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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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韫知道宋鼎的新职后,钻进书房研究了一下午,才搞清楚民科的职责。
这下他要气死了,宋韫想。
他原来一直在京都清吏司的金科里做事,明里暗里不知敛了多少钱财,才在后来举事时引得一众大臣纷纷支持。
宋韫不懂宋鼎的帝王心术,但前世好歹也见过他当皇帝是什么熊样。
坦白说,宋韫并不觉得他比太子哥哥更有治世之才,他只是比太太哥哥会笼络人罢了。
沈璎那时从崇文馆肄业,进到户部江西清吏司的仓科后,不就被宋鼎收服过去了?
明明培养他的是东宫。
呸,白眼狼。
宋韫合上手边的书,又起身去找交趾的地方志。
交趾这个地方,因为太小太杂且难管理,一向不得父皇的心。
宋韫记着,梅妃好像就是交趾的人。
当年南蛮战败,除了把交趾赔给北玄外,还献上大量宝石、马匹以及女人表示诚意。
据说梅妃以美貌和会说北玄官话两项无人能及的优势在众女间脱颖而出,被父皇一眼相中。
送来的几十美人,父皇只留下了梅妃,其余的都被宗室郡王和官员挑走了。
宋韫出生的时候,梅妃已经开始关着宫门过起了不问世事的日子,但从多年后宫人们的三言两语中,她依然能想象出梅妃当年的风光。
宫人们都说,一进宫就赐妃位,这在一个蛮地来的女子身上简直就是奇迹。
宋韫也觉得梅妃很厉害,想她的母妃当年以魏南王之女和景秀郡主的身份入宫,也是先从嫔位开启深宫生活的。
可惜,不知道梅妃为何要放弃这份宠爱,否则,以她的能力,完全可以替三皇兄宋弃铺条好路,让他日后的夺位之路走的更顺些。
交趾的地方志只有薄薄一本,表明它还是个未经北玄人探索透彻的神秘所在。
宋韫翻开,匆匆看过两页就合上了。
不是她看书快,实在是这本地方志写得太过粗糙,里面的地形图貌画得倒漂亮,可大幅的图画占据书页,文字篇幅比她开蒙课本上的文章还短。
而且,看这本书并不能了解交趾的真实景况。
因为它上面通篇都在说“交趾人面貌异相,生性粗蠢,生活习性野蛮似林间兽类,言语滞涩聒噪……”,完全是编书者从自己的感受写出来的,与其说是地方志,不如说是这位先生的感怀之作。
宋韫盯着书里的文字,直想把编书的人揪出来打一顿。
这写的是人看的东西吗?
两方本来隔阂就深,没去过交趾的人看了这本书,能对交趾生出好感才是咄咄怪事。
快二十年了,两方还坚持各说各话,这样什么时候才能坐到一起交流?
前世,宋弃举事的军队里,有一支异常英勇的玄镜军,所到之处,说是寸草不生也不为过。
她曾在沈家后院听伺候的丫鬟抱怨,说玄镜军都是群蛮子,个个高鼻深目,满面凶狠,被他们攻打下来的城池的城墙,鲜少有完整的。
因为他们的武器不仅有长枪弓箭,他们还有火炮。
火炮的杀伤力……宋韫没有领略过,但有所耳闻。
宋弃打进皇城那晚,炮轰宫门时,城中上空的那个恐怖巨响,震耳欲聋。
她一辈子都忘不了。
玄镜军不仅是名义上的蛮子,它的队伍就是由交趾人组成的。
前世交趾人始终没有和北玄朝廷和解,所以当拥有一半交趾血统的宋弃揭竿而起时,交趾人即刻振臂呼应。
他们骁勇善战,又无所顾忌,几乎就没打过败仗。
可以说,没有玄镜军,宋弃不一定能成事。
宋韫坐在椅子里越想心跳得越快,她将书往袖子一揣,走出书房又奔凤禧宫去了。
这个点父皇应该在母后那里用晚膳。
春音本候在书房门口,忽见眼前紫影儿闪过,竟是公主风风火火跑走了。
她不敢问缘由,提步就追。
到凤禧宫门口,宋韫才慢下脚步,喊春音替她整理形容。
春音忍着气喘,掏出帕子先帮她擦擦额角鼻尖的汗,再替她抚平鬓角发梢,看着没差错了,便笑说:“殿下,好了。”
宋韫点点头,捏着书跳进宫门,穿过院子,一口气冲进殿内,冲正在用餐的帝后喊:“父皇母后,儿臣刚看了一本书,快被气死了!”
