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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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秋初去了厨房,除了听到八卦外,还有了意外收获,她也没有久呆便回来了。
“小姐。”她一路小跑回了院子。
“怎么了?”珠花不解地转过头,正诧异秋初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目光便停在秋初的怀里。
秋初抱着一只几个月大的小花狗,顺滑的皮毛,配着系在它脖子上的红色蝴蝶节,显得分外可爱。
“这哪来的呀?”珠花将小狗接了过去,搂在怀里抱着。
小花狗听话的很,也不挣扎,由她抱着,还在她下巴上舔了一下。
“好像是谁送的,放在篮子里摆在角口门,早上婆子开门看见就送了进来。她们正在说是不是小花在外面留的种,被那户人家分送回来的小狗呢。”
珠花看了看怀里的小狗,不由得在它身上闻了闻,闻完她又觉得自己脑子进水,难道她还能闻出小花和这只小狗是不是真有血缘关系?
“看着这品种,好像是混的。那篮子里就没有写着什么吗?”
“没有,就是一个很普通的竹篮子,不过里面铺着软和的布。估计是怕小狗跑了,它被系在篮子的提环上。听守门的婆子说,早上天快亮时,她好似听到外面有跑马的声音,她也没太在意,不知是不是有人骑马把小花狗送来的?”
“既然放在我家门口,我就先养着,你去把篮子拿来,我再看看。”
“好。”秋初应道,暗想前些天小姐还在说想养一只小狗,这会儿就有人送狗上门了,莫不是小姐的倾慕者?不过想想珠花一团稚气的模样,又觉得不像。
珠花也在想有没有这个可能,不过她没有想到什么倾慕者,而是在想是不是有人想找程府帮忙,曲线救国来讨好她?就凭这个人还有几分眼力劲,只要不太过份的忙,让她帮一帮也不是不可以。
一边想着,她抱着小花狗到了自己屋子门口的狗窝前。小花听到她过来,睁开眼睛看向她,却一动不动。它最近越来越不爱动了,珠花摸摸它的脑袋,又把小狗放到它的旁边。
“这是……点点,是你的小跟班,你好好教教它规矩。”
小花也不知有没有听懂,好奇地看了身边的点点一眼,在它身上闻了闻却没有朝它叫。点点乖乖地在小花边上闻了闻,过了一会儿没小花没什么反应,便大着胆子爬到了小花背上,朝它叫了几声。小花也没理它,倒是珠花把它拎了下来。
“不能欺负长辈。”
“汪。”点点叫了一声,凑过来闻闻珠花的手指,在她手背上舔了舔。
珠花不由笑了,用力在它头上揉了一下,暗想自己果然过了十二岁就不一样了,新年第一天就收到一份大礼。
很快府里其他人也知道珠花有了一只新小狗,金花银花已经不爱抱着宠物在怀里不放,倒是肠子,看到小狗非要抱。鉴于他以前总爱扯小花的尾巴,珠花只准他摸点点的脑袋,并且摸完后一定要洗手。旁人若是要让他这样做,他会大哭抗议,但是珠花的话他却不敢不听。小小年纪的他已经现家里三姐最凶,其他姐姐还有娘都不舍得他,只有三姐舍得,看到他哭还会骂他。
孙氏也知道自己对这个小儿子于过宠爱,她原是想纠正过来的,后来见有珠花扮黑脸吓得住儿子,便打消了念头。家里的女人只要有一个厉害的,就治得住他,其他人宠他一点也没什么。珠花莫明担起重任,不过肠子虽然怕她,但是又最爱跟珠花玩,谁让比他大几岁的哥哥爱跟着珠花,珠花那儿还有小狗有玩具,他自然喜欢跟着了。
大宝二宝回家过了个年,直到过了初十才回来,见珠花身边多了一条小狗,稀罕地围着他转。
“老黑叔,大宝二宝也不小了,要不要送学堂去呀?”珠花行过礼又收到压岁钱后直白地问。
老黑最不爱跟人绕弯,听珠花这样说,便认真地看了自家儿子几眼,“他们有那个脑子?能认字?”
