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花伞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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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就是力量,人才成就未来。
殷笑,一表人才,心怀大志,广交好友,喜好收敛天下人才为己所用,当然并非全是天性使然的结交好友,而是为了收拢人心与他的大哥来权衡争宠。
他的大哥是虎翼营的一名少将,辅佐着他的父亲一起英勇杀敌,立下赫赫战功,在军营里威望很高。
而殷笑打娘胎里开始,就不喜好刀枪棍棒的打打杀杀。
他喜欢弄些笔墨,喜欢下棋玩些计谋,喜欢脑袋的深思,觉得这才是能够标榜和印证高等人类的属性和荣耀所在,至于打斗,毕竟连一头猪都可以做到。
所以他广泛的拉拢有识之士为己所用,并且他认为,真正的战争并不是狼烟四起,而是无形的,是暗地里的波涛汹涌,是玩弄手段,是缠缚在人骨子里的根深蒂固的那个阴影-人性。
只要掌控操作了人性,就能够掌控胜利。
可是他父亲和他大哥不这样认为,他们极力的反对背地里搞阴谋论,他们认为,强大的铁骑才是建立一个强大帝国的基石,什么软实力,什么影响力,都是浮云,毕竟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尊严只在剑锋之上,真理只在大炮的射程范围之内。
为了向父亲和大哥证明自己思想的正确,为了抵抗父亲对大哥的连连夸赞和逢人夸耀,殷笑自然用着自己的方式,收拢人才,展现自己的宏伟抱负。
“你将他杀死了?”
殷笑忘我的抚摸着怀里的黑猫,望着压在一动不动的罗怀身上,抽泣着的胖子,对着于天问道。
罗怀也是属于殷笑阵容当中的,他并不是因为罗怀的死对于天的质问,而是一种下马威的询问,毕竟就算罗怀死了也不足为惜,面前不是还有一个比他实力更强的所在?
他只是对于天可能杀死罗怀这件事情上觉得有些过分,尤其是在众将士面前,就算愤怒,也应当忍着,或者背地里动手脚,当面顶撞甚至以下犯上,也太没有上下尊卑的阶级意识,没有立场和原则观念。
也就是说,于天真的在军营里将罗怀杀死的话,殷笑不会单纯的认为是于天实力强大而窃喜,他会意识到,于天本身有反骨,这种反骨在为自所用的时候,可能会刺伤自己,即便自己有着足够的自信将他的尖刺打磨的平滑,但去驯服一个识得大体的聪明的人,总简单和牢靠过一个莽撞粗鲁,被愤怒完全失控的人。
总之一句话,无论实力如何,他要的,总归是听话。
毕竟他已经从于天的目中无人和冷漠当中察觉到他的反叛精神,也就是说,这人留不留,还有待观察。
“杀了他只会脏了我的手,不过你们要是让他再晾一会的话,说不定待会就发臭了。”
于天望着受人尊敬的这个少年,一看这架势就知道来头不小,不过刚才也说了,在这样的环境里,殷笑表现出来的彬彬有礼,在于天看来,等于道貌岸然。
还有他怀里的黑猫,眼神的直射给人一种压迫和威慑,一看也不是什么好猫,从人们的眼神里也可以看出来,他们看向殷笑,多的是敬畏,看向黑猫,更多的是忌惮。
殷笑对于天的冰冷态度依旧和善的一笑,抬手冲着身后扬了扬。
“别啼啼哭哭的了,我会派人医好你的二叔,并给你们相应的补偿,此事就到此为止,下去吧。”
话音刚落,就看到有人将罗怀抬着出去,又上来四个大汉,将胖子又拖又拽的拉扯了出去,身后的人,也是识趣的一哄而散。
“我听说你们是来投军的?”