陈皇后和宋严帝对视一眼,看到彼此眼中的无可奈何后,都是一笑。
宋严帝放下筷子,故意道:“泼猴居然也会看书了,来,朕听听你怎么被气死的。”
桌上的饭菜早已凉透,陈皇后看看歪在榻上的丈夫,再看看趴在他身边叽叽喳喳的宋韫,微微笑着摇头叫宫人把碗碟端走。
“……父皇,您说,这是不是乱写的?梅妃娘娘也是交趾人,明明美的不得了。”
宋韫跪坐在榻边,攀着宋严帝的手臂追问。
听到那个人,宋严帝的眉头皱起,随即对上宋韫的眼睛,他复又展颜,卷起手中的书,抬手照着她的额头敲了一下:“朕被你烦的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宋韫抬手捂住嘴巴,在掌后瓮声瓮气地说:“那您看嘛,儿臣不说话就是了。”
小姑娘语调中的娇憨浑然天成,让宋严帝轻笑。
他扯下她的手,翻过来看着食指间的淡粉色疤痕,问:“说是老三帮你上的止血药?”
宋韫愣了愣,这个问题,当时不是已经问过了?
她瞥到被父皇卷成一卷的那本交趾地方志,点点头。
是想起梅妃娘娘了吧。
“老三……是个好孩子。”宋严帝突然发出感叹。
这些年,他没怎么管过他们母子,倒也安安稳稳的,没惹什么乱子。
宋韫看父皇的关注点转移到宋弃那儿去了,眼皮猛地一跳。
她可不是来帮宋弃吸引父皇注意的。
“父皇,我不喜欢三皇兄……”宋韫想到那天他含着自己指尖舔舐的情景,脊背涌上一层鸡皮疙瘩。
他的眼神,让她感觉很不舒服。
跟宋鼎曾养的那条西域蟒蛇吞食猎物时的眼神一模一样。
宋严帝失笑,又用书卷在她额间轻敲一下:“故意跟朕作对是不是?朕刚夸他好,你就说不喜欢——为什么不喜欢他,他得罪你了?”
宋韫回想着宋弃在宫中的名声,随口道:“长得像座山,还爱拉个脸,听说读书也不行,做的文章可差了。”
宋严帝的四个儿子,全不是能做出锦绣文章的料。
被女儿这么直言指出来,宋严帝不怒反笑,“五十步笑百步,你自己的文章又写得多好?”
话是如此说,但再想起宋弃,他心里的感慨也没了。
那孩子乖是乖,就是跟老四一样,不甚聪明。
一个庸才,不值得费神。
宋韫蛮横地一仰头,“他是哥哥,文章理应做得比我好,这样我才能把他当榜样呀!”
宋严帝顺势捏上她的鼻子,“谁也没你的沈郎会做文章,是不是?”
他认为沈璎品行端正,才貌兼具,完全配得上他的一一。
最重要的是,沈璎出身不高,现有的一切都是皇家给的。
看在这些的份上,一一跟了沈璎,沈璎若是个识趣的,就不可能让一一吃亏。
宋韫收了笑,拍掉宋严帝的手,认真道:“父皇,儿臣说过很多次了,沈家大郎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儿臣不喜欢了,您就不要再乱点鸳鸯谱啦。”
她是常这样更改主意的,宋严帝根本没当回事,只低头翻开书边看边敷衍地说:“好好好,朕不点了……不过,下次你再求朕帮忙,看朕还管你不管了。”
他的话说得干巴巴,没有情绪,宋韫听着有些不妙,因为她眼下确实就有件事想求他“帮忙”。
她安静地坐了一会儿,眼珠转啊转,转到最后,她直起腰,抓住宋严帝的手腕说:“父皇,儿臣想向你求个恩典。”
宋严帝翻书的手顿顿,抬头以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等她说出自己的需求。
宋韫厚着脸皮,迎着他的目光朗声道:“儿臣想让父皇重新编写交趾的地方志。”
交趾这个地方的隐患太大了。
战事未起的时候,它就三天两头出事,不是交趾人为泄愤砸了北玄人的店,就是北玄人为复仇夺了交趾人的地。
战事一起,交趾人找到宋弃做同盟,行事更加肆无忌惮。
上辈子,直到宋弃称帝,把交趾还给南蛮,那块土地才宁静下来。
交趾的问题,要么尽早解决,要么尽早放弃。
拖着只会贻害无穷。
只是父皇信奉无为而治,除非交趾真的出事,否则他绝不会采取任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