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贾东旭裸奔遭殴打,万平安得了一枚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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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东旭脸色一片惨白,这是怎么回事?
话音未落,两个警察已经扑了过来。
五十年代的警察,大部分都是从军队里退出来的。
他们是优秀的士兵。
身为巡警,你的行事风格太粗鲁了!
面对这种无赖,他也不会手下留情,直接将贾东旭给扔到了地面上。
贾东旭发出一道凄厉的惨叫声,他只觉得自己的骨骼都要被震断了。
“嘤嘤嘤,人家真的不是色狼!”
贾东旭泪流满面。
他觉得自己很冤枉。
他要找万平安报仇,结果被大黑狗一口,打得遍体鳞伤,连他的鞋子和衣物都被扒光了,还被人说成了流氓!
真是晦气!
“哎呦,你在哭什么?”
“吓哭了?”两名巡警也是一愣,这胆子也太大了吧?
“警官先生,我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我只是碰到一只流浪狗,被流浪狗给撕成了碎片。”
“不相信的话,你可以检查一下我的身体,这是被狗啃过的。”
贾东旭哭喊着,哀求道。
“这话可不能乱说。”
两人应了声。
他给贾东旭看了看,发现他的双腿、双腿、双腿,至少有七八个被啃噬过的痕迹。
有的甚至还在流血。
他又看了一眼自己腰部的破布,这不是自己的手,而是自己被那条狗给咬伤了。
对于贾东旭,两人是真的信了。
被一条狗给咬了。
“警官,你有点可怜啊。”
“赶紧回去,不然又要被人说成色狼了!”
巡警信任贾东旭,将其释放。
呼呼呼!
贾东旭嚎啕大哭。
所有人都在议论,一个大老爷们儿,居然会哭,这是很少见的事情!
与此同时。
在森林深处。
万平安的猎杀还在进行中。
他并没有意识到,贾东旭已经被地上那条大黑狗折磨的哇哇大叫。
“我感觉到了。”
“声音不大,应该是一头小鱼。”
万平安看着面前的灌木丛,有些失落。
没过多久。
从里面伸出了一个小头。
万平安的猜测没有错。
是一头外出狩猎的山鸡,迎面撞上了万平安!
小鸡:急死我了,咋办?
万平安拿出一块石头,扔了出去。
山鸡掉在了地上!
在近战中,利用石头作为武器,猎杀一些小畜生,要比普通的箭矢更加容易。
这样也不会浪费他的箭矢。
之前打野兔的时候,用石头就行了。
他一上来就用上了弓,就是为了吓唬一下这群以老猎手为首的猎手。
能在山林里打猎的猎手,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如果不是自己表现出来的超凡能力,那名老猎手未必会拦着自己,说不定还会发生一次血战。
“好,好!”
“挺肥!”
万平安拿起那只山鸡,在手中掂量了一下,十分的满意。
将其收进了自己的储物空间。
放置在里面的东西,就像是被冻结了一样。
野鸡想怎么装就怎么装,也不会坏,也不会有负担。
嗯?
万平安仔细的聆听着。
没过多久。
这一点,他可以肯定。
刚才那一头山鸡,不过是其中一只山鸡而已,这是一片山鸡,这是要大丰收了!
没过多久。
他找到了一头雉鸡。
很快,他看到了一片山鸡,大概有二三十只,其中有几只刚孵出的雏鸡,可以拿回家饲养。
“想要饲养,也不能把它们都杀光。”
“里面不能放任何生物,也不能带走一只鸡。”
“记住这里,做个记号,以后有机会,就回来抓一窝山鸡回来。”
万平安悄无声息的向后退去,以免惊扰到那些野雉鸡。
与此同时。
红星大院,四九城门口。
贾东旭已经返回,这是他的原话。
他身上还穿着一条草裙子,巡逻队放了他一马,他就拾起地上的青草,系在自己的腰带上。
紧接着。
要沿着最荒僻的小道而行,不要在大道上行走。
一听见有人说话,立刻躲开。
费了好大的劲,他终于回到了那个四合院。
回去的路上,可以选择小道,避开人群。
为什么要躲着别人?
避无可避!
“拼了!”
犹豫了一下,贾东旭做出了选择。
他用双手掩住了自己的面孔,从手指缝中探出一条细缝来,他低着头,飞快地向院子里跑去。
“哎呀,色狼!”
一周中的一天
三叔闫福贵去工作了,三婶就顶替了他的位置,在院子门口看着。
一位裸男走了过来,三婶先是一怔,随即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你说什么呢?”
