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那一晚,他喝了很多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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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开启这个固定事件的人,有个显著特征,就是手背上有个梅花纹身。”
“只要杀死这个人,这场灾难就会被提前结束。”
“这个新闻没有提前写稿,都是临场发挥,这些事情触动太多人的利益了,估计下一秒就会被掐断,当我说自己要站出来的时候,我的领导刘哥对我施加了很大的压力,说难道我要和市长对着干吗?”
“我没有讲话,转身离开。”
“和市长对着干?谁怕。”
“我之所以选择干记者这个行业,就是为了曝光不公、公布真相,难不成我要和一些蛀虫同流合污吗?我还年轻,我不想让自己身上沾上腐败的气息。”
“记住我的名字,刘晓花,如果我死了,一定是奉天市市长杀的,而且”
下一秒——
信号被掐断。
破罐子市所有市民的腕表和户外大屏上,那个正在滔滔不绝的女人画面突然戛然而止,变成了像素白点。
砸开临时搭建的演播室大门,冲进来掐断了信号的刘哥,面色阴沉的望向站在镜头和收音器前的晓花一字一句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保你进来的人,不过是一个基层小领导而已。”
“你不会以为他官大到能保到伱吧?”
“哪怕他是京九市的小领导,你以为就能护的住你了?你究竟懂不懂128主城每个城市,几乎可以拥有绝对自主管理权,这一点意味着什么?”
“你是疯了吗!!!”
“听说过一句话吗?”晓花丛椅子上起身,目光毫无畏惧的迎上了刘哥眼睛:“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对不会不来,既然有可以帮助到破罐子市居民的消息,为什么要保守秘密?”
“还有,保护我的永远不是某个人。”
“而是大众。”
“舆论会保护我的,他就算再厉害他敢杀我吗,所有人都会知道是他杀了我。”
“你”
刘哥呼吸突然变得急促了起来,但随后他也不再讲话,此刻讲什么话都没意义了,他决定退出这次行动,直接辞职。
越早辞职越好。
干不下去了。
和这女人一起做事,迟早得死。
他话都说的那么明白了,这意味着,每一个主城的市长都几乎是军阀诸侯级别的存在,基本上不受中央太过束缚,放在以前,哪个城市的市长能连续干二三十年?
疯了。
让你在一个市干二三十年,这个市不得跟你姓了?
这种人要搞你,谁能保得住你?
还舆论?
舆论你妈,你倒是就知道这玩意儿有没有用了。
如果是在京九市,一个小小的实习生,是绝对没有将广播直接传在整个破罐子市这个权限的,这次为了支援破罐子市和及时将这里的消息传达出去了。
给了他们临时权限。
原本目的,是为了让他们这些电视台给破罐子市的市民紧急科普一些逃生躲藏等技巧,尽可能的提高存活率,没想到多了这么一出演出事故。
“市长。”
尺秋又急冲冲的跑来,这次特意看了眼周围在确定没有录音笔后才声音急促道:“我们刚才交谈的消息被泄露出去了,外界的舆论现在都在攻击我们。”
“尤其是那个记者,将我们的谈话删减了好多,留下的这些话火药味太浓了。”
“咋办。”
“没事。”
市长摇了摇头:“刚好我也想亲眼看看如果选第二种是什么效果。”
“可是会死很多人啊。”
“死的又不是奉天市的人,我是破罐子市的市长吗?”
“哦”
尺秋讪讪的点了点头,这是他第一次和市长直接交流,平时别说和市长交流,这根本就不是他这个级别能见的人物,就连家主见了市长也得恭恭敬敬的。
仗着这次机会。
他倒是和市长直接见面了好几次,在市长面前刷了不少脸熟。
本来他还以为这个事情很大的,但看见市长没什么反应,也就没再管。
此时左手拎刀,右手拎着血袋的黑医已经重新返回了诊所,一边给苟医生输血,一边看向电视屏幕上紧急播报的新闻。
一个名为刘晓花的实习记者,正在那里面色焦急的滔滔不绝。
“实习记者?”
黑医抬头扫了眼突然笑了起来:“实习记者能月入50万吗?”
