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我该嫁给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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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在病人身上,效果会大增。”
“以后有时间,我可以请一位擅长做药膳的厨师,我可以出一笔钱,让他在学校里学习做药膳。”
万平安做出决定。
将锅中的油点燃。
将山鸡放入锅中,快速的炸了起来。
一股浓郁的肉香扑鼻而来。
可惜。
聋子婆婆再一次成了牺牲品。
“万平安那个混蛋,一到吃饭的时候,他就会大口大口的吃肉,还会做出这么好吃的菜,让我一点肚子口都没有。”
聋子婆婆手里捧着窝窝儿,正要吃。
一股浓郁的肉香味扑鼻而来。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窝窝头,顿时没有了肚子口,将窝窝头往桌子上一扔。
“等我抓到了他的把柄,我会让他进监狱的。”
“不行,送进监狱是轻的。”
“我想让他来负责我的下半辈子,每天都要吃新鲜的东西,然后让他吃自己的馒头和咸菜!”
万平安每次吃饭的时候,都会下药。
聋子婆婆似乎对李麻子恨之入骨,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李麻子。
许大茂的房子里,传来了一股香气。
许大茂的一桌菜里,有一只山鸡。
刘海中的房间中,再次传来一股香气,刘海中正坐在桌子上,一碟煎蛋,一壶烈酒,正在开水中煮着。
“真香!”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
“唉!”他叹了口气。
刘海中深深地嗅了嗅那股浓郁的鸡肉香味,说道。
再看眼前的煎蛋,怎么一点都不好吃了?
连喝酒的心思都没有了!
“万平安年纪小,不懂事!”
“他每天都在做饭,如果他能给我一些,说一些好话,我肯定会答应的。”
“这是他自找的!”
每天都能闻到肉的味道,但又不能尝一口。
刘海中对万平安也有着很大的怨气,只不过还不如那个聋子婆婆那么大而已。
聋子奶奶的饭量,可比他大得多!
众兽闻到了山参汤的味道,纷纷诅咒着万平安。
万平安已经是满头大汗了。
不烫。
这是因为野山参营养过多。
入口即化,化作一股暖流,在体内横冲直撞。
体质不好的,可以用来补充!
“野参果然厉害!”
“大补!”他吐出两个字。
“这一株人参,让我有一种精力充沛的感觉。”
万平安将山参煮了一顿,脸色涨得通红,嘴巴一张,呼出一口明显的白气,然后脱掉外衣,只剩下一件马甲。
“我已经不年轻了,也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
“否则,岂不是白白浪费了一株人参?”
万平安两眼放光。
“我这个穿越者,来自于一个集四合院和正阳门几个小姑娘于一身的大美女于一身,美女倒是不少。”
“于莉,娄小娥?”
“那怎么行,那两个女孩子长得挺好看的,但是都五十多岁了,我对他们一点兴趣都没有。”
万平安晃了晃脑袋。
他提前来到这个世界,故事情节还没有展开,贾东旭甚至都没有和秦淮茹结婚,更不要说把自己的名字贴在墙壁上了,估计都不知道。
“秦淮茹?”他叫了一声。
“长得好看,长得也不错。”
“至于徐慧容和陈雪茹,她们都很美,都是商场上很有才华的女人。”
“不是没有选择,而是有很多选择,我该选择哪一个?”
万平安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他很有信心,如果他愿意,任何女子,他都可以得到。
“不会是跟曹贼一样吧?”
“头疼!”
“算了,听天由命!”
万平安将自己老婆的事情放在了一边,丝毫不担心,身为一个穿越者,没有老婆怎么行?
紧接着。
他拎着被敲昏的山鸡来到庭院。
取出剪子,剪掉所有的翼片。
这不是割,而是割下一根长长的翎毛,这样既不会割破皮肉,又不会让人感觉到疼痛,还能让山鸡不敢乱跑。
“忘记带笼了。”
“管他呢,绑在他们的腿上,反正也逃不掉,这些鸡也不是很多,过些日子就能吃完。”
万平安找到一条绳索,将所有的山鸡都绑了起来。
周围的人都有些嫉妒,万平安钓上来的那些山鸡,个个都是大块头,个个都是肥肉!
“我家那六亩地,现在已经差不多收获完毕,再种上西瓜、小南瓜。”
“那就等这两日吧。”
“有了‘种地系统’,我种出来的东西,质量好,高产,衣食无忧。”
“有了它,我们的食物就不会变质了。”
“储存一些粮食、蔬菜和肉类,就算遇到灾荒,所有人都会饿死,我也不会担心。”
万平安搬了张凳子,靠在门前,一边欣赏着四处奔跑的山鸡,一边为自己的未来做打算。
这个时候。
在他那六英亩的土地上。
蔡全无与韩大河已经用过餐,两人正站在茅屋前聊天,各自捧着一颗番茄,嚼得津津有味。
万平安的番茄脱销了。
没货了!
