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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死了前任,丢了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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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鹅字在付总的瞳孔里,闪着混浊的光。

这幅字本来是老谢最不满意的一幅。鹅这个字,看上去没有什么美感,不够流畅,非常拥挤。

但是这幅字的纸张特别好,最上等的宣纸。

而且当时,是应他前任女朋友父亲的要求而作。

这本来是给他的准岳父祝寿用的,但是还没等到生日的那一天,女友就突然病重,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付总看着老谢比自己年轻的脸说道:“谢大师,你真是年轻有为,我还从来没有见到过,你这个年纪,能把字写的这么好的人。真是佩服佩服。”

其实刚才两个人,已经交换过彼此的年龄,付总今年比老谢不过才大两岁而已。

付总从小农村长大,家境贫寒。小学毕业就开始四处闯荡。起初在工地上干活,修桥铺路,后来到亲戚家的苹果园里帮忙。

在苹果园的日子,也是成就他的日子,几年下来,他已经成为了一名优秀的苹果专家。

他对苹果树了如指掌,从根到叶,嫁接手艺也是了得。

看一眼就知道问题在哪儿?能不能出果,出的好不好。这样为他日后承包果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是他日后成为某地首富的基础。

可是那几年的时光也是真辛苦。整天在闷热不透风的果园里,一待就是一整天,陪在你身边的,只有蜜蜂蚊虫。一天下来,浑身都是黏糊糊、干巴巴的感觉。脸上一层黑色的粉末,如涂了黑色的粉底。

这样下来,人的容貌可想而知。二十岁的他,长着四十岁的脸。甚至还比不上城里人四十岁的脸。

苹果园的日子,成就了付总,沧桑了容颜,也给他带来了一段姻缘,他与亲戚家的闺女好上了。

倒也不至于是近亲,是那种隔了很远的表亲。简单说就是爷爷妹妹家里的,同父异母的表亲。

在一个燥热难耐的午后,果园里一片寂静,这种寂静不同于别处。并不是百分百的安静,有蚊虫的声音,有树叶摩擦的声音…

一种有好多声音的寂静。

只有长期在这样的寂静里的人,也许才能感觉到一种欲望,一种人体本能的欲望。

流出了那么多的汗水是看不见的,它们都变成一种粘液,附着在皮肤表面,这种粘液让人产生欲望,生理本能的欲望。

不过由于没有对象,这种欲望也就随着光渐渐消失了。

直到傍晚来临,凉爽的感觉席卷全身,那么欲望也就不见了。

可是那天,在燥热无比的午后,那些穿过低矮的苹果树枝的阳光里,走进来一位比苹果更加诱人的女孩。

那是亲戚家的大女儿,今年十七岁,她在镇上上学,平时很少到果园里来。读书的女孩子,与苹果地里的女孩子不一样。

虽然她长得实在很普通,身材粗短,五官扁平,可是皮肤白啊!不但白还嫩,因为从来没有钻过苹果园。

那天的光打在她白皙的后脖颈上,乌黑色的发根与白嫩的皮肤,生死相依般的存在。

当时的付总,黝黑的胸口,忽然高低起伏,他粗大的鼻孔,做了一个深深的呼吸,惹得喉结如同一只饥饿的老鼠,上串下跳。这个粗壮的深呼吸,把女孩子浑身都熏热乎了。

女孩的脸红了,付总的脸更黑了。

听到付总说自己年轻,还大师,老谢的脸色,不知道是欣慰还是尴尬,这是第一次有人叫他大师。还夸他年轻有为,这四个字有点讽刺,也有点欣慰。

对于这样的恭维,他当然是很理性的看待,自己哪里年轻,哪里称得上大师,连去教小朋友写字,这样的工作,他都做不好。

老师都称不上,还大师。虽然大师是大师,老师是老师。

实话讲,老谢还真算是一个,比较淡泊名利的人。

他自觉跟其他那些,所谓的文人还是有所不同,没有他们那种,从骨子里透着的,贪名好色之心。

虽然他们在嘴里和脸上故作云淡风轻,视名利为粪土,可是连每个汗毛孔里都冒着名利的黑烟,且那黑烟早已经把那一张张脸,熏蒸的黑黢黢的。

不过老谢倒也绝对不是,那种真的视名利为粪土的人,好还是好,但是谈不上贪。

他从来没有像很多所谓的书法家一样,整天混迹在官场和商场,在一张张大圆桌子上,一瓶瓶好酒里面,与达官贵人们缠绵悱恻。

直到他的生活里,走进来这位孟非飞。

老谢肯定是贪恋了非飞的美色。

其实第一次见面,他就被妖娆妩媚的孟非飞给迷住了,只是他有意的不在乎一段时间罢了。

他有生之年第一次,有这样一个尤物,出现在他的身边,这种出现,不是看得见摸不着的那种出现。

随着古典前任死去的,还有他那颗附庸古典的心。即使他都不确定孟非飞是不是看得上他,他的心也是动了。

这种久违的肾上腺素让他感到特别的美好,好像一个全新的世界,为他打开大门,一个年轻貌美,娇艳如花,有着温暖又灿烂笑容的姑娘,在向他招手。

姑娘背后是一幢白色的房子,房子通身泛着金色的光。

房子里面都是雪白的装饰品,他感觉自己如同走进了,他平时接触最多的纸张里面去了,一个雪白的世界。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经历,好像是在梦里,但是比梦更加真实。

眼前这个姑娘,与原来的女朋友天壤之别,却又紧密相连。

白色的房子是前任,红裙子是孟非飞。现在这个画面,在他眼前完美的融合在一起,不可思议。

老谢被孟非飞的光艳,给闪的迷迷瞪瞪的。

此刻刚才的梦境不在,他周围的一切都变得白茫茫一片了。

只有与他一桌之隔的孟非飞。

“晚上一起吃饭吧!”老谢不是询问。

孟非飞不是回答:“必胜客。”

死了前任,丢了前任,一条看不见摸不着的红线在空气中呻吟,而这二位正好都摸到了。

孟非飞翻出那条十六岁的裙子,那红色如一道彩虹,在她的眼睛里跳跃。

她住的是文化馆的筒子楼宿舍,房间被她打理的干干净净,装饰的也很有味道。打眼一看有很多民族特色的东西。

云南的扎染,新疆的毯子…这些都是于光给她的部分回忆。

老谢刚死了女友,本该伤心欲绝,但是情难自禁,他看见穿着红裙子的孟非飞欲火难忍。

心想自己是不是已经是半个男人了。回想自己上一次与女友做那事,已经很久了,具体时间不清楚,但是肯定是在八月份,沈市最热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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