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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疯狂炫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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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玉虽然不以为意,可凭着这盅的样式,之前是半点没见过,加上梁志的一个劲儿称赞,遂拿起了汤匙小口小口的喝了起来。

一桌子共计点了六个菜,除了这道萝卜,还有五个菜,三荤两素。赵文多面前的是道甜口樱桃肉,色泽鲜红,鲜亮诱人。红通通的小圆团,咬上一口软嫩酸甜,很是开胃。

梁志前面的是一道东坡肘子,红通通的大肉块,皮软肉烂,炫上一口,满嘴的肉香,吃起来才叫个过瘾。

三道菜都适合三人各自的口味需要,也是挑着这个点的菜。剩下那三个,一热一凉一炖,炖的是个鱼头火锅,放在了桌子正中间,时令小炒紧挨着旁边,余下那道凉菜大拌放在了傅廷坤跟前。

这倒不是说他对这道凉菜情有独钟,梁志在点菜时压根儿就没把他考虑进去。菜端上来后,三人都是各自对应,唯独他是例外,只是随意挑了一道放在跟前。

按理说梁志不该是这么粗心,这次他就是做为陪同一起来的此地,傅廷坤才是这一程的主角,管是衣食住行,都得以他为先。不说是面面俱到,至少该有的都应该有。

能照顾到只见过一面的赵家父女,连菜都点的很有水准。傅廷坤这个相处了这么长时间的正主自然就得是更加倍的照顾。不说事事都以他为先,那也是差不太多的。

傅廷坤打小就患有怪病,吃什么都味同嚼蜡,再好的菜肴于他来说也没有太大的区别,吃饭也只是在完全某个任务一样。这件事并不算是什么秘密,身边挺多人也都知道。

看了这些年,也治了这些年,一直也不见什么效果。

身边的人也从最开始的惊诧担心,到了如今的习以为常,平时在吃饭时,几乎不再把他当成额外的负担。换个方向想一想,这样的倒也好,至少不用去费心思琢磨他喜欢吃什么菜,左右是什么都一样,慢慢的也就不再关心了。

梁志照顾着赵家父女俩的口味,却没想着傅廷坤,也就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反正点什么菜,到最后他也就是吃个几口。甚至于一口不动。

从菜肴一道道的摆上了桌,傅廷坤就坐在那里,只看着不动手。赵明玉还直让他:“菜都齐了,赶紧动口吧,都别等着了。”

梁志了解傅廷坤是个什么情况,见他没有要接话的意思,便道:“我们吃我们的,他坐着就行了。”也没有继续解释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只跟傅廷坤道:“你要是都不喜欢,那就喝点茶水,这里的茶还是不错的。”

这也不是头一次见,可桌子佳肴珍羞,他是一筷子不动。饭菜对傅廷坤完全没有吸引力,还比不上一壶好茶能让他开胃口。

梁志也是习惯了吃着饭的时候顺带着照顾一下他,什么都不吃,喝点茶水还是可以的。

他习以为常的话,却叫赵家父女觉着挺惊讶。

这个姓梁的是怎么回事,自己和人吃饭,却叫好兄弟在一边看着。那光喝茶就能喝饱肚子呀,可倒真是省钱。

听这话的意思,姓傅的小子是没有对心思的菜,这一桌六个菜虽说丰盛还算不上,却也是有鱼有肉,有菜有蛋,怎么就没有一个看得上眼的?这平时得有多挑嘴呀。

明知道这些菜不行,那刚才点菜的时候干什么去了,不会挑着他喜欢乐意能下去嘴的菜点吗,哪怕是就整一道,也好过现在光喝茶水强。

别人吃着,他看着,总是有那么点不大好意思。

这顿饭的主角是赵家父女俩,原本就没打算让傅廷坤十分满意,想叫他点头认可那可真是难比登天了,要是照着这个程度点菜,恐怕点到明天早上天亮,这饭也吃不成。

知道自己的情况有多特殊,傅廷坤也没说同意不同意,倒是给自己倒了杯水,眼睛盯着赵文多和她身前的那盘樱桃肉,连喝了好几口水。

发现了这一幕的三人:“……”

这模样像极了嘴馋的小孩子,没有得到大人允许,美食就在面前,想吃还不敢动筷子,只能猛咽口水解一下馋。

小孩子有这样的表现兴许不觉着怎样,可放到一个大人身上,尤其是这样人高马大的青年身上,就会形成一种反差。仿佛是高个子的人天生就要比别人吃的多一样,他们饿肚子总要比一般人更加的可怜。

还不等梁志和赵文多发表意见,赵明玉先一步做出了动作:“你是不是想吃这道菜,来来来,自己动手夹,都不是外人,别整得这么拘束。”手指背碰了盘子就往那边推。

热情的不知道还当是到了他们家,这几位都是请来的客人,直说自己招待不周,让来者别见外。

这一刻,赵文多有些明白了,为什么赵明玉干活不上进,却人缘始终不错,除了偶尔帮忙在大会上说个话之外,这自来熟能交际也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在里头,瞧这一番小话说的,可真是挺漂亮。

本来想要伸出去夹菜的筷子,默默的又收了回来。

于此同时,梁志伸手去阻止,道:“不用给他,他也不——吃——”

一句话都还没有说完,就看见傅廷坤拿起筷子夹了块肉圆儿,先是在嘴边顿住闻了一下下,就着最后那个‘吃’字,放进了嘴里真的吃起来。

梁志整个人都呆住了,身体都还保持着往前弯腰探身的姿势,足有六七秒钟,直到赵明玉看不下去了,伸手把他给拽坐了回去:“既然傅小子喜欢,那你就让他吃啊,又不是没有,再叫一份不就行了吗?”