是的。
他将最好的那一堆,都放在了自己的空间之中!
蔡全无与韩大河,都是因为他们工作出色,才赏赐下来的,也算是对他们的一种鼓励!
“韩老哥,我以前就在奇怪,他小小年龄,是如何把番茄种得如此美味的?怎么会有这种好东西?”
蔡全无叹了口气。
他不是没见识过农民,也不是没见过。
跟万平安相比,他们这些农民,就像是一坨屎,完全没有可比性,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
“老子的盐龄可比你长,奉劝你一句,好好做事,不要胡思乱想。”
“如果你的想法太多,你就会产生不好的想法,你会做出一些不好的事情来,你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韩大河看得很清楚。
“你只要明白,平安这个人,可不是一般人,以后有好日子过。”
“如果你出卖了他,抛弃了他,那么你就会在寒冷和饥饿中度过余生。”
韩大河对蔡全无提醒一句。
万平安是一个大方的好上司,自然不愿意丢了饭碗。
蔡全无嗯了一声。
大黑狗则是最单纯的一个,只要能和万平安在一起,有好吃的就行!
每当万平安到来的时候,它都会先一步迎上来。
京城之中,贾家人。
贾张氏再次偷看了一眼万平安,气冲冲地回家了。
“那小混蛋,真是岂有此理。”
“抓到的山鸡兔子,他又自己吃掉,这样留着,等下就变得更瘦了。”
“好气啊。”
“气死我了。”
贾张氏吃了一大块面包,三两下就吃完了。
贾根生在心里鄙视了一下。
难不成是因为生气,连吃饭都没肚子口了?
是因为生气,所以肚子口大开!
贾张氏一天的食量,几乎是平日里的五倍以上,平日里最多也就三个窝窝,今天却已经吞了五个。
后花园。
聋子婆婆站在窗前,恶狠狠地看着万平安。
“我记得,我之前闻到的味道,不止是鸡的味道,里面也有人参的味道,万平安这家伙,居然把一只鸡给煮了。”
“这家伙也太能折腾了吧,这么能吃?”
“我老了,身子骨也不行了,你就当孝敬我吧。”
“你个小王八蛋,等我抓住你的把柄,你身上所有的宝贝,包括那株人参,都归我所有!”
这位聋子婆婆,不但贪吃,而且贪生怕死!
她可是清楚,这东西可是大有营养的,如果天天服用,绝对能让自己多活几年,几十年,而且还能保持健康。
何大清的家中,一栋别墅内。
小女孩何雨雨默默地做着功课。
时不时的,他回头看了一眼身边的傻柱。
傻柱正靠着墙,面对着墙,被何大清教训了一顿,从院子里走出来,就是这么一站,他的脚就有些疼。
“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何大清淡淡道。
“爸爸,我也不知道,您就直说了。”
“我觉得我没有做错什么,万平安猎了很多山鸡、兔子,他一个人也吃不完,不如和街坊邻居分享一下吧。”
傻柱转过头来,看着何大清。
“白痴,跟谁学的?”
“这就是易中海传授给你的东西?”
何大清脸色一沉,这是什么情况?
“万平安打了一只山鸡和一只兔子,那是他自己打的,怎么可能跟其他人分享?”
“你们要吃饭,你们自己找,不会的话,就用钱买,哪有白吃的道理?”
何大清对着那傻柱破口大骂。
他那么聪明,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愚蠢的孩子?
万平安在院子里呆了片刻,然后便离开了。
一声惊雷。
下雨了。
第二日清晨。
他醒了过来。
“好清新的空气,好香啊。”
万平安推了进去。
一场大雨,让这里的空气格外清新!
万平安上卫生间把记忆清理干净,然后收拾干净,然后就开始吃饭。
“早餐呢?”
“给我来一碗番茄面条!”
万平安在厨房里忙碌着。
先用番茄、鸡蛋熬成浓汤,然后加入面条。
番茄炒蛋面条的香气,在院子里肆虐着。
旁边。
又聋又老的女人。
“这家伙,怎么会在这里?”
“何必如此折腾我?”
“闻到了,又闻到了,又闻到了,还能吃什么硬面包?”
聋子婆婆满腹怨恨。
“一定要赶紧抓住万平安,我受够了这样的生活,只有美食,却没有食物,我讨厌万平安!”
聋子婆婆咬牙切齿,恨不能将他碎尸万段!
中院。
此时,贾家人正在用早膳。
早餐是贾根生准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