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夜宿十里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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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寒门子弟,家里往上数三代都是贫农,在大夏朝这种封建社会,如果才考上举人就被朝中的大人物赏识,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自己。
这样的事对于一般人而言,无异于天上掉馅饼,是一个无法拒绝的诱惑。
但李凌峰却拒绝了。
当他走出孟府的时候,还是刘伯带的路,刘伯领着他出了孟府的大门,一路上遇见府中的小丫鬟,皆偷偷看他。
李凌峰站在朱红色的大门前,想到孟大人说过的话,看了一眼鎏金的匾额,然后转身离开。
孟府后院的厢房内,孟小姐听着小丫鬟桃枝的禀报,眼中带有一丝诧异,眉头不展,“他竟然拒绝了?”
桃枝将刚煎好的美颜汤“丝瓜络饮”端上,闻言乖巧的点了点头,“书房里添茶的姐姐是这么说的。”
孟知若接过玉盏,浅浅喝了一口,将玉盏放在一旁的几案上,用丝绢擦了擦嘴,“他倒是有两分自知之明……”
孟府不只她一位闺阁小姐,父亲却独独属意他嫁与那寒门士子,而且还是一个刚考中的举人。
孟知若勾了勾唇,眼中有一抹讥讽。
……
李凌峰独自离开孟府,步行回了芸娘的小客栈,进了门后,才发现何崇焕四人已经在客栈里等着他了。
看见李凌峰沉着脸走进客栈,何崇焕眼睛一亮,贱兮兮打趣道,“子瞻为何回来得这么早,莫非是对人家小姐的不满意?”
李凌峰闻言身形一顿,想到之前何崇焕的所作所为,翻了个白眼,恶狠狠道,“焕之兄,天道好轮回,希望下次汝还能如此悠闲地坐在客栈喝茶。”
这次在他手上吃了这么一个大亏,李凌峰已经在心里暗戳戳的给何崇焕记上一笔了。
“嘿嘿。”
何崇焕丝毫不在意李凌峰的话,向着李凌峰伸出了手。
“记住了,记住了,那子瞻能先把赌资结给我四人吗?”
态度那叫一个温柔亲切,与在红榜前高声“关爱”李凌峰样子判若两人。
其他三人在李凌峰与何崇焕二人斗嘴时一直装聋,免得引火上身,但在听见赌资二字时,却再也坐不住了,纷抬头期待的看着李凌峰。
有银子不拿白不拿啊。
李凌峰:“……”
乡试“龙虎宴”定在放榜三天后,在榜学子都接到了邀请,一共三十五人,本来先前决定要在青云楼举办,最后不知因何缘故,改到了孟大人府上。
当李凌峰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他正准备带着刈出门,去十里庄见林老板。
“子瞻,你说孟大人此举是何意?”
李凌峰摇了摇头,毕竟昨天发榜时他才从孟府出来,“或许是大人兴之所至吧。”
何崇焕闻言也没有深究,看着李凌峰正准备出门的样子,也不再开口攀谈,向李凌峰拱了拱手就回客栈温书去了。
李凌峰带着刈租了一辆马车,两人在龙卧岩下车,步行进了十里庄。
林正业虽然到了知“天命”的年岁,但依旧像个老顽童一般,围着院里的仆役和乡民,看他们按照李凌峰交代的方法制作蚊香的原材料。
看见李凌峰进了庄子,先是一愣,随即惊讶出声,“李小友。”
他没想到李凌峰今天就过来,还以为至少在乡试榜宴之后呢。
李凌峰笑着朝林正业拱手一礼,“林老板。”
林正业这些年为了话本生意走南闯北,阅历随着年龄生长,却越活越年轻,把李凌峰都羡慕住了。
林正业华冠丽服,锦衣玉带,闻言哈哈一笑,“李小友总算来了。”
“吃过饭没,不如咱们哥俩整一盅?”
自从李凌峰满十五,多少能喝点以后,林老板总爱与他喝喝酒,如今有些时日未见,酒后畅言,也算恰逢其会。
酒逢知己千杯少,李凌峰与林老板进屋后,一边吃酒一边商谈蚊香生意。李凌峰端起桌上的酒盅,“蚊香小子已经初步研制成功,只待林老板出手便能让大夏百姓皆可用上。”
刈坐在一旁,闻言将李凌峰研制的样品适时取出,交给了林老板。
林老板接过蚊香,定睛一看,“这便是李小友所说的驱蚊奇物吗?”
之前在李凌峰的来信中,林正业大致了解了蚊香生意的具体内容,再加上李凌峰的描述,想来眼前这便是可以与价值不菲的驱蚊精油相媲美的东西。
如果李小友的“蚊香”物有所值,那其中的价值可想而知。
李凌峰将酒盅里的酒一饮而尽,笑道,“正是此物。”
林正业取出一盘蚊香放在手中仔细端详,好奇道,“此蚊香真如小友所言,能将蚊虫赶走或熏死?”
