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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38 十七岁的沈斯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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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客厅没了声响,沈斯京也不管会不会被发现,立刻打开柜门,两大步迈着长腿跨出,脖子酸痛,嚣张眉眼死气沉沉耷拉下来,攥着钥匙大剌剌掠出书房。

宋茉望着他气势汹汹的烦躁背影,没跟上去。

她安静站在原地。

风轻轻吹过纱帘,夕阳透窗,空气浮着如微沙般的尘粒,很淡,飘渺着。

女生如画侧颜,清丽眉眼,目光遥遥落在窗边。

书房窗边,檀木桌上,摆着一张白色木纹框相片架。

照片是沈斯京少年时期的模样,勾着顽劣不驯的笑,红白校服,衣领平整,意气风发得宛如一棵青涩的白杨树。

是十六七岁的时候。

宋茉静静地看着。

她对每个时期的他,都有着超乎想象的深刻记忆。

上学时期,少女或许都对这种朝气蓬勃又痞里痞气的男孩子是有复杂心思的,嘴上说着讨厌,在他身姿矫健地掠过身侧勾着笑打招呼时,却仍然忍不住红脸,在宿舍里佯装无意地热络讨论着他的八卦,暗自揣摩幻想。

沈斯京自小就调皮,却特别讲义气。

班级里有存在感最低的女孩子被隔壁班的人霸凌欺负了,他表面无动于衷,当天晚上就结帮带友撂家伙在必经巷口里堵人,摩托车乌泱泱围着那几个浓妆艳抹的女生,懒洋洋歪站着,黑眸气势十足地扫了一圈,腮帮子隆起。

“就是你们欺负我们班女生啊?”

那几个女生哪见过这么大的阵仗,当场吓得脸色煞白。

事情圆满结束。

结果隔天就被校方严肃通报批评,说他无证驾驶。

校批通告单在公告栏贴了多久,沈斯京风头就盛了多久。

后来学校见走势不对劲,想将通告单撕下来,沈斯京和那群狐朋狗友还极力阻止:“为了让沈斯京同学得到严厉的教训,请扩大影响力,务必将这个通告单一直贴着!”

教导主任大手一挥,笑骂了个想得美。

本就风头旺盛的沈斯京更加名声大噪。

性格是胆大妄为的,运动神经是极强的,在运动会上同猎豹般压弯身子飞驰在赛道上,肩背斜方肌拉扯迸发力量,冲破校记录那一秒,侧头对着他妹妹,眉眼飞扬,浪荡厮混地比了个“SALUTE”的得瑟手势。

阳光下,他肆意张狂,大汗淋漓,满脖子挂着无数条金牌,叫人眼热。

做操时挥舞着班旗,阳光倾洒,是一只翱翔的雄鹰,羽毛发着耀眼夺目的光。

整个人就像他手机屏保的五星红旗,鲜艳闪耀,气势磅礴。

人是有趋光性的。

女生喜欢,老师又爱又恨,男生欣赏。

这就是十六七岁的沈斯京。

风头最盛那会儿,他的名声从附中传到千里之外的三中,都说武北附中有个巨帅的坏学生,有辆特别带感的摩托车,走在路上三天两头被女孩子要微信,还老是笑得流里流气的,特别好看。

太招蜂引蝶,学姐受不了,闹着要分手。

女朋友闹了别扭,沈斯京二话不说去哄,回来脖子上就多了吻痕。

最初,宋茉只知道他有女朋友,只会难过,心里酸涩。

真正掉眼泪,就是那一次看到了他脖子上斑驳的吻痕。

两人沿街走在熟悉的小巷路上,路灯高耸昏黄,大黄狗汪汪叫。

她径直走在前面,克制不住地想两人种吻痕的亲密姿势、暧昧的吐息,她嫉妒得像被人掐着喉咙灌了一缸陈醋酸水,红着眼眶,扑簌簌地掉着眼泪,心里暗潮汹涌,极恨他的不检点。

他明明警告她不要搭理送情书的男生,自己脖子上却多了丑陋的吻痕,跟虫子爬一样,红艳艳的。

恶心,讨人厌,呕,想吐。

呸。

她觉得她就像小说里的恶毒女配,拼命渴望着他们分手。

希望他们过得不幸福,最好天天吵架,她衷心地诅咒他们。

面对妹妹的控诉,沈斯京挂不住脸,狼狈羞赧,尴尬挠着脖子。

羞恼间,怒火也跟着旁逸斜出,忍不住粗声说:“这是谈恋爱要做的事,你别管,也别学。”

宋茉眼眶通红,起了逆反心理,咬唇冷笑:“我就学。明天我就找隔壁学委谈恋爱。我也学你种这些......东西。”

她面皮薄,说不出吻痕草莓之类的,觉得羞耻。

但沈斯京知道。

话落,遥遥腾空飞来一个书包精准砸在宋茉身上。

书包里面没什么东西,空空如也,轻如羽,但就是砸得宋茉刚止住的眼泪哗哗往下掉,心脏抽痛,觉得他对她一点儿都不好,不温柔,也不懂她。

他就只会黏黏糊糊地跟班花校花聊天,什么也不懂。

宋茉往前走着,默默流着泪,执拗得像条小小只的丧家犬。

沈斯京就在身后攥紧拳头,气得咬牙咯吱咯吱响,脸如黑云蔽天。

顷刻,才走到她面前,捞起书包,手悻悻捋了把她的鬓发,掌心宽厚干燥,仿佛带着盛夏炎热的温度,她怔愣呆滞,脸颊窘迫的热,呼吸像迎风轻颤的花枝。

然后,头顶缓缓传来一声叹息。

再后来,沈斯京的脖子再也没出现过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干干净净。

但站在他身边的,永远不是她。

后来,家里出事,沈斯京对感情开始肆无忌惮。

他逐渐能游刃有余地展示魅力,身边女朋友一个接着一个换,新鲜感来无影去无踪,刚成年的他纵横情场,年轻气盛,像百尝鲜蜜不厌的蜜蜂流连花丛,却喜怒无常,叫女生揣摩不透自己在他心里到底有多少分量。

慢慢的,学会了抽烟、喝酒、打群架,跟一群不良少年混着作天作地,两只意气风发扬着的眼睛,变得冷硬凶狠,油盐不进、我行我素。

所有跟他交往过的女人,没有一个不说他混蛋的。

但要说喜欢,却也是真喜欢,也是真拿得出手。

宋茉羡慕沈斯京对爱情的毫不在意和手到擒来。

她嫉妒、偏执甚至病态。

因为她一直渴望他,却从来没有真正拥有过他。

凌晨,俱乐部地下室。

沈斯京一身黑衣黑裤,刚洗完澡,肩膀懒洋洋搭着毛巾,后颈碎发湿漉漉泛着光,坐在沙发上,风卷残云扫食完晚饭。

翻出个电视剧看,觉得没意思,萎靡不振地掏出根烟想抽,又摁灭在盛满白砂石的烟灰缸中,最后干脆消沉躺在床上,后脑勺枕着双手,俊眼半阖,满脑子都是宋茉说的那句“我也不嫁”。

渐渐的,睡意上涌,他缓缓合上眼。

【......我也不嫁】

操。

男人猛然睁眼,瞬间清醒,眼瞪大如鸽子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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