殷笑在黑猫的脑袋上揉了揉,黑猫眯着眼睛看向于天的冷漠,收回来变成了慵懒的享受。
“没错,”公孙妙拱手,恭敬的上前一步做着解释,
“我们是来投奔英明神武的石正严将军的,甘愿效犬马之劳,一同追随将军平定耘丘,为国效力。至于刚才的事情,完全是个误会。”
于天不着痕迹的瞥了公孙妙一眼,你看你看,说着说着,他的尾巴就又翘了起来。
“刚才的事已经翻篇,不用担忧。不过你们竟然敢到我的地盘闹事,并且还成功了,倒是让我很佩服你们的胆识和勇气。”
“二公子说笑了,要是知道这里是二公子管辖,又有着睿智明理,珍惜人才的二公子在的话,打死我们也不敢来此造次。”
“罢了罢了,此事过去了,你们既然是来投奔的,那正好,跟着谁都是追随石正严将军的号令为国效力。
我呢,是右帅将军的二公子,又喜欢结交好友,不如你们就跟着我,放心,只要你们识大体,我保证,一定不会亏待你们,一定让你们的才能,如金子般发光发热。”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我们一定誓死追随二公子,为二公子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好,好呀,来呀,备上好酒好菜,今晚上,我要为这几位好友,接风洗尘。”
“那就多谢二公子。”
此事就在公孙妙和殷笑两人的一唱一和中敲定,两人也像是走散多年的兄弟一样,开始志同道合起来,这样的做派,却让于天看到想吐,恨不得将殷笑,连带着公孙妙都痛打一番。
但是于天知道,这是在人家的地盘,无论受到多大的屈辱,多大的凌辱,他都得忍着,只有忍着,才能够活命,才能够复仇。
“不知这位…”
看到依旧冷漠,脸上冰冷的于天,殷笑特意回过头来,冲着于天嘘寒问暖的试探,这时殷笑怀里的黑猫,眼神震慑出一道犀利的光芒,看了过来。
“既然二公子如此的有诚意,我们也是盛情难却,自然恭敬不如从命。”
于天也是识趣的语调一转,陪笑着嘻嘻道。
“哈哈哈,好,难得今天一下交到三位好友,那我们今晚定完畅饮一番,来个不醉不归。”
殷笑也是松了口气,他想着以着于天的行事风格,本身肯定带着桀骜不驯,要是当众顶撞,自己倒是不怕,但总归不好,毕竟一个人才,可能就此浪费。
现在看来,还不错,懂事和知道变通,就是第一步,剩下的,慢慢调教就行。
“好,那就请吧。”
收货颇丰的殷笑显得很是高兴,带领于天他们,走出破财的营帐,向着军营华丽的营帐走去。
相比其他营帐的破败脏乱,说是华丽一点也不为过。
巨大的帐篷帷幔支撑起一座巨大又宏伟的宫殿,上面彩旗飞扬,撰绣的图案纹路唯美生动,一副气势恢宏的派头。
里面更不用说了,床,沙发必须是最柔软的,地毯必须是真皮的,餐具必须是黄金造的,装潢必须是最高档的。
你说如此的招摇,在其他瘦小破财的帐篷面前,不是有鹤立鸡群的显眼,不是成了一个活生生的靶子?
不不不,这只能是实力和身份的象征,是自信和格局的表现,毕竟你看看周围层层的防护,连只苍蝇,都难以飞进来。
晚饭很快就准备好了,营帐当中已经灯火通明,饭桌上说不上玉盘珍馐饕餮大餐,但美味佳肴山珍海味,葡萄美酒还是有的,这口福别说在饿死人的战乱当中,就是放到美好社会,都是被批判唾弃的资本腐败和大多数人的望尘莫及。
“来,痛痛快快的吃喝。”
殷笑带领着入座后,大手一挥,豪迈慷慨的说道。
众人随即动起了碗筷,可面对如此的色香味俱全,于天一点胃口都没有,甚至连一口唾沫都难以下咽。
“哇,好多好吃的,我可要大吃一顿。”
面对桌上摆放的只是达官显贵最普通的一顿饭,于天表现出来过犹不及的震惊和感叹,他搓着双手一副急不可耐的模样,没有直接下手,而是面露难色的摸了摸肚子。
“就单单为了这顿饭,我得先腾空肚子,容我先去出个恭。”
于天说完,没有跟殷笑打招呼,自顾的站起来,起身就向帐外走去。
“带客人去御用茅房。”
见到于天的离开,殷笑没有制止,抬了抬手,对着身后的护卫说道。
护卫领命,跟上了于天,那副理所应当的架势,任谁都不会阻拦,因为他脸上写满了,我需要去给他擦屁股的正派。
护卫追上于天,带着他走到帐篷边上的一个小门,于天走了进去。
这里是一间临时搭建起来的茅厕,但富丽堂皇程度,在于天看到的第一眼,就让人瞠目结舌了。
当真是贫穷限制了他的想象。
