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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清冷同桌黑化了(番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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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智近妖,表面清风霁月,斯文绅士,内心腐烂,这就是我——沈宴白。

我是一个私生子,我的母亲是个女明星,美丽,张扬,喜欢上了一个有妇之夫,不过她并不知道。

甚至和他相知相爱,当然,这只是她单方面认为的,后来她怀孕了。

在得知自己成了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她毅然决然的退圈了,回到了乡下,生下了我,可惜难产而死。

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她,仅仅只在外婆的只言片语认识她。

在我五岁那年,外婆死了,我就成了一个彻底无父无母,没有任何亲人的孤儿。

难过吗?

有一点点吧。

或许是骨子里比较淡薄,我体会不到那种感受。

一个人在乡下生活了三年,村子里的人有的看我小就想着欺负我,甚至半夜撬门想要偷东西。

我就站在他身后,拿着水果刀,我杀了他。

把他的尸体碎尸了,扔在了房子后面的那条小河,我亲眼看着那些漂浮着血沫的碎肉一点点随着河水流走。

对于杀了一个人,我一点感觉都没有,这只不过是一个该死的人罢了。

后来,我被那个亲生父亲找到了,一夕之间,我从一个低贱的孤儿成了高高在上的豪门少爷。

没有所谓的豪门争斗,因为我和我那个哥哥相差了接近二十岁,他对于我的到来,并不觉得有威胁性。

渐渐的,我展现了在各方面超高的天赋,我那个父亲渐渐的也有了将沈家继承人给我的想法,但是,我对此并不感兴趣。

唯一有兴趣的就是把不同的人做成一个个艺术品,把他们挂在墙上。

我觉得这里的生活太过无聊。

我去了一个小县城,在那里的一中做了一个小小的校医。

我见过形形色色的人。

但是,没有一个人能让我记住。

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有趣的人。

怎么说呢?

他的眼珠很漂亮,让我产生了想要挖下来的想法,不知道,把这样生动的眼珠做成标本挂在墙上是怎样的感觉。

我第一次对一个人产生了一点点的兴趣。

我开始悄悄观察他。

不得不说,他真的和我调查出来的苏沐很不一样。

心里有了一丁点的好奇。

我查到了他住的地方,埋伏在那里,看着他出门,我就像一个偷窥狂一样跟在他身后。

我看着他和几个男生打架,让我意外的是,小屁孩看起来瘦瘦小小的,身手倒是不错。

他邀请我一起吃烧烤。

烧烤,对我来说,是一个陌生的词。

他很大胆,甚至敢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洁癖使然,我躲过他的触碰。

我拒绝了他的邀请。

但是少年并没有放弃,反而自来熟的揽着我去了一个烧烤店。

油烟味很浓,空气里都漂浮着灰尘,

有些意外,一个豪门少爷竟然喜欢这种食物。

我甚至去了他的班级里当代课老师,而他们之前那个老师已经被我杀了。

我利用老师的职权近距离和他接触,越是近距离看着他,心里那种病态的兴奋越压制不住,我已经都能想象到把这双此刻看着我的眼睛,做成一副冷冰冰的标本挂起来,天天欣赏。

我甚至买下了一个小区,只为更近距离的观察他。

我去了他家里吃饭,仔细打量他的房间,思考用怎样的方式不动声色的杀死他。

最终,我制定了一个计划,邀请他去我住的地方吃饭,然而,直到最后,我也没有出手。

因为什么?

我也说不清楚。

我不但没有杀了他,甚至反而对他越来越感兴趣。

甚至将他带到了我的家乡,那真的是我为数不多快乐的时光。

我们一起吃饭,住在同一间屋檐下,一起去农家乐摘水果。

向来觉得时间漫长的我第一次觉得时间过得真快,眨眼间他就要离开了。

我做出了一个决定,跟着他回到了帝都。

我知道,他去参加了一场婚礼,周围那么多人,我的视线只注意到了那个穿着一身红色西装的少年,一如既往的张扬明媚。

我邀请了他一起跳舞,我们就像是童话故事里的公主和王子一样。

可是,有一天,他却告诉我他要和别人在一起,甚至是订婚。

心跳仿佛停了一瞬,一种独占欲席卷了我的心脏。

我就这样跟在他们身后看着他们,约会。

心里的戾气越发压抑不住。

在他们订婚前两天晚上,我绑架了他。

我将他放在了我为他精心准备的别墅里。

把他的四肢困住。

他一脸不敢置信的看着我,甚至问我为什么。

我答不上来,我不想告诉他,我一开始是为了挖下他的眼睛才选择靠近他的。

可笑,即使是到了这种时候。我也不想让他知道他心里斯文绅士的沈医生是个内心如此腐烂的恶人。

我强制性的让他留下来。

我吻上了他的薄唇,少年的唇甜甜的,像是柔软的,更像是散发着奇香的糖果。

心跳比平时快了0.2秒,大脑里的愉悦感明显上升,

我笑了,不同以往伪装的假笑。

而是真心实意的,发自内心的笑容。

终于,他成了我一个人的。

我知道他想要逃跑,毕竟那是一个狡猾的少年,不过我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只要,我还活着。

只要,我还在呼吸,我就不会允许他逃离我的视线,除非我死。

或许是上天在惩罚我,更或许是我这样无恶不作的人不配拥有那么干净美好的少年。

警察他们还是找到了这里。

我知道迟早有一天他会离开我。

可我没想到这一天来的如此之快。

他和别人走的那么毫不犹豫,原来,他那么讨厌我,讨厌到一秒都不想待在这里。

暴虐,骨子里的病态全部爆发出来。

然而看到他有生命危险,那一刻,毫不犹豫为他挡住了这一枪。

我的心里有了一个偏执的想法。

既然选择离开,那么,不知道我以生命的代价能否让你永远记住我。

能够认识你,是我这一生做过的最正确的事情。

你问我为什么?

我明白了心意。

因为我喜欢你。

原来,人真的可以闭上眼,就是永别。

不知道我这样恶劣的人能否让你记的久一点呢。

我很贪心,我希望你能永远记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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