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拥有灭世言灵的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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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里厄见到夏弥像小鹿一样一个跳跃扑到夏弥跟前,高兴的像一个小孩子见到了归家的父母。
只是他的身躯过于庞大,像一座小山一样,这种跳跃的危险性属实有点大。
凯隐身上泛起青光已经准备去救人了。
但他属实是想多了,芬里厄对自己的力量掌控就像标准的卡尺一样极其精准。
说起来他这一跳不过七八米,远没有他的身躯庞大,原本他可以两步就到夏弥身边,可他太高兴了,下意识跳跃起来表达他的情绪。
他这个跳步严格来说跟原地起跳都差别不大。不过他很准确的跳到了夏弥身边,多一点都可能会砸到夏弥。
之后他身体后倾,两只巨大的爪子后缩,整个人,不,是整条龙匍匐在地上,巨大的头颅就贴着地面,足球一样大的眼睛看着夏弥,闪烁着开心、满足的光芒。
凯隐看到这一幕再次撤去身上的青光。
他从芬里厄身上感知不到任何的邪恶,反而纯净的像一张白纸。
这就是卡塞尔学院教材上书写的,龙类天生邪恶吗?在这一瞬间,他开始对屠龙院校的理论知识产生怀疑。
甚至有另一个合理的推测——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
混血种和人类作为战争的胜利方,他们无疑掌握了这个世界的权柄,尤其是混血种,如果没有强大的龙类牵制,他们在这个世界完全可以为所欲为。
想要怎么书写失败者那不是再简单不过?
夏弥没有像凯隐一样想那么多,他们兄妹重逢,尤其还是带着男朋友来见家人,她哪里有心思去想那些。
她很宠溺的伸出手摸了摸芬里厄的额头,然后向凯隐招手,“你过来。”
“这是……凯隐哥哥,”她又向芬里厄介绍凯隐,“是姐……我的男朋友,你没去过人类社会或许不懂男朋友的意思,嗯...总之就是那种很亲近的关系...”
夏弥介绍起来有些吃力,她虽然在旁人面前说芬里厄是自己的哥哥,但是在芬里厄的眼里她是他的姐姐,喊他哥哥他会不理解,所以只好就这么介绍。
芬里厄似懂非懂的点了点硕大的头颅,然后转过身有些狐疑的打量凯隐。
面对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他内心只有好奇,没有一丝一毫的恶意,甚至没有一丁点的负面情绪。
凯隐觉得他比自己都要纯粹。
芬里厄听得懂男字,也听得懂朋友的意思,但是他没去过人类社会,一直以来都被困在这个尼伯龙根内,男和朋友组合起来他是真的不懂了。
不过他听得懂哥哥,他以为这层关系就像是他和夏弥一样。
所以,他挪了挪自己的巨爪,动作很轻怕自己不小心误伤凯隐一样,然后侧头蹭了蹭凯隐的胳膊。
他对自身力量的控制妙到巅毫,真的只是轻柔的蹭了一下。
这下颠覆凯隐对这个世界龙类的认知,芬里厄初次见面对他所表达的亲近和善意,他只有在李大通身上感受到过,是那种极致的纯粹。
可是,有些人却告诉他,龙类生来邪恶,龙王甚至想要毁灭世界?
以种群来划分善恶何其荒谬?
凯隐学着夏弥的样子摸了摸芬里厄的额头。
芬里厄很受用的扬了扬头。
夏弥见到这一幕一颗悬着的心才算是完全放下,这是这个世界上他最在乎的两个男人,或者说是最在乎的两个人,他们能和睦相处就是她最开心的事。
她拉着凯隐的手,招呼芬里厄返回刚才的石壁处。
两人一龙,不,是一人两龙,严格来说是三条龙以夏弥为纽带连接了起来,而快乐的情绪是会感染的,凯隐被他们兄妹带动,嘴角泛起一丝笑意。
他也感到很开心。
人类的情绪对他这个神明影响越来越大。
而这一瞬间,他脑海中忽然闪过了一个影子,那是一个他非常熟悉,却又根本想不起的身影。
这个身影的出现居然没有带动他剧烈的头痛。
他感到很疑惑。
“凯隐,你想什么呢?”
石壁再向里一点似乎有更大一点的空间,然后他就看到芬里厄不知从哪里拿出来了一台电视机。
夏弥正帮忙调台,她回头的时候看到凯隐在出神。
凯隐从自己的思绪中回过神来,但他的疑惑却更重了,不是对自己脑海中闪过的身影,而是这地方居然有电?
芬里厄这条巨龙的爱好是看电视?
这太滑稽了吧?
然而,事实告诉他,这里不仅有电,电视还能接收到微弱的信号,夏弥帮他哥哥调到了电影频道,这时播放的是黄飞鸿之男儿当自强。
然后,芬里厄居然说话了。
“凯隐...哥哥,我们一起看电视吧!”
他的声音透露着巨龙的威严,但语气却十分稚嫩,像是一个人类儿童。
“你们俩先在这里看电视,我出去一趟。”夏弥翻了翻芬里厄在月台旁经常藏东西的地方,没有找到薯片,她临走时留在这里的有两车厢,显然已经被吃光了。
“现在上面应该是后半夜,你出去干嘛?”凯隐怕她被跟踪或者观测到。
“他最喜欢吃薯片,家里没有了,我们来的时候也忘了买,我去买些回来。”
凯隐听夏弥这么说,这才想起来,自己来别人这里做客,对方还是夏弥的哥哥,他未来的大舅哥,自己居然没有带礼物。
这种行为如果放在人类社会,只怕芬里厄会把凯隐连人带包扔出尼伯龙根,顺便大骂一句,“就你这抠搜货,还觍着脸想娶我妹妹,你做梦去吧!”
他有些尴尬的起身,“还是我去吧!”
然后临走前他又问了一句很离谱的话,“帝都后半夜商店开门吗?”
夏弥手扶额头突然觉得,在有些方面凯隐和自己哥哥其实差不多,这几年他只在一座二三线城市生活过,而且还是深居简出那种,对这个世界对帝都的认知太小儿科了。
这可是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之一,如果单论晚上,则绝对是最繁华的城市。
毕竟,纽约和洛杉矶到了晚上黑帮和混混们就会粉墨登场,一般人还是窝在家里比较安全。
“还是我带你去吧!顺便开开眼界。”夏弥说完又摸摸芬里厄的额头,“我和凯隐哥哥出去一会,马上就回来。”
正在开心看电视的芬里厄眼神肉眼可见的有些落寞。
小孩子谁不怕孤独呢?
他还是龙类的“小孩子”,可以说是孤独感加倍了。
可是如果暑假过完夏弥远赴美国,,整个尼伯龙根似乎就剩下他一个人了,他要如何在这里熬过漫漫岁月呢?
如果不是凯隐事先知道,他绝对想象不到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居然是拥有目前已知最强灭世言灵——湿婆业舞的龙王,大地与山之王中掌握力量的那一个。
黑王尼德霍格是有多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