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百花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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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
每年一次的惯例,邓府的百花宴开始。
在邓府后花园内,权贵云集,盛况不啻早朝。不过此刻这些权贵们,已褪去道貌岸然,沉溺于戏谑游乐。
楚卿也在花园。
她与别的侍婢一起,身着彩衣,像一只只彩蝶,穿梭来往,为每个贵客斟酒,同时被贵客们审视。
露骨的审视。
她明白这意味什么。
邓大人的今天,正是百花宴换来。一个无能的人,如果可以无耻至极,也会功成名就,邓贾就是例子。
因为无耻之人,更懂人心丑陋,也更懂如何利用。
百花宴就是途径。
这每年一度的盛宴,若剥掉高雅伪装,就是放荡佚乐。
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权贵们会得到一切满足,不管哪一方面。
根据她的情报,几年前百花宴上,邓大人刚及笄的女儿,被一位贵客看中。就在当晚,十五岁的邓小姐成了贵客第五个妾。
自家女儿尚且这样,府中侍婢更不消说。
奢华糜烂,不过如此。
卫国的强大表象下,内里奢靡已太甚。再不生变,更待何时?
盛宴还在继续。
她不动声色,暗中观察每个贵客。
这一次入卫,行动太重大,她要亲自窥视一下卫国这些权贵。而这个百花宴,正是绝佳契机,所以她才选择邓府。
酒不醉人人自醉。
佳人胜过佳酿,更会让人神醉。贵客们都已醉了。夜色迷离,更加迷乱的时刻,即将拉开序幕。
楚卿走在回廊。
迎面来了三位贵客,她侧过身,很恭敬地避让。
她倒不担心自己。
小怜姿色平庸,又一副怯相,绝不会被人看上。对这一点,她一直很确信。所以,当一只手忽然伸出,揽上她的腰,她不自觉要反击。
可她忍住了。
执掌暗部多年,冷静已成积习。在内力甫动的一刻,她硬生生收住,只是惊叫一声,丢了手中酒壶。
哗啦!
细瓷碎一地。
近在她的耳畔,有个人轻笑:“你是谁?我没见过你。”
“我是新来的。”她嗫嗫道。
她瑟缩着,不敢抬头,更不敢动。
那个气息太近,正贴着她,带出浓郁酒香,几乎都有点烫。
那人并没放手。
旁边的人笑了:“佚王殿下醉了,怕是看不分明?这姑娘未及绝美,何承殿下动问。”
“是么?”那个气息一淡,离远了一些。
她这才看清那人的脸。
一张很好看的脸,双眸染了醉意,显得朦胧幽深,正盯住她上下瞧。散漫的笑容中,有股天成的雍容。
那人看着看着,忽然抬起手,轻抚她的面颊,笑得醉意迷离。
楚卿知道他。
佚王宇文初,他是卫国先皇的幼子,当今卫皇的幼弟。他是太子的皇叔,却比太子还小一岁。
他是所有逸乐场合的常客,更是百花宴上的第一贵宾。
此刻他正揽住她,半醉半笑。
旁边两人见状,相视莞尔,不再多说什么,反而走到一边,推开廊下一扇房门,做出请的手势。
在百花宴上,不论何人何物,只要贵客看中,一任自取。
这是百花宴的规矩,所有贵客都知道,邓府的人也知道。
两人只是看着。
佚王殿下笑眯眯,对他们挥挥手,携了那惊恐的姑娘,走入房内,插上房门。
两人一笑,都离开了。
他们清楚这个规矩,那姑娘必不敢违抗。
他们更清楚这位殿下,佻达散漫,放纵不经,想要什么就是什么。
不过这次要的,还真有点意外。
房门关紧。
房内静得吓人,呼吸可闻。
宇文初笑眯眯,伸手又抚她的脸。
她像只受惊小兔,畏缩躲避。可他视而不见,像追兔子的狐狸,带着迷人微笑。
烛光摇曳。
流苏纱帐掩映。两个人影拉开、迫近,又拉开、又迫近……
眼看就合在一起,忽然,两个都停住了。
寒光一闪。
两个人影中间,多了一把剑。
小剑又细又短,倏乎出现,横在两人之间。
剑柄圆实,正握在楚卿手里。剑尖锋锐,却捏在宇文初指间。
剑尖对准他的心脏,已刺上他的衣襟。
房内更静。
令人窒息的静寂中,两人默默对视。
楚卿忽然笑了,十分有礼地道:“佚王殿下,端阳公主问候殿下。”
宇文初也笑了。
剑尖还在指间,冷沁肌肤,他竟毫不在乎,竟也笑得十分动人:“端阳公主大礼问候,就不怕我承受不起?”
