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向惟析的眼睛着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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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惟析喜欢上了一个民谣歌手。
这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他有很多种类的唱片。
他从小到大收到的礼物里包括了很多天南地北的房子,他不住在里面,但里面的装修无疑都符合他的喜好,自然的,里面杂乱无章的堆着各样各样,包括到不限于摇滚、民谣、流行、爵士、古典的唱片。
他从来不听,虽然他之前邀请望舒来他家喝酒的时候大言不惭的说他那里什么唱片都有,一副他涉猎很广的样子,但那不过是雄性求偶时展露的光鲜羽毛。
他只喜欢rap。
歌词越脏越好,充斥着“diss”文化的rap。
因为只有这样的,才能击中他那颗黑暗的心。
但现在,他必须承认他错了。
能击中他心的不只是rap,还有一个该死的民谣歌手——望舒。
他连他真名叫什么都不知道,心脏就已经开始为他疯狂的跳动。
问他为什么喜欢上他?
喜欢还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
完全没有理由。
就是莫名其妙喜欢上了。
他们满打满算才认识7天。
他听他唱了两次歌,一次比一次震撼。
在他之前,向惟析没见过一个能把民谣唱成这样的人。
酒吧那个不算大的舞台上放着一张高脚椅,然后是一把插电的吉他。
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认为他会坐在那上面一边谈一边唱,彩排的时候他就是那样的。
但演出的时候……
向惟析忍不住面露向往。
第一首歌的时候和彩排完全一样。
但当下面有人开始起哄的时候,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那些喝多了,没什么礼貌的垃圾叫嚣着让望舒换一首带劲一点的歌的时候,他不动声色的开始了清唱。
是一首没有在彩排时出现的民谣摇滚。
民谣简单直接的旋律,以及摇滚强烈的表达方式。
向惟析看着把话筒从话筒架上拿下来,他看着他眯着眼睛走到台下,走到那个叫嚣的人面前,从他的手里抽过他点燃的香烟。
他看着他一手话筒,一手香烟,漫不经心的在话筒线能到达的半圆里踱着步。
一根烟还没抽完,现场的大部分人就跟他一样,情不自禁的动了起来。
这是一首快歌。
和之前那首带着弄弄悲伤的不同。
但相同的都是里头传达出来的孤独、寂寞、以及绝望。
向惟析的视线就集中在他那修长洁白的手指以及被他手指夹住的香烟上。
那微弱的火星是那么的红,衬的他的皮肤越发的白。
向惟析情不自禁咽了口口水。
一曲毕。
掌声雷动。
那个最早跳出来闹的小垃圾一手拿着空酒杯,一手拿威士忌走近望舒:
“哥们,我狗眼不识泰山,你这歌带劲。这一杯,我干了,算哥哥给你道歉。”
说完,他咕嘟嘟的给自己倒了一杯,又咕嘟嘟的把一杯都喝了。
因为喝的猛,他嘶了一声。
望舒没有任何反应,整个人都很平静。
就好像刚才临时换歌的不是他。
起哄的男人顿时悻悻,就在他要离开的时候,望舒手里的香烟燃尽了。
向惟析看着那最后的火星在望舒的手指上烫了一下,在他的手里和向惟析的心里同时留下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黑点。
他慢慢的吸了一口气。
因为望舒一把抢过那男人手里的酒,对着嘴就吹了起来。
他喝的很快。
酒从他的嘴角流出,顺着他白皙的脖颈往下……
他身上那件普普通通毫无特色的白色衬衣被染湿了,紧紧贴在他的胸口。
向惟析的眼睛着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