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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大学生非正常死亡,背后故事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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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11月20日报道,

11月10日,

河南平顶山大三学生李昊(化名),

在公司通宵游戏直播近9小时后,

回到校外出租屋休息时猝死。

该事件引发关注。

大三学生入职直播公司

通宵直播后猝死

李昊就读于河南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应用系,预计明年6月就可以毕业。9月份开学后,是他在学校里的最后一个学年。

“大三没有课程了,主要就是实习,学校要求学生有6个月实习经历,他也很听话,从暑假就开始找实习了。”李昊的父亲李永成(化名)长期在广州工作,今年暑假,李昊曾到他的单位实习两个月,但由于无法办理实习手续,9月开学后,李昊又返回了河南,准备重新找实习单位。

10月14日,李昊告诉爸妈,自己在郑州找到了一家直播公司做游戏主播,保底能拿到3000元的底薪,“我也不懂是什么样的公司,他说他们宿舍4个人,其余3个都在这家公司当主播,我觉得有同学一起照应,问题应该也不大。”

李永成没想到,孩子入职工作不足一个月,再次得知消息,竟然是死讯。

直播记录显示李昊猝死前曾通宵直播

11月10日晚上7点多,

李永成接到了孩子所在学校的电话,

被告知孩子在合租的出租屋内死亡,

没有抢救过来……

当天李永成就赶回了郑州,见到了与李昊合租的同学,才得知孩子死亡前的情况,“孩子是10号下午5点半左右开始出现问题的,他当时还在睡觉,同学听到他呼吸非常急促、叫不醒,就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在医生的指导下给他进行了心肺复苏,后来救护车到了也在现场进行抢救,但没抢救回来,就报警了。”

事后,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李昊属于非正常死亡,死因为“猝死”。

“为什么会猝死?”这个结果让李永成很难接受。他告诉记者,李昊的身体一向很健康,也没有心脏病既往史,去年体检显示各项指标都很正常。

在了解李昊生前的具体行程时,李永成从合租同学处得知,在猝死前,李昊刚刚“通了一个大宵”,进行了长达9个小时的彻夜直播。“同学说孩子刚入职的时候是上的白班,但从11月5日开始,公司要求他上夜班,让他夜里进行直播,孩子不愿意,公司主管就进行规劝和诱导,说夜里直播打赏的人更多,能挣的钱也更多,同学说孩子一直都不情愿。”

点开李昊的短视频平台账号,里面记录了他从10月15日至11月10日的直播动态,短短25天里,他进行了89场直播。

动态显示,在11月5日之前,李昊的直播时间大多集中在上午10点到晚上7点。11月5日后,直播开始“跨夜”,大多数从晚上9点左右开始,一直到早上6点左右结束。

为什么孩子会那么拼命直播?

从李昊和公司签署的《主播及公会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上,李永成看出了端倪。

《协议》规定,主播每月保底收入3000元,但要求开播有效时长需达到每月240小时、开播有效天数达到每月26天、主播上传短视频每月15条。

《协议》要求每月开播有效时长不少于240小时

“主播的收入主要是靠打赏,但我孩子的粉丝才200多个(11月11日数据),不可能有打赏的,他就要去赚这个底薪,每天至少直播8个小时,而且还要求在夜里直播。”李永成说。

让李永成气愤的是,出事后,李昊所就职的公司没有进行任何沟通、慰问,“完全是置之不理,我去到公司,他们直接派了一个法务出面,说只能给5000元的抚慰金,如果有其他要求,让我去法院起诉他们,态度非常强硬。”

涉事公司:

没有强迫熬夜直播

记者通过《主播及公会合作协议》看到,与李昊签署协议的是河南琴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主播的运营管理服务,同时可以获得主播20%的直播收入。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9日。

在网上搜索该公司,可以看到不少招聘信息。在某招聘网站上,该公司发布了10条招聘信息。其中招聘“游戏主播”的信息显示,薪资4000-9000元、经验不限,要求会玩部分游戏为最佳,招聘年龄上还注明“实习生可以优先招聘”。在工作时间上,该公司称“早上九点半上班,上班时间自由分配,以白班为主……”

