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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我们老板正在楼上午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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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胜疼得连鸟语都叫喊出来了,

一张奶油小白脸,

变成了青紫色,

全身不停地痉挛,

汗水将身上的衣服都浸湿了。

那个赶来签约的演出公司老总,

看到对方那一副惨不忍睹的模样,

嘴角猛地一阵抽抽。

这哪是什么十全十美的公子啊,

简直就是一个丑八怪啊,

腿也被废了,

这一辈子都别想跳舞了,

弄不好还要吃花生米,

这还签个毛的约啊。

“小蜜,我们走吧!”

老总拉了拉美女秘书的手,

好像怕冷似的哆嗦着说道。

美女秘书惶恐地看了一眼吴京,

战战兢兢问道:“那人会放我们走吗?”

他们两个人的对话,

都一字不漏地落进吴京耳朵里了,

他冲着他们挥了挥手,

说道:“想和他签约,”

“要等到来世里了,”

“这里没你们的事,”

“快走吧!”

两人一听,

如遇大赦,

立马从墙角落里站起身来,

冲着吴京深深地鞠了一个躬,

齐声说道:“谢谢爷的恩典,”

“谢谢爷的不杀之恩!”

不杀之恩?

当老子是什么人了?

吴京一脸的黑线快飞起来了。

“你们快滚!”

他不耐烦地喝道。

“是,我们立即滚!”

老总和他的小秘书,

被吴京一嗓子给吼得一个趔趄,

双双摔倒在地上,

连滚带爬跑了出去。

“姓王的,”

吴京坐在了沙发上,

给自己点了一根烟,

冲着王子胜微微一笑,“告诉我,”

“是谁给你提供那些醉酒美女的?”

“我说,我说……”

王子胜从吴京的笑容中,

分明看到了暴戾和杀气,

吓得忙不迭地说道,

“给我提供醉酒女子的人,”

“名叫胡宗发,”

“他是一家‘时光不再’咖啡厅的老板。”

“他有一个‘收尸团’,”

“专门干这种事情的!”

听到收尸团这三个字,

吴京不由得眉头一皱。

早在吴京前世的时候,

他就破过类似的案子。

有的人在酒吧门口捡尸,

是为了满足自己;

但也有捡尸的目的,

是想为了挣几个钱。

也正因为这样,

“收尸团”也就出现了。

一般干收尸团这一行当的人,

都有自己特定的客户渠道,

一个电话打出去,

立马就有人过来把醉酒女子提走。

在“捡尸”的圈子中,

有他们一套特定的流行术语。

比如说吧:

全尸:是指醉得已经不省人事的女子。

半尸:专指那些约七分醉,能摇晃行走、

却丝毫没有意识与记忆女人。

血浆:指的是呕吐物。

尸臭味:浑身散发的酒气。

扛大猪:把醉得无意识、瘫软的女生扛走。

所谓的全尸和半尸,

包括醉酒女子的年龄大小,

以及相貌和出身,

价格的差异都很大。

一些女子只知道以酒买醉,

可她们哪里知道在捡尸人的眼里,

她们就是行尸走肉,

供人玩乐的角色。

……

吴京没有想到的是,

在前世里所破获的“捡尸团”案子,

又让他在这个世界上遇到了。

这种趁人之危的非法交易买卖,

看来是屡禁不绝啊。

吴京摁灭了烟头,

站起身来,

冲着刚刚醒来不久的那个保镖,

厉声喝道:“架起王子胜,”

“跟老子下楼去!”

那个保镖一招就被吴京揍成了孙子,

他不敢不听,

架起了王子胜,

跟在吴京后面向楼下走去。

到了楼下,

吴京冲着葛辉笑道:

“葛哥,这王子胜和他的保镖,”

“就交给你们了。”

“我得到‘时光不再’咖啡厅那里去一下。”

葛辉好奇地问道:“京子,”

“你到那里去干嘛?”

吴京说道:“王子胜是从那里弄来的夏语嫣,”

“那里有一个收尸团,”

“我去会一会收尸团的负责人。”

“对了——”

他又说道,“葛哥,”

“你们把这两人押回所里后,”

“多带几辆警车赶到那家咖啡厅去。”

葛辉点头说道:“好的,”

“京子,你要注意安全啊!”

吴京笑道:“我没事的。”

王子胜这才知道所谓的京子,

就是道上传说的活阎罗吴京,

没想到自己栽在了他的手里。

泥马!

这活阎罗真是名不虚传啊!

警车塞上王子胜和他的保镖,

吴京挤不上档了,

只得在街上拦了一辆出租车,

径往“时光不再”咖啡厅那里开去。

……

“时光不再”咖啡厅,就在锦城南路。

吴京和赵大海白天在巡街的时候,

曾经多次从那里路过。

十五分钟不到。

出租车载着吴京就赶到了那里。

吴京付了车费,

下了车子。

来这里喝咖啡的,

一般都是在晚上。

因为时间还早,

咖啡厅里空荡荡的。

只有几个黑丝小姐姐坐在吧台前,

百无聊奈地在那里玩手机,涮豆音。

不远处的卡座上,

还坐着三个花臂光头男,

嘴里叼着烟,

将脚放在桌子上面,

正靠在那里闭目养神。

“叮!”

天狼眼望气术自动开启,

“钱铁贵,男,三十六岁,北城区混混,身上留有案底六件,‘收尸团’的团伙成员……”

“皮虎,男,二十八岁,北城区混混,身上留有案底三件,‘收尸团’中的打手……”

“席安伟,男,四十岁,北城区混混,身上留有案底十件,‘收尸团’里的打手……”

……

吴京在获得这些信息后,

心中暗暗诧异。

这踏马是咖啡厅吗?

简直就是混混窝啊!

他选了一个卡座坐下,

点了一根烟,

学着那三个混混模样,

也将两只脚放在了桌子上面。

看着他那副吊儿朗当的模样,

比混混还要混混。

一个黑丝小姐姐走了过来,

满脸不爽地说道:“先生,”

“请你将脚放下来。”

吴京斜眼朝那三个混混看了一眼,

说道:“他们能将脚下放桌子上,”

“凭什么我就不能放啊!”

那个黑丝小姐姐说道:

“你和他们不同,”

“他们是这里的服务人员!”

吴京咧嘴一笑,说道:

“小姐姐,你知道我是谁么?”

那个黑丝小姐姐愣了一下,问道:

“你是谁啊?”

吴京微微一笑,一本正经地说道:

“我是你们老板胡宗发的大爷!”

“你别看我年轻,我辈份大!”

黑丝小姐姐再次愣了一下,问道:

“你真是我们老板的大爷?”

吴京点了点头,说道:“肯定是真的啊!”

“告诉我,这小子在哪里?”

黑丝小姐姐说道:“我们老板正在楼上面午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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