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看见了他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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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彬被请到光明分局之后的12小时之前,真如罗蒙所说的那样,没有人理会他。
可以说,在这12小时的时间里,每过一分对方彬来说都是煎熬。
他在各种猜测之间反复徘徊,估计跑了不止一个全程马拉松。
其间数次想停下来,因为那个冷面警察说过,主动交代和被动交代还是有区别的。
但一想到他这犯的是要命的案子,主动和被动真的有区别吗?
直到罗蒙和陶然再一次出现在他面前,他这马拉松还在亡命地奔跑。
在这12小时时间里,警方也跟方彬一样,在争分夺秒地跑马拉松。
在最后的关头,终于找到了有利的证据。
方彬这家伙,除了嘴硬一点,离高智商犯罪差的就不是一个马拉松的问题。
刘美美遇害的案发现场没有找到凶器,凶器被嫌疑人带走了。
罗蒙见过很多这样的凶案嫌疑人。
犯案之后,就害怕自己在现场给警方留下证据。
这凶器就跟烫手的山芋一样,扔了怕警方找到。不扔吧,在手里头又烫得很,怎么办?找个地方藏起来吧!
所以,罗蒙确定凶器还在方彬手里,他藏起来了。
方彬租住在芙蓉苑的单身公寓,不到二十平米的单身公寓,可以说一目了然。
警方在他的住所没有找到任何线索。
可以说,他还是动了脑子的。
从方彬家出来,罗蒙问了疯子一嘴。
“疯子,你说这凶器会不会藏在刘美美家?”
疯子不解。
“刘美美遇害之后,我们第一时间对她的住所进行了排查,没有找到啊?”
“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我要是方彬的话,会在警方走了之后,将凶器放到刘美美家里。”
果然,刘美美家里。
进去不到两分钟,罗蒙找到了凶器,一把锋利的水果刀。
用密封塑料袋装在了马桶的水箱里。
雷子看到这把刀的时候,笑话了方彬一通。
“这孙子一定是电视剧看多了,以为这个地方是最安全的,其实这个地方是最不安全的。”
刀虽然是被清洗过了,但在刀柄处,还是提取到了属于刘美美的血液样本。
在小区的监控当中,拍到了方彬在落网的前一天,去了刘美美的住所,他应该就是去藏刀的。
审讯室里,罗蒙问方彬。
“怎么样,想好了如何交代了吗?”
方彬还在马拉松线上奔跑,他看着罗蒙,想从他的神情上看出破绽。
然而,他只看到了一张冰冷威严的脸。
罗蒙并没有给他机会,转头对陶然说道。
“看来,他是不想主动交代了。来,上刀具。”
当陶然将那把刀具放在方彬面前的时候。
方彬的马拉松到这儿也总算是跑完了,他立刻有话要说。
“警官,请给我一次机会,我交代,我都交代。”
方彬说,自己和刘美美谈了五年恋爱,眼看都要谈婚论嫁了。
半路杀出个秦海,让他一朝回到单身汉。
自己心爱的女人被别人抢了,是个男人都忍不了。
陶然一针见血。
“你忍不了,是因为你失去了长期饭碗,心有不甘吧?据我们调查,你长期没有正当的工作,干过中介,当过保险推销员,发过传单,但都干不长。在你和刘美美恋爱的过程当中,全靠她当老师的工资养着你。”
方彬被陶然一阵怼,还想为自己脸上贴点金。
“美女,咱说话能不能不这么直白,不管怎么说,我和刘美美之间还是有爱的。”
“有爱,有爱你能杀了他?”
“不是因爱生恨吗?”
“你配谈爱吗?”
“我不配,就她配?见异思迁也配吗?”
罗蒙对方彬的恋爱观不感兴趣,对于他是为钱还是为情杀人也不感兴趣。
他只想知道,方彬见没见过那个兔人。
“从时间上判断,在案发现场,你应该见过那个戴着兔头面具的人。”
方彬还很天真。
“警官,我说了算不算主动交代?”
罗蒙没说话,盯着他看了一眼,方彬立马识趣地说了。
“警官,别用这眼神瞅我,我害怕。我见过那个兔头面具的人,那天晚上,我把刘美美带到秦海的住地,本来是想在楼下动手的。
但我正要动手的时候,院门外有人在推门的声音。
我害怕被人发现,把刘美美弄到了楼上,她应该是听到有人来了,拼命挣扎想喊救命。
为了不节外生枝,我快刀斩乱麻,从她身后直接对准她的脖子就来了一刀,那血瞬间就喷了出来。”
“你是如何做到在现场没有留下自己的痕迹的?”
“警察同志,我不傻,电视剧看多了,最基本的常识还是知道的,戴个手套,穿个鞋套也不是多费劲的事情。在决定动手之前,我在家里演练了好几回,如何不让血液沾在我身上。”
“好,说一说那个兔人吧!”
“我刚抹了刘美美的脖子,楼梯间就传来了有人上楼的脚步声,我没有地方可去,只好躲到了阳台上。
那个人来得快,但他戴着面具,我看不清他的样子。
刘美美看到有人来,很激动,拼命对那个人喊了一声救命。
我也以为他会救人的,但接下来,他的操作太令人意外了。
我认为他是一个疯子。
他对刘美美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从随身的背包里掏出一只兔子玩偶挂在了墙上。
然后,伸了手指在刘美美的脖子上蘸了血在墙上写字。
这一个晚上热闹得很,他正在往墙上写字的时候,院墙上又翻过来一个女人。
我站在阳台上,她一眼就看到了我。并且质问我是谁,我只好从阳台上进入到靠阳台的另一间卧室里。
她很快就上到了二楼,我听见了他们的对话,那个兔人应该是认识她的,他叫她苏非。
他说了一句话,我瞬间高兴,有人替我背锅了。”
“他说了什么?”
“他说,苏非,不是你杀了她吗?我看见你抹了她的脖子。”
“你看到的兔人有什么明显的特征吗?”
“没有,只觉得他的个子挺高的。”
“你是什么时候离开案发现场的?”
“他俩从后窗前后脚离开之后,我从前院走了。”
本以为从方彬这里得不到有用线索的时候,他却又来了一句。
“警官,我应该看到过他的样子。”
“什么叫应该?”
“之前我没有确定,现在想来应该是他。凤凰山上的路你是知道的,又陡又窄。
下山的时候,有一辆摩托车,他一直在我前面,我想超他的车,他一直不肯让我超,在路上走Z字型。
他一直在耍我,有的时候,他直接拐到小路上。等我以为再也不会和他相遇的时候,他又从小路上拐到我的车头前面。
在一个弯道上,他故意让我超车,就在我快要超过他的时候,他突然又加速跑到我车头前面。
我急打方向盘,还好及时踩了刹车,不然就掉到悬崖下面去了。”
罗蒙神色冷峻。
“他到底长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