这个女人他认识。
正是他女朋友,准确的说是前女友,就算京九市的工资再高,一个记者一个月也拿不了50万吧,更何况是实习记者,也就说这个女人实际上也是吹逼的。
还没他混的好,工资甚至都没他在医院的时候高。
是的。
他骗了苟医生,他并没有杀那个女人,他虽然是因为犯了事逃到破罐子市的,但手里并没有沾染过人命,他也不想亲手杀人。
他也没有将这个女人塞进河里。
那一天黄昏。
在这个女人头也不回的离开破罐子市后,他只是和小孩子一般,将车扔进了河里,然后坐在夜色的河岸上,点燃一根烟默默的看着那辆自己渴求许久的汽车就这样一点点在河面上消失不见。
在心里告诉自己,要彻底放下了。
很久以前,她每次下雨都会埋怨,如果有辆汽车的话,就可以像别人一样不用淋雨了,为什么她闺蜜的男朋友都有车,就她没有。
从那以后,他一直想买一辆车。
那一晚,他喝了很多酒。
但这些话他没跟苟医生说,实在过于幼稚了,说出来有些过于丢人。
他骗了苟医生。
随后他看了眼腕表,腕表上是刘晓花给他发来的消息。
大致内容是让他尽最大可能找到一个手背上带有梅花纹身的人,如果他可以找到,她愿意和他吃一段饭重新认识一下,说不定可以复合。
看得出来刘晓花应该很着急。
上次刘晓花来破罐子市,走之前他说一起吃顿饭,对方说吃不惯这种小地方的饭。
现在为了找个人都要屈身吃这种小地方的饭了。
“呵。”
黑医轻笑着,从一旁拿起了一卷绷带,将苟医生手背上的那个梅花纹身严严实实的包裹了起来。
至此——
他和苟医生的伤势都已经包扎好了,但苟医生因失血已经陷入了昏迷,剩下的就只能靠苟医生的制止力了,他伤的没有苟医生那么重,对方的主要上刑目标是苟医生。
这就是当小弟的好处。
有刀大哥先抗。
有事小弟先跑。
黑医坐在一旁椅子上,若有所思的望向苟医生,据他了解,苟医生以前是奉天市人,有次在奉天市杀了不少人后跑路到破罐子市好像也没什么家人。
倒是不清楚,为什么要激活这个固定事件?
难道是「守墓人」安排的?
他对这个势力一直很好奇,也一直想见一见这个势力的老大陈淼,这个势力很强,哪怕他不是超凡者只是一个生活职业玩家,也能给出这个判断。
「势力效果」。
当看见「守墓人」的势力效果时,他第一反应就知道这个势力很强,那个势力效果几乎是一个神级般的存在。
尤其在这个势力效果下,原本他已经隐隐停滞的医术,竟然再次上涨,他的技能熟练度也没有了上限。
他有个秘密,没有和任何人讲。
他天生自带血脉,这是在他晓花离开那一年成为8级医生后发现的。
「天医血脉」。
这个血脉,可以帮助他成为一个很强的外科医生。
这个血脉的效果,是让他所有身为医生的技能熟练度获取速度增加50倍,其实也没有很强,毕竟生活技能的熟练度和等级是相关的,等级熟练度的上限就在那里。
最多是熟练度获取比平常人快了很多,但上限都一样。
但自从加入了「守墓人」之后。
他就知道,以后不一样了。
只要他一直在「守墓人」,他的熟练度获取速度将会来到一个极其夸张的地步,这个时候血脉的天赋才被彻底挖掘出来,而只要晋升至20级医生。
他甚至可以转职成为特殊超凡职业「手术狂魔」。
“挺好。”
黑医突然笑了起来,露出洁白的牙齿,虽然没见过「守墓人」里的其他人,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对这些人很有好感,尤其是在苟医生讲了他在地狱大巴里的事情。
得知「守墓人」的老大在难度拉满的地狱大巴里不断接客,而守墓人的其他成员则是在外面疯狂完成任务,那种大家共为一体的感觉,让他很向往。
其实他不是舔狗。
他只是单纯喜欢奉献的感觉。
他打游戏的时候,就喜欢选一些坦克,冲在最前面替队友抗伤害,看见自己队友在自己保护下存活就会很开心,他享受这种奉献的感觉。
而此时的陈淼已经眉头皱起来到了丧尸之海的深处,也就是他标记的目标地,一个位于地下的深坑。
大量丧尸从其中快速涌出。
在这个深坑周围的地表上,甚至有个如油漆般的猩红编号「009」。
通过鹰眼技能,他能隐约看见在这个不断往外涌出丧尸的深坑最底部,有七彩光芒在不断闪烁,一闪闪一闪闪的,看起来就有好东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