一进到其中,就闻到一股花香。没错,就是花香,淡雅芬芳,没有熏香的腻,没有其他味道的怪,没有茅厕本该有的臭。这里氤氲着是,是一股纯净的,如亲临大自然的清爽。
整个装点更是奢华至极。所有的墙面,都是金黄的颜色,在夜明珠的照耀中熠熠生辉。
拐进去之后,于天看到有几个小隔间。于天推门进去第一个,却被突如其来的声响吓了一跳。
“欢迎主人。”
只见门后,一左一右站立着两个侍女,每一个打扮的都花枝招展。
更重要的是,她们的衣着,只是将最羞涩的部位简单的遮掩了住,还是用半透明的材质遮掩的,其中泛滥着的若隐若现,给人一种始料不及的亵玩的冲动。
在她们身后,有一个长方条的浅坑,里面同样闪耀着金黄刺眼的光芒。在边上,有一张同样金黄的桌子,上面放置着如丝绸润滑的布条,有羽毛做的逗猫棒,还有一些奇形怪状的于天叫不上来名字也不知道用途的玩意。
见到有人开门,两个侍女就要搀扶着于天进来,于天却被吓得连连后退,在她们焦灼热切的目光中,退了出去,将门关上了。
于天接着打开了第二道门,里面同样有两位侍女等待,只是穿的衣服不一样,但都是同等程度的暴露,哪怕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正人君子,都能够用一根小拇指的力道,将其脱下来。
唯一的不同,是这里有一个掏空底座的座位,是咱们见到的坐便器的一种改装,只见空洞的里面闪耀出刺眼的光芒,让于天不等两位侍女说话,急忙的退了出去。
正当于天犹豫要不要打开第三道门的时候,门轻轻的打开了。
这时于天看到,这间隔间的空间更大,里面放置着的,是一张床。
床中间的部位,有一个椭圆形的洞,边上很是贴心和人性的,用柔软的皮绒垫着,使得你整个凹陷进去,也不会感到一丝的膈应和憋屈。
只不过这个房间,里面有3位侍女,她们穿着同样让情 趣衣服的设计者值得考究的衣服。
其中两位,分站在床的两边,另外一位,则躺在床的下面,从此处只是看到她细长的腿,和顺由此上,隐藏在昏暗和衣服中的神秘。
眼看就要被热情的请进去,于天急忙后退两部,躲开侍女招呼的双手,向着门外奔去。
“你们这里太香了,没有臭味,拉不出来,还是带我到野地里去,自在一些。”
于天出门看到等候的护卫,对着他说道。
他意会的点点头,没有拒绝,起身带着于天,穿过几排帐篷组成的街道,是一片小的树林,于天起身走了进去。
看到于天身影埋在树林当中,护卫并没有死死盯守,而是折身,回到了殷笑身边。
……
“还是挺轻松的嘛。”
于天停下奔跑的脚步,回首望向军营的方向,相比金碧辉煌的厕所里的清香,山间的清风,给予他一种轻松。
于天也庆幸,自己总算是逃了出来,不然那种氛围环境,就能把自己恶心死。
公孙妙无所谓,他唯一担忧的是聂羽,他一身正气和行事作风的坦率,让于天对他有所好感。
但一想到他对公孙妙的毕恭毕敬,百依百顺,让于天又觉得他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是咎由自取,瞬间对他,就只剩下惋惜了。
于天将这些思绪甩开,稍作休息后,他看向了天边,火红的夕阳正缓慢的向着山头坠入,弥漫上来的,是一股凄凉。
天就要黑了,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他又成了孤家寡人,是无所适从的孤家寡人。
于天不知道为何,他明明顺从了自己的内心,却还是心烦意乱。
或许,跟着他们乌合之众的乌烟瘴气是对的,是自己太清高了,只要自己迈开第一步,总能够近墨者黑的混入其中,找到乐趣?
毕竟有时当你不知道如何抉择而感到迷茫时,随波浊流不失是一个很好的导向。
大部分人趋之若鹜的东西,从整体的社会来看应该是不会有错的,就像政府倡导的,鼓励的支持的,你看看他们闷头考事业单位,要考公务员为人民服务,这些潮流趋势,总归没错。
或许,我应该回去?
不不不,你看看血狼军的德行,你看看殷笑的朱门酒肉,你问问你的心,想回去吗?
才不要!
他誓死要与这种罪恶,抗争到底。
于天迈步起身离开,刚走几步,忽然他全身紧绷,猛然回头,目光聚焦到了后方。
“要走,怎么也不打声招呼。”
一个温文尔雅的声音,带着颤抖的磁性传来。
于天没有看到那人的长相,只是看到一把,在如夜幕般黑色的伞面上,正开放的热烈,旺盛的蓝色,勿忘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