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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怪医圣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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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荒野边缘,映入眼帘的是望不到边的野蔓野草,杳无人烟,绿油油的野草足足有半人高,似乎从无人踏足,连条路都没有。

众人满心的疑惑,在这里能找到怪医圣手吗?但是别无他法,只能碰碰运气了。

马车和马显然是不宜前行的,几人只能徒步。没有路那就自己劈条路出来,冷傲言在前面用寒霜剑砍草开路。

叶怜卿也是个知恩知趣的,冷傲言几人能帮着找人已是天大的恩德,她又怎好再劳烦恩人受累。

一路上,叶怜卿强撑着身体背着黎若白,顶着大太阳,即使步履维艰,即使汗流浃背,也一声不吭,仍努力的往前走。

凌非鸣在后头保驾护航,水晶之恋与苏云烟则扶着叶怜卿,水晶之恋劝她累了就换个人来背,叶怜卿却坚决的说不用。

纵使叶怜卿意志再怎么强大,也终归是个女子,无论她再怎么咬紧牙关,双腿还是不听使唤的软了下去。

叶怜卿与黎若白双双跌倒在地,在水晶之恋和苏云烟的搀扶下才勉强站住。

一个弱女子能做到这个份上,令所有人动容。凌非鸣很是佩服她,二话不说上前主动背起黎若白。

半个时辰后,一行人终于走出杂草丛,来到刚没过脚面的草地,不用再砍草开路,冷傲言收起寒霜剑。

虽然地势平坦,视野开阔,但也危险重重。因为在脚下有多处沼泽地,稍不留神就会命丧其中。

几人有惊无险的穿过草地,迎接他们的是另一处天地,这里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山林间孕育着许多生灵。

水灵儿啸吠一声飞上前去,林间所有的鸟儿齐刷刷的迎上去,水灵儿如同鸟中之王般被围旋其中,描绘出一副百鸟朝凤的盛景。

几人歇息片刻,叶怜卿表示她已经休息好了,该换她来背了,被凌非鸣给拒绝了。

凌非鸣背起黎若白继续赶路,冷傲言拉着水晶之恋的手,小声询问道:“恋儿累吗?我背你吧!”

“不用,我还好,我累的话,会跟你说的。”水晶之恋摇头道,一路上,冷傲言拉着她,她确实不是太累。

凌非鸣适时接话道:“傲言傲言,要不,你问问我?”

冷傲言直接无视他,拉起水晶之恋走在前面。

凌非鸣自讨没趣也不恼,再次拒绝叶怜卿的请求,背紧黎若白跟在后面。

不知走了多久,路过一个湖泊,呈椭圆形,湖中生着一片芦苇,还有几只水鸟停在湖面理毛休憩。微风一吹,激起细细的涟漪。

随着视角的转换,这才发现在湖边正坐着一个人,头戴斗笠,正在抛竿钓鱼。

几人喜出望外,难道这个人就是怪医圣手?就算不是,也终归有个人打探消息了不是?

恰时,水灵儿飞过来,停在冷傲言与水晶之恋面前,扑腾着翅膀向他们传达着信息。

一阵叽叽喳喳的叫声后,两个人听懂了。坐在湖边钓鱼的那人就是传说中的怪医圣手,而这都是水灵儿从那群鸟那儿打听来的。

水晶之恋与冷傲言对视一眼,喜不自胜,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不得不说,他们的运气实在太好了!

其余三人看着他俩的表情,大概也猜到了,随着水晶之恋对着湖边那人重重的点了点头,更加确定了他们的想法。

最开心的莫过于叶怜卿了,找到了怪医圣手,那若白就有救了。

当即跑到湖边,对着那人弯腰行礼,有些颤抖恭敬有加的说道:“请问您是怪医圣手吗?”

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突然起了一道声音,那人明显吓了一跳,慌张的转头,有些责怪的看着叶怜卿,否认道:“不是!”