正好,傻柱也在家里,赶紧跑过去。
傻柱往前赶,贾东旭着急往家里赶,二人刚好撞在一起。
贾东旭一把捂住了自己的脑袋,赤裸着身体,脑袋都埋在了下面。
傻柱不认得他,抬腿就是一脚。
“打流氓!”一个声音突然响起。
“打死他!”一声暴喝传来。
周围的人也都围了上来。
到了五十年代,什么事情都没有,他们本来就没什么事情做,现在突然冒出来一个小混混,那还不赶快把他们揍一顿,解一下寂寞?
贾东旭被抽的哇哇大叫,连开口的时间都没有。
每次她开口,都会被逼退。
“我来了,让开!”
贾张氏也赶到了。
她拎着扫帚,跟周围的人,对着那几个人就是一阵猛抽。
“住手,是我贾东旭!”
贾东旭顶着被揍的风险,双手抱住脑袋,大吼一声。
啥?
所有人都是一怔,停了下来。
贾东旭放下了双手,没有再捂住自己的脸,所有人都能看到,他的脸色涨得通红,想要找到一个地缝,将自己藏在里面。
好尴尬啊!
社灭!
“贾东旭,你是不是喜欢裸奔?”
傻柱咧嘴一笑。
嘴巴很臭,这是她打小就养成的习惯。
周围的街坊也都跟着笑了起来,大家都没有料到贾东旭会是那个小混混。
贾张氏羞得满脸都是血。
她的孩子就是她的,她的脸都丢光了。
“还愣着干什么?”
贾张氏愤怒的抓起扫帚,对着贾东旭就是一顿猛揍。
贾东旭嗷地叫了一声,撒腿就往家里冲。
后面的人都笑了起来。
这下子,大家都多了一个话题。
贾东旭光着身子到处跑,到底是没节操,又或者他有什么癖好?
能吵上一个月的。
“臭小子,你可真争气。”
“说吧,到底发生了什么?”
回家的路上。
贾张氏怒火中烧,向贾东旭询问。
上午出门时还好端端的,现在却是连一件衣物都没有了。
鞋子不见了!
院子里。
三婶他们几个女人都在说着话。
“这贾东旭疯了吧?”
“应该不会吧,他浑身都是血迹,难道是被抢劫了?”
“劫匪要的是钱财,怎么可能要衣物?”
“这倒未必,也许是个要饭的,没饭没喝,没吃没喝没喝,连衣服都要,所以贾东旭就被剥下来了。”
一群人议论纷纷。
仅仅过了一个多小时,就有了更离谱的消息。
贾东旭认识了一名女性野蛮人,她看上了贾东旭,然后趁她不备,偷偷溜了出去。
流言四起。
正在林子里打猎的万平安,却是有了一个重要的发现。
“那,那不就是一株野山参么?”
“运气真好!”
“可惜,这东西的年份太短了,才十年而已,但也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然后,将这些草药混合在一起,煮成一锅汤,味道鲜美,对人体也有很大的好处。”
万平安眼睛一亮。
他折了一截小树枝,当作一把小铁锹,仔细地刨着土。
挖了大概一个多时辰,他就将这株野山参给挖了出来,完好无损,药性保存的很好。
“山上的好东西啊!”
“这里有很多野生畜生,也有一些珍稀的草药,就是很危险。”
“里面有很多猛兽,比如野猪、猛虎之类,一般人遇到,九成九都是死路一条,活下来的几率很小。”
“即便是老练的猎手,也不得不谨慎行事。”
万平安将它收了起来。
猎杀还在进行中。
很遗憾。
再往前走,就只有几只小畜生了,山鸡、野兔什么的,更大一点的,一个都没有。
“原来如此。”
“我现在还没有深入到山脉深处,在山脉的边缘地带,大部分都是小生物。”
万平安恍然大悟。
他打定主意要进山。
一直走到正午时分。
他感到饥饿。
他在河边划出一片小小的空地,取出一头山鸡,开始烧烤。
午饭是山鸡!
嗡嗡嗡。
一阵风吹过。
天空中,阴云密布。
“不好,要发生变化了。”
“不能再进行猎杀了。”
“一个人在这种鬼地方行走,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万平安打算回家了。
等到明天的时候,他会去找其他的猎物。
他转过身。
万平安继续赶路。
趁着风暴还没有到来,我们就离开了这片森林!
院子里。
没有工作的人们,还在议论着贾东旭。
“你说,他未来的妻子,会不会喜欢贾东旭裤裆里的那个小东西?”
已婚妇女之间的谈话,没有什么忌讳的。
呼呼呼!
风势渐猛。
“要下雨啦!”
三大妈望着天色,阴云密布,似乎马上就要下一场大雨了。
“是啊,上午的时候,万平安出去狩猎,不知道能不能猎到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