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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蠢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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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叁!”

猛地睁开眼,头顶是熟悉的雕花床板,耳边有脚步声响起,季无禅正将一摞厚厚的课业放在桌子上,一边坐下来,斜梦叁一眼。

“该起床学习了。”

梦叁有些僵直的转头,表情懵懂,活像个痴呆,嗓音沙哑道,“叫我?”

季无禅笑了,“叫猪。”

梦叁一下清醒过来。

这秃驴!

方才梦里被人欺负不能反抗,现在?

打死丫的!

梦叁二话不说,掀开被褥朝季无禅扑了过去。

季无禅反应迅速,一个旋身躲开,单手施法,将她按在了桌子上。

梦叁正欲反抗,突然一怔。

“我能动了?”

“这四天没白睡,一身伤病养的不错。”季无禅道。

“四天?”梦叁惊呆了,“我这么能睡?”

“所以是猪啊。”季无禅嘴边又勾起笑。

梦叁还被按着,偏这厮力气贼大,怎么都挣脱不开,一时也没继续嘴硬,而是换了话题,语气急躁道,“我是不是能走了?”

从无禅院出来,见到久违的真实阳光,嗅到久违的新鲜空气,令人忍不住涕泪横流。

来接梦叁的凤禾月一脸花痴,急吼吼打听季无禅的事。

梦叁沉默良久,面无表情看向她。

“你喜欢那秃驴?”

后来,不知是因梦叁无情戳破她少女心事,还是由于对死秃驴的称呼,凤禾月再没向她打听过季无禅的事。

但从那日后,季无禅这个名字,就成为一句魔咒,时时刻刻禁锢住梦叁。

梦叁下山招摇撞骗回来的钱财,季无禅查寝时悉数没收,还要梦叁亲自换了米面,分发给山下穷人;梦叁翘课迟到,季无禅在朝会发言时点名批评,让长老们罚她迟到一次打扫一个月的杳冥院,翘课一次打扫一年的虚雾山;梦叁聚众打架,季无禅带着一众师兄帮着另一方海扁梦叁,自此无人愿意打架时帮她……

逐渐地,梦叁因为季无禅被周围人冷落,只有凤禾月愿意和其混在一块。

其实季无禅不止对梦叁如此,对任何人,无论是谁,无论是何背景,都是铁面无私,毫不留情。

只不过梦叁犯的错更多一些罢了。

时间久了,连凤禾月都忍不住感慨,“掌门还真是会挑人,挑来这么个阎王,杳冥院的这些个混混,想打还打不过,被管的服服帖帖。”

混混梦叁轻嗤了一声,“死秃驴如此行事,日后飞升,上了天界,得不了什么好果子吃。”

凤禾月瞥她一眼,“哟,原来你也明白这些个人情世故啊?瞧你平时都不注意的,想打谁就打了,骂也骂了,也得罪了不少有背景的人吧?有这功夫操心别人,不如先操心操心自己。”

“我只是懒得理会罢了。”梦叁道,“再者,我还不一定飞升呢。”

“少来!这里的人谁不是为了飞升来的?”凤禾月压根不当回事,但也纳闷,“有时候真不知道你哪来那么大胆子,明明也没什么能耐。”

梦叁笑了,“还是那句话,我只是懒得理会罢了。”

“哟。”凤禾月戏谑的笑,“又想说什么你是什么厉害人物?真正厉害的人在你后头呢。”

适时阳光微醺,透过半开的窗格洒进来,荡进她明亮的眸里,映照出走过来的季无禅身影。

这是一堂公共课——幻术。

梦叁一般都会翘掉,只是自打季无禅成为导修后,就没太敢随便翘掉了。

原因很简单:季无禅也选修了这门课。

凤禾月原本对此不感兴趣,听说季无禅也在后,就屁颠屁颠地来了。

梦叁无语,她根本就瞧不出季无禅有什么值得凤禾月花痴的地方。

事实上,她压根就难以理解爱情这类东西。

恰巧今日听课的人多,陆青淮和他同学帮季无禅占了位置后,自己有事离开,就让来晚的梦叁和凤禾月占了便宜。

“梦叁这段时日长进了不少。”一坐下来,季无禅便道。

听听这长辈教导晚辈的语气。

梦叁斜他一眼,“我们熟吗?”

凤禾月立马在一旁嚷嚷起来,“熟熟熟!季导修可是辛苦照料了你小半月的恩人呐!这年头像这么负责的导修不多见了。”

凤禾月这个白痴。

梦叁一阵无语,偏了脑袋懒得理她,谁知一转头,看到季无禅正垂眸,目光凝在她手里的纸上。

“这字你写的?”

他伸手点了梦叁签字的部分。

“怎么?”

“好丑。”

“……”

“我教你?”他目光与梦叁对上,表情认真。

梦叁没料到他突然这么说,怔了下没说话。

季无禅就趁这片刻拿过梦叁手里毛笔,蘸了点墨,三两笔在自己面前宣纸上写下“梦叁”二字。

笔走龙蛇、铁画银钩,确实好看。

梦叁觉得季无禅的字并不像他外表那般给人一种淡淡的感觉,而是如刀锋般锐利。

常听人说字如其人,倒也不是如此。

他这样无欲无求,已行善事为己任的傻子,怕是只有对付自己的时候,才会亮出那般利刃。

“谁让你乱写的?”

“拿开你的字,老子不稀罕看!”

管管管,哪有这样的人!总是管来管去,爱管闲事!出力不讨好!

梦叁一把夺回纸笔,将纸揉成一团。

季无禅知她脾性,也没说什么,而是认真听课了。

他没看到,梦叁施了个小法术,将那纸团偷偷收了起来。

梦叁从醒来时,就不明白很多事,就像现在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何要把一张讨厌的人写过的讨厌的纸收起来。

或许是因为这是头一回有人教自己写自己的名字,或许是因为这是头一回有人把自己那从醒来时随便起的名字写的这么认真、这么好看。

最初醒来时,它发现周围一切都很奇怪。

那时记忆是混沌的,梦叁分不清这个世界是什么,不知道自己叫什么,路边看到一只蚂蚁,都要蹲着看上半天,后来蹲累了,想站起来却发现腿很麻,一屁股坐倒在地上,被一个吃包子的小孩路过时看到,毫不留情地哈哈嘲笑。

梦叁跟着笑,然后单手撑地站起来,一脚踩死蚂蚁,抢过了小孩手里的包子。

那是它头一回尝到饱腹滋味,暖洋洋的,很舒服。

后来它发现,人们普遍不敢去招惹恶人,而且都是尽量避开,便学着去做一个恶人,烧杀抢掠,无一不涉猎。

再后来,它知道以雄性的身份行走于世更加便利,就开始学习男子说话做事,到最后对着镜子时,自己都看不出自己原来性别。

那一年水灾,梦叁看到一个蠢和尚,有粮食自己不吃,还上赶着去分给别人。

那时它早就见惯人易子而食,见此场景,觉得碍眼,莫名不爽,便找来人去闹事。

闹事的人把和尚打了个鼻青脸肿,上供给梦叁一麻袋的白面馒头。

梦叁咬了一口馒头,决定到和尚住的地方看看。

俗话说环境塑造人物。

和尚这么蠢,和和尚在一起的人肯定也蠢,若它到了和尚那儿,岂不成了霸王?

后来,它到了和尚那,却先遇到了余笙。

那日在岸边,听到余笙的哀求,看到小黑的躯壳,它都没有想过附身。

直到再次见到那蠢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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