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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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没心思和她解释,向老板付了账,然后说:
“快把你的金子收起来,这儿人多眼杂,别让人把给你抢走,我带你去个地方。”
外面天色已黑透,街上人影晃动,灯光璀璨。
“明天就将要离开这儿,真有点点伤感呀。”我心想。
人这一辈子其实十分短暂,能去的地方也十分有限,对于那些长期居留的地方,我们固然怀着深厚地情感,但对于那些匆匆路过的地方,不免有点遗憾。毕竟生活可能有无数种,可一个人一生只能选择一种。我的来到这儿纯属意外。
我可以肯定,我以后不会来这儿了。
我们沿街道走了大概五分钟,然后就在一家金店门口停住。
店面的面积不大,里面却珠光宝气。陈云朵顿时就明白了我的目的,但也不拒绝,跟着我进了店。店里开着空调,特别凉快,营业员全是形象很好的年轻女性,身穿统一的白衬衣,看着长得都一样。晚上是营业的黄金时间,可店里顾客寥寥。
我和我妹妹刚虎口脱险,穿的很不怎么样,她们却也不歧视。
“你们要买点什么?”
有一个营业员面带微笑迎上问。
“啥也不卖,我们来卖金子。”
她就把我们让到了侧面的一条通道,进到一个十分安静的房间。
房间里有一个营业柜台,柜台足有三米长,一半像是实验室,摆着许多仪器,另一半像是个办公桌,上面放着个文件夹。一个身穿白大褂的年轻男子坐在桌子旁边,身后的墙上还挂着一个小黑板,上面写着各种贵金属的价格,其中黄金的价格是每克241.5元,
“来啦!”他向我招呼。”
我而是低声的示意妹妹把那两个金镯子拿出来。空气太安静了,一瞬间像是在做干违法的勾当。
她把那两个镯子拿了出来,说:
“我只卖一个,剩下一个我想留下来做纪念。”
我当时就有点生气,说
“棺材里面拿出来的东西有什么好纪念的!“
我一把就将那对镯子抢了过来,把其中一个递给那个年轻人,说:
“ni1看这金子纯度怎么样,能卖多少钱。”
这男接过金镯子,并请我们就坐,然后开始忙活起来。这时我和我妹妹都有点生气,她生气是因为我抢了她的镯子,我生气是因为她的小气。另一边,那男人像是个科学家用小锉刀在镯子上锉下粉末在白纸上,最后把那些粉末盛着放进一个方形仪器化验。不消片刻,桌子上的打印机就打出了一张小票,他把小票撕下给我,说:
“纯度还行,百分之九十九,就按今天的市价收。”
“行!”
我接过小票看都没看就装进口袋里面,然后就把另一个也给了他。
这人接过镯子很高兴,说:
“按照规矩,要先熔掉才能称重,你要没问题,我就要把它熔啦。”
“快点吧!我们还有事儿呢!”我说。
这男的就把镯子放在一个大小电热锅里加热,两个镯子很快就融化成了液体,他将其倒进一个一个模子里面浇水凝固,金子就成了一根明晃晃的金条,他这才把那金条放进一台电子秤上称量重量,立刻就得出质量和价值。
“457.32克,总共十一万零四百四十二元七毛!”
我进来之前已估算出大概能值这么多钱,但现在听他报出这个数,还是有点小激动。不仅是我,我妹妹听到这么多钱,随即也眼前一亮。
那人开始给我们开起单子,同时让后台拿来钱,最后把钱和发票一起奉上。
“你们数一下吧!”
蓝盈盈的百元大钞和一些零钱,应该错不了,我立刻就往口袋里面塞,结果口袋只塞进了两沓马上就塞不下了,就只把那些零钱放进口袋,剩下的让那人给我找个牛皮袋子装起来,带着钱和我妹子就走出了金店。
“这镯子是我的,把钱给我。”
这丫头出门就问我要钱,我就把刚才装进口袋里面的那五十块钱给她,说:
“给!拿着吧,在火车上买个冰糕吃吃!剩下的我帮你存着!”
她接过那五十块钱却一把扔在地上,然后转身就跑,边跑还边哭。
“怎么?还嫌少!”
我心里也是一愣,赶紧把那五十块钱捡起来就去追。
“这刚找回来再跑丢,就是不跑丢,被车碰到那也够受的。”我心想。
她没我跑得快,很快我就追上了她,让她和我一块回旅馆,可怎么拉她都不回去。这时街上人来人往的,我也丢不起那人,就对她说:
“行啦!等回到家我就把这钱给你,行了吧,你一个女孩儿带那么多钱在火车上多不安全!”
她这才不再闹了,跟着我往旅馆走。
她的行李都丢在了那黑厂里,身上这身又几天没换,脏兮兮的,我在街上地摊给她买了衣裳。反正夏天的衣裳简单,也比较便宜。
我本打算让胖虎护送我妹妹先回去,我直接回南京。可我实在是不放心,就只能亲自“押送”她回家。在上火车之前,我还给给了胖虎八千块钱。
胖虎拿着这些钱,高兴的合不拢嘴,说:
“等钱花完了,我还跟着你出来,闯社会。”
我的家乡是标准的农村,下火车后要转三次车才能到家,最后一趟车是县城通往乡里面的班车。汽车从县城往乡下开,很快就经过了我妹妹那所学校。那栋四层主教学楼的后窗就对着公路,中间隔着一排破旧的商铺和杨树林。今年夏天干旱少雨,秋天还未到,杨树的叶子却已寥落不堪,萧条的枝干倒映在灰暗的玻璃窗上形成空灵诡异的图案,和教室里杂乱的桌椅板凳的交错一处同一幅画面,让我感觉如梦如幻。
这时正值放暑假,寂静的校园散发着一股书本,饭菜,枯叶和年轻荷尔蒙相互混合的怪味儿。
我突然感觉如鲠在喉,心思迷惘。
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会渐渐认识到青春的魅力不仅在于年轻活力的身体,更是在于社会留给你的那段迷蒙无限的精神阶段。在这个时期,一切都笼罩在迷雾当中,因为看不到终点,所以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可一旦人踏上社会,迷茫被欲望的温度给蒸发。欲望是个好东西,它让你脑子变得清醒,目标明确,意志坚定,同时也让我们认识到脚下道路是多么贫瘠。
可是这又能如何呢?因为所有的生命都以死亡为终点,所有事物的意义都十分有限,被欲望燃烧过的人生如烈火焚烧过的大地,生命的一切意义不过是年轻时的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