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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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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的商业街比工作日热闹很多,恰逢好几家店周年庆,开展了很多优惠活动,满大街都能看到出来逛街的人。

可惜两人都是直奔主题的类型,买完东西就准备打道回府。

走在路上,看着温辛手里的几大包购物袋,唐启直咂舌:“我差点怀疑你是来进货的。”

温辛基本上全买的耐储存、能抗饿的方便食物,他很有未雨绸缪的心思,不同味道都买了一些,到时候吃腻了还能换一换口味。

且在他锲而不舍的推荐下,唐启也买了很多,不过和他相比还是小巫见大巫。

唐启:“你看过H市的新闻没有?就是那条狂犬病人当街咬人,死了好几个的那事。”

店员们之前讨论过这事,温辛有印象:“看了。”

唐启耸了耸肩:“我妈不知道从哪听来的小道消息,说被咬的人从医院连夜逃到了其他市,让我最近悠着点,看到附近有不正常的人立马跑。”

“拜托,得病的人为什么要从医院跑出来,怕自己死得不够快?前几次她也是这样,跟我说什么外卖里有地沟油,烧烤都是老鼠肉,甚至还说全球变暖导致紫外线增强,晒多了太阳会得辐射病,饶了我吧。”

听到唐启谈论自己的妈妈,温辛恍惚了一下。

他没亲眼见过自己的母亲,但有一条父亲留下来的项链,里面放着张全家福。

上面有威严古板的父亲,有慈爱温柔的母亲,还有被他们拥在最中央,笑得放肆又张扬的温劲风。

虽说是全家福,但因为是母亲尚在人世时的照片,所以理所当然,没有未出世的他。

温辛说:“妈妈说的话其实可以听一听,不会有坏处的。”

唐启的妈妈是一名典型的都市女强人,就业于新闻媒体行业,四十快五十岁还是台里的扛把子。

新闻行业每天都要过筛无数的真假八卦,温辛觉得以唐启妈妈的资历经验,不会信奉一些虚假的小道消息。

“噗呲。”

看青年一脸认真,唐启陡然生出了大哥哥的怜爱感,忍不住上手揉起他的头发,笑起来:“你怎么这么乖啊,大宝宝。”

这些天相处下来,早让唐启发现温辛是个特纯粹的人,虽然表面上看着生人勿近,但其实很好说话,也很听人话。

现在这人谁没有个阴暗心思?连开朗热情的唐启在不顺心时都会萌生出推翻世界的想法。

唯独温辛,好像一直都没什么变化。

所以唐启特爱和他呆在一块。

温辛头发被揉乱,拎着东西腾不开手去挡,无奈地甩了甩脑袋:“别闹。”

知道温辛不是真生气,唐启哈哈大笑,然后拿出手机,翻出近日布偶猫欢欢的录制视频。

视频的小猫正在伸懒腰打哈欠,身子拉成长面条,尾巴高高翘起,蔚蓝湿润的大眼睛直勾勾地往镜头外看,简直能萌化人心。

见温辛不挪眼,唐启得意洋洋:“我家宝贝是不是超级可爱!”

温辛点头。

唐启得到了他的肯定,简直比自己被夸了还开心,话茬子一下子就打开了:“我告诉你,别只听他们说的长毛猫掉毛很多,虽然确实多但短毛掉毛也多啊,问题是它们撸起来有长毛舒服吗?肯定没有吧!”

温辛听得哭笑不得,见前面有人走来,顺势拉着唐启让开。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唐启已经聊上了宠物店里一眼相中爱猫的全过程。

“当初就是听他们说长毛不太好打理,差点让我错过了欢欢,还好最后我慧眼如炬……”

温辛赞同说:“嗯,欢欢很可爱,你看猫很准。”

“是吧是吧!如果你今后也想养一只毛绒绒,记得就要挑那种眼睛大,水灵灵,性格温顺特别黏人的才行,绝对能够治愈你工作一整天的所有烦躁。”

温辛心想两团子的眼睛确实很大,但是这辈子可能都和性格温顺搭不上边儿了。

“所以说,遇到那种乖顺可爱又听话的毛绒绒就不要大意地收了吧,比如这只狐狸,你看它的爪子粉粉嫩嫩的多可爱啊!”

温辛:“嗯,粉粉嫩嫩的爪子很可爱,狐……”

温辛一下子愣住了,什么狐狸,哪儿来的狐狸?

他再一看唐启,对方怀里抱着的可不就是一只粉毛狐狸。

唐启两眼涣散失神,仿佛对这一只狐狸爱惨了,随着狐狸的嘤叫声不断轻挠它的下巴:“多么可爱啊,简直就是造物主的神迹……”

就算唐启再怎么喜欢小动物,正常人都不可能用“神迹”这样的形容词。

看着对方痴迷不已的神态,温辛只感觉大白天里浑身发毛。

他飞快锁定了引起异常的源头,也就是唐启怀里的那只粉毛狐狸,顾不上东西掉地上,急切地伸手去抓:“你对他做了什么?!”

