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烧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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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倒卖东西这件事在今天就彻底宣告结束了。
孟砚青瞅了瞅天上的日头,觉得自己该回去了,回去早的话,还能赶上家里的晚饭。
于是孟砚青拖着她那两条略显疲惫的腿慢悠悠的往回走。
“砚青,你爸带你下馆子吃的啥?”
筒子楼里最喜欢东家长西家短的周凤莲看到孟砚青过来,就像是狗见了骨头一样,闻着味就过来了。
孟砚青知道她是筒子楼里边的大嘴巴,所以非常“腼腆”的一笑:“我爸带我吃的面,还给我买了肉包子。”
“那还挺好的,你爸这个人可比你那个妈强上太多了,以后你嫁了人后,可要好好孝顺你爸。”
孟砚青听到她这么说,心中冷笑一声,孟保加和赵玉梅那俩瘪犊子玩意,都是一丘之貉,烂心肠的玩意。
还孝顺孟保加?孝顺个屁,她不拿刀砍了他,就已经很不错了。
“婶子说的是,我以后肯定好好孝顺我爸,今天下馆子的时候,我爸说这些年我受委屈了,所以明天还要带我去下馆子,还说要去供销社给我买新衣服呢。”
孟砚青说完,便有些“害羞”的低下了头。
她就是掐准了孟保加那人好面子,尤其现在又和轧钢厂的会计结成了亲家。
周凤莲一听孟砚青这么说,便开始上下打量起来面前的孟砚青。
衣服上那破洞补了一个又一个不说,关键是还不合身,腿都露出一大截。
还有那脚上的鞋,脚趾头都出来了,仿佛再走几步,就要散架了。
饶是心肠有些硬的周凤莲这么细细一打量,都有些被气到了,毕竟现在又不是那种穷的吃不起饭的时候了。
“你身上的衣服确实不像话,也不知道这赵玉梅咋当的妈,好好的小姑娘,让她祸害成这个样子。
明天就让你爸拎着你去供销社转转,好好买两身。
这小姑娘家家的啊,就是要打扮,这人一好看,上门说亲的也就多了。”
“知道了婶子。”
“赶紧回去吧,我刚才出来的时候,看见你姐还有你姐的那个订婚对象过来了,估摸着是来家里有事。”
周凤莲现在迫不及待的想去把自己打听到的的这些消息分享给她的那几个好姐妹,所以也没有继续拉着孟砚青聊天。
孟砚青见她走远后,这才转身回家去了。
上楼的时候,孟砚青又碰到了好几个和她搭话的人,她显得有些“受宠若惊”的把刚才给周凤莲的那个说辞又给重复了一遍。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整个筒子楼的人不到明天,就全知道孟保加要请她吃饭,带她去供销社买衣服的这件事了。
她完全不考虑,孟保加明天会不会给她买衣服。
如果不买,那明天她穿的破破烂烂的出去,就是在打他自己的脸。
“死丫头片子,你怎么过来了。”赵玉梅听到有人在敲门,赶紧放下手上的筷子,跟姑爷说了声,就跑去开门了。
结果,在看到是孟砚青的那张脸后,赵玉梅整个脸色就不好了。
“这是我家,我怎么就不能来,还是你们背着我,干了啥见不得人的坏事。”
今天有姑爷在,所以赵玉梅不想跟孟砚青发火,让姑爷看笑话。
但想到之前的事,她便小声的警告了她一下:“你敢搅散你姐的婚事,我就打断你……”
结果,她话还没说完呢,孟砚青就挤着她进屋了,从始至终,孟砚青都没拿正眼看过她一下。
赵玉梅被她这个态度气的要死,但偏偏又发不了火,最后只能铁青着一张脸将门给关上了。
孟砚青走到饭桌前,发现桌上的饭菜竟然比孟家过年吃的还要好。
红烧肉、烧鸡、番茄炒鸡蛋、蒜蓉小青菜,还有每人手边一人一碗的香喷喷大米饭。
这一看就知道孟家夫妻俩为了拉拢新女婿,下血本了。
不过,孟砚青心想的是她今天倒是有口福了。
孟砚青旁若无人的去拉了一把椅子坐了下来,随后又冲着向她走来的赵玉梅说道:“帮我打碗米饭,谢谢。”
“这是你能坐的地方么,还不赶紧给我滚回屋里去。”
赵玉梅看到孟砚青拿着筷子去夹盘子里的那大鸡腿的时候,实在是忍不了了。
这大鸡腿可是买来给新姑爷吃的,她和当家的都没舍得吃,怎么可能轮到这个死丫头片子呢。
而孟砚青完全是充耳不闻,对着那大鸡腿,上去就是一口。
不得不说,这年头的烧鸡还是挺好吃的,估计是跟家养的有关系。
孟砚青的老家就是以烧鸡出名的,从小到大,逢年过节,孟砚青吃的最多的就是烧鸡了,好像烧鸡就是她们那边最重要的待客礼仪。
她在外求学的时候,每次回家,都会买上两只,带到学校,给室友吃,室友她们都很喜欢吃。
可能是吃的多,也就腻了,孟砚青并没有觉得那玩意有多好吃。
但现在,孟砚青却很怀念那一口。
小时候的她体弱多病,隔三差五的就往医院跑,她爷奶手里攒的钱全都用来给她看病了。
但即使是这样,她爷奶也会硬挤出钱时不时的跑去县里的那家老字号,给她买只烧鸡。
鸡身上的那两条腿,每次都是进她的嘴里,还骗她说他们不喜欢吃那些玩意。
小时候是信以为真,长大后才明白那是爷奶为她编织的善意谎言。
怎么可能会有人不喜欢吃鸡腿呢,她爷奶才是最大的骗子。
可是,等她真正有能力可以孝顺他们的时候,他们却不在了。
还真的是印证了那句: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妈,这是妹子吧,就让妹子坐下来吧,这菜我们几个也吃不完。”
刘家在和孟家结亲前,就托人将孟家的底细给打听了个遍,这其中就包括经常在外厮混的孟砚红,以及经常挨揍受虐的孟砚青。
和孟砚红的事,刘力计虽然一百个不愿意,但他也认了,毕竟谁让自己酒后乱性,管不住下半身呢。
而且他男子汉大丈夫的,做出这种事,理应负责,哪怕他再怎么厌恶孟砚红,他也尊重她。
所以,一般孟砚红求他做的事,他都会答应,比如,现在陪她来娘家吃饭。
本来不想多管闲事,只想赶紧吃完离开这个让他倍感不舒服的地,但当他看到瘦的皮包骨头,脸上没有二两肉的孟砚青,还是于心不忍的站出来帮她说了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