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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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说出这两个字后便再也坐不住了,甚至没有顾忌什么绅士风度便告别了林静。
我没有去看她此刻的眼神,但我能感受到她略带笑意的脸上眼神却充满了愤怒,像她这样的天之骄女,在这个上海滩想和她吃饭的男人肯定能从浦西排到浦东,但此刻我却不识好歹的提前离开了
走出餐厅,我上了一辆出租车后便给乐瑶打去了电话,可过了很久电话才被接通。
“你在哪个酒店呢?”
“茂悦”
我听出她语气中的不悦,便应声回复道:“你等会儿,我马上过去”
乐瑶没说什么,就挂断了电话
我将地址和司机师傅说了之后,便靠在椅子上想着刚才聊到新工作室的名字,甚至已经开始有了新的装修设计
这次的工作室风格,我想听听乐瑶的想法
在这个繁华的都市,堵车是最常见的事情,以至于原本以为十分钟的路程整整开了半个多小时,当我来到酒店门口的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昏暗了
我拿出手机给乐瑶打电话,“快下楼,我们出去吃好吃的”
可乐瑶的兴致并没有我这么高昂,“我不是很想出去,有点冷”
“不想去外滩走走?”
我半哄半骗,试图让她的情绪能够欢快起来,因此在她还没有回复我的时候我又接着补充道:“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也陪你去黄浦江边吹风了”
果然,她在沉默了片刻后回复道:“等会儿我下楼”
说着挂断了电话
而我就站在大厅门口等着她,莫名有些期待。
不多久,乐瑶穿着一件军绿色的外套从电梯里走了出来
“先去吃点东西吗?”
“不饿”
“怎么会不饿呢,这一路上就没吃过什么好吃的”我一边说一边拉住她的衣服就往外走,她没有甩开我,跟在我的身后不言语。
可刚出门我就有点犯难了,这我也不知道上海有什么好吃的啊,果然,她饶有兴致的看着我开口问道:
“你知道上海有什么好吃的吗?”
我尴尬的的嘿嘿一笑,摸了摸后脑勺:“不知道”
她一脸无奈的看着我,“你刚才和林总没吃东西?”
“吃了,不过我这粗人吃不惯法式餐厅”
她一脸鄙夷的看着我,显然不相信我说的话,但却也没有刚才那么不开心了:“走,本小姐带你去吃全上海最好吃的生煎包!”
“走”我欣然接受了她的提议
其实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谁一起吃
她带我去的地方不是餐厅,就是一个门店,门口居然排满了人,在长达10分钟的排队之后,我们终于拿到了今晚的主角——生煎
然后也不顾及这已经降低的气温,就坐在长椅上吃了起来,远处是东方明珠塔,乐瑶吃了一口生煎后看着我问道:“你去过哪里吗?”
顺着她的视线,我看了一眼那上海的象征,摇摇头
“听说那上面也有餐厅,不过我也没有去过,等你以后发达了,带我去呗”
“可以啊,不过说不定是你先带我去,毕竟你未来的你可是大明星”我笑了笑,又吃起了手中的生煎
“你为什么老说我会成为大明星呢,其实我现在也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模特,就算偶尔有些剧组联系我,也都是一些跑龙套的角色”
“你不想成为大明星吗?”我反问道
但她却看着远处的黄浦江微微发呆:“暂时没有想的那么遥远,虽然说戏剧学院的人都渴望进入娱乐圈,但我其实并没有那么强烈的想法,所有的一切还是顺其自然吧”
我忽然意识到,原来,有些人和事情并不全然是我所谓的记忆里那般,也许没有特定的事情发生的话,人的想法是会变的,就比如现在,乐瑶因为我的原因也提前认识了昭阳。
这本身就已经产生了改变
在我想着这里面的弯弯绕绕时候,乐瑶突然开口问道:“你有喜欢的人吗?”
我转过头看着她,视线在空中交织在一起,原来她不是随便问问的,因为她此刻的脸上写满了认真,我想了想,也很认真的点头:“有”
她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你呢”
她转移了视线,又低下了脑袋,而我在等待答案的过程中居然有些着急
“有”她在思考了片刻后,抬起头,眼神清明到看着我
这一刻我的心脏不知不觉开始快速的跳起来,但嘴却像是被胶水糊住了,不知道要说什么,在想了一会儿后便试探性的开口问道:“你喜欢的人名字是几个字的?”
话一出口,我就想抽自己两大嘴巴子,这说名字能准确定位个毛线啊!
但她似乎没有在意到我脸上的懊恼之色:“两字”
我翻了个白眼,以此来吐槽自己都愚蠢。好在此刻的乐瑶并没有看着我,她的视线一直放在远处的黄浦江上,江面偶尔会有轮船经过
其实我很想臭不要脸的开口问问是不是我,可又怕知道答案不是后尴尬,所以这句话就一直徘徊在我的嘴边没有说出口
她突然开口说道:“你说,喜欢和爱有什么区别呢?”
对于她的这个问题,我一时半会儿不知道要怎么形容,我没有谈过恋爱,从小到大的家庭也没有让我感受到多少的爱意。就更不知道爱一个人是什么滋味的
沉默了许久,我才开口回答道:“喜欢一个人会因为对方的快乐而快乐,难过而难过,也或许是初见后就心底产生的欢喜,随着时间的增加而变成好感。”
她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那爱呢?”
我在脑海里努力试想着如果我爱一个人会怎么样,想了许久才粗浅的组织好了自己的语言:“爱大概就是,见过对方所有的样子,但依旧不离不弃,愿意为其付出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吧”
其实这个时候我想到了简薇跳护城河的场景,如果这都不算爱的话,那什么才叫爱
“简单来说,喜欢大概就是乍见之欢,而爱是久处不厌”我故意说的文邹邹的以此来显示自己的文学底子
“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乐瑶轻声重复着我刚才说的话,一遍又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