粉毛狐狸水润的大眼睛往上一抬。

刹那间,温辛好像被一道闪电劈中了。

白茫茫的光线过了一遍脑海,耳畔响起嗡嗡杂音,短短几个呼吸之后,失真的噪音终于消退,黑白的世界又恢复了色彩。

而刚才让温辛觉得极其违和的一切,突然都变得顺理成章。

他僵在半空的手再次动了起来,却是轻轻地揉了狐狸一把,说道:“你真可爱。”

两人身后的车站旁,正站着一位戴帽子的金发少年,见状直接走了过来,将粉毛狐狸抱进了怀里。

他先是揉了揉狐狸,随后不带有一丝感情地看了一眼发呆的两人,说道:“走吧。”

早在商业街的时候,金丝雀它们就撞见了买东西的温辛二人。

虽然唐启大大咧咧,但他身边的温辛很警惕,时不时就会往周围看一眼。

它们也是一路跟踪到现在,才找到机会出手。

听到金丝雀的命令,唐启没有异议,温辛则是问了一句:“去哪里?”

这让金丝雀忍不住多看了温辛一眼。

能在迷幻狐的蛊惑下依旧保持思考,这么久以来遇到的人类中,他只撞见了这一个,说明对方的意志力很顽强。

金丝雀摸了一下帽檐,到底还是敷衍了一句:“我们走了很长时间的路,有点累,想要借你们的地方休息一下,等找到了想找的人就会离开,不会伤害你们的。”

粉毛小狐狸突然嘤了一声。

“九九,他们身上有暴龙和毒蝰的气味,我们直接蛊惑他们是不是不太好?”

金丝雀安抚它:“放心,先不说暴龙对人类是什么看法,毒蝰可是对人恨之入骨。”

“这两名人类不可能与它们相识,顶多是碰过面才沾上了气味。”

想到基地里的人类都对变异体做过些什么,还有毒蝰那些捕风捉影的咬人传闻,小狐狸对金丝雀的推测深信不疑。

换作是它,都对人类没什么好感。

它们俩议论着,完全没有注意到正在捡东西的温辛手指一颤,那双空洞的瞳孔中,飞快地掠过了一抹挣扎之色。

温辛听不懂小狐狸的嘤嘤叫是什么意思,但他能听到金发少年的话。

暴龙、毒蝰,他身上的气味……

是在说小黑和阿绿么?

一路无言。

金丝雀说很累,并不是在扯谎,在短短一天半的时间里从大老远的H市赶到G市,它俩几乎彻夜未眠。

且它俩没有身份证明,只能坐黑车,不仅要转十几趟车,还要打起十二分的小心避免被人发现,消耗的精力巨大。

走着走着,金丝雀的脚步错乱了一下,但在他反应过来站稳之前,一只手提前接住了他。

青年指了指他眼眶下的一圈青黑,关切地问:“累了吗?”

金丝雀怔愣了一下,低头去看怀中的小狐狸,以为温辛受到了对方的操控。

小狐狸却抬起头来,给了他一个同样困倦且迷茫的眼神。

没两秒钟金丝雀反应过来,不是小狐狸操控了青年,而是青年处于被/操控下的非自主状态,下意识做出了帮助他的行为。

换句话说,这个人很好,发自本心,是伪装不了的事情。

……人类中居然还有这么稀罕的物种吗?

用了“物种”这样的别称,是因为见惯人有多么狠毒的金丝雀,打心里就不相信会有这么好心的人类。

但事实就摆在了他的眼前,除非迷幻狐的能力骤然失效。

金丝雀垂了垂眼睫,将心中升起的异样压了回去。

有了温辛俩人打掩护,路人虽然对怀中抱着粉色不明物的金发少年很好奇,但也不会多说些什么,很快,他们居住的小区就要到了。

越临近小区门口,温辛走路的速度就越慢,在潜意识里抗拒着让黑团它们被金丝雀发现。

到最后,哪怕忍着脑袋要裂开般的剧痛,他也要停下来。

金丝雀发现了温辛的异常。

他并不担心对方能够挣脱迷幻狐的束缚,毕竟A级变异体的精神力,可不是一个普通人类能够抗衡的。

但任由温辛这么抗拒下去,没准会把脑子折腾傻。

金丝雀皱了皱眉头,催促他:“放松别抵抗,就不会吃苦头了。”

话音未落,一股寒意从金丝雀的背后油然而生。

他怀里的小狐狸更加敏锐,哀叫一声,直接滚在了地上,抱着尾巴瑟瑟发抖。

在他们的不远处,黑团正笔直地立在栏杆边。

它将视线从被控制住的青年那收回,缓缓落在金发少年与粉毛狐狸的身上。

不复看着温辛时的柔和,黄金竖瞳染上猩红血色,犹如漫天密布的雷霆。

一号暴龙,迄今为止最强大的变异体,完美改造,基因顶级,杀伤力排行NO.1,连制造它的研究员都要为之忌惮和恐惧。

没人知道暴龙的杀伤力到底有多大,因为没有变异体能让对方使出全力。

而如今,金丝雀体会到了暴龙毫无保留的威压。

他啪一下匍匐在地,好像只身掉入千年不化的冰川中,浑身骨骼冷到打颤,汩汩鲜血从口鼻溢出,滴答掉落。

这一刻,金丝雀甚至连逃跑的念头都生不出来,满脑子只有一个恐惧到极点的认知——

暴龙,震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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