珠花一脸黑线,哪有这样说自己儿子的,“能认呀,他们可聪明了,我平时教过他们学过,只要教几遍他们就能认得。”
“那不如就有劳侄女你教着?我给你算工钱,让你攒着当嫁妆。”自从大宝二宝住到程府后,老黑和程大山的关系又近了一步,程大山虽说把老黑当自家兄弟,老黑也叫三姐妹为侄女,但是他对她们的态度之和善一点也不像大宝二宝认识的严父,也因为如此,他们现在也没有那么怕老黑了。
“老黑叔,我自己还是个孩子呢,哪能教人。再说了,他们这么聪明,说不定将来还能给你考个状元回来呢。”
“不可能,我们老白家往上数都是不识字的大老粗,这还能生出状元来?”
“怎么不能,大家都是一个脑袋一双手,难道大宝二宝就比不过旁人。如今科举选才,有多少人都是寒门出身,家里也是泥腿子。不过读书也不光是为了当官,更是为了明理。女人的理跟男人的理不一样,我可教不出来。”
“那行吧,就送他们去读书。”
“老黑叔在京中可认识什么族学好的大官,外面的私塾良莠不齐,还得挑过才知道往哪儿送。”
“我可不认识什么大官,还是别跟他们打交道,送外面的私塾吧。你看着挑挑,读书这事我还没你懂。放心,供孩子上学的钱老黑叔还有。”
“好吧,那我留心一下。”珠花现自己无意中又给自己揽了个活,事后默默郁闷了一下。
等老黑叔走远,原本在边上看点点的大宝二宝便走了过来,拉着她的袖子说:“姐,我们不读书,我们在家陪着你。”
“陪着你也能读书。”二宝附和道。
“你们这两个孩子呀……”珠花蹲下身子,想了半晌后,长长叹了一口气,掩面啜泣道:“有书读你们不读,你们不知道姐姐我多想出去读书,可惜我是个女儿身,不能去。我还想等你们去了多学些道理,回来教教我呢,可是你们呢,竟然不去……唉,我这孩子白养了……”
“不白养,我们去念。”
“我们去念,考个状元回来。”
两人依次说道。
“唔。”珠花勉强点点头,拿帕子虚擦了一下眼泪,正好看见金花有些震惊地站在门口。她朝金花眨眨眼,金花马上恢复如常,默默地朝她竖起了大拇指。
事后,金花偷偷找到珠花问:“你都是哪学的呀,这么会教孩子?”
“教着小花,之后就会了。”珠花面不改色地说。
金花了然地点头,说:“怪不得呢。要是我以后的孩子不好养,你记得要来帮忙。”
珠花睁大了眼睛,不知要吐糟金花不害燥想太多呢,还是让金花也想想她的难处,她才十二岁,就被内定为保姆了?
“就这么说定了。”金花拍了拍她的肩膀,把她拍得一屁股坐到榻上,不等她说什么,金花便顾自走了。
珠花坐在榻上惊呆了,她好像又给自己挖了个坑,怎么办,在线等,急!
不过金花也可能是随口说说的,就像她当初说想让珠花帮她训猎犬,后来这事也不了了之了。嗯,也可能是孙氏强烈反对的缘故。不管怎么说,那么久以后的事她先不考虑,她如今比较关注今年的元宵灯会。
在昼夜赶工之下,朱雀大街总算是修好了,今年的灯会会在朱雀大街上举行,皇上会还出现在宫城上与百姓同庆。整洁宽敞的街道,挺拔的银杏树,还有两边修整过的店面……新的朱雀大街焕然一新,让这些年忍受道路修建的百姓舒了一口气。
珠花之前还出门去看过,道路两旁已经摆好了摊子,京兆衙门为防火灾每隔五丈放置一个水缸,路上巡逻的差役也增多了,他们穿着新做的制服列队从街上走过,引得一群孩童羡慕地盯着。
到了元宵那天,珠花早早起床,在中午之前带着大宝二宝先去街上逛了一趟。哪怕还是白天,街上也有不少人,两边的摊子上许多都挂好了灯笼,不以卖灯笼为主的摊子已经把货品都摆了出来,珠花在一家卖瓷器的店铺摆出来的摊子上,买了一堆白瓷青瓷做的小鸟小狗之类的小玩意儿,还有一些造型微怪异但是价格喜人的花瓶。
