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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自古红颜多命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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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嫂叙旧之间,李弘贞留意到母子二人是带着装衣服的行囊来的。

心下断定这是要来长住的节奏。

简直无语了!家里根本没有多余房间给他们住啊!

难道自己要跟秦良玉挤同个屋?

这时,秦良玉化身温柔贤惠的当家主母,端着茶水糕点过来。

脸上带着和煦的笑招呼母子二人:“大嫂远道而来,想必是累了,请喝口茶、吃点东西。”

“哇!一眨眼仔仔都长这么大了,还长得这么可爱,来,让小婶抱抱。”

“不想抱啊?那吃糕点好不好?”

小元魁又贴到他娘身上,眸中含着泪光摇了摇头。

见状,秦良玉不禁陷入自我怀疑。

不对呀!自家也有小孩,这个小萝卜头咋就如此难哄呢。

与潘云瑶叙旧到此,李弘贞觉得时机差不多了,便问道:

“大嫂带着行囊,这是要来小住几天吧?”

闻言,潘云瑶霎时垂下脑袋,一脸哀色。

接下来,她就一边啪嗒啪嗒掉眼泪,一边述说伤心事。

话说当年,她为大哥守寡期间,娘家那边过来找老爹协商,希望能让女儿改嫁。

老爹看大儿媳还这么年轻,让她一辈子当寡妇也有些于心不忍,便答应了亲家的要求。

不过老爹要求将来把小元魁抚养长大后,务必要把他送回来,毕竟这是李家的长孙。

潘云瑶就这么在娘家待字闺中将近一年,终于盼到大户人家相中了她。

只是并非明媒正娶,而是给人家做妾。

她现任丈夫是个举人出身,任南川知县。

潘家大抵是觉得老爹被罢官,没了当官的亲家可依靠了,就把女儿便宜嫁过去攀个关系。

就潘云瑶这种绝色,别说二手货了,她就算去青楼接客,估计都有大把男人抢着给她赎身。

殊不知造化弄人啊!

潘云瑶在嫁过去的当天,那个知县大概是觉得纳到这么一个绝世美人,心里高兴又倍有面子。

于是就在酒席上跟宾客多喝了两杯。

结果喝上头去撒尿的时候竟然一头扎进坑里,还没来得及洞房就给溺死了。

这下好了,喜事成了白事。

原配听别人说,潘云瑶的前任是在战场上没的,后面连尸体都没找回来。下意识就认为潘云瑶是个专门克夫的狐狸精,于是命下人把她按住给揍了一顿。

好在知县家里有明事理的,把潘云瑶的命给救了下来,当然也被扫地出门了。

无处可去的大嫂,只能含泪先回娘家待着。

她本来就是那种爷爷不疼奶奶不爱、等着被家里嫁出去换富贵的商品。

如今潘家又被迫退回彩礼,就更不想留她这样一个带着拖油瓶的赔钱货。

再次无家可归的大嫂,可怜兮兮带着小元魁投奔已经出嫁的姐姐。

可毕竟这只是暂时借住而已,寄人篱下也并非长远之计。

思前想后,潘云瑶觉得现下唯一的去处,只有去投奔小叔了。

讲到这里,潘云瑶哭得愈加梨花带雨了。

“小叔,大嫂不敢奢望你能给一片青瓦安身立命。只是可怜了仔仔,从小就没了爹,现在记事了还要跟着我到处看别人脸色度日,瞧这孩子脸上都看不到半点笑了,还瘦得跟猴似的...”

说着,她竟然跪了下来。

“小叔啊,我只是一介柔弱妇人,也养活不了仔仔,希望小叔能看在他是咱李家骨肉的份上收留他。至于我...我就去庵里削发为尼。”

说完最后四个字的时候,潘云瑶扁起嘴卖萌装可怜,眸中含着泪花,巴巴望着李弘贞。

好像你再不收留伦家,伦家就真的要去当尼姑了。

李弘贞看她这副我见犹怜的模样,赶忙移开眼睛,不敢再与她对视。

这种可咸可甜的货色,真怕多看一眼会被勾走魂。

该死的狐狸精,竟敢暗使媚术乱老夫道心!

都说叔嫂有别、长嫂如母,她这一跪弄得李弘贞想过去扶也不是,受着也不是。

见李弘贞不为所动,潘云瑶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

自家小叔可不是什么好人,贪婪好色,行事又蛮横。

他碍于老爹遗命,肯定会收留儿子的。

而自己这个大嫂只是外姓,他也没有义务养自己,不收留顶多会受点道德上的谴责。

刚才说削发为尼只是以退为进的说辞,她打听过了,庵里不是谁都会收的。

那么自己最后的去路,只能是青楼了。

其实潘云瑶在半个月前就来下河村踩过点了。

那时候的李弘贞还没有开始卖蛋糕。

潘云瑶看他累死累活的上山砍柴,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房子那么破,听说还欠了一屁股债。

就这条件来投奔,即便他肯收留,估计也养不起母子。

后来意外发现小叔在酆都城卖蛋糕。

几天观察下来,看他每天有大把大把的铜板收,潘云瑶就觉得接下来的日子终于有了盼头,然后带着拖油瓶屁颠屁颠的就来了。

这时,秦良玉晃了晃脑袋,伤春悲秋的吟诗一首:“自古红颜多命舛,尽代佳人皆无奈...”

“我等女子生在如此太平世道,又何必要依附男人而活?”

“为何就不能为自己而活?”

李弘贞斜睨她一眼,真想说你以为每个女人都能像你,天生怪力能当男人用?

随后拿出当家人的姿态,对秦良玉吩咐道:“娘子,别让大嫂一直跪着,赶紧扶她起来。”

是你家的嫂子,关我屁事?

秦良玉虽是这般想,可妻以夫为纲,还是得照吩咐做。

待大嫂被扶回去落座,李弘贞这才道:“大嫂方才所言在理,仔仔是我李家骨肉,我作为亲叔断然不会不管。只是...”

说到这,李弘贞顿时眉头紧锁。

讲真,这位大嫂确实很令人伤脑筋。

不收留她吧,这毕竟是大哥的遗孀,良心有些过不去。而且小元魁才五岁,怎么也得有个亲娘在身边照应。

收留吧,房间不够住是次要的,主要是自己和秦良玉假婚的事很麻烦。

“大嫂且和娘子聊会,我去躺三叔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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