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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日久见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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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975年1月1日

地点:前进村

说了好久别人都觉得我瘦,瘦到什么程度呢?现在一米八几的身高,体重一百出点头,瘦的真不像个样子了。

吃也没少吃,没少吃还瘦成这样,要是再少吃点那还不挂掉了?

现在也白,但跟原来的那种白里透粉的健康白不一样,现在的肤色有点像是惨白惨白的,一冷下脸来,整个人看着有点瘆人的模样。

一边脸颊上带着疤,手上也一道疤,头发没再每个月去剪,开始变长了些,但又不是那种整齐的长,而是带着点像乱稻草发展的意思。

原来笑起来看着很亲切,现在笑着都叫人觉得有距离感。

虽然在房车里休息一下让人心情好不少,但我没再找机会去林子里放出房车享受一下生活。

那日深夜去深山老林的这种找死行为也没人再提起过,我独自emo不了多久,毕竟还有个死皮赖脸的小徒弟正疯狂想从我这里汲取知识呢。

小徒弟李全康一天天看着长大,可小大人似的李全康完全感觉不到老师因为想家和孤独而导致的忧郁心情,一门心思只管自己开心。

毕竟他想学的东西只有从这个老师这里才能学到,我要是不理他,他的求学之路就断了,他看着我估计觉得我这个小老师闪闪发光吧。

他脸皮够厚,怎么撵都没用,跟我混久了也混出了点感情来了,我又不好意思半途扔了他不管。

现代的书又不能拿出来给他看,也不敢抄写出来,就怕漏了一张出去,闯下大祸,对谁都不是好事。

于是晚上空着的时候,点灯熬油看着书,琢磨来琢磨去,能记下来多少,能琢磨出多少来,第二天就能教给他多少东西。

好在现在的这些器械都还算简单,零件也没复杂到就是理解不清楚的地步,勉强也能说出点什么入门的东西来。

高深的咱们就不指望了,也指望不上。

要是哪天记住的实在太少,那就讲一会儿随便找个借口打发他滚蛋。

就算被赶走,第二天李全康也还是会屁颠屁颠再来,毕竟他也没有第二个地方获取这种知识了,哪怕老师乱七八糟胡搞,他也只能认命容忍了。

要是我赶走了他,他就自己学习,看书认字,那叫一个认真,他老爸每次看见我脸都笑得跟朵花似的。

毕竟我给他儿子开小灶了嘛。

李全康学习那么认真倒不是因为爱学习,而是我有很多次赶走他的理由是,

“这个词语你都不知道是啥意思,也好意思让我教?滚蛋!”

虽然他大概知道,我只是不耐烦了才赶他的,但还是认真学习起来了,估计是想让我少点找借口的机会。

但我想找理由撵他那还不容易?我撵他的理由千奇百怪,而且还不重样,

“今天阴天不教了。”

“今天降温不教了。”

“今天腌咸菜不教了。”

反正他也反抗不了,一开始我还因为他可怜巴巴抱着我的大腿可怜过他,后来发现,那就是他的招数,我就不吃那套了。

他后来也看出来,我想撵他,就是真心撵,磨叽也没用。

于是我一撵他就自动滚蛋,第二天接着过来,雷打不动。

我其实是觉得做模型或者研究那些小家电这种工作完全不适合我,毕竟环境本来就压抑,还干这种沉闷的事情,更无聊了。

我一心觉得自己必须要一些东西刺激一下心情的时候,完全没有影响风雪雷电和四时变化,村里的一切还是照常发展,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也许确实什么都没发生。

