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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新来的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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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三月,惠风和煦。

今年峪河的冰化得比往年早。

村里人就等着春捞过一次嘴瘾。

大队长沈广亮和老爷子私底下悄悄看了日子,三月十二,也就是农历二月初九,诸事皆宜,百无禁忌。

十二号的晌午,河岸边已经围了不少队员们,乍暖还寒时候,他们却光着膀子,面色红润。

沈广亮穿过人群,立在观测台上。他一抬手,热烈议论的人群立马安静了下来。在红旗大队,沈广亮很有威信。

处事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对人和善不摆架子,但也会为了集体利益和其他大队据理力争。要说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小儿子沈棠了。

沈广亮的老婆裘翠兰一连生了三个小子,沈老爷子看了八字,说最后一胎定是女儿。一家老小盼了三年才盼得裘翠兰再怀孕,结果生的还是个男孩那日沈家院子里的海棠一夜盛放。

后来老爷子给算了卦,是个小子,却占了女娃命格。若不当女娃养,就得早夭。

所以,沈棠打五岁起就扎了辫子。他生的好看,比女娃还像女娃。

沈家上下心疼他体弱,宠的没边,长大就成了远近闻名的小霸王,好吃懒做,游手好闲。

去年冬月跟东风大队的二流子打架,被对方骂了句娘娘腔,他背着家里把头发剪了。结果晚上发高烧,险些人就没了。

不过也因祸得福,性子稳了不少,不但不斗鸡惹狗了,还学着帮大队长办事了。

今日春捞,他拿着本子和会计一起算工分。

“准备好了吗?”会计吧嗒着旱烟,布满皱纹的脸上也有了些笑容。看到沈棠在落在本子上的笔迹,他赞同的点点头。

再练练,就有些欧家的风骨了。

“嗯,您盯着呢,出不了错。”沈棠抬头一笑,后脑的小辫儿也跟着抖了抖。

他这两年长开了,样貌就越发秀气。十里八乡再挑不出比他还俊美的小伙子了。

看得老会计一乐。

“幸好是新时代了,搁在三四十年前,你可是要被地主家抓去的。”

沈棠自然听懂了他的意思。但这里的沈棠不懂,他装着迷茫的样子。

会计摇了摇头,继续吧嗒旱烟。

他自是不知,眼前的沈棠已经换了个芯子。

一场高烧让二十一世纪的灵魂穿越而来。

上市企业高管林语,在下乡捐助特殊学校建设时,遭遇洪灾。为救被困盲童,而被洪水冲走。山洪退去,乡民在十里外的浅滩找到了他的尸体。

林语因先天心脏病被父母抛弃,在福利社小心翼翼长大。毕业后凭借优异的成绩进入百强企业工作。因为个人经历,他有能力后一直热心公益。洪水来临的那一刻,他内心很平静,他无亲人无爱人,短暂的一生唯一的缺憾就是没能看到更多特殊孩子寻到归处。

睁眼成为沈棠的时候,他不仅有了健康的躯体还有爱护他的家人,即便条件刻苦艰难他也很庆幸。

观测台上,沈广亮一声令下,几个小队选出的壮汉就抄起工具将水面仅剩的薄冰凿开道口子。才一出水,就有大鱼跳了出来。

沈棠的大哥,沈卫国眼疾手快将它抓住。

岸边一阵叫好声。

“初春抱大鲤,一年不愁风和雨。”

沈棠瞧着眼前热闹的场景,遗憾叹息。这要在二十一世纪,妥妥的地方民俗旅游看点。做个宣传,开个启动仪式,再邀请游客一同参与,经济不就上来了吗?

可惜现在是吃喝都要精打细算的七十年代。

共同致富,任重道远啊!

“沈棠哥哥,这个给你。”

还不到沈棠腿长的小萝卜头,双手捧着一尾两三寸的小鱼,眼含期冀的望向沈棠。

会计打趣:“给你媳妇儿送鱼来了?”

小萝卜头是沈广亮手底下小队长的儿子,今年才五岁。

上个月跟着爸爸来沈家开会,见了沈棠就不走了,哭着闹着要叫沈棠给他做媳妇。

大伙儿都夸他眼神好,挑了整个振兴公社最好看的。

原以为小孩子没长性,谁知这小萝卜头还记得。

小队长小心翼翼看了眼沈棠,就怕他生气把自家儿子扔水里。毕竟东风大队的二流子说了句他不男不女就被打的门牙都掉了两颗。自家儿子出息,直接要娶人家做媳妇儿。

沈棠弯腰抱起小萝卜头。

“叔叔不爱吃小鱼,等以后你给我抓大的。”

小队长见他态度温和,才算放下了心。看来这沈棠真的变了。

会计接了沈棠手里的账本。

“收网还要一会儿,你也去玩玩。”

春捞这日,家里的小孩去下游捞些小鱼小虾队里是不管的。

沈家三哥哥都成了家,但侄子年龄都小,这种带有危险的活动,是不许他们参加的,也就沈棠能去了。

“行!”

沈棠抱着小萝卜头往下游走。

“小叔叔!”

大哥沈卫军家的大儿子沈建强已经九岁了。带着弟弟妹妹在岸边看着旁人家的小孩捡河虾很是羡慕,可奶奶在一旁盯着,他们是不敢造次的。只能寄希望于沈棠。

沈棠没叫他失望。

“妈,我带建强和建东去看看。你盯着小的。”

有小儿子做保证,裘翠兰松了口,但也千叮咛万嘱咐。

沈棠也不敢托大,只叫两个小的在岸边捡泥螺,自己扒了衣服,稍稍活动筋骨后,蹿入了水中。

河水凌冽,他游了一圈让身体热乎起来,才开始摸鱼。

拖拉机的突突声由远及近。

曹大桩一早去公社拉人,因为错过了春捞心里不是很舒服,一路上自然也没给知青什么好脸色。

入了村,他拼命往河里张望。后来干脆一扭车头,开了过来。

“你们知青所的人都在,正好一起认识认识。”

站在一旁的李守望点头。

他是最早一批到振兴公社的知青,如今已经在红旗大队安家落户。今天出去一是为了接知青,二是给家里寄信,告知妻子怀孕的事。

坐在车斗里的知青一路被颠的骨头都散架了,耳边全是突突声。等拖拉机停了,才慢慢回过神。

大队又要来知青的事,队员们也都知道了。

头几回还新奇,现在看着也就平常。只几个知青上前跟他们打招呼。

宋禹衡心里记挂着事,只对着他们点点头,旁的一句不愿说。

他观察着四周的队员,衣衫干净,身形虽瘦却不柴,每个人的眼里都有对生活的渴望。看来这里的条件并不是很差。

“小叔叔!”

一道童声吸引了他的注意。

沈棠抱着一尾足有四斤重的草鱼从河中站起身来。

沾水的上身在阳光照射下散发着白玉般的光。被打湿的头发温顺的垂在肩颈两侧。他站起身,腰线的弧度勾勒完美,腹部浅浅的人鱼线,一直没入裤中。举着草鱼的双臂肌肉线条饱满,自他下颌滴落的水珠划过胸膛落入河水中。

宋禹衡指尖动了动,生出一股将那滴水珠寻回的冲动。

一直注意着宋禹衡的苏云舒将他瞬间的失神看在眼里,气愤不已。

“她一个女人,怎么能不穿衣服。伤风败俗,不知廉耻。”

旁边站着的年轻小媳妇不干了!

她一手叉腰,指着苏云舒骂道:“你说谁伤风败俗,不知廉耻呢?我瞧着就你没家教,就你不要脸。猪肚子装了二两油,你当自己是个人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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