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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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凌妃没料到程征会问起她在金乾做服务生的事情。
她还以为他会先问她,为什么会出现在他房间,和他做羞羞的那事儿呢。
她脸微热,双手放于膝上像个好学生,乖巧地答:“我舍友在这做兼职,她胆小,我就陪她来了。
她抬眼看他一下,仿佛要证明自己说的是实话,又说:“就是先前打碎酒瓶的那个女生。”
程征倒没怀疑她的话,他哼一声,“她胆小,你胆大?”
她可不是胆大嘛,都爬上他的床了,一点也不带犹豫的。
陆凌妃害臊了,她咬了咬唇又低了头,真不好意思看他。
她还知道给自己扮成那鬼样子呢,程征开始训她,“出门在外不要随便逞英雄,如果那会儿不是我在,你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哎?怎么说起她跟那个没品的男人之间的事情啦?
陆凌妃有一点点不服气,她小声反驳,“本来就是他不对,他欺负人。”
程征盯一眼她,“知道他欺负人,还敢和他斗嘴?”
他了解王驰那卑劣性子,一开始如果陆凌妃不出声,任由段敏低声下气道歉的话,打碎酒的事也就过去了。
但陆凌妃偏那么傲的口气,反而刺激到王驰了。
其实陆凌妃也聪明着呢,平时她若是遇到这种人多势众的情况,并不一定敢出风头。
但程征在就不一样了,大不了她自曝身份,他不可能不帮她。
于是她抠着手,又小声嘀咕道:“那不是有表舅你在么,我才敢的...”
程征就像个严厉古板的长辈,他语气重了些,“你才多大?这儿是你该来的地方?”
他把她说得好像是小孩子似的,陆凌妃给自己辩解,“我已经成年了,我都十九了,上大二了。”
还知道回嘴,程征冷瞥她一眼,“十九岁很大?你还知道你在上学?”
他凶凶的,让陆凌妃想到了她妈陆向薇。
她被他这一眼看得又心虚不少,不敢回嘴了。
她乖巧地坐在床边,一缕顺滑的发丝从她耳后落了下来,她轻轻用小指勾了回去,然后坐姿又端端正正的了。
这会儿倒是乖。
程征视线那么一扫,看见了她露着的小腿下面,脚踝处的纹身。
“纹身了?”
他冷不丁说起她的纹身,可把陆凌妃吓了一跳。
这纹身上有猫腻,蝴蝶翅膀上纹着花体Z字母,就是程征的征。
怕他看出来,陆凌妃仓皇地把两只脚互相勾起来,挡住了左脚踝的纹身。
克制住紧张,她撒谎说:“没有没有,这是纹身贴纸贴的,过几天就掉了。”
好在程征没有执着于纹身这件事,他终于说起重中之重的事。
“说说,你为什么出现在我房间?”他问。
陆凌妃脸又烧起来,耳根子都红了,心里那个羞耻呀。
她该从哪里开口说起呢?怎么说都是她先主动的。
此刻回想,她都佩服自己之前的大胆、冲动和勇气。
但终究她现在年纪还小,是害羞的,脸皮薄的。
陆凌妃鼻头都冒汗了,她把头埋得更低,声音如蚊子叫那般小,“我...我跟着你上楼来的。”
程征自己也回想了想,他模糊记得,他看见一个女人进来了他的房间,那会儿他脑子还有残存的一丝清醒,他把她轰走了。
但他没看清那女人的样子。
于是他又问:“你有没有看见一个女人从我房里出去?”
看他神色严肃,陆凌妃现在才恍悟整件事有挺多不对劲的地方。
于是她好好回答他的问题,点点头说:“嗯,我看见她拿着房卡打开你房间的门,她进去一会儿就跑出来了。”
她想起关键的地方,“她是你们包厢里的人。”
程征对她的话是信的,他也很聪明,说出之后事情的发展,“她没关门?你就进来了?”
陆凌妃脸一红,点头含糊着说:“嗯...我就想进来看看你...”
刚开始她确实是这么想的,就看看他而已,哪会晓得之后会演变成那样...
程征没再往下问了,他不可能对着一个比他小很多的女孩,问那种有辱她名声的事。
他神情冷漠,心里在想着要揪出那个罪魁祸首,想着要怎么处理他和陆凌妃这场阴差阳错的事。
她还小,她还不懂事,他要怎么委婉地跟她说...
越想,程征心头的郁气越重。
他又头疼了,鲜少有让他觉得很棘手的事。
他表情越来越冷,陆凌妃却以为他是对她生气了。
她心里酸酸的,忍着羞耻,睁着漂亮的眼睛看着程征,终于还是诚实地说出了口。
“表舅,是我主动先亲你的。”
她的眼睛的确漂亮,眼神清澈而纯真。
“我是自愿的。”
她说这话时,眼眸里水光亮亮的,没有躲避程征的目光。
“你没有强迫我。”她又说。
这和他预想的不一样,程征第一次被一个小姑娘的话说得有些哑口无言。
他嘴巴张了张,不知道开口要对她说些什么。
但接下来,陆凌妃说出了更令他震惊的话。
她脸蛋红彤彤的,水润的眼里像有星河。
她望着他说:“我喜欢你。”
陆凌妃应该是把这辈子的勇气都用在今天了,她赞叹自己,是如此的勇敢。
即使她心跳如鼓,手脚冒汗,耳根发烫,但她还是说出口了。
她说出来并不是要程征给她一个回应,她只是想告诉他,她喜欢他。
程征遇事临危不乱,沉稳如山的人,此刻却被陆凌妃的话着实给惊到了。
他表情很怪,怔愣片刻,才腾地从椅子上起身。
他的脸僵冷着,“这种话不许再胡说。”
虽然早预料到程征会拒绝她,但他说她胡说,她是不认的。
陆凌妃心里涌上来一阵难过,眼里雾霭茫茫。
她深吸一口气,也站起了身,再一次鼓起勇气,大胆地说:“我没有胡说,我就是喜欢你。”
在程征眼里,陆凌妃太小了。她是他的小辈,是一个懵懂的青春少女。
他不可能对十八九岁的她有什么男女之情的念头,那对于他来说,是有负罪感的。
发生那样的事已经大错特错了,现在更要制止她小孩子不懂事的想法。
于是程征神情一肃,“你还小,我却比你大很多。你应该去喜欢同龄的异性,而不是我。青春时间宝贵,不应该浪费在不相干的人身上。”
“先前那件事,是我错,对不住。”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