我也没说去给村里深夜趟着雪去找我的叔叔大爷还还人情,没必要分的那么清楚,让人心寒。

几年下来,我早不像刚来时对周盛那样,事事分得清清楚楚,生怕沾上点什么了。

这世界上只有一种事是要分也分不清楚的,就是感情。

村里,徐庆和玲花虽然领了证,但是完全没有夫妻的模样。

玲花绝对不主动凑到徐庆面前去套近乎,住到知青院后头的房子里后,地里的活儿她是拼命的干,一心想把欠徐庆的先给还了。

她生怕占了人家的便宜,现在虽然累,但是由于一心为自己活着,反倒是看着比之前在父母家里的时候气色状态见好了。

村里人看着玲花这样,倒都多少带着些同情。

我观察村里人矛盾的感情变化后得出结论,这不是某种特例,而是妥妥的社会缩影,唉,我学了一门社会学。

徐庆作为另外一个突然莫名其妙冒出来的当事人,则是一点变化也没有,照常在地里装柔弱书生,照常过日子,甚至可以说是无视了玲花。

有人问徐庆情况,徐庆就笑笑不说话。

村里人瞧着这氛围,自然也看出了徐庆和玲花这场婚姻到底是个怎么回事了,确实如我所想,有不少人夸赞徐庆‘仁义’,救了玲花一命。

仁义这个词可能是村里人夸人的最高词语了吧。

但也有不少人说闲话,认为徐庆应该真娶了玲花,不该耽误玲花的大好青春。

哪怕徐庆跟玲花之前都没说过话。

还有的认为这叫什么事儿啊!还自以为了不起的态度为玲花抱不平,认为徐庆瞧不起玲花。

徐庆是只要不指着他鼻子说,他就完全当做不知道,玲花一心也只管自己吃饭口粮,两耳不闻窗外事,所以村里人说什么也伤害不到他俩。

此事件的始作俑者,杨二牛先生,哪怕我有时想起来都咬着牙诅咒他一番,可事与愿违,他并没有遭雷劈。

杨二牛不仅没有什么悲惨的下场,居然还很快的找到了新的女人跟他过日子,一个同村刚刚死了男人的寡妇。

杨二牛只带了两天孩子,就认为自己实在没办法独自带两个孩子,必须有个人搭把手了。

他在媳妇下葬当天就被老丈人赶出了门,毕竟他一向一毛不拔,在家里又充大爷,啥也不干。

之前他媳妇荷花干,现在媳妇荷花死了,两个那么丁大点的娃娃还得老丈人家照顾,他老丈人怎么可能愿意呢。

老丈人当天就把杨二牛扫地出门了,杨二牛带着孩子还在知青院儿凑合了两天,后来自己去找了村里的那个寡妇。

据说是给了二十块钱,很快就搬过去了。

反正荷花死了不到半个月,他就再娶了。

那个寡妇男人是病死的,病了好几年了,她男人病之前就分家了,后来公公婆婆也不愿意花钱在病秧子儿子身上,直接就不管不顾了。

反正儿子多,这会儿谁还缺孩子啊。

寡妇自个儿累死累活,又照顾男人,又照顾两个嗷嗷待哺的儿子,自己整个人造的不成人样了,一照顾就是好几年,可男人最后还是死了。

就比杨二牛媳妇荷花早死一个月不到,两人刚好都需要搭把手过日子的,于是就凑在了一起。

寡妇婆婆倒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在外头指责了一番儿媳妇,认为儿子尸骨未寒,儿媳妇就改嫁了。

不过并没有影响到杨二牛和那个女人,他们就那么领了证,两个人合伙带四个孩子。

据说杨二牛也不能偷懒了,毕竟要女人给他带孩子,他就得家里家外搭把手干活儿,要不女人图他什么呢?图给他带孩子?图给他房子住?

那女人比杨二牛大六七岁,又被生活磋磨了这些年了,可天真不起来了。

两人完全就是纯搭伙的意思了,至于寡妇会好好对待两个非亲生的娃娃,还是会做恶毒后娘,那就不得而知了。

再说那位‘伟大’的、为爱‘牺牲’的于凤娇姑娘,她在一个月出头的时间里下巴都瘦尖了,还查出了怀孕。

李爱党只是断了一条腿,拄着拐棍也能走的,手也没问题,偏偏于凤娇‘伟大’,一个月出头的功夫就把李爱党惯成了大爷,怀着孕也一刻不歇的干活。

李爱党天天除了拄着拐在村里闲逛逛,那是啥也不干。

明明于凤娇回来之前他还晓得要心疼一下爹妈,帮家里搭把手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的。

现在全自动成了于凤娇的了,连李会计夫妇也自动认为,儿媳妇就该这么干。

人不能惯,良心容易惯没了。

村里不少老爷们儿偶尔看着李爱党拄着拐悠闲看风景的模样,露出了羡慕的神情。

甚至还有说,“要是断一条腿就都能过这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那可真是!”

主要是地里的农活儿太累了,要不也不会有人宁愿残疾来过舒坦点的日子了。

好在也有带脑子的大叔会说,“那你得娶一个于凤娇,要是我媳妇儿?我要是断了腿,她估计第一个跑了的。”

村里的婶子也都说于凤娇‘仁义’,反正不是自己闺女,当然要夸了。

要是她们自己的闺女,我估计天天都得在家气得吃不下饭才对。

可惜,李爱党虽然享受于凤娇周到的伺候,但却并不想听什么于凤娇‘仁义’这种话,我亲眼见着一回,一个大婶说于凤娇仁义的时候,李爱党听见了脸色都有些不好。

跟猫似的,你越惯它,它越觉得它就是你老子,你该的。

不过时间还短,于凤娇并没有开始抱怨,我等着日久见人心吧。

其实相处了这些年,我本来是想去跟于凤娇说些什么的,起码教教她怎么过日子,别被人欺负死了。

可惜这位墙头草姑娘突然要走‘伟光正’路线,我去掺和人家家事,别回头再惹一身骚,还是闭嘴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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