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邋遢男华丽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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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邋遢男子冷冷的回答,萧上尉只有苦笑。
虽然她们出自神秘的特勤部队,但女人的心总要软一些。
仔细琢磨邋遢男子的话语,萧琳承认邋遢男的话语是话糙理不糙。
确实对方是处心积虑要把己方全部杀死。
难道我们还要以德报怨?
农夫与蛇的故事,让人心生警惕,在残酷的战场上,反正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你要置对手于死地,但被对手反杀,你想祈求对手放过你,这可能吗?
这世界上有这么便宜的事吗?
更何况对敌人仁慈,便是对自己残忍。
在敌我斗争之中,如果你对敌人手下留情,敌方很大概率会打冷枪,致你于死地。
邋遢男走到迫击炮位,看那里躺着了几具尸体。
他将两门迫击炮及配件全部搬了下来。
随即又叫黑熊和马猴帮忙,将总计有300多发迫击炮弹,搬上重型卡车。
在邋遢男看来,这一次最大的收获就是这两门迫击炮。
对于特勤组和警卫排来讲,迫击炮是大杀器,可以作重火力,应付极端局面。
邋遢男子是个实际的人,并不认为之后的路程就会一帆风顺。
敌人既然有要置他们于死地的心,那么就会不遗余力的穷追猛打,全力出手。
而己方能够做的也唯有死战到底。
随后萧上尉叫李排长带领剩下的警卫排士兵到山上打扫战场,将敌方士兵身上的所有弹药搜刮一空,连一颗子弹都不放过。
弹药是战士的生命。
这一次敌方就出动了一个加强连,外加几十个小鬼子来围剿特勤组和警卫排。
下一次敌人或许会出动更多的人手来围攻他们。
想生存下去,所能仰仗的,只有这些武器弹药。
这批敌人配备的中正式步枪,性能优越,萧上尉叫李排长将所有的中正步枪也全部带走。
将所有的枪支弹药全部装在卡车上。
光中正式步枪都有170条之多,还有两挺完好无缺的捷克式轻机枪,这可以说是意外收获。
毕竟打小鬼子需要枪支弹药,如果这些枪支弹药不用,那也是浪费。
邋遢男子甚至跑到了那群被击毙的小鬼子处,将他们的三八大盖和弹药手雷,全部取了回来。
甚至还从一个小鬼子脚上扒了一双结实耐用的昭五军靴,穿在自己脚上。
邋遢男人将自己脚上原先穿的那双破布鞋丢掉,当穿上这双崭新且合脚的眧五军靴后,整个人都变了,气质瞬间被拉满。
此时的邋遢男子目光深邃,眼中仿佛有星辰大海。
全身涌动着铁血肃杀之气。
他抽出一把三八大盖的刺刀,将脸上的胡子刮得一干二净。
邋遢男摸着光滑的脸面,偶尔触到几根胡茬。
感觉轻松不少。
他本是个讲究人。
即便在打仗的时候,也很注意自己的仪容。
只是因为得了失忆症,让他变成了一个超级邋遢鬼。
现在由于撞击使他大脑恢复正常,那么必须找回曾经逼人的帅气。
摸着自己乱蓬蓬的长发。
邋遢男人准备用刺刀刮去头上的长发。
他的手刚准备动,却被一只柔弱无骨的玉手给捏住了。
原来是金曼莎,她笑语嫣然,明哞皓齿,妩媚至极。
“傻子,不,不,这位英雄,我来帮你一把。”
她说着,从身上战术背包中居然摸出了一把剪刀。
由于条件反射,邋遢男子看到这把剪刀全身一个激灵。
邋遢男也不矫情,席地而坐,让金曼莎来打理他的头发。
这金曼莎手脚麻利,挥舞着剪刀一顿噼里咔嚓的剪发,将邋遢男乱蓬蓬的头发剪成了板寸。
此时的邋遢男还叫邋遢男吗?
只见他剑眉星目,国字脸,脸颊上有淡淡的络腮胡印,高鼻梁,大嘴。
深邃的眸子中,有着自信的神光,更有铁血军人的坚毅果敢。
虽然身上的衣服很是破旧,但掩盖不住他那逼人的帅气。
看着站起身来的邋遢男人,金曼莎“啊”了一声,捂住了自己的小嘴。
“哎哟,我的乖乖,这位英雄如此帅气,你在基地里当编外勤务兵三个多月,我怎么没有发现呢?”
“哎哟,你身上臭死了,赶快去洗个澡,那边小溪里有水,你去找个水潭。”金曼莎一边在捂着鼻子,一边指着小溪。
这峡谷中有潺潺而流的小溪,沿着峡谷流向远方。
小溪旁边水草茂盛,这也许是这条峡谷中最好的风景了。
只不过这条小溪见证了刚才一场血腥的战斗,准确来讲是一场血腥的大屠杀。
邋遢男人来到小溪旁,捧水狠狠的洗了把脸。
脸上的污秽和汗水融入溪水之中,缓缓流向远方。
久违的清凉,让他的头脑更加清晰。
此时黑熊从死亡的警卫排士兵身上,脱下一身还算崭新的军装,递给邋遢男人。
“哥,暂时换上吧,看你的衣服又破又脏,这可不是你的风格,哥,这几个月真苦了你!”
