挺的身影,眉眼清冷,在她面前放了一双粉色的拖鞋,他低声解释说。

“不知道你喜欢什么颜色,就买了这个。”

其实,别墅里他以前也不经常住,所以很多东西都是缺少的。

后来他回到京城,住在御清园里,也就买了一些基本上男人要用到的日常用品。

但是女生的东西,是绝对没有的。

所以他临时,去给她买了拖鞋,放在了这里。

沈朝惜看到男人弯下腰的时候。

就注意到了他手上拿着的兔子拖鞋,有两只软绵绵的毛球耳朵。

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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