天生独有的烟嗓,仿佛看透了世间的世态炎凉。

那人一转过头来,叶怜卿一脸无措的愣在当场。

不止叶怜卿,除了昏迷的黎若白,其余的几人在看见那人的正脸后,也同样惊讶的目瞪口呆。

须臾,几人从目瞪口呆中回过神来,第一反应就是想笑,但是他们知道这很不礼貌,只好努力憋住笑。

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们有此反应,实在是因为那人打扮的太怪异。

那人看面相是个中年大叔,脸上涂了厚厚的胭脂水粉,只是化妆技术不精,两个脸蛋红的像猴屁股一样。

戴着斗笠,也遮不住长长的头发,五颜六色的,像彩虹一样,关键还是波浪卷,十分扎眼。

身上的衣服也很显眼,花花绿绿的。加上他的妆花里胡哨的,显得整个人很是油腻。

几人憋笑的模样,让怪医圣手十分恼怒,果然世俗的眼光欣赏不了他独特的审美。

怪医圣手懒得跟他们废话,收起钓竿,提起湖中的鱼篓,抬脚就走。

几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惹他生气了,还指着他救人呢,立刻笑意全无,齐刷刷的上前拦住他的去路。

一股浓郁的药草味扑鼻而来,只有常年累月和草药打交道的人,身上才会有这么浓烈的味道,看来他们找对人了。

“前辈请留步。”冷傲言抱拳有礼的说道:“刚才我等无心冒犯,还请前辈原谅。”

“无心冒犯?你们刚才不是笑的很开心吗?”怪医圣手傲娇的眼睛往上一翻,他又不瞎。“好狗不挡道,要是我的鱼死了,你们可担待不起。”

“没有没有!”凌非鸣背着黎若白走上前奉承的道:“前辈的妆化的甚好,我们只是在……欣赏,欣赏!”

“你背着个死人做什么?”怪医圣手瞅了一眼黎若白问道。

“他没有死,若白没有死。”叶怜卿抢先道,“还请前辈出手救一救。”

怪医圣手立时明白了他们找自己的意图,不过他对救人一事并不感兴趣,还是对打扮感兴趣一些。

他接上凌非鸣的话,饶有兴趣的问道:“你们说很欣赏我的妆容,怎么个欣赏法啊?”

“啊,这……”

凌非鸣与冷傲言两人面面相觑,这个问题他如何答的上来,让两个大男人去夸赞另一个化妆化的乱七八糟的的男人,开玩笑,他俩没有将他当成一个变态,没有放肆大笑就不错了。

苏云烟虽是女子,但她心直口快,自己都不怎么化妆,更别想让她无缘无故去夸一个陌生男人了。反正除了水晶,其他人都与她无关。

而叶怜卿更不用说了,她心系黎若白的安危,没那个心思,自身的修养也不容她去胡说八道。

这个时候就突出水晶之恋的重要性了,她来自现代,化妆打扮的不在话下。在现代,不论男女化妆,基本是常态。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分古今,不分男女。这个怪医圣手只是走在了时尚的前沿,没什么大不了的。

怪医圣手等半天,没一个人能说上来个子丑寅卯,眼见就要发怒,水晶之恋赶紧挺身而出。

娓娓道来:“前辈别急,我们真的没有嘲笑的意思。只是惊讶世间居然有人能把色彩搭配的这么与众不同,前辈的妆容独特有创意,很有个性和品味。衣品天成,花花绿绿的充满年轻活力,前辈简直就是时尚界的代表……”

几人满脸震惊的看着水晶之恋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而她的彩虹屁对怪医圣手十分受用。

多年来孤芳自赏的怪医圣手,终于遇到了懂得欣赏他的人,满脸乐开花的他在水晶之恋的声声夸赞中难以自拔,不禁对她另眼相看。

“我真的看起来年轻了吗?”怪医圣手将手中的钓竿和鱼篓通通扔下,双手抚着脸,满怀期待的问道。

哦!原来他化妆是为了显年轻啊!

“是有点,只是……”水晶之恋颇为遗憾的说道:“只是前辈的化妆技术和手法差点意思,要是我来指导一番的话,前辈会显得更年轻!”

“更年轻”三个字有着极大的魔力,怪医圣手像着魔似的,两眼放光,连哑厚的烟嗓都不自觉的细致起来:“你说什么?你能让我变的更年轻?”

“是的!”水晶之恋会心一笑,他终于上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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