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好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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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升起弦月的时候,大街小巷每个角落都传出喷香的饭菜,勾得行人肚子里的馋虫闹腾个不停。
顾之薇摸了摸已经在拼命抗议的肚子,脑袋枕着双手,悠哉游哉,脸上是一派岁月静好。
偏头去看并肩而行的叶清欢,是难得的柔和,夜风不时吹过,将她淡淡的发香吹进她心间。
她扫了一眼临街店铺挂着的时钟。
差三分钟,七点。
她们晃晃悠悠,来回反复地在各个巷子里逡巡,像极了街上自在流浪的野猫野狗。
“清欢……我饿了……”
顾之薇笑眯眯地盯着她的侧脸,声音温柔的犹如四月天。
叶清欢无奈摇摇头,从口袋里摸了一块巧克力,拆开层层包装递给她,轻笑一声:
“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喊饿,你的身体构造怎么那么特别?”
顾之薇捏着剩下的包装纸,触着她冰凉的温度。
忽然想起,叶清欢是从来不吃巧克力的。
她怕苦涩的味道,哪怕一丁半点,闻了眉头一定会皱成倒八型。
自己前两天和叶奶奶闲扯的时候提过一嘴,说想吃巧克力了,那时候她在浇花,大概是听到了。
顾之薇眉眼带笑,放到鼻尖闻了闻,问:“你呢?给自己准备什么好东西?”
“我不用。”
她的嘴里永远不轻易说一句喜恶分明的话。
“清欢,要听你说句实话可真难。”
“那你可能需要去医院耳鼻喉科挂个号。”
“啊?”
“傻子……”
叶清欢嘴角笑意正盛,耀眼得让人挪不开眼。
顾之薇咽了咽口水,将手中散开的包装纸重新叠好,动作郑重而又庄严。
“不吃?不饿了?你不是说喜欢巧克力,我可没别的。”
叶清欢感觉耳根子突然清静了,不解地看了一眼她手中包装严实的巧克力,以及满眼的亮闪闪。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顾之薇的眼眶有些发红,她真的有这么饿吗……
“很快就到家了,忍一忍 。”
顾之薇摇摇头,缓缓道,“从前也有很多人挖空心思猜测我的喜好,我收到过的巧克力,甜比苦涩多得多,味道是最好的……但……都不如这个……”
那些所有藏在昂贵包装下的甜蜜,都是别有用心的毒。
没有人会在意顾之薇喜欢什么,他们在意的是顾家大小姐——蓝月集团未来接班人喜欢什么。
“知道,你是大小姐,我们这种乡野小民只有便宜货送你,不吃还我。”
叶清欢只当她是发癔症,漫不经心地揶揄,伸手去夺。
“我不是这个意思,叶清欢……你真好,真的,比我见过的所有人加起来都要好……”
叶清欢抖抖鸡皮疙瘩,打断她,“行了,别再说了,怪恶心的。”
“清欢,你会一直对我好吧……”
顾之薇小心翼翼地去拉她的手,声音带着从未有过的伤感,像极了被人丢弃在街头巷尾、低声呜咽的小狗。
叶清欢抿了抿唇,撇过脸,淡淡回了一句,“好什么好,最烦的就是你。”
也许是晚夜的风吹走了一天的烦躁不安,也许是行人寥寥无几的街道催生了静谧遮掩下的情愫。
顾之薇伸手去牵叶清欢的时候,她浑身一颤,微微缩了缩手指,终是没有抵抗她的侵入。
“你又闹什么?”
“我冷。”顾之薇可怜巴巴。
“你走快点,奶奶等着呢。”
叶清欢的手好冷……
顾之薇嘴角飞扬,将她的手握在手心挤进了上衣口袋,慢吞吞地踩着她走过的脚印。
一步一步与她贴合,一脚一脚陪在她身边。
一米六二的叶清欢像老母亲一样,在晦暗中拖着一米七的顾之薇,逐渐明亮的路灯拉长了二人重叠的影。
顾之薇:真好,她们回家的方向在同一条直线。
叶奶奶早就拄着拐杖倚靠在院子门口,一见到她们,脸上绽开了笑容,温暖、慈祥。
顾之薇大喊,“奶奶!”
叶清欢眉头微皱,“这是我奶奶,你叫那么肉麻干什么!”
