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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沈元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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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又不是傻子。

得亏他们这个世界没有夺舍什么的,不然的话,那些老怪物应该是很乐意的。

一具年轻的身体天赋,即使要重修,以他们的经验,想必也能很快的达到。

可惜没有这个技能。

“阿莫,在这实力悬殊的情况下,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千道流牵着自己女朋友的手,在那里玩来玩去,漫不经心的问道。

白白嫩嫩,纤长,又有点小肉肉,手感贼好,不愧是他女朋友!(来自某恋爱脑的评论)

简莫凌沉思了一会儿,随后说道:“我是治愈系灵师,他们肯定第一个拉我下场,因为有了我,团队几乎就有了不死之身。

但如果我是强攻系的话,我会让我的队友把其他的那个几个拖住,我专心对付他。

只要不妨碍,以我的灵力我就不信我会输。

只要把这个最强的给打下台,剩下的我跟队友打一下配合,完全没问题。”

虽然说大象可能死于蝼蚁,可是先把自己搞得精疲力尽,对付蝼蚁,还是先把那算得上对手的对手给搞了。

剩下的轻轻一踩,就可以了。

“有点道理,诶,结束了。”。千道流对于自家女朋友的话,满脸的赞同,是有点道理,不是吗?

只是他刚刚说完,台上的比赛便结束了。

这才战斗了多久,十分钟,还是五分钟?这么快?

以永不败的剑为意志力,为信仰去战斗,真的有点意思呢。

就是不知道如果败了,还会不会还如此淡然。

又一次感慨,为啥这么好的天才不是他们家武灵殿的呢?

全世界的天才都合该他们武灵殿不是吗?

唉~

千道流:“后天就是最后两支战队的决赛了。

还来看吗?”

简莫凌挑了挑眉:“看啊,为什么不看?

这不挺有意思的嘛。”

降魔刚刚咽下一块小点心,一边看比赛,一边吃点心最棒了。

随后道:“阿莫姐。”

简莫凌有点不明,所以的转过头:“嗯?”

这小子又要干嘛?

降魔:“你怎么不想把这个天才拐入武灵殿呢?”

遇到天才,难道不应该拐到自己家吗?

为啥他们貌似都没有这个倾向呢?

【作者本作满脸的姨妈笑,笑得贼猥琐:降魔啊降魔,你这句话说的太对了,所以让你哥来吧。

降魔小脑袋瓜子上全都是问号:?????什么意思??????

作者本作一本正经的吊着某魔:他是……

降魔心里憋的难受,很急很急:什么什么,他是什么???!!

作者本作:就是………

降魔:??!!!!!!

因为作者吊了太久,被一棍子给敲了,而且刚刚好击中的地方是要命的部位,于是作者……卒……

几秒钟后。

作者本作:没想到吧,本作者又活了!!!

本来还想告诉你的,现在本作者的还是不说了,呵!

让你敲我!

降魔就此痛失,目前唯一知道自家老哥会被拐的事情,而且还是被压的那一种。

让我们鼓掌鼓掌鼓掌鼓掌~~~

啪啪啪啪啪啪!!!!】

“种子选手,未来帝国的顶梁柱。

天灵那边怎么可能会放人?

而且这么年轻,实力就这么不错,身后必然家族也是大的。

我在天灵这么多年,可从未听说过哪个大家族姓沈啊。”。简莫凌撇了撇嘴,她是待了一个假的天灵帝国吗?

那这些所谓的重要事情她都不知道呀,果然假的!

千钧:“也有可能跟我们一样是隐世家族。”

“谁知道呢。”

降魔搂着自家亲哥,笑嘻嘻的说道:“阿莫姐,我和老哥打算去认识认识这个人。”

既然不能拐,那肯定要认识认识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嘛。

嗯,最后成了哥夫,不过千钧对外宣传是,他本人才是夫,某个沈是媳妇。

对此沈某毫无意见,反正在家里他是夫就是了呗。

在外什么名是什么形象什么的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媳妇开心就好。

尤其是媳妇,美美的躺在他的身边,嘴巴微张,满脸红晕的看着他,身上的汗一直在流,因为那是他努力的节奏,有点香香滴~

随后,媳妇直接翻了一个白眼给他,一副不想理这个不知节肢的禽兽的样子,嗯,那是爱的白眼。

媳妇爱他才会给她翻白眼,要是不爱他,直接不看他就是了嘛,对不对?对不对?对不对?

啊,有媳妇疼的日子就是好,当初他到底是过的什么鬼日子?

直到媳妇主动,他才恍然醒悟,果然,白痴,他就是个白痴,但凡他醒的早一点,早早的就能吃上肉了。

也不至于现在怎么吃也吃不够。

更是现在看到媳妇就恨不得扑上去,扑上去直接就那啥,再那啥,然后那啥那啥再那啥……好吧,没那么严重,白日宣淫什么的,他也做不来呀。

还是把媳妇带到房间里,再开始一层一层的吃。

先从上面开始吃,尤其是那最喜欢的唇瓣,一片一片的又软又香~

随后便是整个媳妇了,从房间开始吃,吃到浴室再吃到客厅再吃到窗户上最后在床上吃,保证吃的干干净净,连根骨头渣子都不剩!

还是那句话,如果能早点醒悟的话,早点能发现自己喜欢他,应该就不会发生自家媳妇跟一个人好过的场面。

媳妇貌似还很喜欢很喜欢那个人。

那个人跟他长得完全都不像,性格不一样,要么不一样,身材也不一样。

他长得高,长得帅,身材好,实力强,性格也不赖。

而那个人长得比媳妇矮,身材瘦弱一般般,性格也比较软弱,长相倒是挺不……丑死了。

一点都没有他好看!

有一点都没有他讨喜!

其实在媳妇跟那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曾被他亲眼撞见那个人跟媳妇羞羞的时候,媳妇亲着那个人,做着像他们现在做的事情,那世间最亲密的,负距离的事情,一遍又一遍的情话,一遍又一遍的我爱你。(千钧:我什么时候说过?

请不要污蔑我!)

呜呜呜呜………

那时候从他那无缘无故出现的愤怒,就能看出来,其实他那时候就喜欢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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