寒光隐没,小剑消失。
楚卿退开两步,看着他微笑:“我们公主说,如果殿下连这点小礼也受不起,便不值我们千里致意。”
宇文初笑得更动人了:“端阳公主谬赞。能与名动四国的暗部合作,这是我的荣幸。”
暗部等待的接应人,居然是他。
“请教姑娘芳名?”他问。
“暗部没有名字,只有代号。我是十九。”她说。
深入别国腹地,已经不占地利,更不宜曝露身份。
四国之间尔虞我诈,都为自家利益。在这个纷乱的大势下,没有真正的同盟。朝为友,暮为敌,屡见不鲜。
“看来,十九姑娘深受公主信任。”
“殿下过奖了。暗部从不与人合作,此次破例极大,牵涉更大。依我看来,暗部对殿下才更信任,胜过其他。”
“十九姑娘很会说话。”宇文初笑吟吟,广袖轻挥。
烛光顿灭。
在一室黑暗中,他走到床边坐下,冲她招手:“十九姑娘,来。长夜漫漫,正好说些悄悄话儿。”
“洗耳恭听。”她笑笑,也走过去。
流苏帐鸳鸯床,床边人成双。迷乱的暗夜,房内的私语,一切似乎很暧昧。可在这片暧昧之下,掩盖了一切真相,包括诡谲杀机。
翌晨。
邓府很安静。
百花宴的结束总是如此,悄无声息,如同那些权贵们的离去。
百花宴之于他们,就像个放浪的梦。
梦醒了,谁也不会提一个字。对此,大家久已心黑皮厚,各个重拾身份架子,很清醒地保持默契。
无法保持默契的,是那些单纯的人。
邓贾才刚起床,孙总管就来了:“大人,小姐自尽了。”
“哪个小姐?!”邓大人慌了。
每个女儿都是宝,是他步步高升的阶梯,可死不得。
“从乡下接来的那个。”
“呸!她算小姐?死就死了,禀报什么!”邓大人啐一口,放下了心,“给她好吃好喝,还去寻死?晦气的东西!丢出去喂狗!”
“大人,丢不得。”孙总管为难了,小声道,“昨晚,她被贵人看中了。”
“她?!什么贵人会看上她?”邓大人大笑。
“是……佚王。”
邓大人不笑了。
他像被人忽然打了一拳,瞪大眼,张大嘴,脸上表情很滑稽。
“佚王昨晚醉了,可巧遇上她,就……”孙总管偷觑大人,小心说,“她没见过世面,不堪受辱,一早吞了药,死了。”
砰!
邓大人跳起来,带翻了椅子。
“受辱?这叫受辱?!几辈子修还修不来!那个死丫头!死丫头!”他暴跳如雷,在房里乱转。
一个讨好皇室的机会,就这样没了。那可是天子幼弟,当朝皇叔!
邓大人捶胸顿足,分不清是恼恨还是后悔。
佚王看上过的,当然不能喂狗。
一口体面的棺材,装了小怜的尸体,从邓府后门离开。她的死,成为下人们的谈资,仅维持了半天,就被淡忘。
再没人提及她,想起她。
这个乡下来的姑娘,从此完全消失,风一样不留任何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