这一出像极了请客的东主责怪来的客人,贪嘴就是小孩子的天性,不用管的这么严格,喜欢就给供足,家里这种吃食多的是。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梁志被他说的直苦笑连连,又不能解释给他听,毕竟是属于个人方面的稳私,不好对人言。

不是他大惊小怪,属实是太长时间没有看见过傅廷坤这么主动的吃东西了,而且是事先被人动过筷子的食物,还是个甜口。

如果论最不受欢迎食物榜,那么三明治排第一,甜点类的就得占第二,一切带甜味儿的东西都算在内。裹着酱料汁,看起来粘粘乎的肉类就排在第三。

樱桃肉除了第一项,剩下的两个可是全都占了。就这,他还一副兴趣盎然,接二连三的入口,吃的是津津有味。

除了对食物的诸多挑剔,本身也是比较的龟毛,东西冷了不行,太热了也不行,被人碰过的更不行。只差没把‘不行’这两个大字刻木板上挂脖子上了。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哪哪都不行的家伙,冷不丁就改了性子,成了哪哪都行了,实在是太让人吃惊了。

而这样的惊讶还远没有结束,随着这道樱桃肉的入口,就好像一下子打开了胃觉的大门,之后一道道菜先后都被尝了个遍,除了赵明玉的专用药膳大白萝卜,桌子上的另外五个菜都入了傅廷坤挑剔的那张嘴。

梁志从最开始的惊掉下巴,到后面都是习以为常了,眼见着傅廷坤失了饭桌上礼仪,把筷子都伸到了人家门口,专捡着人吃过的地方夹菜,眼镜都跌碎了一地,尴尬癌都要犯了。

小姑娘起先还没有发觉,吃饭吃的很是认真,一点都不挑食,除了那盅白萝卜,几道菜都挨着尝到了。可架不住这家伙接二连三的操作,几次过后就让人发现了。

要不说人家年纪小却是稳重的性子,即使见到这一幕,也没说是一脸嫌弃的直皱眉,面色稳如山,只嘴角稍稍的扯了那么一下下,之后再就没往那边瞅。

于她相比,那位赵大叔就显得正常不少。在发现之后,跟他一样,惊讶的整张脸都挂了相,控制再控制还是没忍住,直盯着那双筷子的落脚处,从这里挪到那处。到后面,只要是那家伙筷子一动,直觉先去看小姑娘刚吃了什么,下一秒钟就能准确捕捉到筷子踪影。

那诧异到不可思议的表情,梁志都能猜到他在想什么:明明看着挺体面的小伙子,家里条件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怎么连这么点礼貌都不知道,这爹妈都是啥样人儿,也不知道教教孩子吗,打小家里人就该告诉的呀,吃饭要仅着自己门口的位置,别把筷子伸到别人那里去,让人说是爹妈没教育。

老一辈的人讲究这个,别的兴许能松一松,吃饭最是日常,天天都能瞅见,最先告诫孩子的也总是桌子上的礼节。

傅廷坤生长在什么样的家庭,别人不知道,梁志还能不清楚吗,别说是这么点最基础的,再深层次的交际礼仪,那也不在话下呀。以傅家的条件,打小就聘请老师专门给几个孩子上礼仪课,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

他也实在是不明白,傅廷坤怎么会如此行事。难道说,是因为觉着这里只是个小县城,下个饭馆儿用不着那么太注意?还是说,跟小姑娘这架还没打完,连在饭桌上也要较个高下?甚至于连平时都不愿意动的饭菜都逞强在吃?

可是,这都吃了半天了,没发现他有难受的痕迹。相反,还很是难得吃的这么香。一个人吃饭,好不好吃,爱不爱吃,那是从肢体动作,面部表情都可以窥探一二的。就像他之前,每吃一口都机械式的咀嚼,那样子都赶上吃毒药了,就算好也没好上多少。

再看现在,那吃的是两眼都放着光,左一筷子右一筷子,几乎都没怎么太停过。桌子上的这些菜,至少有小一半儿是进了他的肚子里去。

这也是他头一次知道,这家伙的饭量可真是不小,往常真是小看他了。

依照梁志原本的估算,四个人下馆子,正经吃饭的仨。三个人里头还有个小姑娘,只算半个成人的饭量,赵明玉体弱还瘦一看就是个吃不了多少的。真正有战斗力的其实也就他一个人。