“幸好上午先出来一趟,要是晚上再来,可买不到这些好东西,就算买到了也运不回去。”
今日申时起,朱雀大道就禁马车了,花瓶这类东西还真只能在白天买。大宝二宝原是跟着出来看热闹的,谁知珠花在每个摊子前面都要挑一阵子,他们觉得无聊又不敢走开,因为珠花说过人多的地方有拍花子,像他们这样的小孩子最容易拐走卖进深山里给老妖婆当点心。
到了一处酒楼前,前面摊子上放的是酒楼同一个老板开的当铺里面流当品,珠花听到边上有位妇人在问价,一听之后不由两眼放光,这真便宜呀,家里其他人没来真是可惜了~
“大宝二宝,你们去酒楼坐着,点好菜,午饭我请。我买好东西就进来,你们别乱走。”珠花盯着摊上的东西目不斜视地吩咐道。
大宝二宝应了一声,就跟着忠米忠豆进了酒楼,随意在大厅找了一个看得到外面的桌子,等着珠花挑完。珠花挑了两根玉簪三个手串一个镯子,一一问了价格后,她跟守摊子的小二报了一个总价。
“不行,小姐,您报得价也太低了,至少要再添十两。”
“十两,十两都能去人牙子那儿买个不错的姑娘了。我这已经没往最低报了,你们当铺一定是能赚的,看到今天过节,就不能便宜点漏点好处给我们吗?”珠花说着,还朝边上另一个准备杀价的妇人使了眼色。
在商家面前,所有人不管认不认识的都是同盟,在合力杀价下,两人都以心宜的价格买到了想要的东西。珠花乐呵呵地让秋云付了钱,看到秋云手中轻薄的荷包,她忽然在想,她还付得出中午的饭钱吗?
“秋云,你把东西收好,回去先用盐水泡几天。”她一面吩咐一面去了大宝二宝坐着的桌子,看到桌上还算简便的饭菜,她心下松了一口气,说:“真乖,菜点的不错,都是我今天想吃的。你们等会儿吃完还有想逛的地方吗?”
大宝二宝用力摇头,他们已经不想再跟着逛街了。
“那行,我们吃完就回家。”珠花说,为了自己的钱包考虑,她也不能再逛了。
等吃完饭出门上了马车,街上的人流好像又变多了,珠花朝前望了一眼,除了有不少人在摊子前面停留外,还有人站在银杏树下盯着看,她远远看到有一位华服公子穿着藏青色带毛的斗蓬就站在一棵银杏树下看着上面的铭牌。
她的树在哪来着?珠花想起自己的树,余侯曾跟她说过位置,好像就在那位华服公子站在地方附近。算了,今天人这么多,她就不去看了,等哪天有空再说吧,她这样想着便收回目光上了马车。像是感觉到她的目光一般,站在银杏树上的华服公子看向她站的地方,马上便认出她马车上的标识。
“程三……”他轻声念了一句,待马车离开后,又收回目光看向银杏树上的铭牌。
“碧云天,黄叶地,树树秋声谁留听?——程三植语”,他心下默念,又走到对街银杏树下,看向上面的铭牌,上面写着“忽闻秋声,满地翻黄,竟是谁惹相思。——杨七植语”。
他嘴角微扬,眼中眸光流转。
“七公子,该回了。”
不知站了多久,直待侍从提醒,他才回过神来上了马车,朝着宫城驶去。
守在宫门口的侍卫认出这是平王的车驾,确认过腰牌便放行了,待平王到了自己的住所,看见侯在书房外的萧林,跟他使了眼色,单独跟他进了书房。
“他今个儿去了申府,还未回?”平王淡淡地问。
“是。”萧林回道。
平王沉默片刻,忽地一笑,说道:“今天真是个好日子。”
萧林不懂为什么今天是个好日子,但是他也不会多问。霍王元宵去申府吃酒原本算不得什么,申家是他母族,他一向跟申家人走得近,与他的几位表哥表弟关系也不错。不过自从霍王与申彩姝寺中一见后,他就没有再上门,直到正月拜年时才又恢复了走动。
------题外话------
甜不甜?还是只有我自己被甜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