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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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二郎真君听明白始末之后,也变得无语了。
“我说小天啊,你以后还是离那个张十一远一点吧,老六,给小天拿颗九转还魂丹,这事还是算了吧~”
哮天犬这顿打算是白挨了。
就连二郎真君都劝他算了,这个场子看来是找不回来了。
当然这也为张十一以后埋下了隐患。
哮天犬可是很记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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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张十一醒过来的时候,人已经躺在纸扎铺的床上了。
身边围着一群哭天抹泪的小精怪们。
老赵和女鬼孙倩哭的最惨,就差给他披麻戴孝了。
“都别嚎了,老子还没死呢,哎呦呦~
是谁把我送回来的?”
张十一强撑着身子,坐了起来,这顿揍挨的是真通透啊。
“老板~你终于醒了,可把我们吓死了~嘤嘤嘤~~~~~”
“扎住啊~老赵你哭的样子好难看啊~哈哈~哎呦~~”
张十一虽然满身是伤,但是内心却充满了自豪,自己可是没靠任何人干掉了一个妖盟的大长老。
还是一个比自己强大很多的狗妖。
昏迷之后的事情他可就不知道了,反正他只记得漫天横飞的血肉。
“老板,是一个老帅,老帅的男人送你回来的,一身古代侠客的打扮,就好像电视里的楚留香。”
孙倩此刻眼里还冒着小星星,似乎还在回忆那个送老板回来的老帅哥。
“帅男人?比你家老板还帅嘛?”
“老板哥哥,还是你最帅,那个男人冰冷冷的,小明不喜欢他。”
“哎~还是我家小明会说话,老赵,一会去库房看看,有什么好玩的都给小明化喽~”
这个小明就是女鬼孙倩的儿子,那个喜欢踢足球的小鬼。
不过这个冰冷冷的,又帅的跟自己有一拼的男人到底是谁呢?
“对了老板,那个男人走的时候吟了一首诗: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张十一接着背了下去。
“没错,老板,你真有文化,就是这一首,李太白的侠客行!”
砚台精晃着个大片身子,摇头晃脑的跟着读,说起来他也算是个文化精了。
“难道是他?!”
一袭青衣瞬间就涌入了他的脑海之中。
要说这几个师兄里,最招张十一恨的就是这个人了。
别的师兄都是陪自己玩,就是这个三师兄,天天逼着自己背诗,背不会还要被打手板。
什么日照香炉生紫烟。
什么千里江陵一日还。
什么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什么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其中他检查最为严格的,也是张十一唯一能背全的,就是这一首-侠客行!
“娘的,原来他一直都在啊,那还让我被揍得这么惨,等着,过两天上山,必须找师父告你一状。”
张十一恨的牙痒痒,三师兄要是早出手,自己怎么会被揍得这么惨呢。
“老板,你认识这个人?”
老赵小心翼翼的询问着。
他可是被这个男人吓得不轻。
一开始老赵看他抱着满身是血的老板回来,还以为对方也是那个干瘦汉子一伙的呢,鼓足勇气冲了出去,结果被对方一个眼神,魂都差点给吓散了。
那双眼神就好像一把未出鞘的利剑,看似毫无威胁,实则杀气内敛!
“哦~那个男人是我三师兄,他说他是李太白,反正我是不信。
李白不是个大诗人吗?哪跟他似的,天天跟个老学究似的,除了背诗就是练剑,不过他的御剑术是真牛逼。”
回忆起小时候的点点滴滴,夸张比划的张十一,又牵动了伤口,疼的直哼哼。
“老,老板,李太白可不光是个诗人啊,他还是一位非常厉害的游侠儿。”
砚台精算是这群精怪里最有文化,也是最值钱的,他是一件古董砚台成精,也跟随了无数文人雅士,自当耳濡目染。
“切,屁,游侠儿,不就是街(gai)溜子嘛~
扶我起来,我要撒尿。”
张十一翻着白眼,在老赵的搀扶下下了床。
“哎~没文化,真可怕啊~”
砚台精看着老板离去的背影,摇着头叹息着。
要说张十一的恢复能力也太变态了,这一身伤,只过了一晚就能行动自如了,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
伤口处的疤都掉了,只剩下浅浅的一道道白印。
一大早红姐就冲了进来,弄得小精怪们手忙脚乱的四处躲避。
“十一,你师兄出手了?”
范艳红也是刚刚得到消息,一贯霸道的大长老竟然偃旗息鼓的离开了江西,那击杀张十一的长老令也随之被撤销了。
这才急匆匆的赶了过来。
一开始张十一还挺不好意思的,毕竟红姐拜托过自己,不要伤害大长老的性命,不过那个时候,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谁还顾得上许多呢。
结果等听到红姐带来的消息之后,他才知道,这善后的工作一定又是师兄做的。
还以为自己挺牛逼了呢,结果还是靠的师兄,这真是太伤自尊心了。
当然他也没啥自尊心!
“哈哈,红姐,你们那个大长老出手还真是狠啊,把我打的这一身的伤,你看,算了,没事了。”
本来还想卖卖惨的,结果撸胳膊挽袖子,却发现伤口全都好了,这不尴尬了嘛~
“呵呵,我的弟弟,据说大长老离开的时候,那模样老惨了,他也有今天啊,你可算是替姐姐出了一口恶气啊~”
十大长老之中能够压范艳红一头的,也只有这个大长老了。
毕竟狗最喜欢吃骨头了嘛~
这次大长老铩羽而归,她自然是要幸灾乐祸一番了。
本来还怕十一也受伤不轻,结果一看,人家跟没事人一样,这也让范艳红对她这个弟弟的背景更加的感兴趣。
“中午姐姐请你吃大餐,犒劳一下我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