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好像真的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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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混蛋、无耻、禽兽!
沈瑜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恶心得直想吐血!
他刚才,居然真的相信了他的鬼话!
赵璟本就没有功夫,又因为冷得僵了点,加上没什么防备,便被这一掌推得躺在了地上,然后看着沈瑜怒视着自己,吐出一口血来。
完了,把人气吐血了!
与此同时,一阵旋风从两侧飞奔而来,剑影快得连怎么杀的人都不知道,那些还拿着银票乐呵的就已经瞬间倒下了。
那邪魅男眼珠子一转,立刻感受到一股浓浓杀气,银剑瞬间架上了赵璟的脖子,吓得赵璟大叫一声:“听寒!有人要杀我!”
男人愣了一瞬,接着便听见不远处传来一声怒吼:“你找死——!”
又是一阵旋风,一道玄衣已经杀红了眼,一脚踹开了男人手里的银剑,帅气落地,提起赵璟的衣领,贴着他的脸恶狠狠道:“别他妈那么大声喊我的名字。”
然后缓缓转头,走向那被一脚踹翻剑,同时还在发愣的男人,又是一脚踹上去,正好踢在他胸口,“你他妈是谁带出来的人?也配带着我雪飞楼的剑出来丢人?真他妈晦气!”
“咳!咳咳咳!”
男人重重咳嗽两声,被迫踉跄着退出一段距离,终于从怔愣中清醒过来,发出两声低笑,“听寒?还真是你!几年不见,你功力长进得不错啊。”
银剑出鞘,听寒冷笑,“老娘不认识你。”
高手过招,往往在电光火石之间就能要人性命,赵璟故意用听寒的名字去扰乱这人的心神,望朔和锦衣卫能够阻挡剩下的人,他便思量着怎么带沈瑜离开战场。
太混乱了,要是再来一波人,他没钱散,沈瑜也没命丢了。
“沈瑜,清醒一点。”
赵璟回身去拍了下沈瑜的脸,才发现他脸烧得滚烫,大概是温度太低了,刚才都没察觉到,他一直在发着烧。
哎——,还是个……未成年娃娃啊……
虽说他的设定也才刚刚十七岁,可这身体是他本人啊,他本人已经二十五了,所以看着沈瑜的眼神多多少少会有点……
总之就像在看个孩子。
太瘦了。
赵璟把人抱起来的第一反应就是,他太瘦了。比起那天晚上,他又瘦了好多。
雨势依旧很大,赵璟走了好长一段路才把人抱回自己的房间,但刚走到门口,就察觉到了不对劲。
这里也是一场混战,而且,这里还有人在。
不能留。
没办法,赵璟只能先把人抱到了一间杂物用房,这里靠近厨房,好烧水。
把人轻轻放在床上,赵璟让一部分锦衣卫去烧水,谁知那些人吊在房梁上不肯下来。
赵璟无奈:“我给钱,行了吧。”
赵璟不懂怎么处理这些伤,他平时受的伤最多切一刀指头,但是这些锦衣卫应该有办法。
于是,赵璟从鞋子里掏出几张票据出来,放在了一个人手心,语重心长地说:“我没什么产业,皇帝也不让我们发展产业,这儿有几家新收购的酒楼,规模不大,占地也小,希望您笑纳。”
那人打开一看,眼珠子都大了一圈。
朝都上等的酒楼这里面起码有一半!
都不用赵璟吩咐,麻溜儿的就给人备齐了药和工具,就等着热水过来消毒开整。
赵璟这下心里才松出一口气来。
眼皮沉得直打架。
讲真的,他穿书以来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累过,奔波一天了到现在还没沾到枕头,再看天色,虽然还在下雨,不过应该是快要天亮了。
赵璟靠在床边小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看着沈瑜,一直在握着他的手供暖,直到看见锦衣卫动手除下他的衣服,赵璟的精神才猛然清醒过来。
他伤得真的好重。
腹部一共三道伤口,第一道在胸腔处,不算深,第二道在腰侧,大概是用的什么锯齿形兵器,生生刮掉了一块肉,第三道,是最重的一道,在腹部,一掌宽,半指深,现在都还在淌血。
肩上还有一道被刺了多深已经看不清了,但那里赫然存在一个血口子,看得人心惊肉跳的。
且他之前的伤本就没好全,身上到处都还绑着纱布,许多地方都已经见血。
赵璟皱紧了眉头,一瞬间,眼眶就热了,泛起一层柔雾。
腿上也有伤,不过没有腰腹那么严重。
他腰生得细,又白,肌肉也不明显,看起来病怏怏的,现在又留了这么多伤,整个人就更像个破碎的瓷娃娃了。
有一滴水落在脖子里,赵璟摸了摸脸,不知自己什么时候起哭成了这个样子。哭过之后又相当愤怒。
他妈的这才几天啊?!
那天晚上明明都还是一副白白嫩嫩的健康样子!
今天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早知道就该直接把你绑过来了。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叹息一声,“哎——,你那天要是不走,我也不会把你怎么样的。”
他刚刚说的是真的,他好像真的有点喜欢他。林肃自认为不是一个轻易爱上别人的人,因为他这二十多年里一直在上当受骗,被骗的次数多了,他也就不再相信任何人了。
但他相信了沈瑜眼里的那抹清澈。
虽然他把自己当成了他的表哥,可是他真的忘不掉那个吻。
那个呆呆的,傻傻的,懵懂纯粹的,不带一丝杂念的,眼里只有他的真挚的吻。
他那天冲动了,一方面是不满沈瑜将自己当了他表哥的替身,另一方面是他动了私心,他想把这份纯粹同样的化为己用,他想要再多夺取一点他眼里的温情。
系统:【真的不是因为人家长得漂亮吗?】
林肃:你走开。好,我承认是有一点。
所以在知道他的真实样貌之后,对他的好奇心便更重了。
秦婉婉说得很对,他的心在慢慢地被人偷走。所以他想要去改变他的结局,去像一只开屏的孔雀一样逗他开心,去把他当一个小孩子一样宠,去解开囚禁着他的枷锁和牢笼。
他花了三天时间来接受了自己对一个男人产生悸动的事实,又花了三天让秦婉婉陪他,来接受了自己只对沈瑜产生冲动的事实。
现在,他花了一天,确认了自己喜欢上了沈瑜。
虽然时间很短,但喜欢真的就是来得莫名其妙。不见他时怎么否认都好,可一旦见到了,你的心跳就会告诉你,你已经喜欢上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