这帅气逼人的英雄,随即转身朝着一个偏僻地方而去,因为那边有一个水潭,他准备在那洗个澡。
他身后突然飞过来一样东西,邋遢男人反手接住。仔细一看,是一块油纸包裹的香皂。
凑在鼻前闻一闻,有着淡淡的香气,原来是萧上尉丢给他的。
邋遢男人心想这些女人真爱干净,走到哪香皂就带到哪。
不过20分钟,这名曾经的邋遢男人穿着崭新的军装,帅气逼人的站在众人面前。
全身干干净净,眼神犀利,脚上穿着日式昭五军靴,打着绑腿。
高大挺拔的身形,更显铁血军人的气质。
仿佛穿越时空换了一个人似的,这一刻的气质,绝对拉满。
萧上尉眼前一亮,走了上去。
“重新认识一下,我是特勤组组长萧琳,军衔上尉!”
萧上尉向这位英挺帅气的军人伸出了自己的玉手。
看着萧上尉伸过来的洁白玉手,帅气军人犹豫了一下,将自己的厚实大手伸过去。
与萧上尉的玉手握在一起,随即他赶忙分开。
他不是一个多情的人,更不是一个舔狗,即便在超级美女面前,他依旧有着自我。
不得不说,这萧上尉的玉手同样柔弱无骨,握在手上手感极好。
“我,叶飞虎!”
“不谈谈你的过去!”
“往事如风,繁华如梦,一切皆是过眼云烟,有什么好谈的,苟延残喘的溃兵而已!”
叶飞虎神情淡然,轻描淡写的话语中透着无尽萧瑟。
仅仅从叶飞虎所说的两句话,萧上尉就可以判断出叶飞虎是一个有思想有内涵,沉稳大气的男人。
从叶飞虎出口成章,萧上尉甚至可以判断叶飞虎是一个文武兼备的人。
“叶兄,纵然世道艰难,我辈当做国家和民族的脊梁,为国家和民族抛头颅,洒热血!”
叶飞虎点点头,认同萧上尉的话。
叶飞虎将身上的烤蓝m1932及子弹带还给特勤组长萧琳上尉。
而他去捡了一把中正式步枪,朝远方开了一枪,拉栓,退壳,子弹上膛,确认这把枪完全正常之后开启保险。
并将刺刀插入刺刀鞘,一并挂在自己的腰上。
腰上围了三个子弹盒。共计150发子弹。
又挂上手榴弹包,里面有5颗手榴弹。
他找了一顶m35钢盔扣在头上,一个英挺帅气的大兵出现在众人眼前,尤其脚上那双拉风的昭五军靴特别引人注目。
而警卫排的普通士兵穿的只是一般的布鞋。
叶飞虎看众人都在看自己的鞋子。
“这日式昭五军靴好穿,保护好自己的脚,等于保住了半条命!”
“这批被打死的小鬼子穿的是质量最好的一批昭五军靴,在黑市上这种品质的昭五军靴起码可以卖到5块大洋!”
他的话刚说完,马猴和狗熊就不要命的朝左边山坡上跑。
他们知道那里还有被打死的40多个小鬼子。
叶飞虎看着两人不要命朝坡上跑的身影,摇头苦笑。
而后警卫排的战士也跟着朝左边坡上跑去。
他们也想要那些昭五军靴。
叶飞虎摇摇头,马猴可找到一双合脚的靴子。
但他估计那黑熊够呛,黑熊的脚太大了,最少都是58码,非定做不可。
萧上尉叫上李排长,开了个简短的会议,决定征求宋夫人的意见。
看到萧上尉来征求自己的意见,宋夫人淡淡一笑。
“既然危险解除了,还是照原计划赶路吧,只是辛苦弟兄们了!”
于是萧上尉决定还是先将宋夫人送到目的地渝城。
而这边留下两个士兵,让他们跑步回基地,通知基地来把牺牲的战士妥善安置。
于是这李排长手下少了一半小兵,多了三个超级战士,他一阵苦笑。
天天待在基地里,哪知道有这样的三个顶级兵王。
三个超级兵王不是他们这些普通人所能望其项背的。
林肯车再次缓缓上路,此时卡车上已经空了很多,但多了一大堆枪支弹药。
走出这个峡谷就是一马平川,那样被袭击的机会很小。
毕竟平地上藏不住人,也没有很好的攻击条件,地理上不占优势。
这个秘密基地离渝城有500公里。
如果在现代社会这500公里确实不算什么,有高速路。
但在那个时代路况极差,每天顶多跑150公里,就要停下来休息,主要怕宋夫人的身体吃不消。
由于在这里打仗耽误了几个小时,所以车子开出100公里,在一个叫三合镇的地方进行休息补给。
三合镇将会隐藏着怎样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