这样的几个人,点上六个菜,可以说是足够用了。太多吃不完,反倒显得浪费。

可事实结果呢,他完全估算错误。先是傅廷坤这突然动筷,一个人就干掉了小半菜量。跟着是赵文多,小姑娘看着瘦瘦的可是说句老实话,她是真挺能吃,动作不快不慢的可夹起的份量是一点儿也不少。

就拿他跟前的大肘子来说,她真没叨多,也就伸了两下筷子,一筷子夹了三分之一,拳头大小的肉枣带回碗里,只三口就全消灭掉。吃的也是不紧不慢,甚至看起来还有些优雅。

如果之前不是看到她连肉带筋一起吞掉肘子肉的动作,还会以为这是什么酒会,她只不过是个刚刚喝掉半口红酒的小名媛,干净的连嘴角都没沾上丁点红色液体的那种。

就连以为是瘦弱吃不了多少的赵大叔,也超级的发挥,像是跟这两个小的竞赛一样比起吃,生怕动作慢了再吃不着东西,一筷子一筷子的紧忙活。

相比起来,他这个自认为是主力的人,反倒成了吃的最少的那个。别的菜且不说,就他最爱的大肘子,一块儿都没捞着,全叫他们仨吃了。

也怪他自己,太过的大惊小怪,不是瞅这个就是看那个,光顾着被一个接一个的意外给惊到了,等他有所适应静下来,打算好好尝尝肘子肉,才发现盘子里就剩下根大骨头了。

以至于,这一顿饭下来,仨人吃的是肚子滚圆,只他这么一个是腹内空空,啥玩意儿都没捞着。

最生气的是,他还得结账。

梁志无比的郁闷,其结果就是暗暗的决定,呆会儿等着小姑娘和她爹走了,他再返回来,重新叫上一只打包带走,捧回去一个人吃个够。

然而,事情往往都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快,他这里刚把买好,外边傅廷坤跟赵明玉已经商量好,开车送他们回去。

用他的原话说,就是:“我们也要回秋水镇,正好顺路了,一起坐车走吧。”

梁志:“……”那中医老头儿都在县城这里,还回秋水镇干嘛。再瞧病也是之前的药店,返镇里去干什么?最主要的是,他的大肘子还没吃到嘴里呢!

不管他在这里如何的质疑郁悴,乘车回秋水镇的行程是约定好了。

傅廷坤只用了两句话就把赵明玉给说动了心,不是他舌灿莲花有多么多么的会说,主要是时机把握的恰到好处。

人在吃饱喝足了以后,就会浑身犯懒的不想动,最好是能躺下睡一觉的疲惰感。

这个时候,有人跟你说,别走路坐大客车人挤人了,门口直接坐着吉普车一路送到家,省时省力还省钱。

这么好的事情,哪能错过了。赵明玉几乎是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回过头看向赵文多都脸上挂着得意的笑,似乎在说,瞧,你爹我多能行,给咱爷俩找了个免费的顺风车搭,一路游花逛景的就能到家,多好!

这真是不出门不知道,一出门吓一跳。赵文多算是认识到了赵明玉的另一面,跟在家里时的软弱无能那就是两个人儿。若要把他和一群人扔到完全是陌生人的环境里,别看他体格弱了些,最先适应的指不定就是他呢。就凭着这自来熟的交往能力,那就能混个风生水起。

这也是种能耐,不强势不妥协,还能把话给说明白了,自己的利益也维护住了。

这一趟的县城之行,几件事都赶在了一起,如果不是有他在,未必就能这么圆满。

赵文多有自知之明,她属于比较强势那一挂的,倒不至于三句不来就火人的地步,却也是宁折不肯弯的性子。

相比起来,她更像李翠珍多一些,比较缺少赵明玉的这种圆滑又不失本质的特点。

顺风车坐了这一路,赵明玉跟前排的两个人话聊的内容从衣食住行到吃喝玩乐,几乎就没怎么停过嘴。他说话慢条斯理,声音不算高,明明是最寻常的事情,听着却是十分的受用。

前面的俩人都是城市里长大的纯省城青年,哪怕是打小就受着军事化的训练,苦都没少吃,可到底都家庭条件优渥,吃穿用度上都没有过短缺。

这同亲生母亲早亡,小小年纪就要在继母跟前讨生活的赵明玉不一样。十六岁就出了家门,在外浪迹谋生,这中间所受的伤,吃过的苦,远非他们这样良好出身的人可比。

两者之间,同样都是吃苦受累,却不能相提并论。

一个人的经历决定了他的眼界和人生观世界观,年纪的增长本身就是一种财富。同年青相比,这样的阅历和经验都不是金钱所能获得的。

赵明玉以他自身的经历做底,漫谈了涉及的话题,竟让两个城市里长大的青年听得格外认真。不时问上一句,都能得到他极具个人色彩的回答。

哪怕他只是一个没有什么文化的小村子里人,可这每说的一句话,实实在在中又透出几分人生哲理。

过后,梁志也跟傅廷坤说,这个大叔看着不起眼儿,肚子里还真是有东西,说的那些话一点儿都不像没读过几天书的农家汉,光是一起坐车这几十分钟,我就觉着像是上了一堂教育课,可以跟咱们政委一较高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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