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人鱼她天生最会蛊惑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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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陨落,世间再无神明。
信徒悲痛欲绝,一个个哭天喊地,就像活不去了一样。
至于弑神者赫林斯,自然是成为人人喊打喊杀的大恶人。
光明教廷中,大主教眼含热泪,发表了一通感天动地的征讨宣言,讲得台下的人个个神情激奋,恨不得立刻将罪人赫林斯大卸八块。
等到宣讲结束,就有大批大批的骑士、平民踏上了去杀赫林斯的征程。
姜莘怜趴在礁石上,懒洋洋地甩着尾巴,咬着小鱼干含糊不清:“好多人要来,鱼好害怕。”
如果能搭配上一个惊恐些的表情,更有说服力。
赫林斯将刚钓上来的鱼喂给嗷嗷待哺的姜莘怜。
小鱼干味道确实不错,但也只能偶尔吃吃,还是新鲜的小鱼最合人鱼的胃口!
等她几口吃干净了,赫林斯放下钓钩,继续钓鱼,喂鱼。
至于那些不久将至的人群,一人一鱼都未放在眼中。
先不说赫林斯本身实力强大,能和他匹敌的不过几人。
就算恰巧那区区几人一起围攻,还有姜莘怜啊。
人鱼海洋霸主的身份,可不是开玩笑的。
于是,经过千难万阻,跋山涉水终于抵达目标人物面前,一行精神和身躯都异常疲惫的人群,抖着手拔出剑。
“罪人赫林斯!我们代表光明,对你实施抹!”杀
话音未落,人已经倒飞出去十米远,滑行一段距离后“砰”一声撞在礁石上,昏过去了。
举着的尾巴还没有放下,姜莘怜以不是那么善良的眼神瞪他们,委屈又生气:
“你们真讨厌,干嘛总是欺负赫林斯?鱼要生气了!”
欺负?请问谁欺负谁?
人群怒目而视。
赫林斯站在她身后,怜惜地轻抚她的脸颊:“莘莘不生气,他们欺负不了我。”
人群更怒了。
可恶!居然瞧不起他们!马上就让这嚣张的一人一鱼知道他们的厉害!
作为光明正义的代表,他们秉持着一对一的公平原则。
首先站出来的是一名胡子拉碴的骑士,他在光明教廷中待了二十多年,日复一日的训练让他非常自信。
他气势汹汹进行战前宣言:“赫林斯!我现在就要代表光明!”
“砰!”
又一次话未说完,又一个被打飞出去。
姜莘怜凶巴巴的:“快滚远点!”
虽然这群人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乐趣,但也太不会说话了!
抹杀来抹杀去的,鱼觉得超级不吉利!
所以……
一人上前:“赫林斯!我现在要代表!”
“砰!”
“快滚!”
又一人上前:“赫林斯!我要!”
“砰!”
“滚!”
再一人上前:“赫林!”
“砰!”
“滚滚滚!”
……
岸边很快堆满了被拍飞,摔得东倒西歪的人群。
躺着的不计其数,站着得寥寥无几。
最先几个被打晕现在已经清醒过来,鼻青脸肿蹲在一边,目光呆滞地看着那条人鱼大显神威。
一尾巴一个,怎么走过去的就怎么飞回来,连扇百人不见倦色。
那条尾巴看似纤细,实则凶器,被教训过的人露出敬仰的眼神。
不愧是海中霸主的人鱼啊,这战斗力不是盖的。
等到海岸边的人全躺倒在地,最先缓过一口气的几人挣扎着站起来,咬牙切齿。
“赫林斯!你还是不是人了,躲在鱼身后?!你敢不敢堂堂正正站出来和我们决斗!”
赫林斯看了他们一眼,冷嘲热讽:“你们是不是忘了你们来杀我的原因?”
对一个堕入黑暗的人,讲这种冠冕堂皇的话,不太合适吧?
“其次,”他挑眉,“莘莘是我的妻子。”
“你你你!你无耻!”
那些人被气了个仰倒,指着他的手指都在颤抖。
“哼。”
姜莘怜双手叉腰,阴恻恻的:“你们还想再飞一次吗?”
众人:……
你觉得呢?你觉得好玩的拍球游戏,对他们来说可是要命的!
谁想去送命啊!
众人对视几眼,撂下几句凶狠的话,落荒而逃。
比如说:“你们等着!等明天吧啦吧啦”
看着人群远离,姜莘怜笑得坏坏的。
“都这么说了,那肯定要跑啊,我们可以一边环游大陆,一边遛着他们,想想就好玩哎!”
当晚,就在一群人讨论得热火朝天,列举了一至一百种:抹杀赫林斯的方法时,赫林斯和姜莘怜跑了。
等到第二天天色大亮,整顿休息好的一行人又一次雄赳赳气昂昂地赶到老地方,吆喝了半天也没人回应。
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于是,一行人又踏上了征途。
*
十年,二十年,三十年……
白发苍苍的老人慈爱地看着孙子翻看他年轻时写下的日记,时不时解答孙子天真烂漫的问题。
“弑神者赫林斯,爷爷,这是谁呀?什么叫弑神者?”
“他原本是光明教廷的骑士,后来为了自己的爱人刺杀了神明,所以是弑神者。”
老人解释道,心里添了一句:准确点应该叫爱鱼。
小孩迷茫:“神?原来真的有神吗?”
“当然了,”老人双手合十,这么多年过去了,依旧虔诚,“那是最伟大的神,我们永远不会忘记祂。”
小孩也有模有样地摆了个动作。
老人笑着摸摸孙子的头,记忆飘到年轻时。
神刚陨落那段时间,他满心悲痛,加入了抹杀赫林斯的队伍。
想到那段经历,即便过去了这么多年,他已经风烛残年,还是忍不住嘴角抽搐。
那条名叫“莘”的金色人鱼,真是有史以来最狡猾的人鱼了!
昨天才表示明日再战,结果第二天跑得影都不见了!
百人的队伍被一人一鱼溜着跑,永远都是刚赶到,发表作战宣言,被单方面碾压,然后逃跑商量对策,最后第二天一看目标跑了。
老人不禁抹了一把心酸的泪水。
他们追寻着,有时失去方向,找不到目标心生放弃时,那条金色人鱼就会冒出来,挑衅一番。
人鱼的性格活泼一些,赫林斯性格沉稳,他话不多,并不言语挑衅,只是挨个给他们一下,效果一样好。
就这样,一行人追了很久,久到有人已经年迈,久到有人已经不再怨恨,久到有一天,他们发现赫林斯和“莘”身边,出现了一条鱼宝宝。
金色的尾巴,金色的双眸,铂金的发色,浑身上下都金闪闪的,立刻戳中了这群热爱金色的人的心。
在岸上是人,在水中是人鱼,看来完美继承了父亲母亲的优点。
于是这群人给这条鱼宝宝取名:赫里欧斯,有光明的意思。
偷听到的姜莘怜:……嗯?你们不是讨厌赫林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