“自然。”
林正业点了点头,“既然如此,老夫可要好好验证一番。”
李凌峰疑惑道,“林老板想要如何验证?”
……
等李凌峰回过神时,他和刈已经在院子里陪林老板喂蚊子了。
林老板兴致勃勃地叫小厮们搬来了三张藤椅,藤椅中间摆上一张小桌,点上了李凌峰带来的蚊香。
除蚊香外,桌上还摆了一盏烛台,蜡烛在灯罩中散发出橙红色的光亮,院内四周的蚊虫朝着三人的方向飞扑而来。
“隐隐聚若雷,曙肤不知足。”四周嗡嗡作响,仿若雷鸣。
李凌峰“啪”的一下将手背上的蚊子拍飞,抽了抽嘴角,“林老板,非要如此吗?”
检验蚊香是否如他所言,点燃后看四周有没有熏死的蚊子不就成了,为何还要亲身体验一把?
林正业首当其冲,撩起衣袍坐在了其中一张藤椅上,“卖什么东西若不能亲自体验一番,又岂能确保其功用?”
若李凌峰此物能减少蚊虫,但仍旧无法避免皮肉被其叮咬,作用有限,想必也不能大卖,何人会白费银钱去买一件作用不大的东西呢?
李凌峰闻言一愣,若有所思,“小子受教了。”
待小厮去取来火折,点燃了蚊香,三人便坐在院中喂了半晌的蚊子。
一缕缕烟雾升起,伴随着淡淡的艾草清香,原本猖狂的蚊子开始四处逃窜,雷鸣般的声音也渐渐小了下来。不一会儿,桌上便散落了不少蚊虫的尸体,那可真叫一个“人见人爱,虫见虫愁”。
不过,虽然蚊香有用,但却不是“逢蚊必杀”,三人身上还是被咬了几个包,甚至连林老板的脸上也被咬了一个。
李凌峰“隔衫搔痒”,心疼自己和刈的同时也不得不佩服林老板的敬业。
“此蚊香果真是灭蚊之佳品!”林老板感叹。
他捧着手中剩余的蚊香如获至宝,若是能将此物卖遍全大夏,白花花的银子滚滚而来不说,还造福了大夏的百姓,让他们不用再受蚊子叮咬之苦。
林正业越想越兴奋,“不知此物该唤作何名,莫非就取“蚊香”二字?”
李凌峰思索片刻,“不如就唤作'蚊来消',如何?”
“好极,好极。”林老板拍案叫绝。
由于天色过晚,辗转回去太过麻烦,李凌峰索性带着刈在庄子上歇了下来。
是夜。
李凌峰回到卧房,坐在桌案边津津有味地读着自己从书架上随手取来地一本兵书,门外突然响起了一阵敲门声,同时传来一阵怯怯的声音。
“公子,奴婢可以进来吗?”
李凌峰闻言轻轻皱了皱眉,“何事?”
“公子,奴婢来伺候您洗漱。”
小丫鬟站在门口,脸上带着忐忑。一阵沉默后,清脆的声音从屋里传出,“进来吧。”
门“吱呀”一声被打开,李凌峰从书中抬起头,便看到一个瓜子脸,年约十四,头梳环髻,眉目秀丽,面如桃瓣的少女端着一盆热水走了进来。
“公子,奴婢是来伺候您洗漱的。”
李凌峰放下手里的书,“你放在那里,我自己来吧。”
再怎么说,自己也是一个现代人,让小丫鬟伺候自己洗漱,多少还是有点不习惯。
小丫鬟刚将木盆放好,听见李凌峰的话浑身一抖,当即惶恐地跪在地上请罪道,“奴婢不能伺候好公子,请公子责罚。”
这一跪可把李凌峰吓了一跳,看着小丫鬟害怕的样子,想到封建王朝森严的等级制度,也明白了其中缘故。
他叹了一口气,“你且起来,我让你伺候便是了。”
少女闻言连忙起身朝李凌峰行礼,然后熟练地取过洁白的布巾,打湿后稍稍拧干,开始
为他洁面净手。
李凌峰闻见身旁少女身上淡淡的清香,不禁老脸一红,虽然面色不改,但内心却早已是尴尬的一批。
“咳咳。”李凌峰强装镇定道,“脚还是我自己来洗吧。”
小丫鬟闻言一愣,“能伺候公子是奴婢的福分,公子怜惜奴婢,但奴婢不能忘本。”
小丫鬟心思通透,又怎会感觉不到李凌峰的尴尬,见他一再拒绝自己服侍,就知道李凌峰与别的富家子弟不同,但是主子就是主子。
她说完后用手试了试盆中的水,发现凉了许多,当即向李凌峰告退,说是再去换一盆热水过来。
李凌峰看着小丫鬟出去的背影,松了一口气。
唉
怪不得这么多人都容易被资本主义所腐蚀,要不是他道心坚定,这搁谁谁不迷糊。
想到小丫鬟刚刚所说的话,李凌峰叹气,大环境如此,既然不能改变,便只有泰然处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