琴意传媒的“游戏主播”招聘信息

针对上述情况,11月17日,记者联系了该公司的法务代表张某。他表示,李昊猝死与公司并没有关系,“我们签的是合作协议,双方没有任何雇佣关系或者劳动合同,再加上他是在自己租住的出租屋出事的,但凡他是在公司出事,我们都会承担责任,但现在我们没有什么责任”。

他告诉记者,公司知道李昊是在校大学生,但和李昊并没有实习关系,也不可能给他开实习证明,“我们招聘要求就是18岁以上、会打游戏,我们提供场地,有人给主播打赏,我们就从里面抽成,就是这种简单的合作关系,相当于是一个兼职。”

对于李昊在猝死前连续多天熬夜直播的事情,张某表示公司并不知情,“他本来是白天直播的,按照协议,他自己想播多久就播多久,但他什么时候改成晚上直播的,我们也不清楚。”

他表示,不存在公司强迫李昊晚上直播的情况,直播时间和时长都是由主播自己决定,公司只是提供场地。

张某说,游戏直播行业确实存在过劳的隐患,“一般这一行招的都是爱打游戏的人,一边玩游戏一边还能挣钱,很多主播这个度就容易把握不好。”他称,对于李昊的情况,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只能给家属5000元的抚慰金。同时,公司将会对主播进行培训,提醒主播注意劳逸结合、不要熬夜。

同日,记者也曾多次致电李昊就读的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但一直未接通。李永成告诉记者,事发后学校一直在积极处理,给他提供了法律援助,并在通过学校此前购买的团体保险,为家属申请赔偿。

律师:

涉事公司应对死亡结果

承担一定责任

对于李昊的死亡,河南琴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否真的不用承担任何责任?11月19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北京拙朴律师事务所律师谢燕平。

谢燕平认为,琴意公司和李昊签署的《主播及公会合作协议》能很大程度上减轻雇主责任,“很多主播与公司签订的都是合作类协议,但现实中也有很多合作协议,实则为劳动关系”。

谢燕平说,李昊和公司是否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可以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规定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根据该规定,谢燕平认为,李昊虽然与琴意公司签订的是《合作协议》,但实际上游戏公司对其工作时间、工作内容都有诸多规定,李昊实际与公司存在不平等的合同关系,更多的是接受公司的管理,家属可以主张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如果是在劳务过程中受到的伤害,作为雇主的游戏公司也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该责任需考虑主体双方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以及过错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对于公司称李昊夜间直播不知情的说法,谢燕平认为并不符合常理,很难成立。“通过李昊的直播动态可以看出,他的直播时间比较规律,11月5日之前都是白天直播,之后才开始夜间直播,连续进行了5天,这显然是有安排的,不是主播自己自由安排。”

谢燕平指出,连续通宵工作势必造成人体的损害和不适,李昊的直接死亡原因是“猝死”,其死亡诱因可能就是连续长时间通宵工作。游戏公司给李昊保底收入的前提是需完成公司规定的直播时长,是付出了劳务而获取的对价。

同时,游戏公司也将在账号打赏中提取收入,即是从李昊的劳动中获取利益。因此,无论是账号的潜在和将来预期收益,还是李昊付出劳动所获得的现实收益,游戏公司都是最终获益方,是依托了李昊付出的劳动而获利。

“如今李昊因连续工作猝死,公司作为获利一方,无论从雇主责任还是从合同的公平责任来讲,我认为都应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才符合公平正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谢燕平告诉记者,虽然李昊死亡结果发生地不是在公司,但如果死亡诱因与连续通宵工作有关,游戏公司也应该对死亡结果承担一定责任。

此外,谢燕平认为,规定主播在夜间连续通宵工作,本身就是对身体的摧残,是对他人生命健康的极其不尊重。

主播赚钱应建立在保证充分休息和身体健康基础上,而不是以牺牲身体健康甚至生命为代价,严重违背人的正常身体承受能力而安排的工作不具有合法合理性,公司对主播的死亡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符合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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