“你奶奶不就是我奶奶,咱们一家人。”
“谁跟你一家人了。”
“哎!”叶奶奶碎步向前,眯着眼睛看清了她们,赶忙招手,“饿了吧,快回家,饭菜都做好了。”
两人便一左一右搂着叶奶奶的胳膊进了家门。
晚饭早已经摆上,矮桌上的小米粥因为久等,已经看不到热气。
洗过手,顾之薇一屁股坐下,就跟饿死鬼投胎似的,无视了叶清欢停在半空的手,把那三碗渐凉的粥都拢到自己面前,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别吃,别吃!瞧你这孩子。粥凉了,晚上吃了该闹肚子。饿坏了吧,锅里有热的。”
“奶奶,凉了味道更好,你和清欢吃锅里的,热来热去麻烦,再说这样不是省了燃气费了。”
叶清欢低头一看,地上高压锅里的粥果然不多了,盛在碗里刚好是两碗。
向来清冷的眸色恍若破碎的冰河,现出微波荡漾的水面。
“清欢,你再不吃可又凉了,”顾之薇将一块排骨放进她碗里,又夹了块豆腐给叶奶奶。
叶清欢皱了皱眉,将身边小菜碟里的排骨夹回她的碗里。
“不好吃?”顾之薇回味一下嘴里的糖醋排骨,“味道还不错,你别挑剔了。”
然后又将放在自己面前的鱼往她面前推了推,“不喜欢排骨,那吃鱼?”
叶清欢照旧皱眉,“不吃。”
顾之薇:“……”
叶清欢什么都好,唯独吃饭这块,脾气比她还像个大小姐,让她摸不透,猜不着。
“你今天怎么了,又不是出家了,不吃鱼肉。前几天你不是吃过奶奶夹的鱼肉。”
叶清欢埋头夹起面前一块豆腐,也不搭理她,安安静静吃自己的,一勺清粥一口豆腐。
“奶奶,叶清欢她嫌弃我……”顾之薇眼泪汪汪地捧着碗告状。
叶奶奶轻笑,“顾丫头,欢欢从来不吃带骨头的肉。”
顾之薇:“这是什么奇怪癖好?”
叶清欢吞下饭菜,淡淡蹦出两个字,“麻烦。”
一顿饭吃下来,热热闹闹,顾之薇的肚皮已经滚圆的像个皮球,没多久就腹痛如绞,冲进了厕所。
叶奶奶时不时就站在厕所门口问一问,好像她进的不是厕所而是IcU。
“奶奶,水温正好,您过来洗脚吧。”
叶清欢湿哒哒的头发披散着,坐在一张矮凳上,弯腰试了试水温,扶着叶奶奶坐在一张高凳上。
“不用,你去休息会儿,奶奶自己就能洗脚。”
叶奶奶脸上有些尴尬,她这双残疾的脚从不敢轻易让其他人见到,现在老了,早就藏成习惯了。
“奶奶,您脚趾甲太长了,昨天您睡觉的时候,我看到大拇指盖陷进了肉里,再过两天恐怕要发炎,您一个人处理不来。
再说,泡脚可以促进血液循环让人放松,您晚上也能睡得安稳些。”
叶清欢托着老人家一双变形的脚,心里是说不出的难受。
还记得小时候常听父亲讲文革时期的事情。
那时候叶奶奶家族已经败落,独自逃亡异地他乡,却在一次洗脚的时候被邻居看到了脚,说是旧社会富人家小姐,新时代的耻辱,这双脚就是铁证。
当时,一群红卫兵拿刀持棍,闯进门脱了她鞋子,用绳子拉着她大冬天在冰面上走,美其名为了和旧社会作斗争,要把她大小姐的坏根子冻死。
其实不过是没事找事。
别看叶奶奶斯斯文文,一整个冬天下来,脚几乎烂了,却没有掉一滴眼泪。
在开春第三天,她寻了最薄弱的一处冰面,找准时机跳下冰窟窿,随着木头漂了一天一夜才被人救了。
“清欢,可以了。”
叶奶奶抬了抬脚,有些不自在,特别是注意到顾之薇的视线一直在自己的脚上逡巡,总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我给您按摩一下,很快。”
叶清欢不轻不重的揉搓着,不时拿过身边放着的香皂,神情专注而严肃。
顾之薇呆呆地看着,心中暗流涌动。
她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家只有祖孙俩,就像她不知道“天尚”为什么只有自己和奶奶,她很想知道,但又觉得知道也没什么意义。
谁说幸福就要靠人数来堆叠。
这么一看,她才发现叶清欢宽大的长衬衫背后湿了一块。
这个叶清欢,洗完头发总是不愿意顺手把头发给吹干。
“好了。”
“累了吧。”
“怎么会,只要奶奶舒服就好。”
叶清欢收拾起剪刀、指甲钳那些,拿过院子里墙角的拖把清理干净水渍,这才扶着叶奶奶回房间躺下。
“顾之薇,记得把脏衣服放洗衣机,否则让你明天没衣服穿。”
伸展下手脚,她就转身回楼上去了,顾之薇连忙将衣服塞进洗衣机,又站在水池边笨拙地洗起了贴身衣服。
人在楼下,心早就随着叶清欢飞到楼上去了,因而今天似乎洗的格外费劲。
虽然她一向都是泡一泡抹点肥皂,随意搓一搓。
叶清欢打开正对着书桌的窗户,疲倦犹如浪海滔滔,席卷而来,浑身上下肌肉酸痛得很,一趴下就迷迷瞪瞪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