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歌神与明星小狼狗 (番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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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洛沉,我是一个孤儿,从小就被父母抛弃,住在孤儿院。
因为孤僻冷漠的性格,我不喜欢和别人交流,我觉得他们哭哭啼啼的样子真的是太丑了。
没有任何一个孤儿敢靠近我,因为我是个很极端的人,没事的时候喜欢解剖一些小动物,而,凡是试图靠近我的人我都会恐吓他。
“爱哭的孩子可是要被恶魔吃掉的!”
我逼走了一个试图靠近我的小女孩。
她吓得哇哇大哭跑掉了。
我却觉得他幼稚极了,果然,小孩子就是麻烦,虽然我自己也是个小孩子。
后来,丢弃我的父母又再一次把我接回来。
我没有丝毫喜悦,只觉得嘲讽。
他们对我很好很好。
心里有的不是感动,而是警惕。
我从小就异于同龄人,天生的早熟,骨子里冷血自私。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果然呀,还是露出狐狸尾巴了。
他们居然是想要把我卖给一个有特殊癖好的男人。
我只觉得讽刺。
原来,这就是我所谓的亲生父母。
我当然不会让他们成功。
我让他们体验了一下什么叫真正的惩罚。
我决定给那个人一点教训,这么喜欢玩,那就和自己的保镖玩个够吧。
无一例外,这些人全部死了。
我再一次的回到了孤儿院。
我有个不为人知的爱好。
我喜欢拍戏。
可能是我不喜和别人交流,从不随波逐流,我拍的都是一些龙套角色。
有一天,我的生活里出现了一个人,此刻的我还没有意识到这个人会成为我的此生最爱。
他叫裴锦歌,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
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眸,像是宝石一样。
本是想要看清他到底是什么目的的我,渐渐发现我的心有些不受控制了。
我会因为他忽略我而心里难受。
看到他和别人言笑晏晏,我真的会很不开心。
喜欢他。
可能是第一次初见。
他说。
“我希望你能站在舞台上世人皆知。”
喜欢他。
可能是他不经意间的关心。
“你要好好拍戏,注意身体,我相信你一定会大火的。”
“做自己喜欢的事,不要为了别人改变自己的原则。”
爱上他。
是在他双手放在我肩膀上的时候,他眼里的璀璨星河。
爱上他。
是在他在舞台上光芒万丈的时候,我想要把他藏起来,只能我一个人欣赏。
爱上他。
是唯一的爱好在和他之间相比,竟然也觉得微不足道了。
爱上他。
是在得知他失踪,彻底的失去理智。
爱上他。
是在我一向冰冷的心,产生了嫉妒,变成一个彻彻底底的疯子。
我喜欢叫他,裴先生。
我们初次见面,我是如此称呼他的。
从今以后,我都喜欢如此这么称呼他。
我一直都是淡漠,运筹帷幄的。
可是,我忘了。
这世间有一样东西永远也无法改变。
那就是生死离别。
我就那样看着他,一点点的变得越来越脆弱,就像是娇艳的花朵慢慢枯萎。
我找来最好的医疗团队,可是还是不行。
我找来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神医,依然,无法阻止他离开。
他还是在我眼前那样消失了,甚至,我都来不及见他最后一面。
我装作他还在的样子,白天拍戏,晚上回来抱着他睡觉。
我甚至定制了两枚戒指。
你不在了,可是在我心里,你永远活着,永远都是那个无所不能的裴先生。
在拿下奖杯,世人面前宣誓我此生只有一个妻子。
最后,拥着他,长眠。
我无恶不作,唯一的温柔全给了我的裴先生。
我知道裴先生不喜欢我,但我很开心在最后的时间里,是我一直陪伴在裴先生身边。
不是每个人都能两情相悦的。
光是遇到就已经花光了所有运气。
何其有幸,我们能够相知。
我祝福裴先生在那边健康快乐,不再被病痛折磨。
如果可以的话,请记住我,我叫洛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